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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央民族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更新【xīn】:2024-9-21 10:38:18    发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中央民族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中央民族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jiǎn】章,主要【yào】包含报名条件、招生专业、报名方式、选拔【bá】程序、培【péi】养方案等【děng】,以【yǐ】下是【shì】具体内容,供大家参【cān】考。

中央民族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miàn】贯彻【chè】落实党的二【èr】十大【dà】精神、提高【gāo】拔尖【jiān】创新人【rén】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bù】《关于在【zài】部分高校开【kāi】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jiàn】》(教学﹝2020﹞1号)要【yào】求,我校2024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zhāo】生【shēng】改革试点(也称中央【yāng】民【mín】族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duō】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yī】批【pī】在历史【shǐ】学、哲学等专业上有【yǒu】志向、有兴趣、有天【tiān】赋的青年学【xué】生进行专门培养【yǎng】,为【wéi】国家【jiā】重大【dà】战略领域输送后备【bèi】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jī】计划”招【zhāo】生的省份,符合2024年全【quán】国【guó】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zhì】于将【jiāng】来【lái】从【cóng】事相关【guān】领域科学研究【jiū】工【gōng】作的【de】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历史学、哲学。面向北京天津山东浙江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河南四川陕西省份开展招生。

在非高考改革省【shěng】份【fèn】,招生计划投放在文【wén】史类;在高【gāo】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不限(“3+1+2”模式省份,招生计划投【tóu】放在【zài】历史类【lèi】)。各省【shěng】具体招生【shēng】专业【yè】、计划数以“强基计划”报名系统【tǒng】公布为【wéi】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方式

2024年4月9-21日考生可【kě】登录“中央民族大学强基计【jì】划报名系统【tǒng】”(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52),按【àn】要【yào】求【qiú】准确、完整地完【wán】成网上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特别提示: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报名确认

考【kǎo】生参加【jiā】统一【yī】高【gāo】考后【hòu】,须于2024年6月9-21日在【zài】报【bào】名系统【tǒng】内确认是否参加我【wǒ】校“强基计划”校考。未在规定时【shí】间【jiān】内完成考试确认的【de】视为自动【dòng】放弃我校“强【qiáng】基计划”考核资格;对于确认【rèn】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de】考生,将通报生源省【shěng】份招【zhāo】生考试机构。

(三)入围校考办法

9-21前【qián】,学校在确认参加【jiā】校【xiào】考的考生范围内,依据高考成【chéng】绩(不含任何【hé】政策加分【fèn】),按分省分专【zhuān】业招【zhāo】生计划数的6倍确定各【gè】省【shěng】入围学校考核考【kǎo】生名单,并公示【shì】入围分数线。考生【shēng】总分相【xiàng】同时,依次比较文【wén】综(高考综合【hé】改革省份不【bú】比较此项成【chéng】绩【jì】)、语文、数学、外语成绩【jì】。

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dào】所在省【shěng】(自【zì】治【zhì】区、直辖市)第【dì】一【yī】批本科录【lù】取控【kòng】制分【fèn】数线。对于合并本【běn】科批次的省【shěng】份,参照该省【shěng】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执行。

(四)学校考核

我校将于9-21前对入围考生进行学校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

1. 笔【bǐ】试:历史学专业【yè】笔试内容为“历史学基础”,包括中【zhōng】国通史和世界通【tōng】史【shǐ】两【liǎng】大部【bù】分【fèn】;哲学专【zhuān】业笔试内容为【wéi】“哲学基【jī】础”,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wài】国哲【zhé】学三大部分。

2. 面【miàn】试:面试内【nèi】容包括自我【wǒ】陈述、抽取试题和面谈等【děng】三个环节。面试采取【qǔ】专家、考生“双随【suí】机”抽【chōu】签【qiān】的方式,测试全程录【lù】音录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将作为【wéi】参【cān】考材料使用。

3. 体【tǐ】质测试:测试项【xiàng】目为体重指数【shù】(BMI)、坐位体【tǐ】前屈、立定【dìng】跳远。测试结果不计【jì】入校【xiào】考考【kǎo】核成绩,但作为是否录取的重【chóng】要参考。

特别提示: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的调整将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 校考考核成绩折算办法

我【wǒ】校校考考核成【chéng】绩总分【fèn】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jì】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

2. 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chéng】绩=校【xiào】考考【kǎo】核成绩*15%+高【gāo】考成绩【jì】/高【gāo】考总分*100*85%,四【sì】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校考考【kǎo】核成【chéng】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 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和所在省份招生计划数,我校【xiào】按综合【hé】成【chéng】绩【jì】由高到【dào】低顺序确定各【gè】省“强基计划”预【yù】录取名单。综合成【chéng】绩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较校考成【chéng】绩、高【gāo】考成绩、文综(高考【kǎo】综合改【gǎi】革省【shěng】份不比较此项【xiàng】成【chéng】绩)、语文、数学、外【wài】语。

我校将【jiāng】于9-21前召开学【xué】校招【zhāo】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会议,划定分省分专业录取分数线,审定【dìng】“强基计划”预录【lù】取名单,并【bìng】报各【gè】省级招办审核、办【bàn】理后续录取手续。被正式【shì】录取【qǔ】的考生不【bú】再参加本省(区、市【shì】)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bèi】录取【qǔ】的【de】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qū】、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zhì】愿【yuàn】录取。

四、培养方案

学校成立“强基计划”人才培养领导小【xiǎo】组,对人才培养目【mù】标【biāo】和实施方【fāng】案进行顶【dǐng】层设计,加强【qiáng】思想【xiǎng】政治引领,引导学【xué】生“立大志、明大德、成【chéng】大才、担大【dà】任”,优化完善本研衔接的人才培养体制【zhì】机制【zhì】,制【zhì】定【dìng】招生、培养、就业等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提升人才培养能力,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一)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对【duì】通过“强基【jī】计划”录取的学生单独制【zhì】定培养方案【àn】,单独编班【bān】,配备一流的师资,提供【gòng】一【yī】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shù】环境与【yǔ】氛围,文史哲打通【tōng】培养,实行【háng】导师【shī】制、小班化、个性化【huà】培养和订【dìng】单【dān】式方案【àn】。

同时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推进互动【dòng】式【shì】、混合【hé】式、信息化的研究型教学【xué】改革【gé】,提升学生【shēng】自【zì】主学习能力和主动【dòng】学习积极性。坚持成果导向教育【yù】(OBE)理念,实行问题导【dǎo】向教学方【fāng】法(PBL),加强学生综合素【sù】质【zhì】和学习【xí】能力培养。

(二)优化完善本研衔接的培养方式

我【wǒ】校实行科学【xué】化、多阶段的动态进出机【jī】制,对【duì】符合培养要求【qiú】的【de】“强基计划”学生实【shí】行本研衔接培养。顺利进入研究生阶段的“强【qiáng】基【jī】计划”学生将【jiāng】继续【xù】在本校所属【shǔ】学院相关专业进行培养(根【gēn】据本【běn】人实际情况和意愿,可申请攻【gōng】读硕士研究生,也可以申请攻读博【bó】士【shì】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以当年学校公布【bù】的工作方案【àn】为准【zhǔn】。

(三)完善人才培养激励机制

学校支持“强基【jī】计划【huá】”每一位学生开展创新训【xùn】练项【xiàng】目,同【tóng】时对在【zài】项【xiàng】目【mù】中取得【dé】突出成绩的学生给予奖励;为专业学【xué】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优秀的【de】学生提【tí】供奖学金【jīn】;在公派留学名额和资助金额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

(四)实施创新科教协同育人机制

推进科教协【xié】同育人,提升【shēng】学【xué】生创新能力。积【jī】极开展与中国社会科【kē】学院、国家【jiā】图馆、故宫博物院、中【zhōng】国历史【shǐ】档案【àn】馆和历【lì】史博【bó】物馆、国【guó】家前沿科【kē】学中心【xīn】、国家集成攻关大平台和协同【tóng】创新【xīn】中心等单位的交流合作,鼓【gǔ】励吸纳学【xué】生【shēng】参与项目【mù】研究,探【tàn】索完善结合【hé】重大科研任务的人才培养机制。

五、其他说明

(一【yī】)关于学【xué】生综合素质【zhì】档案。已建【jiàn】立省级统【tǒng】一信【xìn】息平台省份,由省级【jí】教育行政部门统一【yī】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招生高【gāo】校。未建立省级统【tǒng】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zǒng】本【běn】地各中【zhōng】学【xué】报考学生的【de】综【zōng】合素【sù】质【zhì】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huá】”报名【míng】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sù】质档案造假或校【xiào】考舞弊的考生,我校将【jiāng】取消“强【qiáng】基计划【huá】”的报名【míng】、考试和录【lù】取资格,并将有关【guān】情况通【tōng】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shì】机构或教育【yù】行政部门【mén】,取消其当【dāng】年高考报名【míng】、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qīng】重【chóng】给予3年内暂停参【cān】加各类国家【jiā】教【jiāo】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xué】的,按教育【yù】部【bù】和我校【xiào】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fā】现的撤销【xiāo】毕业【yè】证、学位证。中【zhōng】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liào】认真【zhēn】核实,出现弄虚作【zuò】假情形的,我校【xiào】保留采取相关【guān】措施的权【quán】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不【bú】能转专业【yè】,若【ruò】阶【jiē】段考核需分流时可【kě】转入同专业【yè】普通班。

(四)学校【xiào】未委托【tuō】任【rèn】何个【gè】人或中介【jiè】组【zǔ】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jǔ】办任何【hé】形式的营利性培【péi】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中央【yāng】民族大学【xué】“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xué】校【xiào】招【zhāo】生工作【zuò】领导小组的领导【dǎo】下,由学校招生办【bàn】公室负责具【jù】体工作的组织和实【shí】施。我校在实施【shī】本简章的【de】过程中做到【dào】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gōng】平、录取【qǔ】标准公示【shì】。

(二)我校将【jiāng】对录取的学生进【jìn】行入学资【zī】格复查,对不具备入【rù】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中央民族大学“强基计划”招【zhāo】生工作接【jiē】受学【xué】校【xiào】纪【jì】检【jiǎn】、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zb.muc.edu.cn

本科招生办邮箱:muc3922@126.com

本科【kē】招生办【bàn】电话:010-68932902、010-68933922(传【chuán】真)

历史文化学院电话:010-68932813

哲学与宗教学学院电话:010-68933447

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10-68933192

阳【yáng】光【guāng】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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