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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计划

更新:2024-9-21 9:06:05    发布:大学【xué】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浙江经贸职【zhí】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qián】招【zhāo】生计划,主要包含招【zhāo】生专业、各专业【yè】招生人数等【děng】信息【xī】,希【xī】望对【duì】大家有所帮助,如【rú】有变动或【huò】异议,请以各省【shěng】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14个,招生计【jì】划【huá】455名,面向【xiàng】普高招生考生。具体【tǐ】如下【xià】:

序号专业名称高考科类计划数学制

学费标准

(元/学年)

招生对象
1财富管理普通类303年6000普高招生考生
2国际经济与贸易普通类203年6900
3应用日语普通类203年6000
4跨境电子商务普通类253年6000
5市场营销普通类653年6000
6连锁经营与管理普通类353年6900
7工商企业管理普通类253年6000
8会展策划与管理普通类483年6900
9现代文秘普通类153年6000
10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普通类483年6000
11食品检验检测技术普通类423年6600
12食品质量与安全普通类153年6600
13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普通类403年6300
14茶艺与茶文化普通类273年6000
合计455///

录取规则

第十七【qī】条根据考生的综【zōng】合成绩总分,从【cóng】高分到低分排序【xù】,按【àn】各专业计划数1:2 确定“拟【nǐ】录取”和“备录”考【kǎo】生名单,其中前【qián】100%的考生确【què】定为“拟录取”名单,顺延100%的考【kǎo】生为“备录”名单。

第十八条各专业实际参加【jiā】综【zōng】合测【cè】评考生人数少于【yú】或等于招【zhāo】生【shēng】计【jì】划数的情况,则按实【shí】际【jì】参加综合测【cè】评考生90%的比例【lì】确定【dìng】拟录取考生的名单,遇小数进位整数【shù】,不递补备录考生。

第十九条同分考生排【pái】序录取规则。若某一专业录取最低【dī】分的考生出现综合【hé】成绩总分相同【tóng】的情【qíng】况,依次【cì】按【àn】综合测评成绩、高中学考【kǎo】等级折算后的成绩进行排序录取,高中【zhōng】学考【kǎo】等【děng】级【jí】折【shé】算后的成绩单项排列顺序:语文【wén】、数【shù】学【xué】、外【wài】语、物【wù】理、历【lì】史、化学、思想政治、地【dì】理、生物学、技术,若依然相同的【de】,普通【tōng】高中综合【hé】素【sù】质评价等级高【gāo】的考生【shēng】优先【xiān】。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chéng】学分或相关【guān】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èr】十条考生在规【guī】定【dìng】时间内登录浙江省【shěng】教【jiāo】育考【kǎo】试院【yuàn】网站服【fú】务平台【tái】查询【xún】本【běn】人所报考各高校专业录【lù】取情况。被拟录取的考生【shēng】,可选定其中1所高校【xiào】作为录取结果。考生一【yī】轮选择结束后【hòu】,已被正式录取考生的其他高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zhī】失效。高校【xiào】的缺额计划【huá】再按上述【shù】流程,根据【jù】备【bèi】录顺序递【dì】补。备【bèi】录考生根据【jù】录取进程【chéng】,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lù】服务【wù】平台选择。未【wèi】在规【guī】定时【shí】间【jiān】内登录服务【wù】平台选定录取高校的考【kǎo】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第二十一条【tiáo】我【wǒ】校【xiào】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dìng】录【lù】取名单。当【dāng】计划已足额完【wán】成,或虽【suī】未完成但已【yǐ】无备录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

第【dì】二【èr】十二条录取考生名单【dān】公示【shì】。录【lù】取【qǔ】考生的信【xìn】息在浙江省教育考【kǎo】试院网【wǎng】站和浙江经【jīng】贸职业【yè】技术学院【yuàn】招生网同时进行公示【shì】,公示时【shí】间不少于10个工【gōng】作日。公示结束后,将录取【qǔ】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tóng】意后向考【kǎo】生发放录取【qǔ】通知。已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当年后续各类普通高校招生;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不影响其正常录取。

第二十三条对考生的身体【tǐ】健康要【yào】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jiǎn】工作【zuò】指导意见》的规定【dìng】。凡考【kǎo】生【shēng】体【tǐ】检符【fú】合“学校可【kě】以【yǐ】不予【yǔ】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学生入学后【hòu】进行身体健康复查【chá】,复【fù】检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学处理。

第二十四条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五条我校不【bú】限制考【kǎo】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hòu】,除【chú】应用日语专业以日语为【wéi】第一外语安排【pái】教学外【wài】,其他专业均以【yǐ】英【yīng】语为第【dì】一外语安排教学【xu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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