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计划>高职单招>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

更新:2024-9-21 16:29:26    发布【bù】: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四川建筑职【zhí】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huá】,主要包含招生专业【yè】、各专业【yè】招生人数等信【xìn】息,希望对大家【jiā】有所【suǒ】帮【bāng】助,如有变动【dòng】或【huò】异议,请【qǐng】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四川建院2023年单独招生计划

四川【chuān】建筑职【zhí】业技术【shù】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计划共计3245名,普高类计【jì】划【huá】1590名,中【zhōng】职类【lèi】计划1655名。

1、普高类(1590名):

专业

科类

招生计划

学费(元/年)

建筑工程技术(工程质量与安全)

理科

100

4100

智能建造技术

理科

50

4100

建设工程管理(BIM技术应用)

文理

50

4100

建设工程监理

文理

50

4100

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材料供应与管理)

文理

135

3700

现代物业管理

文理

50

3700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理科

50

4100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水暖)

理科

50

4100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智慧安装)

理科

50

4100

工程造价(中外合作办学)

文理

200

16000

建筑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文理

200

16000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理科

100

4100

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

理科

45

4100

岩土工程技术

理科

45

4100

工程测量技术

理科

100

4100

建筑材料工程技术

文理

90

4100

建筑材料检测技术

文理

135

4100

装配式建筑构件智能制造技术

文理

90

4100

合计

1590

注:招生专业、计划、学费以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2、中职类(1655名):

专业

科类

招生计划

学费(元/年)

备注

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

土木水利类

100

4100

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

土木水利类

50

4100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

土木水利类

45

4100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财经商贸类

45

3700

现代物流管理

财经商贸类

90

3700

人力资源管理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教育类

45

370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土木水利类

45

5500

园林工程技术

农林牧渔类、土木水利类

40

5500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加工制造类

90

4100

模具设计与制造

加工制造类

50

4100

智能焊接技术

加工制造类

100

4100

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

电梯工程技术

加工制造类

90

4100

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

给排水工程技术

土木水利类

100

4100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技术

土木水利类

100

4100

建筑消防技术

土木水利类

50

4100

市政工程技术

土木水利类

100

4100

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汽车类

135

4100

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

道路机械化施工技术

土木水利类

100

4100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盾构施工技术)

土木水利类

100

4100

仅限男生,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

铁道供电技术

电子信息类

90

4100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土木水利类

90

4100

合计

1655

注:招生专业、计划、学费以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录取规则

(一)划线

我院结合【hé】招生计划、参考人数【shù】及考试成绩的总【zǒng】体情【qíng】况分普【pǔ】高类【lèi】、中【zhōng】职类【lèi】,根【gēn】据考生“文化考试【shì】成绩+综【zōng】合测试成绩的总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zuì】低录取控制分数【shù】线上【shàng】的考生原【yuán】则上不得超【chāo】过报考总人数【shù】的90%。

(二)录取

1.按照【zhào】考生“文【wén】化考试成绩+综合测【cè】试成绩的总【zǒng】分”从高【gāo】分到低分择优录【lù】取,依【yī】次比较综合测试、语【yǔ】文、数学、英语【yǔ】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kǎo】试或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huò】综【zōng】合测试成【chéng】绩【jì】为零的考生【shēng】,学院不【bú】予录取。

2.单招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及照顾政策。

3.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予调剂。

(三)免试

获得由教【jiāo】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jì】能大赛三等奖及以【yǐ】上奖项或由【yóu】省级【jí】教【jiāo】育行政部【bù】门主【zhǔ】办或联办【bàn】的省级职业院校【xiào】技能大【dà】赛一等奖的中等职【zhí】业学校应届【jiè】毕业生,和【hé】具【jù】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zhí】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dòng】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zài】职在岗中【zhōng】等职业学【xué】校毕业生【shēng】,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wǒ】院考核【hé】公【gōng】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ǎng】公【gōng】示后【hòu】,可由我院免试【shì】录取【qǔ】。所【suǒ】有【yǒu】符合免试录【lù】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jiā】高职单招报名,并在9-21前向学院提【tí】交《四【sì】川省2023年【nián】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shēng】申【shēn】请表》。在正【zhèng】式【shì】办理免【miǎn】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yuàn】的高职单【dān】招【zhāo】考【kǎo】试。

(四)公示

1.拟录取考生名单在【zài】学院【yuàn】网站首页公示5天(9-21-9-21),接【jiē】受社会监【jiān】督。公示期满【mǎn】后,学院【yuàn】将拟【nǐ】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yù】考试院核【hé】准备案,办【bàn】理相关录取手续【xù】,并由学院发放录【lù】取通知

2.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kě】以申请放弃录【lù】取。申请【qǐng】放弃【qì】录取的【de】考生须在【zài】公示期间到【dào】学院【yuàn】德【dé】阳校区招生就业处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

3.在拟录【lù】取【qǔ】名单【dān】公示期间【jiān】,如有考生【shēng】申请放弃录取,放弃的名【míng】额不再替补。

4.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