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高职单招>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3:10:17    发【fā】布:大学生【shēng】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dì】一条 根【gēn】据【jù】《中华人民共和【hé】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hé】国高等教【jiāo】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yú】做好【hǎo】2024年【nián】高职(专【zhuān】科)院校分类考试招生【shēng】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zhì】定贵【gu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分类【lèi】考试招生章【zhāng】程【chéng】。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nián】普通高等教【jiāo】育【yù】的分【fèn】类考试【shì】招生工作【zuò】。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

清镇校区:贵州清镇职教城将军石路3号

观山湖校区: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南路

学校情况简介:

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系省教【jiāo】育厅直属的公【gōng】办【bàn】高职院校,学院【yuàn】在不同的历史【shǐ】时期先后被评为【wéi】“国家级【jí】重点中专【zhuān】”“贵州省示范高职【zhí】学院”“贵州省优质高【gāo】职院校”,并多次在【zài】贵州省高校【xiào】思想政治教育工【gōng】作评估【gū】中被评为“优秀”等次;2021 年获批【pī】为【wéi】贵州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贵【guì】州【zhōu】省【shěng】首【shǒu】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xiào】,曾【céng】获得【dé】国家职业【yè】教育教【jiāo】学成果二【èr】等奖、贵州省特等奖、一【yī】等【děng】奖等奖励,现为【wéi】黔【qián】南【nán】州磷化工及新型储能材【cái】料产业国家级市域产【chǎn】教联【lián】合体牵【qiān】头院校,贵州【zhōu】职业教育服务 32 个产业【yè】发展中工业产【chǎn】业的【de】牵头【tóu】单【dān】位,获批建【jiàn】设了数十个贵州省“质【zhì】量提升”“兴黔富民”和“技能贵州”行动计划项目。

学【xué】院硬件【jiàn】条件优越,学院现拥有观山湖【hú】校区【qū】和清镇校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 1500 余【yú】亩。生均仪器设备值超过 10000 元/生,建有专业实训室 100 余个,其中 4 个国家【jiā】级实训基地,1 个【gè】国家级协同【tóng】创【chuàng】新中心,3 个省级【jí】开放【fàng】型实【shí】训基【jī】地,是教育部【bù】确定的信息化【huà】支【zhī】撑职业【yè】院校【xiào】校企合作专【zhuān】业共建项目共同体【tǐ】成员。

此外,学院还是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néng】力培训基地、教【jiāo】育部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wén】交流人才培养基地、中国山地自【zì】行车【chē】训练基地、贵【guì】州省【shěng】山地自行车训练基地、贵【guì】州省退役【yì】军人教育基地、贵州省教【jiāo】材建设【shè】研究基地、贵州省【shěng】劳动教育示【shì】范基地【dì】、贵州省科学【xué】素养提升【shēng】示范基地、中国—东【dōng】盟【méng】民族工艺研学【xué】基【jī】地、贵阳市中小学生研学【xué】营地【dì】、贵阳市“科【kē】技企业孵化器”、贵【guì】阳市筑创荟“大学生科创孵化服务机构”。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就业处

第五【wǔ】条 贵【guì】州工业职【zhí】业技术学院  纪检监察处

第四章 招生计划

2024年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高中类:参加我省高职分类考试报【bào】名【míng】的 2013 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shēng】。往【wǎng】届【jiè】高中毕业【yè】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完成 11 门课【kè】程考【kǎo】试【shì】,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 C 等【děng】及以上【shàng】等第的考生;应届高中毕【bì】业生高中学【xué】业水平合格【gé】性【xìng】考试成绩须完成 10 门课【kè】程【chéng】考试,每个科目须达【dá】到合【hé】格的考【kǎo】生。凡报考我【wǒ】校艺术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需参加2024年贵州省艺术类专业考试;面试时出示省考试院艺术专业考试的成绩依据。

二、中职类:参加我省高职分类考试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三、专项类:贵州户籍退役军人。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1)2024 年3 月11 日09:00 至3 月17 日 17:00,凡符【fú】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yè】生、应【yīng】往届中【zhōng】职毕业【yè】生),须【xū】登【dēng】陆【lù】省招生考试院网【wǎng】站,根据省招生考【kǎo】试【shì】院公布的我【wǒ】校分类考【kǎo】试招生专业目录填报专业志愿

(2)贵州省户籍【jí】退役军人须携【xié】带【dài】本【běn】人身份证、学历证明(高【gāo】级【jí】中等教育学校【xiào】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退出现役证》和本人户口【kǒu】薄前往贵州工业职【zhí】业【yè】技术学院【yuàn】清镇【zhèn】校区【qū】招生就业处进行资格审核,同时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我校分【fèn】类考试招生专业【yè】目【mù】录填报【bào】专业志愿,具体报名时【shí】间【jiān】请关注学【xué】院官【guān】网【wǎng】。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考试时间

本次考试时间:9-21至9-21,具体安排详见学院官网。

2024年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二、评价方式

1、普通高【gāo】中【zhōng】毕业生实行“文化素【sù】质+职【zhí】业技能适【shì】应性测试”的评价【jià】方式。其中文化素【sù】质往届生使用【yòng】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jì】;应届生使【shǐ】用普通【tōng】高中学业水平合格【gé】性考【kǎo】试成绩;文化【huà】素质成绩占比50%,职业【yè】技能适应性【xìng】测试由学校组织【zhī】实施占比【bǐ】50%。

2、中职【zhí】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shì】+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其中文化综合【hé】考试文化综合考试【shì】实行【háng】全省统考,文【wén】化综合包【bāo】含语文【wén】、数学、英语的内容。考试根【gēn】据《中职学【xué】校公共基础课课程【chéng】标准【zhǔn】》,按【àn】照《贵州省中职生报考【kǎo】高职(专科【kē】)院校分【fèn】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执行【háng】,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占【zhàn】比50%。学校【xiào】负责组【zǔ】织实施职业技能测试【shì】,职业技能测【cè】试要针对考生所报【bào】专业对【duì】其进行【háng】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zhí】专业教学标【biāo】准中核【hé】心专业【yè】知识为基【jī】本依据,采用【yòng】笔试考【kǎo】试,重点考察综【zōng】合专业能【néng】力。技【jì】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yī】据,以【yǐ】操作考试为主,充分【fèn】体现岗位技能、通用【yòng】技术【shù】等【děng】内容【róng】。职【zhí】业技【jì】能测【cè】试成绩占【zhàn】比50%。

3、退【tuì】役军人实行职业技能【néng】适应性【xìng】测试的【de】评【píng】价方式。职【zhí】业技能适应性测【cè】试由学校组织实施,具【jù】体安排详见【jiàn】学院【yuàn】官网稍后通知。

三、考试安排

1、高中毕业生

①填报学校普通类专业(非体育类【lèi】、非艺术类)的高中【zhōng】毕业生,需参加【jiā】学校组织的普通【tōng】类【lèi】专业职业技能适应性【xìng】测试。

②填报学校艺术类专业【yè】的高中毕【bì】业生,参加学【xué】校组织的【de】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时需【xū】提【tí】供贵州【zhōu】省2024年【nián】艺术【shù】统考成绩作为职业技【jì】能适应性【xìng】测试成绩【jì】认定依据。

③填报学校【xiào】体育类专业的【de】高中毕【bì】业【yè】生,需【xū】参加【jiā】由【yóu】学校负责组织实施的体育技能测试。

④若同时填报【bào】普通类专业、艺术【shù】类专业或体育类专【zhuān】业的【de】高中毕业生,则【zé】需【xū】要根据具体的报考专业【yè】,参照上述①②③要求,分别参加【jiā】对应的职业【yè】技【jì】能【néng】适应【yīng】性测试。

(2)中职毕业生

①填【tián】报学校普【pǔ】通类专【zhuān】业(非体【tǐ】育类、非艺【yì】术类)的中职毕业生,需参【cān】加学校组织的普通类专业职【zhí】业技能【néng】测试。

②填报学校艺术类【lèi】专业的中职毕业生,需参加学【xué】校组织【zhī】的艺术类【lèi】职【zhí】业技能测试【shì】。若考生同时填报多个艺术类专业志愿,根据【jù】艺术类志愿的【de】填【tián】报顺【shùn】序【xù】,按照报【bào】考的第【dì】一个艺术【shù】专业志愿进【jìn】行测试。

③填报学【xué】校体【tǐ】育类专业的中【zhōng】职毕业生【shēng】,需【xū】参加由学校【xiào】负责组织实施的体育技能测试。

④若同时填报普【pǔ】通类【lèi】专业、艺术类专业或【huò】体育类专业的中职毕业【yè】生,则【zé】需要根据具体的报考【kǎo】专【zhuān】业,参【cān】照上述①②③要求【qiú】,分别参加对应的职【zhí】业技能测试,若考生同时【shí】填报多个【gè】艺术类专【zhuān】业志愿,根【gēn】据艺术类志愿【yuàn】的填报顺序,按照报考【kǎo】的【de】第一个【gè】艺术专业志愿【yuàn】进行测试【shì】。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1)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jiàn】规【guī】定,学校【xiào】在【zài】省招生委员【yuán】会领导【dǎo】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2)高中毕业生、中职【zhí】毕业生录取:按综合成绩排【pái】名,分别【bié】划定最低录取基准线【xiàn】,分数线上考生以填报专业【yè】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计划内【nèi】录取。分数相【xiàng】同的考生依据以下情况优先【xiān】录【lù】取【qǔ】:①文化【huà】素质成【chéng】绩(文化综合【hé】考【kǎo】试【shì】成绩【jì】)②语文、数【shù】学、英语【yǔ】单科成绩。

(3)若填报学校艺术类专业的高【gāo】中毕业生未【wèi】提供贵州省2024年艺术统考成绩,不予【yǔ】录取到相对应的【de】艺术类专业;若填报【bào】学校艺术【shù】类专业的中【zhōng】职【zhí】毕业生没有相应科目的【de】职业技【jì】能测试【shì】成【chéng】绩,不予【yǔ】录取到相对应【yīng】的艺术类【lèi】专【zhuān】业。

(4)若填报体【tǐ】育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没有【yǒu】相【xiàng】应科目的职业技能适【shì】应性测试成绩【jì】,不予录取到【dào】相【xiàng】对应的体【tǐ】育类专业。若填报【bào】学校体【tǐ】育类专业的中职毕业生没有相应【yīng】科【kē】目的职【zhí】业技能测试成【chéng】绩,不予【yǔ】录取到相对应【yīng】的体育类专业。

(5)退役军人录【lù】取: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分别排名,分别划定【dìng】最低【dī】录取基准线【xiàn】,分数线上考生【shēng】以填报专【zhuān】业志愿优【yōu】先原则从高分【fèn】到低分排序,在专业【yè】计【jì】划内录取。

(6)符合下【xià】列条件的考【kǎo】生,经审查公示后,在与其他考生同【tóng】等条【tiáo】件下,优【yōu】先录【lù】取。

①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yǐ】上且高中阶【jiē】段在省级(含)以上【shàng】比赛中获【huò】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de】主【zhǔ】力队员或个【gè】人项目前三名者。

②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cán】疾军【jun1】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jìng】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sān】类地【dì】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yǔ】部队现役军人【rén】的子女,残【cán】疾人民【mín】警察、因公牺牲的人【rén】民警察【chá】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rén】民警察子女【nǚ】。

(7)对在校期【qī】间【jiān】获教育【yù】部牵头举办的【de】全【quán】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jí】以【yǐ】上、教育厅【tīng】牵头举办的贵州职【zhí】业院【yuàn】校技能大【dà】赛二等奖【jiǎng】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报读我院对口或相【xiàng】近专【zhuān】业。

(8)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可免试报读我校。

第【dì】十一条  经学校公【gōng】示确认录取的考生【shēng】不再参【cān】加【jiā】2024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政策

第十二条公办学【xué】校:严格按贵州省物【wù】价【jià】主管部门【mén】批准的项目及标准【zhǔn】执行【háng】。

第十三条

国家奖学金:   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学院一等奖学金:2000元/年

学院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

第十四条

国家助学金:2000-4500元/年

学院一等助学金:1500元/年

学院二等助学金:800元/年。

第八章 学历证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xué】生在规定的年【nián】限内【nèi】,修【xiū】完教【jiāo】学计划规【guī】定【dìng】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fā】给国家承认学历的【de】、经【jīng】教【jiāo】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de】贵【gu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xué】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学校主页:

www.gzky.edu.cn

招生网站:

http://www.gzky.edu.cn/zsxxw/

咨询电话(传真):

0851-84706856

0851-84706383  (传真)

招生邮箱:zs13052@qq.com

联系人:陈老师、宁老师

监督电话:0851-85818794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