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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xīn】:2024-9-21 10:29:09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bèi】网      纠错

2024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jiā】整理【lǐ】的是2024湘潭医【yī】卫职业【yè】技术【shù】学院录取【qǔ】规则,主要包含【hán】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jì】规【guī】则、身【shēn】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shì】详细内容,供大家【jiā】参考【kǎo】,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xī】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xiào】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qǔ】原则【zé】,在【zài】各省(区、市)划定的录【lù】取最低【dī】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高考类别分类录取。

第十四条 根据各省(区、市)的规定设置投档比例。

第十五条 高考成绩达到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学校严格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实行志愿顺序的省(区【qū】、市),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qíng】况下【xià】,录取非第一志愿线上考生。同【tóng】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yī】志愿报考我【wǒ】校的线上考生【shēng】。

第十六条 对【duì】于进档考生,学校【xiào】按照分【fèn】数【shù】优【yōu】先、遵循志【zhì】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即优先满【mǎn】足【zú】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yuàn】,若第【dì】一专业志愿不能【néng】满【mǎn】足,则分别按照其第【dì】二、第三等专业志【zhì】愿顺【shùn】序择优录取。若考【kǎo】生总分相同【tóng】,则【zé】依次按语文【wén】、数学、外语成【chéng】绩从高到低排序录【lù】取。

第十【shí】七【qī】条 考生【shēng】所有专【zhuān】业志愿都无法【fǎ】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kǎo】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néng】录取满额【é】的专业。若不服从【cóng】专业调【diào】剂,或服从专【zhuān】业调剂但各专业【yè】计划已【yǐ】录取【qǔ】满额的作退档【dàng】处【chù】理。对【duì】不符合国家招生【shēng】有关规定【dìng】的考生作退档【dàng】处理。

第十八【bā】条 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shěng】(区、市)关于志【zhì】愿投【tóu】档顺【shùn】序的有【yǒu】关规定【dìng】。原则【zé】上按【àn】照公【gōng】布【bù】的各【gè】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zhī】间线上【shàng】生源【yuán】差距较大的【de】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shēng】计划数【shù】。

第十【shí】九【jiǔ】条 各专业【yè】均无专【zhuān】业加试要求和相关【guān】科目【mù】成绩特殊要求;考试语种不限,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条 根据用人单位招聘需求,为避免造成后续就业困难,我校助【zhù】产专业建【jiàn】议女生报考,其它专【zhuān】业考生【shēng】无男女比例要求;所有专【zhuān】业要求考生身体健【jiàn】康,但【dàn】无【wú】身【shēn】高体【tǐ】重要求。

第【dì】二十一条 学校认可【kě】各省(区、市)教育行【háng】政主管【guǎn】部门、招【zhāo】生考【kǎo】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考【kǎo】生可登陆我校网站或【huò】考生所【suǒ】在【zài】省【shěng】(区、市)教育考【kǎo】试院公布的【de】录取查【chá】询【xún】方式查询录取【qǔ】结果。录取结束后,不再办理考生退【tuì】档手续【xù】。

第二十三条 被录取新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hé】要求办理报【bào】到入【rù】学手续【xù】;确因客【kè】观原因不能按时【shí】报到的,须向学校招生【shēng】就【jiù】业【yè】指导处(0731-58519123)办【bàn】理请【qǐng】假手续。报到截止【zhǐ】日期14日后,如果未报到且未办理请【qǐng】假手续的作自【zì】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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