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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庆工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6:37:20    发布【bù】: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重庆工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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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信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zuò】顺利进行,根据【jù】《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fǎ】》、《重【chóng】庆【qìng】工信职业学院章程》和【hé】教育【yù】主管部门【mén】有【yǒu】关【guān】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工信职业学院实【shí】际情况,特制定本【běn】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shì】用于重庆工【gōng】信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tōng】专科【kē】(高职)招生工【gōng】作。

第三【sān】条【tiáo】   组织机构与常设【shè】机【jī】构:学院成立【l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xiǎo】组,负责对学院招生工【gōng】作的领导、研究和【hé】制定学院普【pǔ】通全日制【zhì】高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和【hé】规定,确定招生计划【huá】,讨论和决定招【zhāo】生工作【zuò】中的重大事宜。常设机构:学【xué】院【yuàn】招【zhāo】生就业处是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dì】四【sì】条【tiáo】   学校全称:重庆工信职业学院【yuàn】(学校【xiào】标识码:4150014766)

第五条   办学地点:渝中校区: 重【chóng】庆市渝中区化【huà】龙桥交农村360号(邮【yóu】政编码:400043),长寿校区:重庆市【shì】长【zhǎng】寿【shòu】区北城大【dà】道2020号【hào】(邮【yóu】编:401233),沙坪坝校【xiào】区:重庆市沙坪坝区张家湾【wān】50号(邮政编码:400037)。

第六条【tiáo】   办学类型:全日【rì】制普通高等职业教【jiāo】育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dì】九条   上级行政主管部【bù】门:重【chóng】庆市经济和信息化【huà】委员会。

第十条   学院简介【jiè】:学院始建于1984年,是一所经重庆市人【rén】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chéng】为独【dú】立【lì】设置的全日制综合类工科公办普通高等职业【yè】院校。全【quán】校现【xiàn】有教职工549人,现开设有【yǒu】智【zhì】能控制技术、工业设计、汽车【chē】检测与维修技【jì】术、城市轨道交通【tōng】供【gòng】配电技术、高速【sù】铁路综合维【wéi】修技术【shù】、铁道信号自动【dòng】控【kòng】制【zhì】、数字媒体技术【shù】、大【dà】数据技术、智能建造技术【shù】、药品生物技术、会计信息管理、供【gòng】应【yīng】链运营、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动【dòng】车组【zǔ】检【jiǎn】修【xiū】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品生【shēng】产技术、网络营销【xiāo】与【yǔ】直【zhí】播电商【shāng】、汽车智能【néng】技【jì】术、软件技术、铁道机【jī】车运用与维【wéi】护等20个专业【yè】。学院现有渝中【zhōng】、长寿和沙【shā】坪坝校区三【sān】个校【xiào】区,交通十【shí】分便利。

学院现占地833亩,校舍总建筑面积【jī】26万平米【mǐ】,设施齐全【quán】,可【kě】容纳【nà】在校学生1万余人。学院【yuàn】有实【shí】训实【shí】验室90余间【jiān】,校外实训基地【dì】40余个【gè】,纸质图10万余册,电子图书500余万册。

第三章  招生【shēng】对象、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shōu】费标【biāo】准【zhǔn】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招生专【zhuān】业、计【jì】划数【shù】及收【shōu】费标准:

1.招生对象: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

2.具体招生【shēng】专业及计划【huá】数以重庆【qìng】市教委公【gōng】布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数【shù】为准【zhǔn】。

3.收费及公示:①各专业学费标准6250~7300元/生【shēng】.年【nián】;②住宿费1000~800元/年(6~8人,具体收费【fèi】以学生居【jū】住的【de】寝【qǐn】室类【lèi】别为准)。详细收费【fèi】标准最终以重庆市价格【gé】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4.退费管理规定: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新生录取【qǔ】工作【zuò】将贯彻公平竞争【zhēng】、公正选拔【bá】、公【gōng】开透明的原则【zé】,坚持德智体美【měi】劳全面考【kǎo】核、综合评价【jià】、择优录取新【xīn】生。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wài】语语种【zhǒng】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zhì】外语语种,入学后【hòu】公共外【wài】语【yǔ】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jiǎn】标准:我校【xiào】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cán】疾人联合会【huì】制【zhì】定【dìng】的《普通高等学【xué】院【yuàn】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 投档根据各省市教育【yù】考试机构制定的规则执行【háng】,学校根据情况【kuàng】合理确定【dìng】投档比例,对于一次投档【dàng】未完成【chéng】的【de】招生计【jì】划,学校根据各省【shěng】市规【guī】定,录【lù】取【qǔ】非第一志愿考生或参加征集志愿。

5. 对进档需要学校进行【háng】专业【yè】安排的考生的【de】录【lù】取办法【fǎ】为:按照专业志愿优【yōu】先【xiān】原则从高【gāo】分【fèn】到低分安排专业【yè】;投【tóu】档分数相同时【shí】,依【yī】次比较语文【wén】、数学、外语单科科目成绩,从高到低【dī】安排专业。对报考的【de】专【zhuān】业计划已满且【qiě】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在缺【quē】额的【de】专业【yè】中进行安排;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jì】的考生则作【zuò】退【tuì】档【dàng】处理。

6.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无。

7.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有无分数级差要求:无。

8.加降分要求:对【duì】于报【bào】考【kǎo】我校且符合国【guó】家及各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规【guī】定【dìng】的加分和降分【fèn】条件的进【jìn】档考【kǎo】生,按加【jiā】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xù】排列【liè】,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qǔ】。

第五章 入学及复查复测

第十三条 依据教【jiāo】育部相关【guān】规定【dìng】,新生未【wèi】经同【tóng】意逾期不报【bào】到者,视为放弃入【rù】学资格。

第十【shí】四条 新生【shēng】入学【xué】后,学校在三个月内【nèi】按照【zhào】招生规【guī】定【dìng】进行复查。经【jīng】过注册后复查合格,即取得学籍【jí】。复查【chá】不符【fú】合招生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zhí】到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qǔ】消【xiāo】学籍【jí】,予以退【tuì】回。情节【jiē】恶【è】劣的,须请有关部门查【chá】究。

第十五条【tiáo】 新生进行体检复查患有疾【jí】病者,经医疗单位证明,短期治疗可【kě】达到健康标准的,本人申请,由学校批准【zhǔn】,可【kě】准许保留【liú】入学资格一年,并应回家医【yī】疗。保留入学资【zī】格的学生【shēng】,必须在下学【xué】年开学前向学校申请入【rù】学【xué】,经县【xiàn】级以上医院证【zhèng】明,学【xué】校复查合格,方可【kě】重新办【bàn】理入【rù】学手续。复查【chá】不【bú】合格或【huò】逾期不办理入学【xué】手续【xù】者,取【qǔ】消入【rù】学资格。

第十六条 在校期间,一经发现并查实在高考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中弄虚作假者,学校【xiào】将依据国家【jiā】相关【guān】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  其它

第十七条    学历证书发放:学生在规定年限内【nèi】修完教学【xué】计划规定的【de】全部课程,成【chéng】绩合格,符合毕业条【tiáo】件,颁发【fā】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diàn】子【zǐ】注册的重庆工【gōng】信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yè】证书【shū】。

第十八条    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每学【xué】年【nián】按国家相关规定【dìng】评【píng】定一次,国家奖【jiǎng】学金8000元/人,国【guó】家【jiā】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rén】,国家助【zhù】学金一等4500元/人,二等3300元/人【rén】,三等2500元/人。

2.学校奖学金:每学年按国家相关规定评定一次

一等1500元/人,二等1000元/人,三等500元/人。

3.其【qí】他校【xiào】内奖助学金【jīn】:校内【nèi】助学金、校内临时困难补助、校内【nèi】学费减免等。

4.家庭经济【jì】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xué】金、建档立卡【kǎ】学【xué】生【shēng】资助、社会助学【xué】金【jīn】、特【tè】困【kùn】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xué】活动等,保障【zhàng】家【jiā】庭经济困难学生【shēng】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九【jiǔ】条    监督机制:学校招【zhāo】生就业处【chù】按照【zhào】“严格【gé】程序,加【jiā】强管理,接受【shòu】监督”的原则,做到公平【píng】、公正、公开地选拔人才,学校纪检监【jiān】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xué】校整个【gè】招生【shēng】工作,监督电【diàn】话023-87651045。

第二十条    我校从【cóng】来【lái】不委托任何【hé】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yǒu】关【guān】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jiù】业处联系【xì】,否则出现任【rèn】何后果,学【xué】校概【gài】不负责。

第二十【shí】一条  招生信【xìn】息网址:https://www.cqiivc.com/

新生【shēng】入学地【dì】址:长寿校区,重庆市长寿区北城【chéng】大道2020号【hào】(邮编:401233)。

联系【xì】电话:023-87651001、87651002 、87651003

电子邮件:cqgxzy_zb@163.com。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tiáo】    本招【zhāo】生【shēng】章程由重庆工信职业【yè】学院招生就【jiù】业处负责【zé】解释。

第二十三【sān】条   本【běn】章【zhāng】程如遇国家法【fǎ】律、法规、规章【zhāng】和【hé】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