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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9-21 21:55:10    发【fā】布:大学生必【bì】备网【wǎng】      纠错

2024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山东服【fú】装职业【yè】学院录【lù】取【qǔ】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bǐ】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shēn】体要【yào】求等信【xìn】息,以【yǐ】下【xià】是详细内容,供【gòng】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bù】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dìng】的【de】投档比例【lì】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yóu】各省【shěng】(市)自治区招生【shēng】主管部门【mén】确定。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bù】要求,实行学【xué】校【xiào】负责,招【zhāo】办监督【dū】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sān】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qǔ】。

第十四【sì】条 外语【yǔ】语种要【yào】求:语种不【bú】限,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以英【yīng】语教学为【wéi】主,其它【tā】语【yǔ】种考生入学后需改【gǎi】学英语。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考【kǎo】生思想品德考【kǎo】核须合格。对考生体检【jiǎn】身体健康【kāng】要求:执行【háng】《普通【tōng】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1.夏季高考普通类专业

(1)专业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2)在未实施高考【kǎo】综【zōng】合改【gǎi】革试点的省【shěng】份【fèn】录取时,对进档【dàng】考生【shēng】,根据考生的【de】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根据各专业【yè】计【jì】划数,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yuàn】,第一专业【yè】志愿不【bú】能【néng】满足时,安排【pái】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jun1】不能满足【zú】,则【zé】在专业志愿【yuàn】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zhì】愿【yuàn】相近的原【yuán】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diào】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3)在实【shí】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de】省【shěng】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bú】提选考科目要求,根【gēn】据【jù】考生的专【zhuān】业【yè】志愿、文化【huà】总【zǒng】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shù】对各专业【yè】进档【dàng】考生依次录取,不再进行【háng】专业调剂。

(4)在确定【dìng】录【lù】取资格时【shí】,考生的各种加分【fèn】、降分情况均【jun1】计入总【zǒng】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2.夏季高考艺术类专业

(1)艺术【shù】类【lèi】(美术与设计类、舞蹈类、音乐类、表(导)演【yǎn】类)专业使用【yòng】省专【zhuān】业统【tǒng】考成【chéng】绩。

(2)报考我院艺【yì】术类(美术【shù】与【yǔ】设【shè】计类、舞蹈类、音乐类、表(导【dǎo】)演类)专业【yè】的【de】考生,需参加省【shěng】统考并达到【dào】合格分数线【xiàn】。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舞蹈类、音乐【lè】类、表(导)演类)考生进档【dàng】后【hòu】,根据【jù】专业计划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志愿考生【shēng】,直至专业计【jì】划满额。

3.山东省春季高考考【kǎo】生按省教育厅【tīng】规定的专业类【lèi】别分【fèn】专业进行录【lù】取。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教【jiāo】育【yù】招生考【kǎo】试【shì】院网【wǎng】站【zhàn】查【chá】询、学院招【zhāo】办电话查询、学院网站查询,寄发【fā】录取通知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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