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高职单招>郑州轨道工程职业学院

2024年郑州轨道工程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11:00:57    发布:大【dà】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郑州轨道工程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wén】为大【dà】家整理【lǐ】的是【shì】2024年郑州【zhōu】轨道工程职业学院单招【zhāo】章程,主要包含【hán】学校概况【kuàng】、招生专业、招生计划【huá】、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郑州轨道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jiāo】育单独考试招生【shēng】和技【jì】能拔【bá】尖人才【cái】免试入学工作的通【tōng】知》(教学〔2024〕5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24年高等职【zhí】业教育单独考试【shì】招【zhāo】生和技【jì】能拔【bá】尖人才免试入学【xué】工作,结【jié】合【hé】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tiáo】 本章程适【shì】用于郑州轨道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单【dān】独【dú】考试招生【shēng】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chè】“公平、公开、公正、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jiē】受监督”的原则,接受纪检【jiǎn】监察部门、新闻媒【méi】体、考生【shēng】及【jí】家长的【de】监【jiān】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简介

郑州轨道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以轨道交通、航空服务为特色专业的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nián】,学校理【lǐ】事【shì】长【zhǎng】付【fù】全立在中华职教社成立100周年表彰大会上荣获“黄炎培【péi】杰出【chū】校长奖”。学校管【guǎn】理规范严格,校【xiào】园环境【jìng】优美【měi】,学习生活条【tiáo】件优越【yuè】,致力于为全国高铁、城轨、地铁【tiě】行【háng】业输送优秀专业人才。

乘中国高铁发展之东风,迎全球高端就业之【zhī】机遇,学校【xiào】积极响【xiǎng】应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jiāo】育的【de】号召,加强专【zhuān】业建设【shè】,推进产教融合,深化【huà】校企合【hé】作,“使无【wú】业【yè】者有业,使【shǐ】有业者乐业”。开创先河,与时俱进,打造新【xīn】时代高【gāo】水平【píng】“大国工匠”,为实现中华【huá】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五条学校国标代码:14719

招生代码:6361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办学地点:郑州市建设西路三十里铺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郑州轨道工程职业学院

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由理事长、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其他校领【lǐng】导【dǎo】为副组长,相关【guān】责任部门【mén】负责人为成员,凡【fán】属【shǔ】考试、录取中重大问【wèn】题,一律【lǜ】由领导小组集体研【yán】究【jiū】决定。领导小【xiǎo】组下设办公【gōng】室,办【bàn】公室设在招生办,同时成【chéng】立宣传、考务、录取【qǔ】、纪检【jiǎn】监【jiān】察等专项工作【zuò】组,分工【gōng】负责高职单招具体工作。

第七条【tiáo】 纪检部门全程【chéng】监【jiān】督单独招【zhāo】生工作【zuò】,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píng】、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建立【lì】健全监督机制,接受考生【shēng】举报【bào】并【bìng】负责查实【shí】,监督【dū】举报电话:0371-56525558。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八条招生对象

1、已通过【guò】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tǒng】一【yī】考试(以下简【jiǎn】称“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

第五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九条2024年学校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附件。

第六章 志愿填报

第【dì】十条考生于2024年3月19日9时【shí】至3月【yuè】21日18时【shí】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wù】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háng】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tián】报一所【suǒ】高【gāo】校志愿【yuàn】,并可以【yǐ】进【jìn】行不超过两【liǎng】次的志愿修【xiū】改,以网上最【zuì】后【hòu】一次【cì】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bào】时间【jiān】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guǎng】大【dà】考生按时【shí】认真填报志愿

第七章 考试办法

第十一条考试须知

1、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和领取方式将在学校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通知。

2、考试时间:9-21至9-21,具体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地点:郑州市建设西路三十里铺。

第十二条考试办法

1、中职生和社会考生参加中【zhōng】职【zhí】类文化【huà】综合测试【shì】和职业技能测试【shì】两【liǎng】个科【kē】目的考试。

(1)文化综合测试

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综合;

考核方式:120分钟闭卷笔试;

试卷分值:150分。

(2)职业技能测试

考试内容:专业综合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

考核方式:90分钟闭卷笔试;

试卷分值:150分。

2、高中生参加普通【tōng】类文【wén】化综合测【cè】试和职业【yè】适应性测试两个科目的考【kǎo】试。

(1)文化综合测试

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综合;

考核方式:120分钟闭卷笔试;

试卷分值:15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

考试内容: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等;

考核方式:90分钟闭卷笔试;

试卷分值:150分。

3、退役士【shì】兵考生免文化综合【hé】测试科目的考试,只参加【jiā】职业适应性测试的【de】考【kǎo】试,总【zǒng】成绩按【àn】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jì】乘以2计算。申请享【xiǎng】受免文化综合测试退役士兵考生,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shì】院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tōng】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tōng】知【zhī】》(豫【yù】考院〔2023〕40号【hào】)要求进行【háng】“资格【gé】条【tiáo】件【jiàn】申报”。

第十三条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高中生、中职生和社【shè】会考生:考【kǎo】试成【chéng】绩=文化【huà】综【zōng】合测试分数+职业适应性测【cè】试【shì】或【huò】职业技能测试分数+赋分项分值(直【zhí】至满分);

退役士兵: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乘以2。

第十四条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技能竞赛成绩及其它赋分办法:

1、职业资格证书高级10分,中级6分,初级2分;

2、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zhèng】部门主办或联办的【de】省级职业院【yuàn】校【xiào】技能大赛二【èr】等奖20分【fèn】,三【sān】等奖10分;

3、获【huò】得由【yóu】市级【jí】教育【yù】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市级职业【yè】院校技能大赛【sài】一等【děng】奖6分;

4、根据河南省高考加分政策的其他规定赋分;

5、如有重复项,最高赋分不超过20分;

6、职业资格【gé】证书、技能竞赛【sài】证书等赋分需和所报第一专【zhuān】业【yè】对应【yīng】,否则无效。

第十五条根据《教育部关于【yú】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shì】招【zhāo】生【shēng】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xué】〔2013〕3号)文【wén】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zhī】一的,考生可免试【shì】录取进入专科【kē】阶段学习,考生申请免试【shì】专业需【xū】与获奖项【xiàng】目或取【qǔ】得的职【zhí】业资格相【xiàng】关,学校在【zài】相同或相【xiàng】近专【zhuān】业免试录【lù】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bàn】或联【lián】办的全【quán】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sài】三等奖及以上奖项【xiàng】,或由省级教育行【háng】政部门主【zhǔ】办或联办的省级职【zhí】业院【yuàn】校【xiào】技能大赛一等【děng】奖的中职毕【bì】业生【shēng】。

2、具有【yǒu】高级工或技师【shī】资格【gé】、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shàng】称【chēng】号的在职【zhí】在岗中职【zhí】毕业生。

第十六条满【mǎn】足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rù】学和【hé】高职【zhí】单招赋分政策的考生【shēng】,须提【tí】交【jiāo】《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技能【néng】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kǎo】生申请表》(免试入学考生交,可在学校官网下载)、身【shēn】份证、职业资格等级【jí】证书、技能竞赛【sài】获奖【jiǎng】证书等资料,在2024年3月22日【rì】9:00—3月23日【rì】17:00,将原件及【jí】复【fù】印件交予【yǔ】学校(接收材料地点在学校南【nán】门【mén】招生就业服务大厅)。学校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chá】,审查通过【guò】并公【gōng】示后,学校将名单【dān】报【bào】省【shěng】教育厅职业【yè】教育与【yǔ】成人教育处进行【háng】备【bèi】案,批准后方【fāng】可免试录取【qǔ】或赋分【fèn】。被【bèi】免试录取的考【kǎo】生【shēng】,不【bú】再具有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gāo】校招生考试【shì】的资格。

第八章 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学校根据考生报考情况【kuàng】和【hé】考试成绩,在高职【zhí】单招【zhāo】计划总额内可调整分【fèn】类和【hé】专【zhuān】业计划,按三【sān】类分别设定录取分数线。若有不能完成计划的【de】类别和专业,高【gāo】中生类、中【zhōng】职生【shēng】和社会考生类、退役士兵【bīng】类【lèi】剩余计划【huá】可共用。

1、高中生类: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yuàn】”的原则、从高到低择【zé】优【yōu】录【lù】取,录满为止。如考生【shēng】所报专业均未【wèi】录【lù】取,则默认同意调剂,我校按录取情况【kuàng】对【duì】其按所报【bào】专业顺序进【jìn】行【háng】专业调【diào】剂,如考生仅填报一【yī】个专业且【qiě】未录取则【zé】按【àn】退【tuì】档处理。同分的考生按职【zhí】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综合测试(同【tóng】分按语文成绩、数学【xué】成绩、英语成绩)进行【háng】排序录取【qǔ】。

2、中职【zhí】生和社会考生类:录取办【bàn】法【fǎ】同高【gāo】中生类。同分的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文化【huà】综合【hé】测试(同分按【àn】语文成绩、数学成【chéng】绩、英语成绩)进【jìn】行【háng】排序录取【qǔ】。

3、退役士兵类:考生计划单【dān】列,按照【zhào】“分数优先、遵循志愿【yuàn】”的原【yuán】则,从高到低择优录【lù】取,总分相同【tóng】的考【kǎo】生进行加试确定录取结果(加试内容和时间【jiān】以【yǐ】学【xué】校【xiào】通知【zhī】为准)。如【rú】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则默认【rèn】同意调剂【jì】,我校按录取【qǔ】情况对其按所报【bào】专业顺序【xù】进行专【zhuān】业调剂,如【rú】考生仅填报一个【gè】专业且未录取则【zé】按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身体健【jiàn】康状【zhuàng】况要求:学校【xiào】执行【háng】教育部、卫生部、中【zhōng】国残疾人联合【hé】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zhǐ】导意见》中的有关【guān】规定。

第十九条成绩发布

考生【shēng】查询【xún】成【chéng】绩方法将在【zài】学校网站上另【lìng】行公布。有异议者,可【kě】向学校提出复议申请。

第二十条按照上述办法对满足要求的考生进行预【yù】录取。预录取【qǔ】考生名单【dān】由学校单独【dú】招生工作【zuò】领导【dǎo】小组【zǔ】审核、批准后,在【zài】学校网【wǎng】站和官方公众号公示(公示期【qī】5个【gè】工作【zuò】日),公示结束后报【bào】河南【nán】省教育【yù】考试院审核、备【bèi】案。备【bèi】案通过【guò】后,发【fā】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已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qǔ】的考生,不再参加河【hé】南省2024年【nián】普【pǔ】通高【gāo】考等其他类型的普【pǔ】通高校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tā】高校录【lù】取;未被我校【xiào】单独考试招生录取【qǔ】的【de】考生,可以继【jì】续【xù】参加河南【nán】省2024年普通高考等【děng】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zhāo】生【shēng】考试。

第二十二条被我【wǒ】校【xiào】单独考【kǎo】试招生【shēng】录取【qǔ】的考生,须将本人档案【àn】转至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yǎng】。学校【xiào】按照国【guó】家和河南省相关规定、程序注册【cè】学籍,学生除转学、转【zhuǎn】专业按【àn】照【zhào】国家、省和学校的【de】相【xiàng】关规【guī】定执行【háng】外【wài】,其他待遇【yù】与参加统一【yī】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第九章 违规、违纪处理

第【dì】二十三条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de】原【yuán】则参【cān】加此次单独【dú】考试【shì】招生考试【shì】。根【gēn】据河南省招【zhāo】生办公室【shì】规定,对违规、违纪骗取【qǔ】提前单独考试招生录取【qǔ】资格【gé】的考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已【yǐ】被提前单独考试招生院校违规录取的考【kǎo】生,要【yào】坚决清【qīng】退,并向上级主管【guǎn】部门汇报。

第二十四【sì】条工作人【rén】员【yuán】在招生工作中【zhōng】徇私舞弊、弄虚作假【jiǎ】者,一经查实【shí】,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dāng】事人和有【yǒu】关【guān】领导的【de】责任,对直接参与【yǔ】舞弊者,将依【yī】照国家有关法【fǎ】律、法【fǎ】规和教育部相【xiàng】关规定予以处理,构【gòu】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zé】任。

第十章 收费标准与奖励资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我校2024年专科各专业学费标准为13500元/生/年,住宿费1500元/生/年。

第二【èr】十六【liù】条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dìng】,实行“奖学金、助学【xué】金、生源地助【zhù】学贷款、特殊困【kùn】难补助、减【jiǎn】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lì】完成【chéng】学【xué】业【yè】。符合条【tiáo】件的【de】学生可申【shēn】请享受国家【jiā】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nián】)、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年);对应征【zhēng】入伍义务兵役、退【tuì】役【yì】后复【fù】学或入【rù】学的高等学校【xiào】学生实行学【xué】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每生【shēng】每年【nián】最高【gāo】不超过16000元;家庭经济【jì】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dài】款,贷款额度每人每【měi】学【xué】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学校还建立了校内奖【jiǎng】助学金,学费减免【miǎn】、勤工助学、特殊【shū】困难补助等【děng】学生【shēng】资助项目【mù】,并在【zài】新生入学季开【kāi】通了【le】“绿色【sè】通道”,确保家【jiā】庭经济【jì】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入学后学校学生资助【zhù】管理【lǐ】中心根据【jù】学生具体情【qíng】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yǔ】资助。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二十七【qī】条学校【xiào】未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进行【háng】招生,请广【guǎng】大考生注意辨别,谨防诈骗【piàn】,如有疑问可致电学校【xiào】核实。

第二十八条 新生【shēng】持学校发【fā】放的【de】录取通知【zhī】书在【zài】规定时间内【nèi】来【lái】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zhōu】不报到的已【yǐ】录取考【kǎo】生,视其为自行放【fàng】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shí】九条新【xīn】生入【rù】校后,将依据教【jiāo】育部有【yǒu】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shěn】查,复【fù】查不【bú】合格者,学校【xiào】将视不同情况予以【yǐ】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fā】现弄虚作【zuò】假者,一律【lǜ】取消入【rù】学资格【gé】。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省教育厅【tīng】审核备案之日【rì】起生效。本【běn】章程若【ruò】与国家法律、法规或【huò】上【shàng】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yǐ】国家法【fǎ】律、法【fǎ】规、上级【jí】有关政策为【wéi】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郑州轨道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1-56525556、56525557

学校网址:www.zzure.edu.cn

学校【xiào】地址【zhǐ】:河南省【shěng】郑【zhèng】州市中【zhōng】原区建设【shè】西路三十里铺(西绕城高【gāo】速豫龙出口东1000米路北)

邮 编:450100

2024年郑州轨道工程职业学院单招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