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普通高考>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2024年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7:28:04    发【fā】布【bù】: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shì】2024年赤峰【fēng】应用技术【shù】职【zhí】业学院招生【shēng】章程,主要包含【hán】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huá】、报【bào】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jīn】、学校地【dì】址等信息,以下【xià】是详细【xì】内容,希【xī】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实施高校招生【shēng】“阳【yáng】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教【jiāo】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bù】、自治【zhì】区教育【yù】厅和【hé】自治区【qū】教育招生【shēng】考试中心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èr】条 学【xué】院名称:赤峰应用技术职业【yè】学院【yuàn】,国【guó】标代码:14699。学院【yuàn】是经教【jiāo】育部【bù】备案的全日制公【gōng】办高等职业院校【xiào】。学院层【céng】次:专科。对取得我院学籍并在【zài】规定【dìng】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本章程是我院向【xiàng】社会公布招生信【xìn】息的主要形式,是开展招生录取【qǔ】工作【zuò】的【de】重要【yào】依据。在招【zhāo】生【shēng】录取过程中【zhōng】,学院自觉接受各有【yǒu】关省(市、自治【zhì】区【qū】)招【zhāo】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kǎo】生【shēng】、家长、媒体【tǐ】以及【jí】社会各界的监督【dū】。

第四条 各专业招生人【rén】数以各【gè】省(市、自治区)招生【shēng】考试部【bù】门公【gōng】布的招生计划【huá】为准。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领导组织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zé】制定招生【shēng】章程、招生【shēng】政策【cè】,确定招生规模【mó】和调整专业招【zhāo】生计【jì】划【huá】,讨论决定【dìng】招生重大事宜【yí】,并对整个招生录取过【guò】程进行监【jiān】督管理【lǐ】。

学【xué】院对招生工作人员【yuán】进【jìn】行严格的培【péi】训,要求工作人员认真【zhēn】贯彻【chè】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zhāo】生工作法【fǎ】律法【fǎ】规【guī】,确保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有序【xù】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院【yuàn】分【fèn】专业【yè】招生计划的制定是以服【fú】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依据,以学院办学【xué】条件为【wéi】基【jī】础,以学生【shēng】就业为导向,根据学院【yuàn】的发展规划经【jīng】审【shěn】定并【bìng】报自治区教【jiāo】育厅正式批准后执行【háng】。

第四章 录取

第七条 提档比例:学院提档比【bǐ】例不【bú】超过招【zhāo】生计划的【de】120%。

第八条 录取规则

1.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时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对【duì】在我院投档【dàng】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dàng】我【wǒ】院【yuàn】符合条件的考生,按专业志愿【yuàn】顺【shùn】序,以【yǐ】投档【dàng】分从高分到【dào】低分【fèn】排序,在专【zhuān】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qǔ】。当【dāng】所有专业志愿都录取完毕【bì】后,对服【fú】从专【zhuān】业调剂的考【kǎo】生,根据投档分从【cóng】高【gāo】到低排序依次调剂【jì】到其他未录取满【mǎn】额【é】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diào】剂的投档【dàng】考生,学院将予以退【tuì】档处理。

2.平行分择优录用规则

对于已投档【dàng】考【kǎo】生【shēng】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dìng】的相关【guān】优先【xiān】录取政策;其【qí】次【cì】对文科考生,依次【cì】按语文(蒙【méng】古语文【wén】甲或朝鲜语文【wén】,下同)、文科综【zōng】合【hé】、文科数学单【dān】科成绩【jì】择【zé】优录【lù】取;对理【lǐ】科考生,依次按理【lǐ】科数学【xué】、理科综合【hé】、语文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考生【shēng】,依【yī】次【cì】按高职专业课【kè】综合、语文(蒙古语文)、数学【xué】、英语【yǔ】单科成绩【jì】择优录取。

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duì】思想政治品德考【kǎo】核合格、身体【tǐ】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yào】求的考【kǎo】生录【lù】取以投档分(综合成【chéng】绩)为排序成绩,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录取,即在同【tóng】一个学校志【zhì】愿中,按照“分【fèn】数优【yōu】先【xiān】”的方式安排专业,专业之【zhī】间不设【shè】专业志愿级【jí】差。当考【kǎo】生所有专业志愿【yuàn】都无【wú】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yè】调剂的考【kǎo】生,调剂到【dào】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fú】从专业调剂的投档【dàng】考【kǎo】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对于已投【tóu】档考生【shēng】排序成绩相【xiàng】同时,首先【xiān】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guān】优【yōu】先录【lù】取政策【cè】,其次依次按专【zhuān】业课成绩、语文、文科综合【hé】(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符合照顾政策【cè】的各类考生,我院按《内蒙古自【zì】治区2024年【nián】普通高等学校招生【shēng】工作【zuò】规【guī】定》文件执行。

第九条 体检

体检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hé】会印【yìn】发【fā】的《普【pǔ】通高【gāo】等学校【xiào】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jí】有关规【guī】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

第十条 收费标准

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fèi】,收费标准以内【nèi】蒙古自治【zhì】区价格【gé】主管部【bù】门【mén】公布的标准执行【háng】。学院实行奖学【xué】金制度、助【zhù】学金制度和勤工助【zhù】学制度。家庭经【jīng】济困【kùn】难学生的资助及【jí】资助程序按照国家及【jí】学院的相【xiàng】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一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本院官网等公开发布。

第十二条 我院招生详细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1.学院官网:http://www.cfyyzy.cn

2.学院招生咨询热线:0476—5893322

3.微信公众号:cfyyjszyxy

第十三条 学院地址【zhǐ】:内蒙【méng】古赤峰市松山区查干沐沦【lún】大街与大【dà】宁路【lù】交【jiāo】叉路口。

第十四【sì】条 我院招【zhāo】生录【lù】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shēng】和家长可以【yǐ】通过信函【hán】、电话等向学校纪【jì】检监察部【bù】门反映情况【kuàng】。

监督电话:0476-5896654。

本章程由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