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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更新:2024-9-21 16:54:08    发布【bù】:大【dà】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主【zhǔ】要包含报名条件、招【zhāo】生专业、报名方【fāng】式、选拔程序【xù】、培养方案等,以下是具体内【nèi】容,供大家【jiā】参考【kǎo】。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zhì】度改革的实施【shī】意【yì】见【jiàn】》(国发〔2014〕35号),服务国家【jiā】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bá】尖创新人【rén】才选【xuǎn】拔培养,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jī】础【chǔ】学科招生改【gǎi】革试点工作的【de】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wén】件,我校【xiào】2024年继【jì】续开展基础学科招【zhāo】生改革试点(也称【chēng】“强基计划”),探索多【duō】维度考核评价模式【shì】,选【xuǎn】拔一批【pī】有志向【xiàng】、有【yǒu】兴【xìng】趣、有天赋的青【qīng】年学生进行专门培【péi】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sòng】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kǎo】试【shì】报【bào】名条件,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kē】研【yán】志向和【hé】吃苦耐劳的精神【shén】,综合素质优秀【xiù】,基础学科拔尖,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zhàn】略需求,有【yǒu】志于从事相【xiàng】关【guān】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学业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lǐng】域具有突出才【cái】能【néng】和表现的考生,须【xū】获【huò】得以下奖项之一:数【shù】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中学生学科【kē】奥【ào】林匹克竞赛【sài】全国【guó】决【jué】赛一等奖或二等奖。

二、招生专业及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我校2024年强【qiáng】基计划招生【shēng】专业包【bāo】括: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yòng】数【shù】学、信息【xī】与计【jì】算科学)、物理学类【lèi】(含物理学、应用物【wù】理学)、化学类(含化学)、生物【wù】科学类【lèi】(含生物科学、生物【wù】技术)、力【lì】学类(含理论与应用力学)、核工程类(含【hán】核【hé】工程与核技术、工程物【wù】理)、地球物理学【xué】。

各专业招生科类及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专业名称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尚未开展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科类要求

数学类

(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物理、化学理工

物理学类

(含物理学、应用物理学)

化学类(含化学)
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力学类(含理论与应用力学)
核工程类(含核工程与核技术、工程物理)
地球物理学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即日【rì】起至9-21考【kǎo】生【shēng】可登【dēng】录中国科学技【jì】术大学强基计划网站(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58),按【àn】要【yào】求准确、完整地完成【chéng】网上【shàng】报名,逾期报【bào】名无效。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的强基计划。

考生最少应填报1个专业志愿,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高校考核

考核内容

第一类考生:考核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满分为270分,笔试占200分,综合面试占70分;

第【dì】二类考生:考核【hé】为单独考核,其中【zhōng】在数学【xué】、物理、化学【xué】、生物学、信息学全国【guó】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kè】竞赛【sài】获得【dé】全国决赛二等奖的【de】,须参加笔【bǐ】试。

1、笔试

所有完成报名【míng】的第一【yī】类考生和在数学、物【wù】理、化学、生【shēng】物学、信息【xī】学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jìng】赛【sài】获得全国决赛二等【děng】奖的第【dì】二类考生,均须【xū】参加我校笔试【shì】,考【kǎo】试科【kē】目为【wéi】数学和物理【lǐ】,重点考察相关学【xué】科基础、逻【luó】辑思维能力。笔试安排在高考【kǎo】后、高【gāo】考【kǎo】出分前进行,具【jù】体时间另行通知。

我校将根据第一类考生的笔试成绩,划定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达到合【hé】格分数线【xiàn】的考生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我【wǒ】校2024年强基计划总【zǒng】计【jì】划数【shù】的5倍;未达到合格分【fèn】数【shù】线的第【dì】一【yī】类考生不【bú】再【zài】参与我校强基计划后续选拔。

2、志愿确认

所有完成报【bào】名的第【dì】二【èr】类考生【shēng】和笔【bǐ】试成绩达到【dào】我校合格分数线的第一类考【kǎo】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另【lìng】行通知)在报名系统中进行中【zhōng】国【guó】科学【xué】技【jì】术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huá】志愿确认,签订并【bìng】上【shàng】传承诺。未进行志愿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选拔资格。

3、综合面试

笔【bǐ】试成绩达到我【wǒ】校【xiào】合格分数【shù】线且完成我【wǒ】校强基【jī】计划【huá】志愿确认的第一类考生须【xū】参加综【zōng】合面试,综合面试安排【pái】在笔试后【hòu】、高考【kǎo】出分前进行,具体时间另【lìng】行【háng】通知。综合面试主要结合【hé】考生的综合素质【zhì】评【píng】价材料和【hé】面试【shì】表现,重点考察兴趣志向、学科特长等方面内容【róng】。不参加综合面试【shì】的【de】第【dì】一类考生视为放弃我校【xiào】强基计划【huá】选拔资格。面【miàn】试采【cǎi】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de】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xiàng】。

4、单独考核

我【wǒ】校对所有完成志愿确【què】认的第二类考生进行单独考【kǎo】核【hé】,考核安排另行通【tōng】知。其【qí】中【zhōng】在数学、物理、化学、生【shēng】物、信息学全国中学生学【xué】科奥林匹【pǐ】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yī】等奖的【de】考生由【yóu】单【dān】独考核【hé】计算我校考核成绩;获得全国决【jué】赛二【èr】等奖【jiǎng】的考生由笔试和单独【dú】考核共同【tóng】计算我【wǒ】校【xiào】考核成绩,笔试成绩与【yǔ】单独考【kǎo】核成绩各占50%。

5、体质测试

第一【yī】类和第【dì】二【èr】类【lèi】考生均须参【cān】加体质测试,测试项目为50米跑,体质测试与综【zōng】合面试(第一类考生)或单独考核(第二类考生)同期进【jìn】行【háng】。体【tǐ】质测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jì】同【tóng】分时进行名次【cì】排序的【de】重要依据。无故缺【quē】席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xiào】强【qiáng】基计划【huá】选【xuǎn】拔【bá】资格。

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质测试的考【kǎo】生,须在志愿确认后、综合【hé】面试【shì】(第一类考生)或单独考核(第二【èr】类考生)前,填写《中【zhōng】国【guó】科学【xué】技术大学2024年强基计【jì】划体质测试【shì】免【miǎn】测申请表》(见【jiàn】附件),将申请表扫描件、三级甲【jiǎ】等医院证明扫描件发送至【zhì】我【wǒ】校招【zhāo】生【shēng】办【bàn】邮箱【xiāng】(zsb@ustc.edu.cn),经【jīng】我校【xiào】审【shěn】核通过后可不【bú】参加体质【zhì】测试。考生须承诺申请免测【cè】提交的所有材【cái】料真实性【xìng】,如有虚假【jiǎ】内容,将取消选【xuǎn】拔资【zī】格。

参加我校强基计划【huá】体质测【cè】试的考生【shēng】,均须自行购【gòu】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于【yú】测【cè】试当天提交保险单据【jù】原件(电子保单请打【dǎ】印【yìn】),否则不【bú】得参加测试。

(四)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2024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注:考生高考成绩为实考分,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

2、确定录取名单

(1)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我校在该省份【fèn】强【qiáng】基计【jì】划的招生计【jì】划数,按照分数优先的原【yuán】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dào】低进【jìn】行专业【yè】志【zhì】愿录取。考【kǎo】生综合【hé】成绩【jì】相同时,再依次以我校考核成绩、笔试【shì】总成绩、笔试数【shù】学成绩、高考数【shù】学成绩、高考理综或物理成绩【jì】、体质测【cè】试成绩排序。对达【dá】到综合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但达不到所填报【bào】专业志【zhì】愿要求、且愿意服从专业【yè】调剂的考生作调剂【jì】录取【qǔ】。

(2)对于第二类考生,综【zōng】合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qǔ】分数线的【de】(所有拟录取考生的【de】最低分数【shù】线,不区分专业),予以【yǐ】录取(不占所在省份【fèn】第【dì】一类考生的【de】招生【shēng】计划)。

(3)拟录取的【de】第一类和第二类考生的高考成绩须达到所【suǒ】在省份特殊类型【xíng】招生控制【zhì】分数线(对于尚未开展高考【kǎo】综合改【gǎi】革的【de】省份,参照该省【shěng】份确【què】定的【de】本科一批【pī】次理科录取控制分数【shù】线执行【háng】)。

我校招生工作【zuò】领导【dǎo】小组按招【zhāo】生计【jì】划审定强【qiáng】基计划拟录取【qǔ】名【míng】单,并报各省【shěng】级招生【shēng】考试机构审核【hé】,办理录取手续。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cān】加【jiā】本省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我【wǒ】校【xiào】强基计划坚持【chí】中国科学技【jì】术【shù】大学“基础宽【kuān】厚实、专业精新【xīn】活、注重培养【yǎng】学生全面素质【zhì】和创新【xīn】能力”的传统特色,强化科教【jiāo】结合,重视学【xué】科交叉,致力于培养科技拔尖创【chuàng】新人才。

(一)阶段性考核和分流补入办法

我校【xiào】实【shí】施【shī】强基计划的各学【xué】院设【shè】置强基班,开展小班教【jiāo】学。强基班所在院系聘【pìn】任专业内的优秀人【rén】才担任班主任。

我校建立强基计划学生成长档案【àn】,跟踪培养发展情况。每【měi】学年按【àn】学业表现采【cǎi】取【qǔ】动态管理【lǐ】和分流【liú】机制,并从全校遴选优秀学生【shēng】补入强基计划。

强基计【jì】划学生的【de】分【fèn】流与【yǔ】补入,由【yóu】我校“强基计划”专项工作组和【hé】学校教学【xué】委员会共同决【jué】策。

(二)本硕博衔接培养方案

我校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本研衔接培养。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zhǔ】要在强基计划所【suǒ】在基础【chǔ】学科【kē】专业【yè】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yǎng】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ruǎn】件、智【zhì】能科【kē】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děng】关键领域以【yǐ】及【jí】国家人才紧缺的【de】人【rén】文【wén】社会科学【xué】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本研【yán】衔接【jiē】专业【yè】范围见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yè】培【péi】养方案,研究生阶段转【zhuǎn】段【duàn】具体招生专业和【hé】名额以转段当年学校公布的工作方案【àn】为准。

(三)其他激励机制

我校将为强基计划的实施提供充足的资源保障条件。

1. 为所有的强基【jī】计【jì】划【huá】学生配备学【xué】术水【shuǐ】平一流的导师,提供全程指导【dǎo】,帮助学生在学业规划【huá】、专业兴【xìng】趣成长、学术【shù】能【néng】力拓展等【děng】方面得到全面提升【shēng】;

2. 为所有的【de】强基计划学生提供在【zài】中国科学院相应研究所、国家大科【kē】学工程和平台【tái】开【kāi】展实践能力提升【shēng】的【de】机【jī】会;

3. 为所有有意【yì】愿的强基计划学生提供【gòng】国际交流【liú】的机会【huì】、经费;

4. 优先推荐强基计划学生申请各类荣誉、奖励;

5. 优先推荐强基计划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yú】学生【shēng】综合素质档案。已【yǐ】建立省级统一信【xìn】息平台【tái】省份,由省【shěng】级教育行政【zhèng】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qiáng】基计【jì】划报名【míng】系【xì】统。未【wèi】建【jiàn】立省级【jí】统一信息平台【tái】的省份,由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dàng】案后,统一上传至【zhì】强基计划报【bào】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kǎo】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yǒu】关情【qíng】况通报所【suǒ】在省级招生考试机【jī】构或教育行政【zhèng】部门【mén】,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míng】、考【kǎo】试和录取【qǔ】资格,并视情【qíng】节轻重给予【yǔ】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jiā】教育考【kǎo】试的处理【lǐ】。已经入学【xué】的,按教【jiāo】育部【bù】和【hé】我【wǒ】校相关【guān】规【guī】定处理取【qǔ】消学【xué】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yè】证、学位【wèi】证【zhèng】。中学【xué】应当【dāng】对【duì】所出具的材【cái】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bǎo】留采取相关措施【shī】的【de】权利。

(三【sān】)强基计划录【lù】取考生入学【xué】后原则上不转专业,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wéi】原则上限于本校强基【jī】计划【huá】招生【shēng】专业【yè】之【zhī】内。

(四)我校考核期间,考【kǎo】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家庭经济困【kùn】难考【kǎo】生可向我校提出【chū】申请【qǐng】,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lù】费和【hé】住【zhù】宿【xiǔ】补贴。

(五)我【wǒ】校未委【wěi】托任何【hé】个人或中【zhōng】介组织开展强【qiáng】基计【jì】划等考试招生有关【guān】工作,不举办【bàn】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六【li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我【wǒ】校【xiào】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流程所作【zuò】调整,将另行通知。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wǒ】校基础学科招【zhāo】生改革试点【diǎn】招生工作在【zài】中国科学【xué】技术大【dà】学招生工作领导【dǎo】小组的领导下,由中国科学技术【shù】大【dà】学招【zhāo】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de】组织【zhī】和实施。我【wǒ】校在实施过程中做【zuò】到招生方案公开【kāi】、选拔方法【fǎ】公平、录【lù】取标【biāo】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lù】取的学生进行【háng】入学资【zī】格【gé】复查,对不【bú】具备【bèi】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chù】理。

(三)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依【yī】法做到招生信息公【gōng】开,及【jí】时公开招生【shēng】政策、录【lù】取【qǔ】结果、咨询及申【shēn】诉渠道等信息,全程接受纪检监察【chá】部【bù】门【mén】及【jí】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招生咨询【xún】电【diàn】话:0551-63602553、63602563、63602559、63602779

招生主页:https://zsb.ustc.edu.cn

微信公众号:ustczsb

电子邮箱:zsb@ustc.edu.cn

监督举报电话:0551-63602591

信访地址:安徽省合肥【féi】市金【jīn】寨路96号,中【zhōng】国科学技术大学纪检监【jiān】察机构【gòu】(邮编:230026)

八、本简章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fù】件:中【zhōng】国科学技术大学2024年强基【jī】计划体质测试免测申请表.pdf

点击查下载附件:https://zsb.ustc.edu.cn/2024/0410/c12992a637792/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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