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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南测绘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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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南测绘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河南测绘职业学院单招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河南测绘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wéi】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huì】精【jīng】神,进一步落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健康可持续【xù】发展积【jī】极探索【suǒ】高【gāo】素【sù】质技能型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模【mó】式,全面落实【shí】《教育部办【bàn】公厅关于进【jìn】一步完善高职院【yuàn】校【xiào】分类考【kǎo】试工作的【de】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hào】)和河南【nán】省教【jiāo】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nián】高等【děng】职【zhí】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bá】尖人才免试入【rù】学工作的【de】通知》(教学〔2024〕58号)文件要求【qiú】,为促进我院高等职业教育【yù】单独【dú】考试招生(以下简称【chēng】“高职单招”)工作的稳步【bù】、健康发展,选【xuǎn】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hé】素质高的优【yōu】秀人【rén】才,切实维护我院和广【guǎng】大考【kǎo】生的合法权益,结【jié】合【hé】我【wǒ】院实际,制定本【běn】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测绘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条 河南【nán】测绘职业学【xué】院高职【zhí】单招工【gōng】作贯彻“公平竞争、全面【miàn】考核【hé】、择优录【lù】取、招考分离”的【de】原则。

第三条 河【hé】南测绘【huì】职业学院高职单招【zhāo】工【gōng】作接受上【shàng】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jiān】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shè】会【huì】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河南测绘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国标代码:14608;省标代码:632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办学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园区工贸路30号

第【dì】十条 河【hé】南测绘职业学院是经河南【nán】省人民政府批【pī】准、教【jiāo】育【yù】部【bù】备案的一【yī】所公办【bàn】全日制【zhì】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河南【nán】省教育厅管理【lǐ】,是国内唯一【yī】一所测绘类高职院校。

学院象【xiàng】湖校区位于白沙园区,象湖之滨,贾鲁河畔,交通便利【lì】,环境优美。时空大数据产【chǎn】业【yè】学院位于郑州航空港核心区,总建【jiàn】筑面积约 10 万【wàn】m²,距离【lí】新郑国际机【jī】场3公里,地【dì】铁、公交【jiāo】等交通便利【lì】。学【xué】院【yuàn】师资【zī】力量雄厚,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治【zhì】学严【yán】谨【jǐn】、爱岗敬业的高【gāo】水【shuǐ】平教师【shī】队伍【wǔ】,教学仪器【qì】设备【bèi】先进,建【jiàn】有虚【xū】拟仿真实训【xùn】室、无人机模拟飞行、无人机数据【jù】处理【lǐ】中心等多个专业教【jiāo】学【xué】实训室,并配备有与【yǔ】行业单位作业水【shuǐ】平相当的仪器设备【bèi】和软件系统。除教学设施外,学生公寓、餐厅、洗浴中心等【děng】配套设施【shī】齐全,学【xué】生公寓【yù】设有空调、无线WIFI等设施。

学院始终坚持以需求为目标,就业为【wéi】导向,顺应市场变化,不【bú】断优化【huà】专业【yè】结【jié】构,调整专业布局。学院现设测绘【huì】工程、遥感工【gōng】程、空间【jiān】信息工程、国【guó】土【tǔ】信息与管理、计算机工程、经济管理、艺术体育等8个教学【xué】系,思想政治理论教学【xué】部和【hé】基础教【jiāo】学部2个【gè】教学部以及【jí】时空大数据产【chǎn】业【yè】学【xué】院、河南测【cè】绘技术产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3个二级学【xué】院,在校生规模【mó】达1.2万余【yú】人。学【xué】院【yuàn】注重对【duì】外【wài】交流与合作,2021年与俄【é】罗斯罗斯托夫国立交通【tōng】大学【xué】合作的中【zhōng】外合作办学项目【mù】也顺利纳入国家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开【kāi】设有【yǒu】计算机网络技术(中【zhōng】外合作办学)专业。共开设普通高【gāo】职类四十【shí】个专业(含方向),主【zhǔ】要培养以【yǐ】测绘地理信【xìn】息、计算机、经【jīng】济管理、艺术、体育【yù】类等技能型人才【cái】。学院【yuàn】组【zǔ】织参加国家【jiā】级【jí】、省级职业技能竞赛、教师说课等【děng】多项赛事,多次荣获团体【tǐ】、个人一【yī】等【děng】奖。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我院设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高职单招工作。

第十二条 学【xué】院单招考试工作【zuò】监督小【xiǎo】组对招生考试录【lù】取工作【zuò】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

第十四条 高职单招录取考生须将纸质档案转至我院并【bìng】参加全日制培养。考生【shēng】须【xū】参【cān】加【jiā】体检【jiǎn】,对在规【guī】定期限内【nèi】未参加【jiā】体检的考生可不予【yǔ】录取。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方式

第【dì】十五条 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审【shěn】批的计【jì】划【huá】数执行。主要通过【guò】两个渠道公布:一是【shì】由省【shěng】招生管理部【bù】门按规定的方式向【xiàng】社【shè】会公布;二是由学院【yuàn】通过官方【fāng】网站、公【gōng】众号等形【xíng】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志愿填【tián】报:考生于2024年3月19日9时至3月21日18时【shí】登录“河南【nán】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shēng】服务【wù】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jìn】行网【wǎng】上【shàng】志愿填报,在规【guī】定时间内,考生可【kě】填报河【hé】南测绘职业学院(代码:6320),并可【kě】以进【jìn】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xiū】改,以网上最后一次【cì】保【bǎo】存的【de】志愿为准【zhǔn】。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hé】更改【gǎi】,请广大【dà】考【kǎo】生按【àn】时认真【zhēn】填报志愿

第十七条 准考证打印

1.准考证打印方式【shì】:考生登录河南测【cè】绘职【zhí】业【yè】学院招【zhāo】生网站【zhàn】(https://zhaosheng.hasm.edu.cn),自行打印准考证。

2.准考证打印时间:9-21、7日登录打印。

第六章 考试办法

第十八条 我院单招考【kǎo】试工作在河南【nán】省教育厅【tīng】和河南省教育考【kǎo】试院的【de】共同监【jiān】督和指导下,按【àn】照国【guó】家教育考试【shì】要求自主组织考【kǎo】试。

一、考试方式

我【wǒ】院单【dān】招考试采用“文化【huà】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考【kǎo】核方【fāng】式。

1.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高中毕业生只进行职业【yè】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由【yóu】考生高【gāo】中学【xué】业水平考试成绩【jì】折【shé】算得到)。

2.无“普【pǔ】通高【gāo】中学【xué】业水平考试【shì】等级成【chéng】绩”的高中毕业生【shēng】(社会考生)及【jí】中职毕业生需参加文化素质考【kǎo】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3.退役士兵免除文化素质考试,只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

(一)文化素质考试

1.有“普通【tōng】高中【zhōng】学【xué】业水平【píng】考试等级成绩【jì】”的高中毕业【yè】生不再参【cān】加此项考试,直接采用考【kǎo】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kǎo】试【shì】等级成绩【jì】,按语文、数学【xué】、外语三【sān】课科目成绩等级折算分数后,相加【jiā】计为文化素质成绩【jì】,满分300分。

普通【tōng】高中学业水平考试【shì】等【děng】级成绩A、B、C、D等级【jí】对应折算成【chéng】绩为100分【fèn】、85分、75分【fèn】、60分。

2.无【wú】“普通【tōng】高中学【xué】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高中毕业【yè】生(社会【huì】考生)、中职生参加文化【huà】素质考试。考试科目包含语文【wén】、数学【xué】、英语三课,采用【yòng】笔试【shì】方式,一【yī】份【fèn】试【shì】卷,满分300分。

3.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考试。

(二)职业技能测试

所有【yǒu】考生【shēng】(含退役士兵)均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按报考【kǎo】第一专业志愿【yuàn】参加考【kǎo】试。考试由我院【yuàn】单独命题并组织。

1.有“普通高中学【xué】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de】高中毕业生【shēng】、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kǎo】试等级【jí】成【chéng】绩”的高中毕业生(社会考【kǎo】生【shēng】)和【hé】退役士兵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shì】为【wéi】笔试,满分300分【fèn】。

笔试内容:综合素质、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基本职业能力等。

2.中职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方式为面试或实操(中职为测绘【huì】类相【xiàng】关专业的毕业【yè】生参加【jiā】实操考【kǎo】试【shì】,其余专业考生参【cān】加面试),满分【fèn】300分。

面试内容:基本专业知识、专业素养、专业能力等。

实操内容:测绘仪器的基本操作及数据计算。

3.退役士兵只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二、考试时间:9-21至9-21

考试时间考生类别考试科目
9-21上午 8:9-21:30高【gāo】中毕业生、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chéng】绩”的【de】高中毕业生(社会【huì】考【kǎo】生)和退役士兵职业适应性测试(A卷)
上午10:9-21:00中职毕【bì】业【yè】生和【hé】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de】高中毕业生【shēng】(社会考生【shēng】)文化素质考试
(A卷)
下午14:9-21:00高中毕业生【shēng】、无“普通【tōng】高中【zhōng】学业水平考【kǎo】试等级成绩”的【de】高中毕业生(社会考生)和退役士【shì】兵职业适应性测试(B卷)
下午15:9-21:30中职毕业生和无“普通高中学【xué】业水【shuǐ】平考试等级【jí】成绩”的高【gāo】中毕业【yè】生(社会考生【shēng】)文化素质考试
(B卷)
9-21上午
8:9-21:00
中职毕业生职业技能测试
(面试或实操)

三、考【kǎo】试【shì】地点:河南测绘职业学【xué】院象湖【hú】校区(郑州市郑【zhèng】东新区白沙【shā】园区工【gōng】贸路30号)

四、考试组织:学院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封闭评分。

五、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学院免收考生报名费。

第七章 录取

第十【shí】九【jiǔ】条 录取原则:招生【shēng】录取工作遵循“公平【píng】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yuán】则【zé】。

第二十条 录取办法

(一)录取时,根据报考人数分类别、按比例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依专业志愿顺序【xù】按分数【shù】从高到低择【zé】优【yōu】录取,录满为止。当进【jìn】线考生【shēng】所报专【zhuān】业【yè】志愿不能满足【zú】时,统一按“同意调剂【jì】”调剂到未录【lù】满专业,根【gēn】据考生【shēng】其他专业志愿择优【yōu】录取。如遇【yù】录取【qǔ】最低分多名考生成绩相同时,优先参考职【zhí】业技能(或面试)成绩【jì】,再【zài】参考文化课(数、语、外【wài】)成绩顺序,依次录【lù】取。

(二)计分方式:

高中毕业生:总分【fèn】=文化素质【zhì】成绩×0.4+职业技能测试×0.6;

中职【zhí】毕【bì】业生【shēng】:总分=文化素质成绩×0.4+职【zhí】业技能测【cè】试×0.6+技能【néng】竞赛认定成绩。

退役士兵:总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三)专业技能成绩

专业技能成绩=技能竞赛认定成绩+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认定成绩。

(1)技能竞赛成绩认定

获得省【shěng】级教【jiāo】育行政部门主办【bàn】或联办【bàn】的【de】省级职业院校【xiào】技能大赛二等【děng】奖记15分、三等奖记10分,考生【shēng】如有多项【xiàng】技能竞【jìng】赛成绩【jì】的,取其一【yī】项最高分值,不【bú】累加。

(2)职业资格等级证成绩认定

中职生【shēng】所获职业【yè】资格证书【shū】专业类【lèi】应与报考专业【yè】相同,考生如有多种职业【yè】资格证书的【de】,取其【qí】最【zuì】高等级证书的成绩,不累加。

①获得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加5分;

②获得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加10分;

③获得高级工及以上级别职业资格证书,加15分。

考生【shēng】考试【shì】当天应携带上【shàng】述【shù】技能竞赛证书和职业【yè】资格证【zhèng】书原【yuán】件【jiàn】和复印件提【tí】交给我院,过期不再办理,视为放弃。

(四)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jí】军人的子女,驻【zhù】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qū】、国【guó】家确定的边远地【dì】区中的【de】三类地区和军【jun1】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dǎo】屿部队现【xiàn】役军人的子【zǐ】女。

2.残疾人【rén】民警【jǐng】察、因【yīn】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rén】民警察子女。

第二十一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根据《教【jiāo】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zhí】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gé】的指 导意见【jiàn】》(教学〔2013〕3 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de】, 考【kǎo】生【shēng】可【kě】免【miǎn】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xué】习,考生【shēng】申请免试【shì】专业需与 获【huò】奖项目或【huò】取【qǔ】得的职业资格相【xiàng】关【guān】,并与我院高职单招相同或相近专业【yè】免试【shì】录取。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1.获【huò】得由【yóu】教育部【bù】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jì】能大赛三等奖及以【yǐ】上奖项,或由省【shěng】级教【jiāo】育行政部【bù】门主【zhǔ】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jì】能大赛一等奖【jiǎng】的【de】中职毕业生【shēng】。

2.具有【yǒu】高级工【gōng】或技【jì】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xiān】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zhí】毕业【yè】生【shēng】。

(二)免试录取程序

1.申请免试考生本人需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zhāo】收技能拔尖【jiān】人【rén】才免试【shì】入学登记表》,提【tí】出【chū】免【miǎn】试入【rù】学申请,并于9-21前凭《河【hé】南省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xué】登记表》、考生身份证【zhèng】复印【yìn】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fù】印【yìn】件送达我【wǒ】院【yuàn】,提出免试申请。

2.收到考生【shēng】申请,我院对免试考生【shēng】的相关资格、条【tiáo】件【jiàn】进行审【shěn】查【chá】和公示,按要求上报省教育厅职业【yè】教育与成【chéng】人教育处【chù】备案。

3.核实审定的免试拟录取考生名【míng】单将在河南测绘职业学院【yuàn】招【zhāo】生网【wǎng】站进行公示【shì】,公示【shì】时【shí】间不低于5个【gè】工作日。

4.凡被【bèi】我【wǒ】院高职【zhí】单招(免【miǎn】试录取)的考【kǎo】生,不【bú】再具有参【cān】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shēng】考试。通过高职单【dān】独招生录取(免试【shì】录取)的考生与普【pǔ】通高【gāo】招录取的新生在校一切待遇和毕业文凭完全相同。

第二十二条【tiáo】 学院招生办公【gōng】室负责将考生成绩及拟录取考生【shēng】名单在【zài】学院招【zhāo】生网上进行【háng】公示【shì】,公示期【qī】满后将【jiāng】公【gōng】示无异议的名单报至省教育【yù】考试院办理录取【qǔ】手续,单招考【kǎo】试录取【qǔ】通知书随高考录取结【jié】束后【hòu】统一发放。

第二十三条 单招考试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事  项
9-21至21日考生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填报志愿
9-21至7日考生登录【lù】我【wǒ】院招生网https://zhaosheng.hasm.edu.cn/打印准考证【zhèng】
9-21至9日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单招考试
9-21前公示考生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将拟录取数据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9-21后在学院招生网录取查询界面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高考录取结束后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我院【yuàn】高职单【dān】招各专业(类)不【bú】限男【nán】女比【bǐ】例,不限文、理科。

第二十五条 违规违纪处理

(一)考生本人【rén】应本着【zhe】“诚信”的原【yuán】则参加此次高职单招考【kǎo】试【shì】。根据河【hé】南省教育【yù】考试院规定【dìng】,对【duì】违规、违纪骗取高职单招录【lù】取资格的考生,发现一【yī】起,查处一起【qǐ】。

(二)工【gōng】作人员【yuán】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wǔ】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chá】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háng】高等学校招生工作【zuò】责任追究暂【zàn】行【háng】办法》(教【jiāo】监[2005]4号文件附件)的有关规定【dìng】,追究【jiū】当事人和有关【guān】领导的责任,对直接【jiē】参【cān】与舞弊者,将依照【zhào】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xiàng】关规【guī】定予以处理,构【gòu】成【chéng】犯罪【zuì】的,依法追究【jiū】刑事责任。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shí】六条 收费【fèi】标准:学院各专业严【yán】格【gé】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uì】、河南省财政厅【tīng】、河南省【shěng】教【jiāo】育厅联合下发【fā】的【de】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的【de】标准执行。文科类专业【yè】:3700元/生/年【nián】;理【lǐ】科类【lèi】专【zhuān】业【yè】:42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暂定:象湖校区6人间【jiān】800元/年【nián】/生【shēng】;时空大数据产业学院(6人间800元【yuán】/年/生,8人间600元/年/生。)如遇政策调【diào】整【zhěng】,按政【zhèng】府最新【xīn】文件执行。

第二十七【qī】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zhào】有关文件【jiàn】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初【chū】审【shěn】、体检和复【fù】查工【gōng】作。对弄虚作假、体检或复【fù】查不符【fú】合条件、冒名顶【dǐng】替等学生,取消入学【xué】资格并【bìng】上【shàng】报主管部门【mén】。

第二十【shí】八条 学【xué】院设立了奖、助、贷【dài】、缓等一系列助学【xué】措施【shī】,助学贷【dài】款制【zhì】度【dù】完善。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jiā】奖【jiǎng】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xué】金(5000元【yuán】/年)、国【guó】家助学金(人【rén】均3300元/年/生)、学院奖学金(一等 1000元/年/生;二等 600元/年/生;三【sān】等【děng】300元/年【nián】/生)、学院助【zhù】学金【jīn】(一等【děng】 600元/年【nián】/生;二等 300元/年【nián】/生;三【sān】等100元/年/生);也可申请国【guó】家助学贷款【kuǎn】(最高【gāo】12000元/学年)以【yǐ】及勤工助学等资助【zhù】政策,同时在新生报到期间对【du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kāi】设“绿色通道【dào】”,对【duì】特【tè】困生给予不同【tóng】形式的资助。

第二十九条 学院秉承“修德、砺【lì】能、善【shàn】思、笃行【háng】”的校训,以测绘行业【yè】为龙头带动【dòng】其他【tā】专业协同发【fā】展,对于推动【dòng】校企合作【zuò】、中【zhōng】外合作办学、实现高等职业教育【yù】与相关产业的【de】产教融合,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néng】型专业【yè】人才【cái】,具有独特优【yōu】势。学院【yuàn】高度【dù】重【chóng】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gōng】作,毕业生可通过【guò】学校组织的网络、现场【chǎng】双选会等【děng】各种方式【shì】灵活就【jiù】业。应届【jiè】专科毕业生可参加专升【shēng】本考【kǎo】试【shì】,升入高等学府,继续深造。

第三十条 其中大数据产业学院设【shè】立专业【yè】大数【shù】据技术、云计【jì】算技术应用、虚拟现【xiàn】实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shù】应【yīng】用、动漫制作【zuò】技术、全媒【méi】体广告策【cè】划与营销、工业软件开发技术【shù】7个专【zhuān】业录取学生在【zài】时空大数据【jù】产业学院【yuàn】就读【dú】,其余专业录【lù】取学生在【zài】象湖【hú】校区就读【dú】。

第三十一条【tiáo】 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huá】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dá】到学【xué】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yè】。颁【bān】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zǐ】注册的河南测【cè】绘【huì】职【zhí】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二条 来校路线

考生来【lái】校购票时【shí】请注意,郑【zhèng】州火【huǒ】车【chē】站有郑州站和郑州东站【zhàn】。另请注意交通、财产及人【rén】身安全。

(1)自驾路线:京港澳高【gāo】速郑东新区站下---开【kāi】封方向---沿郑开大【dà】道前行约2公里【lǐ】---左转进入【rù】永顺路【lù】前行600米【mǐ】---河【hé】南测绘职业学院(象湖【hú】校【xiào】区)。

(2)公交、地【dì】铁乘【chéng】车路【lù】线:郑州火车站(或郑州东站)---地铁1号线(市体【tǐ】育中心站)---向北【běi】行【háng】至200米左【zuǒ】右---乘坐【zuò】312或Q312路公交【jiāo】车---阜外医院站---河南【nán】测绘职业学院【yuàn】(象湖【hú】校区)。

第三十三条 食宿安排

来校参加单招考试考生需自行联系食宿、酒店,费用自理。

第三十四条 考试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园区工贸路30号

邮    编:451464

办公电话:0371-56662015/56669988

监督电话:0371-60860380

学院网址:http://www.hasm.edu.cn/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我【wǒ】院没有委【wěi】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rén】进【jìn】行招生录取【qǔ】工作,学【xué】院在此提醒各【gè】位考生【shēng】切勿上当受【shòu】骗。对以我院名【míng】义进【jìn】行非法招生宣传【chuán】等活动的中介【jiè】机【jī】构或个人,我【wǒ】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rèn】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河南测绘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fù】件1:河【hé】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技能【néng】拔尖人才免试录取【qǔ】考生申【shēn】请【qǐng】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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