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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21:46:40    发布【bù】: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tiáo】 为贯彻落实国【guó】务院【yuàn】考【kǎo】试招生【shēng】制度【dù】改革意见,确保我院“陕西省普通【tōng】高等【děng】职业教育分【fèn】类考试”(以下【xià】简称“分【fèn】类考试【shì】”)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shēng】的【de】合【hé】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yǒu】关规定,结【jié】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分类考试招【zhāo】生工【gōng】作,严格实施阳光【guāng】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jiē】受【shòu】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chéng】监督,保障【zhàng】分类考试【shì】招生【shēng】工作公平公正,规范【fàn】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科技大学高新【xīn】学院,国标代【dài】码14042,在陕招【zhāo】生代【dài】码【mǎ】:8051。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种类:综【zōng】合评价【jià】招生属于学校【xiào】高职(专科)招生类型,发放国家承认学历【lì】的【de】普通【tōng】高校【xiào】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概况

西安科技大学高【gāo】新学院【yuàn】是经教育【yù】部批准,由【yóu】西安科技【jì】大学主办的全日【rì】制【zhì】普通本【běn】科独立学院。

学院秉承西安【ān】科技大学【xué】六十余年厚重的历【lì】史文化积淀,充分发【fā】挥其优【yōu】质教育教学资源【yuán】和学【xué】科优势,突出【chū】产学【xué】研【yán】相【xiàng】结合“产教融合、创新发【fā】展”的【de】办学特色,大力推进应【yīng】用【yòng】型人才教育体系建设。通过强化【huà】实践教学、创新【xīn】创业、共【gòng】建基地【dì】,促进校企联合培养,培养【yǎng】具【jù】备专业知【zhī】识以及实践【jiàn】技能的应用型人才。

学院设置有信息与科技工程学院、城市建设学院、新传媒与艺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教育与人文学院五个二级学院,以及公共基础部、体育部、思想政治教学与研究部三个教学部,涵盖工、管、文、艺等【děng】多个学科【kē】门【mén】类,现【xiàn】有在校学生11000余名【míng】。

第五条 办学地点:西【xī】安市长安区子午大【dà】道【dào】中段39号 邮【yóu】编【biān】:710109,学校【xiào】网址:http://www.gaoxinedu.com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yuàn】成立以分【fèn】管【guǎn】校领导为组长的招【zhāo】生工作委员会,全【quán】面【miàn】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yán】究确定招【zhāo】生【shēng】政策,决定招生【shēng】工作重大事【shì】项,具体由招生办【bàn】公室【shì】、教务处、财务处【chù】、纪委及相【xiàng】关二级学院等部门【mén】组成。

各部门主【zhǔ】要职责: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宣传,负责招生【shēng】报名、考【kǎo】生信息核【hé】准、准【zhǔn】考证发放、考生资【zī】格【gé】审查【chá】与信息公布,组织【zhī】考试工【gōng】作、考场编【biān】排【pái】、制卷【juàn】密封、成绩核算公【gōng】布【bù】、提【tí】交预录【lù】取名单、办【bàn】理正式录取手续与信息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注册等【děng】工作;教务处【chù】负责考【kǎo】试有关工作;财【cái】务【wù】处负责工作经费保【bǎo】障【zhàng】工作;纪【jì】委负责【zé】招生考试录取【qǔ】全过程的纪检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并督促运行,确保【bǎo】招生录取工作公开【kāi】、公【gōng】平、公正【zhèng】。

第七【qī】条 学院【yuàn】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bàn】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shì】,根据国【guó】家教育部、省【shěng】教育厅【tīng】、省招【zhāo】办相关规定,组织【zhī】实【shí】施学校决定。学院【yuàn】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gòu】和个人私自从【cóng】事招生工作。

官方【fāng】网站:www.gaoxinedu.com招生网:www.gxxyzs.com

咨询【xún】电话:029-81552000       咨询【xún】Q Q:948232067

招生官微:gxxyzs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报名对象 申请参加【jiā】高职综合评价【jià】招生的考生必【bì】须已参加2024年【nián】陕【shǎn】西省【shěng】普通【tōng】高校招生考试【shì】(高考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pǔ】通高校【xiào】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shì】(“三校生”单独【dú】考试招【zhāo】生)报名,且符【fú】合【hé】资格要求【qiú】,并【bìng】参加各市、县(区)组【zǔ】织的【de】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条申请院校

考生于【yú】2024年3月15日【rì】9:00至3月18日17:00,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和【hé】招生章程,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ǎng】站【zhàn】(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shì】信息网(网【wǎng】址:https://www.sneac.com),依据本人意【yì】愿向【xiàng】我院提出入学申【shēn】请【qǐng】。

第十一条学院于【yú】2024年3月19--22日组【zǔ】织对【duì】不同【tóng】类型考生进行【háng】相应科【kē】目的【de】考核测试。

第十二条测试内容

(一【yī】)文化课素质测试:对普【pǔ】通高中学生【shēng】入学申请者考核依【yī】据为【wéi】高中学业水平【píng】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jì】;对“三校生【shēng】”及其他不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依据为【wéi】学院文化素质测试【shì】成绩;具有高中【zhōng】学历的退【tuì】役士兵【bīng】,免文【wén】化素【sù】质【zhì】测试【shì】,录取时文化素质【zhì】测【cè】试按满分【fèn】计【jì】。

(二)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考评专家组逐一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shēng】的职业兴趣、职业道【dào】德修【xiū】养、表达与【yǔ】思【sī】考能力、分析判断能【néng】力等综合素质,经测试小组评议【yì】后给出综合成绩。三校生:职【zhí】业技能测试以教【jiāo】育部发【fā】布的中职【zhí】专业教学标准中的【de】核心知识【shí】为基本依【yī】据,采用【yòng】笔试,重【chóng】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教【jiāo】育部发布的中职教学标准【zhǔn】中核心技术技【jì】能为【wéi】基本依据,以操作考【kǎo】试【shì】为主,充【chōng】分体【tǐ】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děng】内【nèi】容。

2024年分类考试招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期时间考生类别科目
9-2113:30—17:00“三校生”类文化基础测试(笔试)
9-2113:30—17:00“三校生”类文化基础测试(笔试)
9-21-22日13:30—17:00“三校生”类职业技能测试(面试)
13:30—17:00“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测试(面试)
注:考生可根据自身时间安排,任选一日参加考试。

第十三条【tiáo】预录取:学院于2024年4月7日17:00前,将预录取考生【shēng】信息【xī】通【tōng】过【guò】高【gāo】职教育分类考试招【zhāo】生网上管理平【píng】台报送省【shěng】教育考试院【yuàn】,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本校网【wǎng】站上进行公示。

第十四【sì】条首次预【yù】录取者须于2024年4月12日17∶00前到校报到【dào】注册。被多所高【gāo】职教育【yù】院校预录【lù】取的考生【shēng】,只能自主选定1所高职教【jiāo】育【yù】院校报到注册。新生到校【xiào】报到注册必须持本人第二代【dài】居民【mín】身【shēn】份证,进行【háng】现【xiàn】场确认,逾期【qī】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qǔ】资格。

第【dì】十五条 首次预录取考生报到【dào】注册后【hòu】,招生计划仍【réng】有缺额的院校【xiào】,可申请参加递【dì】补【bǔ】预录取,可【kě】在已上报成绩库【kù】的本校生源【yuán】中进行递补预录【lù】取,递补预录取的考生须未到其他任何高【gāo】职教育院校【xiào】办理报到注册手续,递补预录取考生须【xū】于4月13日【rì】9∶00至4月【yuè】14日【rì】17∶00报送【sòng】预录取【qǔ】信息,递补【bǔ】预录取考生报到【dào】注册截止时间为4月17日17∶00。

第十六条各校于【yú】2024年4月18至19日到省【shěng】考【kǎo】试院为本校已报【bào】到注册【cè】新生【shēng】办理正式录【lù】取备案手续,预期不予受【shòu】理。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分类考试成绩组成

(一)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生者

分类【lèi】考试成绩由高中学业水【shuǐ】平考试【shì】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职【zhí】业适应【yīng】性(技能)测【cè】试三部分【fèn】组成,三【sān】部【bù】分分别【bié】占100分、50分、300分,满分450分。

1.计算公式:

分类考试【shì】总【zǒng】分=高中学业水平考【kǎo】试平均成绩+高中综合【hé】素质评价【jià】平均成绩+职业适【shì】应性(技能)测试成绩【jì】,按总成绩【jì】从高到低录取。

2.折算办法:

高中学业【yè】水平考【kǎo】试成绩中A、B、C、D分别按100、80、60、50分【fèn】计,若【ruò】有【yǒu】合格表述的按照60分【fèn】计,相加所【suǒ】得成绩除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shì】科【kē】目门数后计入【rù】综合【hé】评价成绩。

综合素质评【píng】价结果中A、B、C、D分【fèn】别按100、80、60、50分计,若【ruò】有【yǒu】合格表述【shù】的按照【zhào】60分计,相加所得成绩【jì】除以综合【hé】素质评价科【kē】目门数【shù】后X50%计入综合评价成绩。

学院考核主【zhǔ】要进行职业适【shì】应性(技能)测试【shì】,侧【cè】重于衡量其【qí】今后从事相关职业【yè】的潜能【néng】水平,面试总分300分,面试【shì】由相关专业的教授【shòu】、专家【jiā】组成【chéng】考核小组负责实施。

招生对象为“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

分【fèn】类考【kǎo】试成绩为【wéi】学校【xiào】考核成绩,分笔【bǐ】试和职业【yè】适应性(技能)测【cè】试两个环节进行,总分450分,其中笔试【shì】满分150分,职【zhí】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满分【fèn】300分。笔试【shì】以文化基础考核【hé】为【wéi】主,职业适应【yīng】性(技能)测试由相关专业的教授、专家组成【chéng】考核小组【zǔ】负责实施,按总成【chéng】绩【jì】从【cóng】高到低录取。

招生对象为“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者

根据9-21公布实施的《陕西【xī】省退役【yì】士兵教育【yù】培【péi】训暂【zàn】行办法》,具有高中学【xué】历的退【tuì】役士兵【bīng】,免文化素质测试,录取时文化素质测试按【àn】满分【fèn】计。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shēn】体健康状【zhuàng】况【kuàng】的要【yào】求,以《普【pǔ】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jiǎn】工【gōng】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guǒ】或学校体检复【fù】查结果不符合前【qián】述【shù】规定或要求【qiú】的考生,学院可取消其【qí】被预录取或【huò】录取【qǔ】资格,也【yě】可按照规定调【diào】整其【qí】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十九条 我院以不【bú】低于实考【kǎo】人数的【de】3%设定淘汰比例,按核算总【zǒng】分【fèn】从高【gāo】分到【dào】低分依次【cì】录取。核算总分平行时,按【àn】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从高分到低【dī】分择【zé】优【yōu】录取。

第二十条 学院录取时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专业录取按【àn】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yuàn】”的【de】原则,从高分到【dào】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志【zhì】愿顺【shùn】序依次录【lù】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我院严格按照陕西【xī】省发【fā】改委、教育【yù】厅有【yǒu】关文【wén】件精神确【què】定收费【fèi】标准。

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dì】二十二【èr】条学院建立了【le】以国家奖助学【xué】金、国家【jiā】助学【xué】贷款、勤【qín】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zhǒng】方式并举的奖励资【zī】助体【tǐ】系。在【zài】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jì】困【kùn】难【nán】新生【shēng】顺利入学。

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jiā】助学【xué】金:一【yī】般困难每【měi】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nán】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yì】士兵每生【shēng】每【měi】年3300元。

国家生【shēng】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kě】在【zài】生源地【dì】县区学【xué】生【shēng】资助管理【lǐ】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zhù】学【xué】贷款,每生每年不【bú】超过16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二、学院资助

学院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生;

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生;

三等奖学金:800元/年/生。

学院设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单项奖、自强不息奖、精神文明奖、文体积极分子奖等多项单项奖。

学院为经济特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给予适当的报酬。

勤【qín】工助学:学【xué】校为帮【bāng】助学生顺【shùn】利完成学业、培养【yǎng】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shè】会【huì】实践能力【lì】,组织【zhī】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按规定计酬发【fā】放【fàng】。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rù】学后,学【xué】院在三个【gè】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rù】学【xué】资【zī】格复查,资格审【shěn】查不【bú】合格者,按照教育【yù】部【bù】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章【zhāng】程【chéng】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zǔ】制定,上报省教【jiāo】育厅审核通过【guò】后【hòu】生效。

第二【èr】十五条【tiáo】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jí】陕西【xī】省普通高校【xiào】招生【shēng】有关政策【cè】规定为【wéi】准,西安科技大学【xué】高新学院负责解释【s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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