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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培黎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0:55:04    发布【bù】:大【dà】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北京培黎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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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培黎职业学院2024年统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章程制定政策依据

根据《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guó】教育法》《中华【huá】人民共和【hé】国【guó】高等教育法》等【děng】相关法律【lǜ】、教育部及【jí】各省、直辖市、自治【zhì】区(以【yǐ】下称招生省份)教育主【zhǔ】管部门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培黎职业学院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培黎职业学院

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校址及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一号

第五条招生依据

学校【xiào】招【zhāo】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yù】方【fāng】针【zhēn】,坚持公平【píng】、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píng】价【jià】、择优【yōu】录取,并接受纪检、监事会、考生、家长【zhǎng】及社【shè】会各界的【de】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领导小组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七条实施机构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监督机构

学校【xiào】党委纪检办公室和【hé】监事会作为招生监【jiān】察机构,负【fù】责对招生工【gōng】作实施【shī】监督【dū】。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yù】部和北京市教【jiāo】育【yù】行政【zhèng】部门【mén】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根【gēn】据近三【sān】年录取情况【kuàng】对新生数据进行分析,综合考虑报考生源数量、办学条件及毕业生就业状况,合理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学校无预留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按照招生省份调档政策执行。

2.专业分配原则: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投【tóu】档【dàng】原则为【wéi】“志【zhì】愿优先,遵循分数”。考生【shēng】所【suǒ】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lù】取的情【qíng】况【kuàng】下,对【duì】于服从专【zhuān】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zhuān】业调剂的考生,作【zuò】退档处理。

3.加分政策:对考生加分的处理按招【zhāo】生省份的规定【dìng】执行。学校认【rèn】可招生【shēng】省【shěng】份的加分投档的政【zhèng】策和规【guī】则,按【àn】考生政【zhèng】策性照【zhào】顾加分【fèn】后的成绩【jì】录取。

4.高考改革省【shěng】份相关要求:对于实行“选【xuǎn】考科【kē】目”招生改革【gé】试点省份考生,按照招生省份【fèn】的招生【shēng】工【gōng】作【zuò】文件规定执行。

5.特殊类型【xíng】招【zhāo】生的录取规则:美术类【lèi】考生【shēng】须参【cān】加所【suǒ】在省统一组【zǔ】织的美术类专业课考试,文化【huà】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zài】省【shěng】规定的【de】高【gāo】职(专【zhuān】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所在省投档原则以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类考生须【xū】参加所【suǒ】在省统一组织的体【tǐ】育类专【zhuān】业课考试【shì】,文化课成【chéng】绩、专业【yè】课成绩【jì】均达到所在【zài】省规定的【de】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shù】线,按所在省投档原则以【yǐ】投档分数【shù】从高到低择优录【lù】取。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不限。

2.单科成绩要求:单科成绩不做要求。

3.体检要【yào】求: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kuàng】检查,如实【shí】填写本人的既往病【bìng】史【shǐ】。依据【jù】教育【yù】部、原卫生部、中国【guó】残疾人联合【hé】会印发的《普【pǔ】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guī】定执行。

4.其他要【yào】求【qiú】:商务日语、应用西班【bān】牙【yá】语、应用【yòng】德语【yǔ】、应【yīng】用韩语是【shì】高收费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de】考生,录取后不能转专业,毕【bì】业后出国留学,不参加国内专升本,最低开班人数4人。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

按照报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收费标准执行。

学费:23000-24000元/年,高收费专业60000元/年。

住宿费: 4800元/年(空调4人间)。

教材费:500元(多退少补)。

军训费:500元。

第十四条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jiǎng】学金、国【guó】家【jiā】助学金【jīn】、学校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gàn】部等奖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享【xiǎng】受。家庭经济困难的学【xué】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dài】款,入学后也可申请【qǐng】国【guó】家助学金或【huò】参加学院勤【qín】工助【zhù】学【xué】活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录取新生持【chí】《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在规【guī】定日期到校【xiào】报到【dào】,因故不能【néng】按期报到者,应以书面【miàn】形【xíng】式向【xiàng】学院请假,逾【yú】期【qī】者按自愿【yuàn】放弃入【rù】学【xué】资格处理。

学院【yuàn】在新生报【bào】到【dào】时【shí】对新生入【rù】学资格、身体健康状况【kuàng】、心理健康状况等进【jìn】行初步审查,入学后【hòu】由各主管部门进行复查,复查【chá】结果根据学院规【guī】定处理。

第十六条 联系电话、网址等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号

邮编:100085

招生热【rè】线:(010)62956515、62956516、62956586、62956587

传  真:(010)62956587

网  址:www.bjpldx.edu.cn

第十七条 其它需要说明或解释的内容

本章【zhāng】程适用于2024年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章【zhāng】程外【wài】或因政策变化带【dài】来的问题,由【yóu】学院招【zhāo】生工作【zuò】领导小组研究决【jué】定。

第十八条本章程解释部门

本章程由北京培黎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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