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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经济职业学院高职单招简章

更新【xīn】:2024-9-21 12:43:25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广西经济职业学院高职单招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广西经济职业学【xué】院高职单招简【jiǎn】章,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zhuān】业【yè】、招生计划【huá】、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单招考试招生简章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yuàn】关于深化【huà】考试招【zhāo】生制度改革【gé】的【de】实【shí】施意见》(国【guó】发【fā】[2014]35号)和《广西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gé】实施方案【àn】》(桂政发[2016]11号【hào】)精神,深入【rù】推进我区高等【děng】职业院校单独考【kǎo】试招【zhāo】生工作,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制定2024年高职单招考试招生简章。

一、学院介绍

学院名称:广西经济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211

学院地址:广西南宁市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路2 号

学院网站:www.gxevc.com

咨询QQ:2056610442、756514343

招生热线:0771—6306381(兼传真)、6306383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广西经济职业学院

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二、招生对象

已报名参加广西2024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符合2024年高考报名文件【jiàn】《自治区招生【shēng】考试院关于印发广西2024年【nián】普通高校招生考【kǎo】试报名工作规定的通【tōng】知【zhī】》桂考院〔2023〕212 号【hào】中规定【dìng】的参加普通高【gāo】考统考或高【gāo】职院校【xiào】单独【dú】招生条件的考【kǎo】生。

三、申报时间

9-21—9-21

四、申报方法

方法一:用电脑直接登陆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官网进行申报

方【fāng】法二:登录广西【xī】招生考试院【yuàn】网站http://www.gxeea.cn,通过“报考通道”栏进入【rù】广西经济职业学院报【bào】名网【wǎng】站(http://www.gxevc.com/zsbm/)填写【xiě】申报信【xìn】息。

方法三:通过智能手机登录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官网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四:微信【xìn】关注【zhù】“广【guǎng】西经济职【zhí】业【yè】学院”公众号,点击右下角“招生专栏—考生申报【bào】”

温馨提醒: 单独招【zhāo】生是【shì】普通高校招【zhāo】生【shēng】工作的【de】组成部分,教【jiāo】育部规定,单【dān】独招生纳入国家普通【tōng】高等学校【xiào】招生计划。请考生务必如【rú】实、准确、完整地填写【xiě】申请【qǐng】表中的各项内容。

(一)免费优惠

★报考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单招考试的考生一律免收申报考试费。

(二)网上确认

考生网上提交申报信息,并点击确认。

五、测试

我校采取线上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类别:单招/对口招生考试

考试方式:线上远程网络考试+面试

考试时间:9-21-9-21

上午8:9-21:00      10:9-21:40

下午14:9-21:00    16:9-21:40

考生登【dēng】录我校【xiào】在【zài】线考试系统http://www.gxevc.com/index.php?app=examination_sign填【tián】写【xiě】考生相关信息【xī】后开始参加测试。

成绩构成:文化素质【zhì】成绩(使【shǐ】用【yòng】学业水平考试成【chéng】绩,语文、数学、英语3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chéng】绩( 满分300分)

2024 年9-21后,考生可登【dēng】录【lù】我校成绩查询系统http://www.gxevc.cm/index.php?app=examination_sign&type=check查询【xún】本人成【chéng】绩。

六、志愿填报

2024年【nián】4月【yuè】8日【rì】10:00至10日10:00,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志愿填报系统【tǒng】填报志愿

征集志【zhì】愿填报时间:2024年4月22日10:00至23日10:00。

投档【dàng】录取时以网上填报的志愿【yuàn】为准,没有填报志愿【yuàn】的考【kǎo】生视为放【fàng】弃参加高职单招【zhāo】资格【gé】。

七、投档录取

(一)录取时间

9-21—21日

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间:9-21至25日

(二)录取和录取原则

我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zé】择【zé】优进行【háng】录取。对【duì】进档考生按【àn】成绩【jì】从高分到【dào】低分排序进行【háng】录取,即先录取成【chéng】绩排【pái】在前面的高位次考生,再录取排在后面的低【dī】次【cì】位考生,直至专【zhuān】业【yè】计划录满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zhì】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qǔ】,依此类推,直至招生计划完【wán】成为止。如出现【xiàn】总分【fèn】(由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和文化素质成绩组成)相同时【shí】,将按职业适应性测【cè】试【shì】成绩、文【wén】化素【sù】质成绩、语【yǔ】文、数【shù】学、英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de】顺【shùn】序从高【gāo】到低排名录取。我校将根【gēn】据专【zhuān】业计划缺额【é】情况和考生志愿,在【zài】确【què】保公平公正的前【qián】提【tí】下【xià】进【jìn】行专业计划调整,经自治区教【jiāo】育厅批准同意后【hòu】可进行专业计划调【diào】整【zhěng】,以尽量满足【zú】考【kǎo】生专业【yè】志愿。按【àn】自治区教育厅文件【jiàn】规定【dìng】,参【cān】加单招的考生获得【dé】正式录取后一律不予退档换录。

当考生所填专【zhuān】业志愿不【bú】能满足【zú】时【shí】,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有剩【shèng】余【yú】计划则调剂至【zhì】其它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填【tián】了“不服从专业【yè】调剂”,则按退【tuì】档处理。

(三)投档录取

广西招生【shēng】考试院将填报了【le】我校志愿且【qiě】有备案成绩的考生进【jìn】行投档,根据我【wǒ】校【xiào】招生【shēng】简【jiǎn】章公布【bù】的录取【qǔ】原则【zé】进行【háng】录取。第一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第二、三、四【sì】院校志愿【yuàn】投档录取。

第四【sì】院【yuàn】校【xiào】志愿投档结束后,广西招生考试【shì】院汇【huì】总院校高【gāo】职单招计划缺额情况【kuàng】,在广【guǎng】西【xī】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并征【zhēng】集志【zhì】愿,未被录【lù】取的考生可【kě】于9-21至25日登录广西招生考【kǎo】试院志愿【yuàn】填报系统填报志愿。

(四)录取名单公示

经广西【xī】招生考试院录检通过的录取名【míng】单,于9-21在【zài】广西【xī】经济职业【yè】学院【yuàn】官网公【gōng】示2024年单招录取名单。

(五)发放录取通知书

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说明

依据教育部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

不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七【qī】)录取【qǔ】体检标准:学校录取考生【shēng】的【de】体检标准按照教【jiāo】育部【bù】、卫生部、中国【guó】残【cán】疾人联合会【huì】颁【bān】布【bù】的《普通高等学【xué】校【xiào】招生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教学【xué】〔2003〕3号【hào】)和【hé】《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xué】生【shēng】入学身体检查取【qǔ】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dìng】执行。对残【cán】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néng】够自理、符合所报专【zhuān】业【yè】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dào】录取标【biāo】准,则予正常录取。

(八【bā】)我院纪检监察部【bù】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zuò】,同时也接受【shòu】社会、考【kǎo】生和家长的监督【dū】。

八、招生专业、计划数

2024年单独招生专业、人数和学费标准以广西壮族自治【zhì】区教育厅下达【dá】、物价部【bù】门【mén】审批、向【xiàng】社【shè】会公布的招生信息为准。

九、重要提示

单独【dú】招生【shēng】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fèn】,教育部【bù】规定,单独招生纳入国【guó】家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huá】。按教育厅【tīng】文件规定,参加单招的考生获得正式录取【qǔ】后一律不予【yǔ】退档【dàng】换录【lù】;获【huò】单招【zhāo】正【zhèng】式录取的考生如继续参加【jiā】高考统考,其成绩不再作为【wéi】录取到其他高校的依据【jù】。未【wèi】获得录【lù】取的【de】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xī】2024年【nián】普通【tōng】高考及录取。

十、学生资助项目

(一)办【bàn】理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16000元;(符合【hé】当地贷款要求的学生方可【kě】享【xiǎng】受【shòu】)

(二)国家奖学金:8000 元/年/人;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需进行贫困生认定);

(四)国家助学金:国家助【zhù】学金资助【zhù】金【jīn】额【é】为2300-4300元【yuán】/年/人,分3档【dàng】执行(需进行贫困生认定)。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年人;

(六)广西中等职【zhí】业【yè】学校毕【bì】业升入高等职业【yè】学校就读家庭经济困难学【xué】生学【xué】费补助:2000元/人/年(需进行贫困【kùn】生认定【dìng】,有中职【zhí】学校【xiào】毕业证【zhèng】明);

(七)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来校报到注册后,学院将【jiāng】提供勤【qín】工俭学岗位入学【xué】(来校【xiào】后通过学院【yuàn】提供的勤工俭学岗【gǎng】位挣取学杂费)等优惠【huì】政策。

(八)学生获取奖【jiǎng】学金都需参加【jiā】评【píng】选,并符合国家、学校【xiào】规定【dìng】的要求。

十一、注意事项

凡被【bèi】录【lù】取的【de】新生【shēng】,必须按【àn】照录取通知【zhī】书【shū】的规定时间【jiān】到校办理入【rù】学注册手续。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fán】不按时【shí】报【bào】到【dào】或不【bú】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shēng】,取消其入【rù】学资格。在入校体检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hé】教育部【bù】规定【dìng】的录取体检标准的【de】新生【shēng】,按教育【yù】部《普通高【gāo】等学校学生管【guǎn】理规定》第三章第九条执行。

十二、颁发经教育部电【diàn】子注册、国家【jiā】承【chéng】认学【xué】历的普通高等学校【xiào】毕业证书【shū】。

十三、本简章由广西经济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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