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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9-21 18:52:40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wéi】大家整【zhěng】理的是2024成都银杏酒店管理【lǐ】学【xué】院【yuàn】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fèn】配【pèi】、调剂【jì】规则、身体要求【qiú】等信息,以下【xià】是详细内容【róng】,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dòng】,以学校最新公布的【de】信息【xī】为准。

录取规则

第【dì】十条 学【xué】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zé】择优录【lù】取合格考生。

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de】考生。按【àn】照平行志愿【yuàn】投档的批次,严格执【zhí】行考生所在地省(直【zhí】辖市、自【zì】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相关投档录取规定。

对于实行新高考方案的省份选考科目及录取规则,以各省(直辖市)公布为准。

第十一【yī】条 学【xué】校根据在各省【shěng】(直辖市、自【zì】治区)的【de】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与各省(直辖市【shì】、自治【zhì】区)教【jiāo】育考【kǎo】试院商定调档比例。

第十二条 四川省按专业志愿优先(专业【yè】清)的原【yuán】则【zé】,综【zōng】合考【kǎo】量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总分及【jí】相关科目成绩【jì】(文史类按照【zhào】语【yǔ】文、文综【zōng】、数学、外【wài】语成绩排序,理工类按照数学、理【lǐ】综【zōng】、语文【wén】、外【wài】语成绩排序),予以安排【pái】录取专业。其他省【shěng】份按分数优先(分数清)的【de】原则,在录取原则下优先满足进【jìn】档【dàng】考生的第一专【zhuān】业志愿要【yào】求。

对专业志【zhì】愿无法满足【zú】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的【de】,按成绩从【cóng】高【gāo】到低【dī】的原则,参考考生【shēng】其它专业志【zhì】愿,调剂录取到同类别其它专业。不【bú】服从专业调剂【jì】,按【àn】退档处理。

若生源所属省(直辖市、自治区【qū】)教育【yù】考试【shì】院【yuàn】(招办)对专业志愿录取有特【tè】殊要【yào】求的,将结【jié】合当地教育【yù】考试院(招办)要求进【jìn】行。

第十三条 学校招收的非普通类专业的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只招收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体育类专业只招收参加体育类专业统考的考生。

成绩【jì】认定:依【yī】据【jù】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统【tǒng】考成绩,并达到生【shēng】源地教育考试院(招办【bàn】)划定的本【běn】、专【zhuān】科录取【qǔ】控【kòng】制线【xiàn】。

录取规则: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de】情况下,在进【jìn】档考生中,艺术【shù】类按综合成【chéng】绩【jì】、体育【yù】类按专业【yè】成绩从高分【fèn】到低分择【zé】优录取;专业成【chéng】绩相同的情况下,按投档排【pái】序成绩从【cóng】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qǔ】。

若【ruò】生源【yuán】所属省(直辖市【shì】、自治区)教【jiāo】育考试【shì】院(招办)对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录取【qǔ】有特殊要【yào】求的,将结合当地教【jiāo】育【yù】考试【shì】院(招办)要求【qiú】进行。

第十四条 学校【xiào】招生专【zhuān】业均【jun1】无【wú】男女生比【bǐ】例要求,且文理兼收。

第十五条 学【xué】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de】语种,但【dàn】考生进校【xiào】后均以英语为【wéi】第一外语安【ān】排【pái】教【jiāo】学。

第十六条  外语类专业(含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商务英语)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七【qī】条 体育、艺术【shù】特长【zhǎng】生在同【tóng】等【děng】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kǎo】生【shēng】的处理严【yán】格按【àn】照考生所在地省(直辖市、自【zì】治区)教【jiāo】育考试【shì】院(招办)的相【xiàng】关规定执行【háng】。

第十八条【tiáo】  学校对考生【shēng】身体健康的要求,执【zhí】行《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体【tǐ】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hù】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zhě】入【rù】学【xué】和就业权利【lì】的通知》等【děng】有关补充规【guī】定。

第十【shí】九条 按【àn】类招生的专业中,外国语言文【wén】学【xué】类【lèi】、设计学类、体【tǐ】育【yù】学类专【zhuān】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前【qián】需【xū】按要求【qiú】向学校提交预读专业申【shēn】请,进校后原则【zé】上先按考生申请的预【yù】读【dú】专业进【jìn】行培养;旅【lǚ】游管理类【lèi】、工商管理【lǐ】类专业录取的考生【shēng】,一年级在宜宾校区完【wán】成通识课程学习,二年级【jí】开始按照学校《大类招生专业分【fèn】流管理办【bàn】法》确定专【zhuān】业,编【biān】入成都校区相【xiàng】应学院完成专业学习【xí】。。

第二十条 录取后,艺术类【lèi】、体育类专【zhuān】业与非艺【yì】术【shù】类、非体育类【lèi】专【zhuān】业【yè】不能互调。

第二【èr】十一条 入学后,学【xué】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jìn】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jiàn】或【huò】有舞弊【bì】行为者【zhě】,一律取消入学资格【gé】,退回【huí】原地区、原单【dān】位。

第二十二条 按【àn】照【zhào】教育部有【yǒu】关规定,凡完成【chéng】本专业培【péi】养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jì】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成【chéng】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具印颁发教育部认【rèn】定、教育部学【xué】信【xìn】网可查【chá】的全日制【zhì】普通高等教育本科【kē】、专科【kē】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shì】学位【wèi】授予条【tiáo】件的,由成都【dōu】银【yín】杏酒店管理学院授予相应【yīng】的学士学位。

第二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shì】、自治区【qū】)高等【děng】教育招【zhāo】生【shēng】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凡已【yǐ】录【lù】取的考生不得换录”,故学校录【lù】取的考生,经学校招【zhāo】生录取领【lǐng】导小组审【shěn】核确认【rèn】后一【yī】律不予【yǔ】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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