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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7:27:57    发【fā】布:大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wén】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平顶山职业【yè】技术【shù】学院【yuàn】招生章【zhāng】程,主要包含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jì】划【huá】、报考条件、录取规【guī】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信息【xī】,以下是详细【xì】内容,希望【wàng】对大家有所帮【bāng】助。

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做好我校2024年普通高招招生工作,根据【jù】《中【zhōng】华人民共【gòng】和国【guó】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děng】法律、法规的规定【dìng】,结合我【wǒ】院实际特制定【dìng】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yú】平顶【dǐng】山职业【yè】技术学院【yuàn】普通专【zhuān】科招【zhāo】生工作。

第二【èr】条 平顶山职业技【jì】术学【xué】院招生工作贯彻【chè】公开、公平【píng】、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hé】、综合【hé】评价、择优录取。

第【dì】三条 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zuò】接【jiē】受【shòu】学校纪委【wěi】、考【kǎo】生、新闻媒体【tǐ】和社会各界的监【jiān】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dì】五条 学校【xiào】国标代码:50709省内招生代码:6313

第六条 办学地点:

1.新校区:河南省【shěng】平顶山市【shì】城乡一体化示范区【qū】长安大道西段(郑万高【gāo】铁【tiě】平顶山【shān】站西侧)

2.园丁校区: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园丁路10号院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第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

1.颁发学历证的学校名称: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平顶山【shān】职业技【jì】术学【xué】院设有招【zhāo】生工作领导小组【zǔ】,负责制定招【zhāo】生政策【cè】,讨【tǎo】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平【píng】顶【dǐng】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gōng】室是组【zǔ】织和【hé】实施招生工作【zuò】的【de】常【cháng】设机构,具体负责平【píng】顶山职业技术学院【yuàn】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shí】二条【tiáo】 平顶山【shān】职业【yè】技术学院纪【jì】委负责对招生工作【zuò】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下发执行。

第十四条 专业录取的【de】体检【jiǎn】要求,按照教【jiāo】育部和【hé】卫【wèi】生部等部门制定【dìng】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tiáo】 计划公布【bù】形式:招生计划主要有【yǒu】两个【gè】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招生管理【lǐ】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shè】会【huì】公【gōng】布;二是由【yóu】我校通过招生章程与学校招生网【wǎng】站等【děng】形【xíng】式向社【shè】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有关文件【jiàn】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gōng】开【kāi】的原则【zé】,以【yǐ】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时进档【dàng】考【kǎo】生的专业分【fèn】配:按【àn】照“专业清”的原则,考生志愿优先,根据专【zhuān】业计划数,按照【zhào】成绩【jì】从【cóng】高分到【dào】低分择优【yōu】录取【qǔ】。先录【lù】第一【yī】志愿的考生,若第一【yī】志【zhì】愿录【lù】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fèn】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kǎo】生【shēng】,依次【cì】类推【tuī】,直至完成专业计划【huá】。同分数考生,按照综【zōng】合、语文、数学【xué】、外语成绩的顺序,从【cóng】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yuàn】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diào】剂的考生,将其调【diào】剂录【lù】取到【dào】招生【shēng】计划未完成的专【zhuān】业,如不【bú】服从专业调剂,对其【qí】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艺术类和体育类录取原则: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专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按【àn】总【zǒng】分核算分数从高到【dào】低依次【cì】录取【qǔ】。原则上同意省教育厅或高招【zhāo】办有【yǒu】关加【jiā】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zuò】法。

第十九条【tiáo】 所有艺术【shù】类专业录取【qǔ】原则:若生源【yuán】省【shěng】份有明确【què】的投档【dàng】规则【zé】,按其投档规【guī】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xiào】录取规则投【tóu】档。体育类【lèi】录取规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进档考生按照我校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dì】二十一条 考生录取健康标准按照国家规【guī】定的【de】录【lù】取标【biāo】准执【zhí】行。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hòu】,学校将进【jìn】行复查,对【duì】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yǒu】徇私舞弊【bì】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zī】格和学【xué】籍【jí】。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校2024年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理工类【lèi】:4200元/年,文科类:3700元/年,艺术类:6000元/年【nián】,中外合作【zuò】办学专【zhuān】科项【xiàng】目(与【yǔ】新西兰维特利亚【yà】理【lǐ】工学院合作)收【shōu】费按省【shěng】教育厅【tīng】备案学费标准执【zhí】行。住宿费【fèi】标准【zhǔn】拟定为:8人间400元/生/年、4人间【jiān】800元【yuán】/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àn】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 我校所有校企【qǐ】合作【zuò】专业收费【fèi】与同类非校企【qǐ】合作专业【yè】相同【tóng】,学校或企业均不【bú】收取校企合【hé】作职业【yè】技能培训【xùn】费【fèi】、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如有乱收费情况请拨打学校监督电话:0375-7066975。

第二十【shí】五条 颁发证书:学生【shēng】完成【chéng】学业,颁发国家承认学【xué】历、统一【yī】电子注册的“平顶【dǐng】山职【zhí】业技术【shù】学院”普通专【zhuān】科毕业证书【shū】。

第二十六条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校制订有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jiǎng】学金、国家【jiā】助学金为主体,勤工【gōng】助学、学【xué】院奖【jiǎng】学金【jīn】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shēng】“奖、贷、助、补、减”多措并举【jǔ】的【de】资助办法【fǎ】,保证学【xué】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nán】而放【fàng】弃学业。其中国家【jiā】助学贷款【kuǎn】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16000元;国【guó】家助学【xué】金按照不同情况,可申请40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600元【yuán】/生/年三档;另【lìng】外学院勤【qín】工【gōng】助学补贴标准为300元【yuán】/生/月。学生【shēng】在校【xiào】期【qī】间表现优秀的困难学生,还可【kě】申【shēn】请国【guó】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guó】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学院奖学金1000元/生/年,600元/生/年,400元/生/年三档。

第二十七条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1.新【xīn】生【shēng】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shū】、身【shēn】份【fèn】证。新生个人档案须转入我校。

2.新生入学后,按照【zhào】河【hé】南省教育厅【tīng】的统【tǒng】一部署,开展新生【shēng】入【rù】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不【bú】合格者,学校【xiào】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rù】学【xué】资格。对在报【bào】名和考核【hé】过程中【zhōng】有【yǒu】弄【nòng】虚作【zuò】假或【huò】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身【shēn】体条件不符合【hé】《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shēng】,一律取【qǔ】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没【méi】有【yǒu】委【wěi】托【tuō】任何【hé】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wǒ】校名义【yì】进行【háng】非法【fǎ】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wǒ】校将依法追究【jiū】其责【zé】任。望考【kǎo】生和家长不【bú】要【yào】轻信任何中【zhōng】介机【jī】构或个人的非法招【zhāo】生诈【zhà】骗行为。

第二十九条【tiáo】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lǜ】、法规、规章和上【shàng】级有【yǒu】关政策为依【yī】据。学校以【yǐ】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dìng】如与本【běn】章程相冲【chōng】突,以本【běn】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guó】家有关【guān】政策不一致之【zhī】处,以国家【jiā】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běn】章程【chéng】的解释权归学【xué】校招生【shēng】办公【gōng】室。

第三十【shí】条 学【xué】校地址【zhǐ】:平顶山市城【chéng】乡一体化示范区长安大【dà】道西段(郑万高【gāo】铁平【píng】顶山【shān】站西侧)

招生咨询电话:0375-70660777066088

联系人:赵老师周老师

邮箱:68340848@qq.com

招生【shēng】QQ群:667339693、628072835、793835617

学校网址:http://www.pdszy.edu.cn/

学校【xiào】招生信息网:https://zsc.pdsz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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