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高职单招>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11:12:54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单招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yī】条 为深【shēn】化招生录【lù】取【qǔ】制度改革,拓宽人才选拔渠【qú】道,进一步【bù】推进高职院校【xiào】分类考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fǎ】权益【yì】,确保我校【xiào】单独【dú】考【kǎo】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dì】二条【tiáo】 本章程适【shì】用于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xué】校2024年【nián】单独考试招生和【hé】技能【néng】拔尖人才【cái】免试入学工作。

第三条【tiáo】 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cè】,并接受【shòu】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zhǎng】、新闻媒体、社会各界【jiè】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河南省招生代码:6213;国标代码:11828。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层次: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学制:三年。

颁发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

详细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凤栖街296号。

第五条 毕业证书:1.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nèi】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fèn】,获得专科毕业证书【shū】,证书【shū】的【de】学校名称为“郑【zhèng】州电力高等专科学【xué】校【xiào】”;2.中【zhōng】澳合作【zuò】办学项目学【xué】生在【zài】规定的学制内修【xiū】完教学计划规【guī】定的学分并【bìng】达到澳方文凭要求考核【hé】标准,可同时获得中方全日制普【pǔ】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和澳方【fāng】相关专业证书,澳方的学【xué】校名称为“Chisholm Institute”;3.中【zhōng】德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在规【guī】定【dìng】的学制【zhì】内【nèi】修【xiū】完【wán】教【jiāo】学计划规【guī】定的【de】学分并达到【dào】德方【fāng】文【wén】凭要求考核标准,可同时获得中方【fāng】全日制普通高等【děng】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和德方【fāng】学业证明书【shū】,德方【fāng】的学校名称为“Hochschule-Private Fachhochschule Nordhessen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

第【dì】六条 郑州电力高等【děng】专科学校【xiào】是中【zhōng】央【yāng】与地方共建,由电力行业办学的普通高校。始建于【yú】1933年,已有91年的办学历程,学校形【xíng】成了“严谨笃学、敬业乐群”的优良校【xiào】风和“立【lì】德修【xiū】能【néng】、知行合【hé】一”的学风品质,确立完善了“校企【qǐ】结合,学工【gōng】衔接”的【de】人【rén】才培养【yǎng】模式,以良好的【de】教学【xué】生活环境、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体【tǐ】系和【hé】优美浓【nóng】郁的【de】校园文【wén】化氛围,在【zài】电力教【jiāo】育领域乃至【zhì】全国职业教育领域确立了重要的地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xiào】成立单独【dú】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quán】面负责贯彻【chè】执行教育部【bù】和【hé】河【hé】南省教育厅的【de】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shī】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lǐng】导、监【jiān】督招【zhāo】生工作的具【jù】体实施;协【xié】调处【chù】理【lǐ】招生工【gōng】作中的重大问题。下设单【dān】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办公室、单独考【kǎo】试招生考生资格审查【chá】工作办公室【shì】、单【dān】独考试【shì】招生考试工作办【bàn】公室、单独考【kǎo】试招生突发【fā】事件应急处【chù】置办公室、单独【dú】考试招生监督工【gōng】作办公室【shì】。单独考试招生【shēng】录取【qǔ】工作办公室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资【zī】格审查工作【zuò】办公室设【shè】在【zài】招生就业处,单独【dú】考试【shì】招生考试工作【zuò】办【bàn】公室和单【dān】独考试招生突发事件【jiàn】应【yīng】急处置【zhì】办公室设在【zài】教务处,单独考试【shì】招生监督工作办【bàn】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合规审计【jì】部)。

学【xué】校招生就业处【chù】具体负责【zé】招生【shēng】工作,其主要职【zhí】责【zé】是执【zhí】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shēng】规【guī】定【dìng】和实施细则【zé】;组【zǔ】织招【zhāo】生宣传和录【lù】取工作;监督【dū】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做【zuò】到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xiào】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专业及计划

第八条 招【zhāo】生对象:已通【tōng】过河【hé】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xiào】招生统一【yī】考试报名的考【kǎo】生;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nián】普【pǔ】通高校【xiào】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九【jiǔ】条 招【zhāo】生计划分配原【yuán】则和方法【fǎ】。结合【hé】学校办学特色【sè】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gōng】平【píng】竞争、公正选【xuǎn】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bá】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yè】学习的综【zōng】合素质高【gāo】、具有职业潜质【zhì】的优秀人才进入学校【xiào】学【xué】习。学【xué】校内部业务部门实行“招【zhāo】考分【fèn】离”原则,接受【shòu】社会监督。

第十条【tiáo】 学校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计【jì】划为700人,具【jù】体【tǐ】招生专业及计划见附件【jiàn】。其中普通类(含【hán】普通高中【zhōng】类【lèi】、中职【zhí】类、社会考生)招生计划675人,退役士兵【bīng】单【dān】列【liè】计划25人【rén】。依据【jù】报考情况,学【xué】校可进行适当【dāng】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学校在电力系统【tǒng】自【zì】动化技【jì】术(不招【zhāo】收色弱、色盲考生)、风力发电工程技术(不招【zhāo】收【shōu】色【sè】弱、色盲考生)、机电一【yī】体【tǐ】化技术、物联网【wǎng】应用技【jì】术【shù】、现【xiàn】代物流管理等5个专【zhuān】业【yè】开展现【xiàn】代学徒制培养。通过学校企业双主体育人、教【jiāo】师师傅双导师教【jiāo】学、学生学徒【tú】双身份【fèn】学习开展【zhǎn】现代学徒制培【péi】养,通过校内课程学习、企业岗位实【shí】践,加强学生(学徒)技术技能【néng】和岗位能力培养,培【péi】养企业有需求、就【jiù】业有保障【zhàng】、学生有【yǒu】发展【zhǎn】的高素质技【jì】术技能型人才。

面向中【zhōng】职【zhí】生【shēng】考生招【zhāo】生的专业有:电力系统【tǒng】自动化技术【shù】(不招收色弱、色盲【máng】考生)、风力【lì】发电工程技【jì】术(不招【zhāo】收色弱、色盲考【kǎo】生)、机电一体化技术【shù】、物联网应用技术、现代【dài】物流管理等5个现代学徒制专业【yè】。

退役士兵考生只可报考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中外合【hé】作办【bàn】学)、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机【jī】械制【zhì】造【zào】及【jí】自动【dòng】化、软件技术、市场营【yíng】销等5个专业,若报考【kǎo】有【yǒu】其他专业,视为放【fàng】弃退役士兵考生【shēng】免【miǎn】文【wén】化【huà】课考试待【dài】遇,须参加相应的考试。

第五章  志愿填报、准考证打印及注意事项

第十一条 志愿填报和准考证打印。

1.考生于2024年3月19日9时【shí】至3月【yuè】21日18时【shí】登录“河南省普【pǔ】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jìn】行网上志愿填报。

2.考生只能填【tián】报【bào】一【yī】所高校【xiào】志【zhì】愿,且志愿修改不超过2次【cì】, 以网上最后一次【cì】保存的【de】志愿为准。

3.报考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的考生,须在2024年3月26日9时至【zhì】3月27日18时登录学【xué】校【xiào】“单独【dú】考试招生管【guǎn】理服务平台”(https://zsxt.zepc.edu.cn)选择填报【bào】“是否同【tóng】意【yì】调剂”。未在规定时间【jiān】填【tián】报的视为“同意调剂”专【zhuān】业。

4.报考【kǎo】我校【xiào】2024年高职单招的考生,须在【zài】2024年4月【yuè】7日9时至4月【yuè】8日14时登录学校“单独考试招【zhāo】生【shēng】管理服【fú】务平【píng】台”(https://zsxt.zepc.edu.cn)打印准考证,考试时无【wú】准考证不能【néng】进入考场。

第十二条 注意事项。

1.学校外语教学为英语。

2.考【kǎo】生的身体【tǐ】条件符【fú】合《普通高【gāo】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相关要求【qi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3.发电厂及电【diàn】力系统、电力系统自动化技【jì】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输配电工程技术、供用电技术【shù】、电力【lì】客户服务【wù】与管【guǎn】理、电【diàn】力系统【tǒng】自动化技【jì】术(中外【wài】合作办【bàn】学)、供用电技术(中外合作【zuò】办学)、分【fèn】布式【shì】发电【diàn】与智能微电网技术、热【rè】能动力工程技术、新【xīn】能源装备技术、发电运行技术、热工自动化技术、光伏工程技术、风【fēng】力发【fā】电工【gōng】程技术、电气自【zì】动化技【jì】术专业、电【diàn】气【qì】自动【dòng】化技术【shù】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不招收【shōu】色弱、色盲考【kǎo】生。

第六章  考核方式及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考试考核。

在河南【nán】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yù】考【kǎo】试院的指导与监【jiān】督下,学【xué】校自主命题【tí】,自行【háng】组织考试考核。考生考核科目由“文【wén】化素质”考【kǎo】试与“职业技能”测试【shì】两【liǎng】部分组成,共6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和“职【zhí】业技【jì】能【néng】”测试【shì】各占【zhàn】总分值的50%(300分)。

考试时间:9-21(具体时间及要求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1.“文化素质”考试

普通高中生考生【shēng】的文化素【sù】质成绩【jì】采【cǎi】用普通高中学业【yè】水平考【kǎo】试等级成绩,按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wù】理、化学【xué】、历史、地理各科【kē】目成绩等【děng】级折算【suàn】分数相加:A等【děng】级折【shé】算为37.5分,B等【děng】级折算为32.5分,C等级折算【suàn】为27.5分【fèn】,D等级折【shé】算为22.5分,折算后相加计为文化素【sù】质评【píng】价成绩【jì】。普通高【gāo】中学业水【shuǐ】平考试【shì】科目成绩等级折算【suàn】最高成绩为300分。

社会考生【shēng】须参加我校【xiào】组织的【de】“文化素质”考试,以高中教育【yù】阶段【duàn】语【yǔ】文、数学、英语、政治等基础科【kē】目知识为【wéi】主要考试内容,考核方式为闭卷【juàn】笔试,满分300分。没【méi】有普通高【gāo】中学【xué】业水平考试【shì】等级成绩【jì】的高中生【shēng】考【kǎo】生须参加我校组【zǔ】织【zhī】的“文【wén】化素质”考试,按社会考生对待【dài】。

中职生考生的【de】文化素【sù】质考试【shì】以【yǐ】《中【zhōng】等【děng】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标【biāo】准》为基本【běn】依据,考核方式为闭卷笔试,重点考查考生的【de】文化【huà】知识素养,满分【fèn】300分。

申【shēn】请享受免文【wén】化素质【zhì】考试并通过报名所在地【dì】县【xiàn】(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资【zī】格审查【chá】的退役士兵考生免【miǎn】文化素质考试。

2.“职业技能”测试

普通高中【zhōng】生考生、社会【huì】考生和退役士【shì】兵考【kǎo】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shì】,考核方式【shì】为笔试、面试,满【mǎn】分30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专【zhuān】业【yè】素养、科学【xué】素【sù】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等。

中【zhōng】职生考生【shēng】参【cān】加的职业【yè】技能测试【shì】以《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nián】修订)》为基本依据【jù】,考【kǎo】核【hé】方式为笔试、面试,满分【fèn】30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综【zōng】合【hé】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yòng】技术等【děng】。

考生按照所报第一专业志愿参加面试。

第十四条 赋分政策。

1.高考加分。严格【gé】按【àn】照《河南省教【jiāo】育厅等六【liù】部门关于【yú】印发【fā】河南省进一步调整和规范高考加【jiā】分【fèn】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zhī】》(豫教学〔2021〕116号【hào】)执行。

2.技能赋分。考生获得的技能竞赛【sài】成绩或【huò】政府部门认可的【de】职业资格等【děng】级证书,根据不同等【děng】级【jí】赋【fù】分。考【kǎo】生申请赋【fù】分的技【jì】能竞赛获奖项目或取得的【de】职业资格须与所报专业相关【guān】。考生须在3月25日9:9-21:00携带【dài】本人身份证原【yuán】件及复【fù】印【yìn】件、职【zhí】业资格证【zhèng】书原件和【hé】复印【yìn】件、技能竞赛获奖证【zhèng】书【shū】原件及【jí】复印件【jiàn】等材【cái】料到学校学【xué】生中心112室提交。

(1)专业技能赋分。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并获得【dé】政【zhèng】府部门认【rèn】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shū】,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de】专业技能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liè】多【duō】项加分【fèn】条件【jiàn】时,只可【kě】享受其中【zhōng】最高分【fèn】值一【yī】项。

①获得初级工级别职业资格证书,加5分;

②获得中级工级别职业资格证书,加10分;

③获得高级工及以上级别职业资格证书,加15分。

(2)技能竞赛获奖赋分。参【cān】加【jiā】由政府【fǔ】部【bù】门【mén】举办的【de】技能竞赛并获奖的考生,录取时将给予相【xiàng】应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fèn】条件【jiàn】时,只可享【xiǎng】受【shòu】其中最高分值一【yī】项。

①参加省级技能竞赛并获奖的考生,最高加15分。

②参加国家级技能竞赛并获奖的考生,最高加20分。

第十五条 录取成绩。

录【lù】取成绩=“文化素质【zhì】”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考加分+技【jì】能【néng】赋分。

第十六条录取规则。

我校2024年单招【zhāo】将【jiāng】分生源类别进行【háng】录取,各类生【shēng】源【yuán】按照报考情况分别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对成绩超过录取分数线的考生,遵【zūn】循分数【shù】优先【xiān】原则【zé】,根【gēn】据招生计划【huá】、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dào】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学生【shēng】名单。“同意调剂”专业,即【jí】同意调剂【jì】至报考专【zhuān】业志愿【yuàn】之外的所【suǒ】有招生专业【yè】。

录取成绩相同时:

1.高中毕业生依次【cì】以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语文、数【shù】学、英语、政治【zhì】、物理、化学【xué】、历史、地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笔【bǐ】试【shì】、面试)择优录取【qǔ】。

2.中职生和社会考生依次【cì】以职业技能测试笔试成绩、职【zhí】业技【jì】能【néng】测试【shì】面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shì】成【chéng】绩择优录【lù】取【qǔ】。

3.退役士兵考生依次以职【zhí】业技能测【cè】试【shì】笔试成绩、职业技【jì】能【néng】测试【shì】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成绩发布及复核。

考生可【kě】在9-21登录郑【zhèng】州【zhōu】电力高等【děng】专科【kē】学校招生【shēng】信息网(https://zs.zepc.cloudzhaokao.com)进行成绩查【chá】询【xún】。考生若对本【běn】人的成绩有疑【yí】问【wèn】,可在4月16日【rì】9时至15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到校申【shēn】请【qǐng】成绩复核。

第十八【bā】条单独考试招【zhāo】生拟录【lù】取名单由学校单独招生【shēng】工【gōng】作【zuò】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hòu】公示,公示期5个【gè】工【gōng】作日。待公示结束后,上报河【hé】南【nán】省教育考试【shì】院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九条 根【gēn】据教育【yù】部、河南省【shěng】教育厅有关规定【dìng】,通过高职单招、技【jì】能拔尖【jiān】人才免试录【lù】取【qǔ】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fèn】证【zhèng】件、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原【yuán】件【jiàn】,按规定时间入学【xué】报到,档案转【zhuǎn】入【rù】我【wǒ】校并参加【jiā】全日制培养。入学注【zhù】册学籍后,转学、转专【zhuān】业【yè】按照教育【yù】部【bù】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cān】加【jiā】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xué】校按【àn】照国家和【hé】省相关规【guī】定、程序注册学籍,并严格【gé】组织新生入学资格【gé】审【shěn】查、录取资格【gé】复【fù】查【chá】,对存在问题的考生,依据【jù】教育部有关规定【dìng】进行处理。

第七章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第二十一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及录取程序。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shì】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dǎo】意见》(教学〔2013〕3 号)文【wén】件精神,对【duì】于【yú】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kě】免【miǎn】试【shì】录取进入我校学习。考【kǎo】生申请免试专业须【xū】与获【huò】奖【jiǎng】项目或取【qǔ】得的【de】高技能资【zī】格相关,否则【zé】视为无效申【shēn】请。

1.免试对象和条件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bàn】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sān】等奖及以上奖项【xiàng】,或由【yóu】省级教育行【háng】政【zhèng】部门主办或联办【bàn】的省【shěng】级【jí】职业【yè】院校技【jì】能大【dà】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yè】生;

(2)具有高【gāo】级【jí】工或【huò】技师资格、获【huò】得县级劳动模范先【xiān】进个【gè】人【rén】以上称【chēng】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2.免试录取程序

(1)申请免【miǎn】试的考生须在【zài】3月【yuè】25日9:9-21:00将生【shēng】源学校盖章的《河南省【shěng】普通高【gāo】等学校【xiào】2024年技能拔尖【jiān】人才免试录取【qǔ】考生申请表》一式【shì】三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技能竞赛获【huò】奖【jiǎng】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děng】相关材料【liào】送到我校学【xué】生中心112室审【shěn】查【chá】。

(2)学校进行相关【guān】资格审查【chá】后,将审查合格的名单【dān】及相关【guān】材料【liào】报省教【jiāo】育厅职业教【jiāo】育与成人【rén】教育处【chù】备案。

(3)备案通【tōng】过【guò】后,学【xué】校官方网站公示拟录取考【kǎo】生名【míng】单,公示时间【jiān】不少于5个工【gōng】作【zuò】日。公示无异议者,学校将名单【dān】报省教育考试院【yuàn】办理录【lù】取手续,并按照相【xiàng】关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被【bèi】免试录取【qǔ】的考【kǎo】生,不再参【cān】加其他类型的普通【tōng】高校招生考试【shì】。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校2024年学费标准按专业不同分别为3700元/生【shēng】·年、4200元/生·年、4600元/生【shēng】·年,中外合作办学专【zhuān】业【yè】学【xué】费标准为15000元/生·学年【nián】。省【shěng】级高职【zhí】优质校学【xué】费可上浮10%,上浮范围不超过当年招【zhāo】生专业【yè】总数的10%。

第二十三【sān】条 学校住宿费标准【zhǔn】拟【nǐ】定【dìng】900元/生·年(六人间)。如【rú】遇政策调整,按【àn】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相关资助政策: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jīn】和【hé】国家助学金的【de】评选与评【píng】定。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guó】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jīn】生均3300元/年。

2.学校设有奖学【xué】金。受奖【jiǎng】面占学生总数的【de】30%,一、二、三等奖学【xué】金分别占【zhàn】学生总【zǒng】数的5%、10%、15%。一【yī】等【děng】奖学金1000元/学年,二等奖【jiǎng】学金800元/学年,三等奖学金600元【yuán】/学【xué】年【nián】。

3.根据【jù】国家助学【xué】贷款【kuǎn】政策,家庭【tíng】经济【jì】困【kùn】难的【de】学生可按程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4.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5.学校【xiào】设【shè】立临时【shí】困难补助。在一定程【chéng】度【dù】上或【huò】一【yī】定时期内改善【shàn】学生的生活,减少学生的经济压力,解决学生突发【fā】的重大【dà】家庭或个人遇【yù】到的困难【nán】。

第九章  监督机制

第【dì】二十五条 为保证单独考试【sh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shēng】政策,由学校纪【jì】检【jiǎn】监察组对单独考【kǎo】试【sh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jiān】督。对违反规定的考【kǎo】生【shēng】,取消其单独考试【shì】招生录取【qǔ】资格;对违【wéi】反规定的【de】工作【zuò】人【rén】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分【fèn】。监督【dū】电话:0371-62275256。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shí】七条【tiáo】 学校没有【yǒu】委托任何【hé】中介机【jī】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对以我校【xiào】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jiè】机构或个人,将【jiāng】依法【fǎ】追【zhuī】究其责任。望考【kǎo】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gè】人的【de】非【fēi】法招【zhāo】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371-62275026

单招QQ咨询群:286408013  368280775

招生微信公众号:郑州电力高专招生

学校网址:https://www.zepc.edu.cn

招【zhāo】生信息【xī】网:https://zs.zepc.cloudzhaokao.com

澳大利亚启【qǐ】思蒙【méng】学院【yuàn】网址:https://www.chisholm.edu.au

德国北黑森应【yīng】用技【jì】术大【dà】学网址:https://www.diploma.de

第【dì】二【èr】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yǐ】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要求如与本章【zhāng】程【chéng】有相悖【bèi】之【zhī】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chéng】若有与国家【jiā】有关政【zhèng】策不一致【zhì】之处【chù】,以国家和上级【jí】有关【guān】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