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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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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yuàn】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zhāo】生【shēng】计【jì】划【huá】、报考条件【jiàn】、录取规则【zé】、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dì】址等信息,以下【xià】是详细内容,希【xī】望对大家有所【suǒ】帮【bāng】助。

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维护学院和考生【shēng】的合法【fǎ】权益,保证【zhèng】招生【shēng】工【gōng】作的顺利进行【háng】,根【gēn】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yù】法》《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bù】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tōng】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jiāo】学〔2024〕2号)等有【yǒu】关【guān】文件【jiàn】精神,结合学院【yuàn】实际,特制【zhì】定本章程。

第二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kāi】、严格【gé】程序、择优【yōu】录取、接受监督”的【de】原则【zé】。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国标代码:12888。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第八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录取通知签发人:院长。

第十条 学院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保宁门东街130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lì】招生【shēng】工作【zuò】领导组,由学院领【lǐng】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zhǔ】要职责是:全面统筹学【xué】院招生工作;对招生工【gōng】作【zuò】中遇到的重大问【wèn】题提出指导【dǎo】意见;审核学【xué】院【yuàn】年【nián】度招【zhāo】生章程。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指导中【zhōng】心是【shì】学院【yuàn】开展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zhǔ】要职责是【shì】:制定招生【shēng】章程;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zhāo】生宣传【chuán】;负责招【zhāo】生录取及招生日常管【guǎn】理工作。

第【dì】十【shí】三条 学院招【zhāo】生工【gōng】作【zuò】实【shí】施院系两级管理,系部设招生工作组,其主要职责是【shì】提【tí】出专业招【zhāo】生计划建议【yì】,开展专业招生宣传服【fú】务。

第十四条 学【xué】院【yuàn】成【chéng】立由纪检监察机构组成的监督小【xiǎo】组,对学【xué】院招生工作实施监督【dū】,确保“阳光招生【shēng】”。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根据学院发展规模、办学条【tiáo】件【jiàn】、人才需【xū】求、专业学科发展等因素,统筹【chóu】考虑【lǜ】各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生源【yuán】情况、区【qū】域协调发展、历【lì】年计【jì】划安排、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学院各类别招生【shēng】计【jì】划。经学【xué】院招生工作【zuò】领导组【zǔ】审定后,报山西省【shěng】教育厅批【pī】准。

学院执行教育部【bù】和【hé】山【shān】西省【shěng】教育厅核准备【bèi】案的分【fèn】省(自【zì】治【zhì】区、直【zhí】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bù】数据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tiáo】 按照【zhào】“学院负【fù】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录取。招生【shēng】录取工作在学院招生【shēng】工作领导组的【de】领导下,由招生就【jiù】业【yè】指导中心组织实【shí】施。

第十七条【tiáo】 招生工作贯【guàn】彻“公平、公【gōng】正【zhèng】、公开、严格【gé】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德智【zhì】体【tǐ】美劳【láo】全面考核、综【zōng】合评价、择优录取【qǔ】。

第十八条 普通高考

1.“高本贯通【tōng】”招生对象为山西【xī】省当年参加普通高【gāo】考【kǎo】考【kǎo】生,招生【shēng】计【jì】划由省教育厅统筹安排。录取执【zhí】行山西省招【zhāo】生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高本贯通”录取分数线,对于高考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分配【pèi】专业;若考生所报专【zhuān】业志愿【yuàn】均不能满足,服【fú】从【cóng】专【zhuān】业调剂【jì】的考生,将【jiāng】其调录到计划未满专业,不服从【cóng】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yǔ】以退档。

2.“普【pǔ】通专【zhuān】科”面【miàn】向【xiàng】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考生,招生【shēng】计划由【yóu】省教育厅统【tǒng】筹安排。录取分数线由各省级【jí】招生【shēng】管理机构划定;对于高考进档【dàng】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分配专业;若考【kǎo】生【shēng】所报【bào】专业志愿均【jun1】不能满足【zú】,服【fú】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qí】调录到计划未满专业,不服从【cóng】专业调剂的【de】考生【shēng】,将予【yǔ】以退【tuì】档。

学【xué】院对【duì】于【yú】国家和各省【shěng】(自治【zhì】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

3.所有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九条 对口升学

对口升学录取执行国家及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录取有关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 “三二转段”

严格执行山西【xī】省【shěng】教育厅及山西省招生考试【shì】管理中【zhōng】心相关【guān】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制定适合本学院“三二转段”考核办【bàn】法【fǎ】,报山西【xī】省【shěng】教育厅备案。学生在完【wán】成中职阶段学习后【hòu】,须参【cān】加学院与对接中职院校共同组织的“三二【èr】转段”升学【xué】考核,考核【hé】合格者方可升【shēng】入学院继续学习【xí】。

第二十一条【tiáo】 被录取的考生,必须【xū】按学院规定的日期【qī】到学院报到,对未经【jīng】学【xué】院【yuàn】同意逾期不报到【dào】的考生,视为【wéi】自【zì】行放【fàng】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有关【guān】规【guī】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入学【xué】体【tǐ】检复查。对在新生入学资【zī】格复查中,发现学生存【cún】在弄虚作【zuò】假、徇私舞弊等【děng】情形【xíng】的【de】,确定为复【fù】查不合格【gé】,取消其学【xué】籍;学生【shēng】入学【xué】体检标准【zhǔn】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lián】合会【huì】印发的《普【pǔ】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shēng】体检【jiǎn】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严格按照【zhào】《关于【yú】调整2000年高【gāo】等学校学生【shēng】收费标【biāo】准的通知【zhī】》(晋【jìn】教计【jì】财【2000】30号)文件批准的标准收取学费,根据住宿人数收取住宿费,每学年400元-800元。

2024年各专业收费明细表

序号专业名称科类专业代码学费(元)学制(年)
1光伏工程技术文理4303014000
2光伏材料制备技术文理4306064000
3现代铸造技术文理4601084000
4智能焊接技术文理4601105200
5矿山机电与智能装备文理4205044000
6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文理4404044000
7智能控制技术文理4603034000
8电气自动化技术文理4603065200
9无人机应用技术文理4606094000
10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文理5001114000
11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文理5006034000
12工业互联网应用文理4603104000
13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文理4601045200
14模具设计与制造文理4601134000
15机电设备技术文理4602025200
16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文理4902134000
17财税大数据应用文理5301015200
18市场营销文理5306054000
19电子商务文理5307014000
20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文理5602164000
21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文理4607014000
22新能源汽车技术文理4607024000
23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文理4607044000
24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文理5002104000
25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文理5002115200
26机械设计与制造文理4601014000
27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文理4601024000
28数控技术文理4601035200
29智能制造装备技术文理4602014000
30机电一体化技术文理4603015200
31智能机电技术文理4603025200
32工业机器人技术文理4603055200
33计算机网络技术文理5102025200
34大数据技术文理5102054000
35工业互联网技术文理5102114000
36移动应用开发文理5102134000
37现代移动通信技术文理5103024000
38机电一体化技术(光伏设备运维方向)文理4603015200
39机械设计与制造(3D打印方向)文理4601014000
40电梯工程技术文理4602064000
41物联网应用技术文理5101024000

备注:三年制适用于普通【tōng】高【gāo】考、对口升学考生;二年【nián】制适用于“三【sān】二转段”考【kǎo】生。

第七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四条【tiáo】 学生【shēng】在规定学习年限内【nèi】,修【xiū】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róng】,成绩合【hé】格,达到【dào】毕业要【yào】求的【de】,学院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山【shān】西机【jī】电职【zhí】业技术学【xué】院普【pǔ】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shí】五条 学【xué】院严【yán】格执行【háng】财政部、教育部、全国学【xué】生资助管理中心【xīn】在高等教育专科阶【jiē】段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jiā】励志奖【jiǎng】学金、国【guó】家助学金【jīn】、国家助【zhù】学贷【dài】款、退役士兵国家教育资助、基层【céng】就业学费补偿等国【guó】家资助政策。

第二十六条 学【xué】院设立校内奖助学金【jīn】,绿色通道、困难补助、勤工助【zhù】学等资助政策,帮【bāng】助家庭【tíng】困【kùn】难【nán】学生【shēng】顺利完成【chéng】学业。

第九章  招生咨询、监督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

1.咨询部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2.咨【zī】询电话:0355—2618838、2618837、2618836

3.邮箱咨询:sxjdxyzsb@163.com

4.学院网址【zhǐ】:http://www.sxjdxy.edu.cn

第二十八条 监督

1.监督部门:学院纪检监察机构

2.监督电话:0355-2618816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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