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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简章

更新:2024-9-21 17:05:22    发布:大【dà】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简章

本文为【wéi】大家整理【lǐ】的是2024年营口【kǒu】职业技术学院单【dān】招简章,主要包【bāo】含学校【xiào】概况、招【zhāo】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shēng】和注册入学试点【diǎn】招生【shēng】工作实施方【fāng】案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辽【liáo】教通〔2024〕89号)精神,为确保2024年【nián】此项工【gōng】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结合【hé】我院实际【jì】情况,特制定本方【fāng】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教【jiāo】育体【tǐ】制【zhì】改【gǎi】革总体要【yào】求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děng】教育考试招【zhāo】生制度改【gǎi】革精神,在省教育【yù】厅的正确领导和省招考办【bàn】的科学指导下【xià】,按照【zhào】高校招生“阳光【guāng】工【gōng】程”和“信息公【gōng】开化”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报名【míng】、资【zī】格审查、命题、考试和【hé】录【lù】取等重【chóng】要【yào】工作环节,确保单独招【zhāo】生【shēng】工作公平【píng】、公正、公【gōng】开【kāi】进行【háng】,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和实【shí】践能力强的优【yōu】秀人才,为辽【liáo】宁省经济社会发【fā】展服务。

二、组织机构

(一)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zé】领导单独招生工作,制【zhì】定方案,领【lǐng】导【dǎo】、组织各【gè】工作小组按方案要求,组织报【bào】名和资格【gé】审查、实【shí】施命题【tí】、考试【shì】、评卷、录取等工作,负责监督、保障和责任追究【jiū】及仲裁工作。

(二)单独招生工作小组及其职责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小组

1.宣传、综合服务组

负责部门:党政办公室、宣传统战部、团委、学生处、财务处

职责:负责车辆使用和管理,新闻媒体采访宣传,组织在校师生志愿者队伍为考生和家长服务,校园文化宣传等。

2.命题考务阅卷组

负责部门:教务处、安全保卫处、信息中心

职责【zé】:负责组织【zhī】相【xiàng】关教师制订考试【shì】大纲、选【xuǎn】聘命题教师、入闱命题【tí】及试卷印【yìn】刷、分装、保密、取送;制订考试【shì】规则、考场安排、监控【kòng】调试、选派【pài】监考教师、处理违【wéi】纪考生;组织阅卷、评分【fèn】、成【chéng】绩移交;按省高考查【chá】分规则公布查询电话,复【fù】查【chá】疑义考【kǎo】生的试卷,向考生【shēng】反【fǎn】馈、答疑等。

3.纪检监察与责任追究组

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处

职责:负【fù】责资格【gé】审查、命题、考试、评卷、核分、录取等【děng】单独考试招【zhāo】生工【gōng】作各【gè】环【huán】节【jiē】全过程督促检查,对违纪工【gōng】作【zuò】人员【yuán】进行责任追究等。

4.安全保卫组

负责部门:安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卫生服务中心、宣传统战部。

职责:考试期间的【de】校园其【qí】它【tā】各环节的安全保卫【wèi】工【gōng】作,校园环境卫【wèi】生,考试期间校园【yuán】水电安全与保障【zhàng】,医疗应急处理等网【wǎng】络安全及舆情处【chù】理。

5.资格审查、录取组

负责部门:招生工作处

职责:负责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成绩发布和录取工作等。

三、报名条件

1.已报名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可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

2.申【shēn】请免【miǎn】试录取【qǔ】的考【kǎo】生须同时【shí】符合《辽【liáo】宁省【shěng】教育厅【tīng】关于高等【děng】职业院【yuàn】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免【miǎn】试条件。

3.符合【hé】《普通【tōng】高等学校【xiào】招生体检工作指【zhǐ】导意见》及有关补【bǔ】充规定。我院将以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与中等职业学校【xiào】对口【kǒu】升学报名体【tǐ】检结果为依【yī】据【jù】,不再进行单独【dú】体检【jiǎn】。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

2024年单独招生专业28个。

单独招生专业  学制:3年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科类招生对象学费备注
1430108供用电技术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5000
2440301建筑工程技术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5000
3440501工程造价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5000
4440701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5000
5460104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5000
6460306电气自动化技术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5000
7460701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5000
8460303智能控制技术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5000
95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5000
10520201护理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5000
11520201护理(口腔护理)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5000
12520202助产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5000
13520504口腔医学技术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5000
14530302大数据与会计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4500
15530503关务与外贸服务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4500
16530701电子商务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4500
17530802现代物流管理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4500
18540101旅游管理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4500
19540106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4500
20550103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6000
21570102K学前教育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4500师范
22570103K小学教育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4500师范类
23570101K早期教育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4500师范类
24570104K小学语文教育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4500师范类
25570106K小学英语教育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4500师范类
26570114K特殊教育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4500师范类
27570116K心理健康教育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4500师范类
28590301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4500

(注:招生专业【yè】、计划【huá】以省教育【yù】厅公【gōng】布为准【zhǔn】,学费标准【zhǔn】以营口市发改【gǎi】委、财政局【jú】批复为准。根据教财【2006】2号文件,学生【shēng】缴纳学费、住宿费后,如因故【gù】退学或【huò】提前结束【shù】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

五、报名、资格审核与确认

(一)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符合【hé】条件的考生登录营口职业【yè】技术【shù】学院官网单独招【zhāo】生报名系统,按流程【chéng】在网上注册【cè】、填报志愿

2.报名时间:

9-21(9:00)- 9-21(9:00)

3.报名【míng】网【wǎng】址:http://www.ykvtc.edu.cn/

(二)资格审核

考生可按照规定流程在网上【shàng】注【zhù】册报【bào】名【míng】、填报志愿,我院【yuàn】会对报考单独招生考生信息的真实性【xìng】进【jìn】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kǎo】生【shēng】可以缴【jiǎo】纳报名【míng】费,参加考试。

(三)缴纳报考费

考生在报名结束后,可登陆我院【yuàn】报【bào】名【míng】系统通【tōng】过在线【xiàn】付款方式交纳报【bào】考费,交费标准为120元【yuán】。未【wèi】缴费考生视为自动【dòng】放弃考试资格。已缴纳考务费的考生不予【yǔ】退【tuì】费,请【qǐng】慎【shèn】重缴纳。

(四)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自行登陆我院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六、命题考试

(一)命题

根【gēn】据辽【liáo】宁省教育厅《关于开【kāi】展【zhǎn】2024年高职院校【xiào】单独【dú】考试招生和注【zhù】册入学试点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审核备案工作【zuò】的【de】通知【zhī】》(辽教通【tōng】〔2024〕89号),学校自主命题。

(二)考试

1.考试形式

(1)普通高考考生(含中职):文化课+职业适应性。

(2)中职对口升学类考生:文化课+职业技能。

2. 考试科目及分值

(1)普通高考考生(含中职)。

满分 400 分。文化【huà】课考试300分(语文150分、数【shù】学150分【fèn】);职业适应性考试(100分【fèn】),考核综【zōng】合素【sù】质【zhì】及创新能【néng】力。

(2)中职对口升学类考生。

满分 400 分。文【wén】化课【kè】考试300分(语文150分、数学【xué】150分);职业技能考试(100分),考核专业素质及【jí】创新能力。

3.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安排

9-21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准考证上的要求为准。

七、录取办法

在学【xué】院单独招【zhāo】生工作领导小组的【de】指导【dǎo】下【xià】,实施公开录取,确保录取【qǔ】公平、公正。录取前我院将【jiāng】按照计划人数120%提档为依据,确定录【lù】取【qǔ】控制【zhì】分数线,并于【yú】学校【xiào】官网【wǎng】上公布,成绩达【dá】到录取【qǔ】控制分数线的考生【shēng】方有录取资格。

(一)总成绩构成

普通高考【kǎo】类【lèi】考生总成【chéng】绩=文化考试成绩300分【fèn】+职业适应性考试成绩100分【fèn】,满【mǎn】分400分【fèn】。

中【zhōng】职对口升学类【lèi】考生总成【chéng】绩=文化【huà】考试成【chéng】绩300分+职业技能考试成绩100分,满分400分。

(二)录取原则

取【qǔ】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zhào】各专业计划【huá】及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取【qǔ】原则【zé】,从高【gāo】分到【dào】低【dī】分【fèn】进行录取,我【wǒ】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不执行【háng】国家相关加分政【zhèng】策。

总成绩相同的考生:

普通高考类考生按照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考试成绩排序录取。

中职对口升学类考生按照职业技能、语文、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八、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与审核

1.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与审核。

2.考【kǎo】生【shēng】可登陆【lù】报名系统查询成【chéng】绩。考【kǎo】生如对成绩存【cún】在异【yì】议,可在公布成【chéng】绩之后12小时【shí】内,到学校进行成绩复核,学院教【jiāo】务处会在纪检监察室监督下,进行查分复【fù】核【hé】工作,并与招生工作处确定最后的复核成【chéng】绩。

成绩复核受理电话:0417-2211100、2211122、2211133

3.已被我院单独招【zhāo】生录取【qǔ】的考生,按【àn】照【zhào】国家规定,不得再【zài】参加辽宁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yī】考试和【hé】录取。

九、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学费和【hé】住宿费按照物【wù】价【jià】部门批准的标准收【shōu】费。学生住宿费收【shōu】取标准8人间600元/生/学年,6人【rén】间800元/生/学年,4人间1200元【yuán】/生/学【xué】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宁省【shěng】教育厅、省物价【jià】局及省财政厅公布的辽教发【fā】〔2006〕76号文件【jiàn】规定【dìng】执【zhí】行。学生因故退【tuì】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jù】学生【shēng】实际学习【xí】时间,按月(在【zài】校【xiào】学【xué】习时间和住宿时间不足一个【gè】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shèng】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zī】设【shè】立,用【yòng】于奖励普通【tōng】高【gāo】等学【xué】校全日制本【běn】专科【kē】学生中特别优【yōu】秀的【de】学【xué】生。资助标【biāo】准8000元/人/年。辽宁省政【zhèng】府奖学金:由辽宁省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lì】普通高等学【xué】校【xiào】全日制本专【zhuān】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资助标准8000元/人/年【nián】。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zhōng】央政【zhèng】府出资设立【lì】,用于奖励资助普通高【gāo】等【děng】学校全【quán】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jì】困难学生。资【zī】助标【biāo】准【zhǔn】5000元/人/年。学院奖【jiǎng】学金:由【yóu】我院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yōu】的学生,每【měi】年经评选后【hòu】按等级发【fā】放【fàng】。

国家(高职)助学金:由【yóu】中【zhōng】央【yāng】政府、辽宁【níng】省政【zhèng】府和营【yíng】口市政府共同出【chū】资设立,用【yòng】于资助普通【tōng】高等学【xué】校【xiào】全日制本专科【kē】在校生中家【jiā】庭经【jīng】济困难学【xué】生。资助标准:一等助【zhù】学金4400元/人/年,二等【děng】助学金2750元/人/年。

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kùn】难学生可【kě】申请【qǐng】办理【lǐ】国家助学【xué】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chāo】过16000元,在【zài】校【xiào】期间利息由国【guó】家承担。

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通过【guò】绿色通道先办【bàn】理入学手续,入学后,资助【zhù】部门【mén】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qǔ】不【bú】同措施给予资【zī】助。

勤工【gōng】助学:学生在学有余力【lì】的前提【tí】下,可以【yǐ】利用课余【yú】时【shí】间参加学【xué】院组【zǔ】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bào】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学费的减免等按国家、辽宁省有关文件执行。

十、保障条件

(一)加强工作统筹管理

在单独招【zhāo】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统一【yī】领导下【xià】,5个工作小组相互【hù】协调,环环紧扣,认真执行【háng】我院单独招生工【gōng】作【zuò】实施方案,确保我院2024年【nián】单独招生考试工【gōng】作【zuò】的【de】顺利进行【háng】。

(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向社会公【gōng】开监督举【jǔ】报电话(0417- 2211019),如出现违规【guī】行为,一【yī】经【jīng】发现,将【jiāng】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guī】行为处理【lǐ】暂行【háng】办法》(教育【yù】部令第【dì】36号),对其严肃处理。

十一、2024年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事  项
9-21-9-21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缴纳报名费、

打印准考证

9-21组织考试
9-21-9-21公布考试成绩、复核考试成绩
9-21公布预录取结果

附件1: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wéi】组织和管理辽宁省高等职业院【yuàn】校【xiào】单【dān】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确保【bǎo】命题安全【quán】,保证试题质【zhì】量,根据辽宁【níng】省教【jiāo】育厅【tīng】《关【guān】于开【kāi】展2024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注册入学试【shì】点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审核备【bèi】案工作的【de】通知【zhī】》(辽教通〔2024〕89号),参照【zhào】《辽【liáo】宁【níng】省职业教育【yù】对口【kǒu】升学考试【shì】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gōng】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和国家保密工【gōng】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制【zhì】定本办法【fǎ】。

第二条 命题工【gōng】作应按照有助于促进【jìn】高职【zhí】教育【yù】健康【kāng】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优【yōu】质生源的原则实施【shī】,同时,要【yào】有利于考试的科学公正、安全高【gāo】效与【yǔ】准确【què】规【guī】范。

第三条本办法适【shì】用于营口职业技【jì】术学【xué】院组织的辽【liáo】宁省高等【děng】职【zhí】业院【yuàn】校单独招生考试【shì】命题工作。

第二章命题部门

第四条在辽宁省【shěng】教育厅的监督、指导【dǎo】下,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建立命题工作领导【dǎo】小组,确定相关【guān】负责【zé】人,指定【dìng】教【jiāo】务【wù】处与纪检【jiǎn】监察室负【fù】责【zé】命题工作的组织【zhī】和实施。其主【zhǔ】要职责包括:

一、落实保密措施,做好保密工作;

二、制订命题工作的实施方案;

三、选聘命题人员;

四、负责命题工作的具体实施;

五、考试结束后将试题及相关资料归档并对命题工作进行总结。

第三章 命题管理人员

第五条命题管理人员应当是【shì】坚持原则【zé】、作风严【yán】谨【jǐn】,具备良好的政治【zhì】素养和【hé】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工作【zuò】认真负责,遵【zūn】守保密工作【zuò】规定,身体健康,适合封闭命题工【gōng】作【zuò】。其主要【yào】职责如【rú】下:

一、负责制定命题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二、负责核对考试大纲和教材;

三、负责组建命题组,审查、培训教师;

四、负责命题的组织与实施、题库建设与管理工作;

五、负责命题的安全保密管理与监督;

第四章命题教师

第六条【tiáo】命题教师按学科组成命题【tí】组。命题组实行组长负责制【zhì】,命题组长在教【jiāo】务处和纪【jì】检监察室【shì】领导下【xià】工作,其主【zhǔ】要职责包括【kuò】:

一、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认真【zhēn】贯彻执【zhí】行【háng】单独招生考【kǎo】试命题要求、工作规定、指【zhǐ】导思想和基【jī】本原则;

三、主持本组命题,制定命题实施方案;

四、执行命题方案,做好协调工作;

五、负责试卷组配、审定工作,并对试卷质量负责;

六、做好本组安全保密工作;

七、参与试卷质量分析及有关命题科研工作。

第七条【tiáo】命题【tí】组每学科由9-21名命题【tí】教师构成。命题教师的主要职【zhí】责包括:

一、参加命题相关培训,掌握命题原则和要求;

二、接受安全保密教育,履行保密责任;

三、把握命题依据和范围;

四、配合组长完成命题任务;

五、制定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

六、检查、校验、修改试题,保证试卷质量。

第【dì】八条命题教师由营【yíng】口【kǒu】职业技术学院命题专家组【zǔ】推荐【jiàn】,领导小组【zǔ】在【zài】推荐的名【míng】单中遴选,形成命题组。命题【tí】组长【zhǎng】从【cóng】被选出的命题教【jiāo】师中【zhōng】遴【lín】选。命题教【jiāo】师的推荐要做到实事求是,遴选要做到公【gōng】平公正。命题教师每年应【yīng】当在保持【chí】相【xiàng】对稳定的基础上实行一定【dìng】数量的更换。

第九条命题教师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一【yī】、责任心强,作风正派,遵守纪律,严守秘密,能同他人合【hé】作共【gòng】事【shì】;

二、长期从【cóng】事相关教学工作,具【jù】有较高的业务水平,一【yī】般【bān】应具有讲师或以上专【zhuān】业技【jì】术职务【wù】;

三、熟【shú】悉本学科考试大【dà】纲,了解教学实际情【qíng】况和教育测【cè】量学的基本理【lǐ】论;

四、无直系亲属参加考试。

五、身体健康,适合封闭命题工作【zuò】。命题组长在以上条件的基础上还【hái】应【yīng】当【dāng】在学科【kē】领【lǐng】域具有较高【gāo】造诣和一【yī】定【dìng】的【de】权威,并具有较【jiào】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guǎn】理能力。

第五章命题标准

第十条命题以高中【zhōng】、中职考试大纲为依【yī】据【jù】,以国【guó】家和【hé】省教育厅推荐使用的国【guó】家规【guī】划【huá】教材为有关【guān】考试课程的【de】主要参考教材。

第十一【yī】条命题要以考【kǎo】核学【xué】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为主,不【bú】出偏题、怪【guài】题和【hé】难度较大的题目。要突出职业教育【yù】的特点,要重点考【kǎo】核学【xué】生理论【lùn】联系【xì】实际【jì】的能力、专业【yè】综合能【néng】力、实【shí】践能力、创新能力。

第六章命题任务实施

第【dì】十二条 单独招生【shēng】考试【shì】命题工作要【yào】按照规定程【chéng】序进行【háng】,命题工作流程及相【xiàng】关环节一般【bān】分【fèn】为【wéi】以下三个阶【jiē】段:命题准备【bèi】阶段、命题实施阶段、命题交接归【guī】档阶段。

一、命题准备阶段

(一)制定命【mìng】题计【jì】划【huá】。根据【jù】命【mìng】题需求确定命【mìng】题科【kē】目种类及其考【kǎo】试大纲;确定命【mìng】题指导【dǎo】思想、方式和用题原【yuán】则;建立命题工作管理和实施体系【xì】,成立【lì】领导小组,配备相关【guān】专职【zhí】人员;确定命题各【gè】环节的时间安排。

(二)组建命题组【zǔ】。入【rù】闱前两周选聘【pìn】选【xuǎn】定命题组长,入闱前【qián】2个小时通知命题教师【shī】。

(三【sān】)落实费用预算【suàn】。命题实施前一【yī】个【gè】月【yuè】,由教务处根据命【mìng】题任务编报经费预算【suàn】,报主管领导审批,在预算审【shěn】批之【zhī】后方可组织【zhī】命题。

(四)命题准备工作。确定【dìng】入闱地【dì】点,与命题【tí】场【chǎng】所签订【dìng】保【bǎo】密协【xié】议,确保命题场所安保条件【jiàn】;配备相关的工作【zuò】设备【bèi】及物品,创造适合的工作条件【jiàn】。

二、命题实施阶段

(一)培训命题【tí】教【jiāo】师。对所有【yǒu】涉密人员进行严格审查,进行【háng】保密【mì】纪律【lǜ】教育,培训教育【yù】测【cè】量学基本知识,介绍相关学科课程【chéng】标【biāo】准及理念【niàn】、命题工作流程【chéng】、试题试卷规范,对【duì】命题【tí】内容【róng】和质量提出要求。

(二)签【qiān】订保密协议。按照保【bǎo】密要求从事命题工【gōng】作,所有涉密【mì】人【rén】员必须遵守保密条款【kuǎn】,签订保【bǎo】密协议或保密责任【rèn】

(三)命制试题。命题组【zǔ】长【zhǎng】根【gēn】据命题任务,在现【xiàn】有【yǒu】的【de】试卷结构和难度要求【qiú】下,根【gēn】据命题教师的教学和研究专长,对每个命题教师(包括【kuò】自己)分配【pèi】相应的试【shì】题(不同题型【xíng】、不同内容【róng】和难度),并督促【cù】命【mìng】题教【jiāo】师【shī】按【àn】照试题【tí】的质【zhì】量要求和数量要求完成命题【tí】任务,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试题及答案。在【zài】命【mìng】题教【jiāo】师提交试【shì】题及答案后,命题组长要认【rèn】真【zhēn】审查试题,提出【chū】自己的意【yì】见和建议,供【gòng】命题教师参考。

(四)组配试卷。命题【tí】组长【zhǎng】、命题教师根据试卷【juàn】结构【gòu】,从【cóng】教师命制【zhì】的【de】试题中初步挑【tiāo】选符合【hé】要求的试题。确【què】保基本覆盖考试大纲【gāng】,不【bú】超【chāo】纲。注意内容和难度搭配,要基本符【fú】合命题任务的难度要求。试题【tí】情境的选取要考【kǎo】虑【lǜ】到学科特点,既【jì】要【yào】具有人【rén】文或科学价值,还应【yīng】具有学科【kē】能力考查的价值,实现能【néng】力考查的目标。

(五)试题研磨。根据考试大纲的要【yào】求【qiú】,在学科【kē】命题组长的组织【zhī】管理下,讨论组配试题,多【duō】次【cì】修改,达到所有【yǒu】命题教师均对试题【tí】无【wú】疑问、无争论【lùn】,确保试【shì】题无政治性、公平性、科学性【xìng】问【wèn】题。

(六)编辑排版。命题组长组织教师对试【shì】卷、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进行【háng】编辑和排版【bǎn】,形成原稿。确保试卷【juàn】和参考答【dá】案的【de】题型、题【tí】量和分【fèn】数相【xiàng】互【hù】对应且符合要求【qiú】,排【pái】版便于考【kǎo】生对试卷的【de】阅读

(七)校对审核【hé】。由命【mìng】题组【zǔ】长组织【zhī】教师对原稿按【àn】照【zhào】审【shěn】校【xiào】表进行校对审核,审核无【wú】误后在原稿上签字【zì】确认。安【ān】排专人【rén】对试卷【juàn】进行政审。由入闱命题【tí】组长进行终校试【shì】卷、试题答案及评【píng】分参考【kǎo】,确认【rèn】无误后,在试卷袋封面登记相关信息,形成试卷清【qīng】样【yàng】。清【qīng】样要整洁、无污点,图标、字迹清晰。

(八)试卷分装密封。由保【bǎo】密员负责拷贝【bèi】数【shù】据,销毁过【guò】程性涉密材【cái】料,清【qīng】空电脑。由【yóu】入闱命题【tí】组【zǔ】长与学【xué】科命题【tí】组长一同分【fèn】装试卷、答案、原稿及光盘,符合无误【wù】后密封。试卷袋封面【miàn】上各项目填写正确、清晰、完整,试卷袋粘【zhān】贴密【mì】封条,加盖密封【fēng】章。

三、命题交接归档阶段

(一)试卷交接。命【mìng】题管理人员与【yǔ】试卷印【yìn】制【zhì】负责人员办理【lǐ】试卷交【jiāo】接手续,检查准确无误后【hòu】交接【jiē】双方在交接【jiē】单上签字确认。

(二)答案交接。考试结【jié】束后,命【mìng】题管理人【rén】员与评卷负【fù】责人员办理答案交接手续,检查准确无【wú】误后交接双【shuāng】方【fāng】在【zài】交接单【dān】上签【qiān】字确认。

(三)入库归档【dàng】。考试结【jié】束后【hòu】,命题管理人员与保【bǎo】密【mì】员办理【lǐ】原【yuán】稿及未使用考卷的交接【jiē】手续,检【jiǎn】查准确无误后将使用试卷【juàn】的原稿与未使用的试题【tí】分【fèn】类入库归档。

第七章命题工作保密管理

第十三条命题保密【mì】工作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秩【zhì】序严密,制约有效”的【de】原则,实行层【céng】级责任制【zhì】管理。校【xiào】教务处【chù】与纪检负责对参与命题【tí】工作的所有人【rén】员进行【háng】保密教【jiāo】育和管【guǎn】理【lǐ】。

第十四条涉密人员应当包括参【cān】加命题工作的所有人员。聘请命题教师前,严格执【zhí】行资格审查制度。参加命题工【gōng】作的【de】所【suǒ】有人员身份对【duì】外保密,不【bú】得【dé】以与命题【tí】有【yǒu】关的【de】身份或个人名【míng】义【yì】参加相关的补习、辅导活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暗示【shì】有关试题的任【rèn】何【hé】内容及命题【tí】工作情况;不得【dé】以命【mìng】题专家的身【shēn】份出【chū】席会议、接【jiē】受采访【fǎng】或发表文章,也不【bú】得以个人名义编【biān】写或审【shěn】核相关的复习【xí】资料或【huò】发表【biǎo】相【xiàng】关的文章。

第十五条根【gēn】据国家【jiā】有关保密规定,做好命题人员身份的【de】保【bǎo】密工作。涉密人员须【xū】遵【zūn】守【shǒu】《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保【bǎo】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dìng】的【de】相关法律【lǜ】法规【guī】。命题管理【lǐ】人员须【xū】与学【xué】校签订《命题管理【lǐ】人员保密【mì】责任书》,命题教【jiāo】师【shī】须与学校【xiào】签订《命题工作保密协议书【shū】》。

第十六条【tiáo】涉密人员不得使用非涉密计算【suàn】机处理和存储与命【mìng】题有关的文【wén】件【jiàn】和试题,任何与【yǔ】试题有关的内容都不得带【dài】出;不【bú】得通过电话、传真、电子【zǐ】邮件、信件等公共【gòng】通讯手段与命题教师讨论【lùn】和传送与试题【tí】有【yǒu】关的内容;不得询【xún】问与本人无【wú】关的命题【tí】情况和内容。

第十七条单【dān】独招生考试命题【tí】一般采用全封闭工作【zuò】形式,具【jù】体【tǐ】规【guī】定如下:

一、命题参与【yǔ】人员名单、时间和地【dì】点等【děng】均属【shǔ】保密材料,不得【dé】对【duì】外泄露。

二、命题工作期间,命题【tí】人员与外界【jiè】隔离【lí】,撤消命题工作间的【de】电话,所有人员不得携带手机【jī】等【děng】通【tōng】讯工具及电脑、移动存储【chǔ】介质等电子设【shè】备【bèi】进入命题【tí】场所,不得利用电话、手机【jī】、计算机网络【luò】等【děng】通讯手段自行与外界联【lián】系【xì】。

三、严格遵【zūn】守工【gōng】作制度。命题工作一【yī】律在规定的【de】命题工作间进【jìn】行。除命题人【rén】员【yuán】外,其他人员【yuán】一律【lǜ】不【bú】得进【jìn】入【rù】命题工作间,与试题有关【guān】的物品不得擅自携带【dài】出命题工作间。

四、非命题工作场合,注意防【fáng】止无意泄密。非工作时【shí】间,命【mìng】题人【rén】员之间不得谈论或【huò】交流命【mìng】题情【qíng】况【kuàng】。

五、命题工【gōng】作所【suǒ】需的纸张、笔记本【běn】、工作用【yòng】笔、题卡、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等统一配制提【tí】供【gòng】。

六、全部计【jì】算机【jī】和打印机设【shè】备由命【mìng】题管理【lǐ】人【rén】员【yuán】统一负责【zé】,并登记分【fèn】发给各工作组,在组内使用时统一由组长负责。任何非工【gōng】作时间【jiān】所有存储【chǔ】介质应由命题管理人员统一接收【shōu】履行交接手续。命题结束后统一【yī】将【jiāng】命【mìng】题相关内【nèi】容删除。

七、每个阶段的【de】工作【zuò】结束后,所有命【mìng】题人员应对自己的【de】房间和工作室进行保密检查,特【tè】别是仔细清理工作室【shì】,查看【kàn】有无【wú】遗失【shī】试卷、材料【liào】、文【wén】件、笔记本【běn】、移动存储介质等,做到“片纸不留”。

八、启用后的试题、试卷在【zài】保密【mì】期内仍存【cún】放在工【gōng】作间内。如需调用,经闱【wéi】内【nèi】主管【guǎn】领导同意【yì】可以调用。

九【jiǔ】、遇有【yǒu】意【yì】外情况,必须立【lì】即向命题部门负责人和有关【guān】领导汇报,以【yǐ】便【biàn】迅速采取补【bǔ】救措【cuò】施【shī】。发现试卷、命题材【cái】料、文件等丢失【shī】或被窃,必须立即报告【gào】,及时追查,设法挽回损失。如【rú】果遇到突发事件按【àn】应急预案执行。

附件2: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应急预案

为保【bǎo】证营【yíng】口职业技术学院【yuàn】单独招生考【kǎo】试顺利进行【háng】,现将可能发生的【de】紧【jǐn】急事【shì】件进行预案,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jiàn】。

一、工作原则

发现问【wèn】题及时上【shàng】报,听【tīng】从指挥果断行【háng】动,分级负责严【yán】格管【guǎn】理,快速反应有效控制【zhì】,重在预防处置依【yī】法。

二、相关应急事件及处理意见

1、在考试过程中爆发【fā】传染【rǎn】病【bìng】,及时上报【bào】,并配合地【dì】方政府和【hé】卫生防疫部门的工作,进行考点隔离【lí】、人员隔离或者采【cǎi】取地【dì】方地方政府和卫生防【fáng】疫部【bù】门要求的其他措施,防止疫情【qíng】扩【kuò】散【sàn】。

2、在考试过程中【zhōng】发生由于交通事故、考试组织和管理【lǐ】或其他原因,导致大量考生无法按时【shí】到达考点【diǎn】时【shí】,应【yīng】安抚考生【shēng】情绪,将【jiāng】不【bú】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并上【shàng】报相【xiàng】关部门申【shēn】请保留该【gāi】批考生【shēng】该场次考【kǎo】试资格,择期启【qǐ】用备用卷免【miǎn】费【fèi】参加该科目考试。

3、在考试【shì】过程【chéng】中发生【shēng】考生集体作弊,集体罢【bà】考,集体【tǐ】闹事,围攻,冲【chōng】击考点,殴打【dǎ】考点工作人员【yuán】,损毁公共财产等【děng】情况导【dǎo】致考点秩【zhì】序混乱,管理【lǐ】失控时,应尽力组织事【shì】态【tài】蔓延,将不【bú】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并及时上报。应对考【kǎo】生进行劝解和教【jiāo】育。如果考【kǎo】生不服从劝解,应终止该场次考试,立即向公安【ān】机【jī】关【guān】报警,不允许涉【shè】案人员离开考场【chǎng】,并按照【zhào】有关考务规定进行【háng】详【xiáng】细记【jì】录。

4、在【zài】考试过程中发【fā】生【shēng】其他【tā】不可预测的【de】重大事件时【shí】,应根据【jù】具【jù】体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将不利【lì】因素的负面【miàn】影响降至最低并【bìng】及时上报。

5、在考试过【guò】程【chéng】中发生【shēng】突然停电时,应做好考【kǎo】生安抚【fǔ】工作【zuò】,应立即启用【yòng】备用电源,并保证考试正常进行。如果【guǒ】属于区域大面【miàn】积停电,应与【yǔ】相【xiàng】关部门进【jìn】行协调,确认恢复供【gòng】电时间。考点【diǎn】应急领导【dǎo】小组【zǔ】根据上【shàng】级应急领导小组【zǔ】的指【zhǐ】示,保留该批考生该场次考试资【zī】格,择期启用备用卷,免费参加【jiā】该科目【mù】考试。

三、考场偶发事件处理办法

序号偶发事件处理办法
监考员主考
1考生遗失有关考试证件先对【duì】照考生相貌,若与考场座【zuò】位表上照片相符【fú】,经【jīng】考点主考批【pī】准可安排考【kǎo】生进场考【kǎo】试,但考生【shēng】必须【xū】出具相关【guān】有效证明材料。掌【zhǎng】握【wò】无准考【kǎo】证进场考【kǎo】生情【qíng】况,遗失证件的,要求考生出具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
2发现考生将规定以外物品带入考场在考前【qián】提出要求,开【kāi】考后仍【réng】不【bú】交【jiāo】送指定地点的,所带物品【pǐn】应予暂扣并如实记入考【kǎo】场记【jì】录单。核实具体情况,并记录在考试情况报告单上。
3考生在考场内发生晕场、突发疾病等突发情况通过流动监【jiān】考员【yuán】报告考点【diǎn】主考,经简【jiǎn】易治【zhì】疗【liáo】能【néng】坚持本场考试【shì】的,鼓励其【qí】坚持考试(所误【wù】时间不补【bǔ】);难以坚持者,其退场治疗,但离【lí】开考【kǎo】场后【hòu】不得在入场考试,记入考试记录单。指挥和监督医疗组予以就地治疗和送至就近医院治疗
4个别监考人员发生晕场、疾病情况通过流动监考员报告考点主考及时安排治疗,并立即安排后备监考员接替改监考员工作
5考场秩序遇到外来干扰尽力排除并立即通过流动监考员报告考点主考如无法排除,则请保卫部门协调解决,并及时上报。
6考生在考场内喧哗予以【yǐ】制【zhì】止,按有关规定做相应处【chù】理,制止【zhǐ】无效的,终【zhōng】止【zhǐ】其继续参【cān】加考试,通过流动【dòng】监【jiān】考将考生带至【zhì】考务办公室处【chù】理。以上情况如实【shí】记入【rù】考场记录单【dān】,并报告考点主考。核实具体情况,并记录在上报的考试情况报告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