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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外国语学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

更新【xīn】:2024-9-21 16:34:17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广西外国语学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广西外国语学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4年广西外国语学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

2024年广西外国语学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tōng】知》(桂考【kǎo】院〔2023〕227 号【hào】)文【wén】件精神,为做好【hǎo】我校2024年【nián】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特【tè】制定本【běn】简章。

一、学院概况

学校全称:广西外国语学院

学校代码:13830 (国标码)

办学性质:国家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院校地址:中国-东盟南宁空港经济区空港大道89号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广西外国语学院

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二、招生对象

已报名参加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kǎo】试【shì】,且符【fú】合《自治区【qū】招生考试【shì】院关于印发广西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shēng】考试报名【míng】工作规定的通知》(桂考【kǎo】院〔2023〕212号)中高【gāo】职对口招【zhāo】生报名条件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计划数

我校各专【zhuān】业招生计划将在学【xué】校【xiào】官网公布,最【zuì】终招生计划【huá】以广西教【jiāo】育厅审定为准。学校严格【gé】执行国家【jiā】、自治区有关收费政策【cè】,按【àn】上级【jí】部门审定的收费标【biāo】准收费。

2024年中职对口招生专业、计划一览表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层次学制计划人数
1570215应用越南语高职专科三年20
2570205商务日语高职专科三年20
3570214应用泰语高职专科三年20
4570208应用外语(柬埔寨语方向)高职专科三年5
5570208应用外语(缅甸语方向)高职专科三年5
6570208应用外语(印尼语方向)高职专科三年5
7570208应用外语(老挝语方向)高职专科三年5
8570202应用英语高职专科三年20
9570211应用法语高职专科三年20
10570212应用西班牙语高职专科三年20
11530601工商企业管理高职专科三年40
12530605市场营销高职专科三年40
13530802现代物流管理高职专科三年40
14540106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涉外酒店管理方向)高职专科三年15
15540106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星级酒店管理方向)高职专科三年25
16530302大数据与会计高职专科三年40
17530301大数据与财务管理高职专科三年40
18530501国际经济与贸易高职专科三年40
19530207国际金融高职专科三年40
205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高职专科三年40

备注:最终招生专业计划人数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四、申报方式

(一)考生可通过关注【zhù】“广西外【wài】国语学院”微【wēi】信公众号【hào】,进入“招【zhāo】考【kǎo】报名”中的“高【gāo】职对口中职报考”通道【dào】填写信息进【jìn】行【háng】申报。

(二)申报时间:9-21-9-21

五、考核方式

(一)综合素质测试时间:9-21-9-21

(二)测试方式:

高职【zhí】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测【cè】试采用【yòng】线【xiàn】上测试的方式进行,测【cè】试题为标准化试【shì】题。

(三)测试内容:

高职对【duì】中【zhōng】职自主招生进行文化基础【chǔ】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测【cè】试成【chéng】绩作【zuò】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测试【shì】的【de】主要【yào】内容分【fèn】为两部【bù】分,一是文化基础测试,包含语文、数学、英语【yǔ】课程【chéng】的相关知【zhī】识;二【èr】是职业技能考【kǎo】试【shì】,职业技能【néng】考试包【bāo】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cè】试。

(四)评分标准

我校【xiào】2024年高职【zhí】对【duì】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均采用“文化【huà】素【sù】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shì】,由文【wén】化基【jī】础测试【shì】成【chéng】绩、职业【yè】技能测试成绩组成【chéng】,文化基础测试成绩300分,职业【yè】技【jì】能测试成绩300分,满【mǎn】分为600分。

(五)测试步骤

申报成功的考生通过关注【zhù】“广西外【wài】国语学【xué】院”微【wēi】信公【gōng】众号【hào】,进入【rù】“招考报名”通道,进行测试【shì】,系【xì】统自动从题库出题,考生须在【zài】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题。

(六)成绩公布

在考生填报志愿前通【tōng】过“广西外国语学【xué】院”微信公众号,进入“招【zhāo】考【kǎo】报名”通【tōng】道【dào】进行查询,也可电【diàn】话0771-4797113、0771-4797126咨询【xún】获取。在考生查询成绩的同时,公布本校各招生类型【xíng】测试成绩的一分一档表,并【bìng】公【gōng】布本校2023年【nián】各招生类型测试成绩【jì】的【de】一分【fèn】一档表以【yǐ】及各专业录取最低【dī】分【fèn】数,供考【kǎo】生【shēng】填报志愿时参考。

申报我校【xiào】高职对口招【zhāo】生的考【kǎo】生必须参加我【wǒ】校组织的文【wén】化基【jī】础与【yǔ】职【zhí】业技能测试且取得相应成【chéng】绩。没有参加测试或测试成绩低【dī】于我校录取【qǔ】最低控制分数线(该【gāi】分【fèn】数线经自治区【qū】招生考试院审定后,我校将【jiāng】在考【kǎo】生【shēng】填报志愿【yuàn】前在学校招生官【guān】网(网址:https://zs.gxufl.edu.cn)对外公布)的考生【shēng】,不予录取。

六、填报志愿

所有报考【kǎo】高职对【duì】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本人需通过自治区招生【shēng】考试院志愿【yuàn】填报系【xì】统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yuàn】的考生【shēng】视【shì】为放弃参【cān】加【jiā】高职对口【kǒu】中【zhōng】职自主招【zhāo】生资格。

考生【shēng】于2024 年 4 月 8 日 10:00 至 10 日 10:00登录“广【guǎng】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相【xiàng】应类【lèi】别的志【zhì】愿。志愿填报系统【tǒng】从“广西招【zhāo】生考试【shì】院【yuàn】” 网站“系统导航【háng】-志【zhì】愿填报-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分类【lèi】考试【shì】招生【shēng】)”进入。

高职对【duì】口中职自主招生设征集志愿,填报【bào】时间为2024 年 4 月 22 日 10:00 至 23 日 10:00,未【wèi】被录【lù】取的【de】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wǎng】站“系统导【dǎo】航【háng】-志愿【yuàn】填报-2024 年普通高校招生【shēng】志愿填报【bào】系统(分类考【kǎo】试招生)”填报征集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tián】报 2 个【gè】院校【xiào】志愿,每【měi】个院校最多【duō】填报 10 个【gè】专业志愿,并可选择【zé】是否服【fú】从专业【yè】调剂,仍实行顺序志愿。

如志愿填【tián】报安排有所变动,以自治区招生考【kǎo】试院正【zhèng】式通知为准,请考【kǎo】生密切【qiē】关注“广西招生【shēng】考【kǎo】试院【yuàn】”网站的最【zuì】新消息。

七、录取

(一)录取时间

1.投档【dàng】录取时间:2024 年 4 月【yuè】 15 日至 21 日。

2.征集【jí】志愿录取时间:2024 年 4 月 24 日【rì】至 25 日。

3.录取结果查询时间:9-21。

4.录取时间如有变动,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正式通知为准。

(二)录取原则

1.所有申报我校高职【zhí】对口中职自【zì】主招【zhāo】生【shēng】的考生必须参【cān】加广西外国语学院文化素质测试【shì】并取得【dé】相应成绩。

申【shēn】报我校高职对口招生【shēng】的【de】考生必须参加我校【xiào】组织的文化基础与职业【yè】技能测试【shì】且【qiě】取得相应成绩【jì】。没有参【cān】加测试【shì】或测试成绩低于【yú】我校录取最【zuì】低控制【zhì】分数线(该分数线经自【zì】治区招生考试【shì】院【yuàn】审定后,我校将在考生填报【bào】志【zhì】愿前在学校招生官【guān】网(网址:https://zs.gxufl.edu.cn)对外公布)的考生,不予录取。

2.录取排序规则:

1)我【wǒ】校按照“专【zhuān】业【yè】顺序,分数优【yōu】先【xiān】”的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从【cóng】高到【dào】低【dī】安排专业【yè】,直至录满招生计划。若考【kǎo】生第【dì】一专业志【zhì】愿不能满足,按【àn】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2)考生【shēng】所填专【zhuān】业志【zhì】愿均不能满【mǎn】足且有未录满计划时,若考生填了【le】“服从专业调【diào】剂”,则考生按【àn】分数从高到低调【diào】剂至其【qí】他未录满专业【yè】,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若考生所【suǒ】填专业【yè】志【zhì】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jì】”,则按退档处【chù】理【lǐ】;

3)考【kǎo】生分数【shù】排序规则为【wéi】:测试总成绩— 文化【huà】素质【zhì】测试分— 职【zhí】业技能【néng】测【cè】试分—语文—数学—英语。即先按【àn】测试【shì】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测试总成绩相同【tóng】,则按文化素质测【cè】试【shì】分高【gāo】低排【pái】序【xù】,文化素质测【cè】试分高者排在前【qián】面;如文化素质测试分相同,则【zé】按【àn】职业【yè】技能测试分高低排序,分数【shù】高者排在前面;

4)已【yǐ】被高【gāo】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 2024 年【nián】普通高校招生统【tǒng】一考【kǎo】试录取或其他分类【lèi】考试招【zhāo】生录【lù】取【qǔ】。

3.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录取工【gōng】作遵循【xún】公【gōng】平公正原则,我校纪【jì】检监察【chá】部门全【quán】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三)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jīng】自治区招生考【kǎo】试院审核通过后,将于【yú】9-21前在学校招生官【guān】网(网【wǎng】址【zhǐ】:https://zs.gxufl.edu.cn)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gè】工作【zuò】日【rì】,公示的信息【xī】保留至年底。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9-21前,对公示无异议【yì】的考生【shēng】发放录取【qǔ】通知【zhī】书,录取通知书【shū】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

八、招生日常安排表

时间内容备注
9-21-9-21关【guān】注“广西【xī】外国语学院”微信公众【zhòng】号,进入【rù】“招考报【bào】名”通道填写信息【xī】进行申【shēn】报,包括网上【shàng】注【zhù】册、信息填报、专业填报
9-21-9-21关注“广【guǎng】西外【wài】国语学院”微信公众【zhòng】号【hào】,进入“招考【kǎo】报名【míng】”通道,参加广【guǎng】西外国语学院综合素【sù】质测试
4 月 8 日 10:00 至 10 日 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
4 月 15 日至 21 日投档录取
 4 月【yuè】 22 日 10:00 至 23 日 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
4 月 24 日至 25 日征集志愿录取
9-21录取结果查询
9-21录取名单公示
9-21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入学与注册

1.已被录取考【kǎo】生凭录取通知【zhī】书,按我【wǒ】校规【guī】定【dìng】的报【bào】到时间及有关要【yào】求,办理【lǐ】报到等手续。不【bú】能【néng】按时报到的已录【lù】取考生,应向我校提出【chū】书【shū】面【miàn】申请,经同意【yì】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jīng】我院同意逾期不报【bào】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2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yǒu】关规定对新生入学【xué】资【zī】格再进【jìn】行复【fù】查,凡属徇私舞弊【bì】或不符合【hé】条件者,一【yī】经查【chá】实,即取【qǔ】消【xiāo】学籍,予以退回。

十、新生待遇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新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与同专业新【xīn】生同【tóng】等收取,在日常教学【xué】管理以及“奖、助【zhù】、勤、贷、减、免、缓”等【děng】方【fāng】面享有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qǔ】的学生相【xiàng】同【tóng】待遇。

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学年。

国家助学金:

一等:4300元/学年;

二等:3300元/学年;

三等:2300元/学年。

学校助困奖学金:

一等:3000元/学年;

二等:2000元/学年。

国家【jiā】生【shēng】源地信用【yòng】助学贷款:根【gēn】据国家【jiā】有关规【guī】定,家庭困难学生可在【zài】当【dāng】地教【jiāo】育局【jú】资助【zhù】办申请办理【lǐ】国家生源地【dì】信用助学贷款,货款最高额度为:16000元生·学年。

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每年为校内生提供近1000多个岗位。

退【tuì】役复学学【xué】费代偿:应征入伍退役【yì】后参加普通高考且被我【wǒ】校录【lù】取【qǔ】的学生,入学【xué】后可以申请【qǐng】学费代偿,最高代偿金【jīn】额为12000元/年,9-21后入【rù】伍的学【xué】生,最【zuì】高【gāo】代偿金额为16000元/年。

退【tuì】伍复学学费代偿:参加当年普通【tōng】高【gāo】考【kǎo】且被我校录【lù】取的新生,在【zài】当年应征入伍前办理【lǐ】保留学籍手续,退役后复【fù】学【xué】的学生可以申【shēn】请学费代偿,最高代偿金额为12000元/年,9-21后入伍的学生【shēng】,最高代偿【cháng】金额为16000元【yuán】/年。

十一、其它

1、高【gāo】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是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已被高职对【duì】口中职【zhí】自主招生【shēng】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jiā】普通【tōng】高等【děng】学【xué】校招生全【quán】国统一【yī】考试【shì】录取或其他分类考【kǎo】试招生【shēng】录取。

2、遵纪守法,严【yán】惩违规。对在【zài】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guī】的考【kǎo】生和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yù】考试违规处理【lǐ】办法【fǎ】》(中华【huá】人【rén】民共和【hé】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pǔ】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违【wéi】规行为处理暂行办【bàn】法》(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教育部令【lìng】第36号)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shì】实处理【lǐ】结果报送自【zì】治【zhì】区【qū】招生考试院进行后续处理。如违规行为触【chù】犯了【le】《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jiǔ】)》,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xíng】事责任。

3、学【xué】校从未委托【tuō】或【huò】授【shòu】权任何【hé】单位、中介机构或个人进【jìn】行招生、录取【qǔ】等相关工作。

4、本【běn】简章【zhāng】自【zì】公布之【zhī】日起施行【háng】,若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hé】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de】规定为【wéi】准。

5、本简章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6、联系方式

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就业处

五合校区地址:广西南宁市青【qīng】秀区五合大道【dào】19号(邮编:530222)

电话【huà】:0771-4797229、4797113、4797126(兼传真)

广西外国语学院官网:https://zs.gxufl.com

广西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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