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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科技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更新:2024-9-21 16:43:12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浙江科技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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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大学202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yī】条根据【jù】《中华人民共和【hé】国教育法【fǎ】》、《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要求和【hé】教育部【bù】、浙江【jiāng】省高考招生改革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本简章适用于2024年浙江科技大学艺术类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yán】格【gé】执行教【jiāo】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yǒu】关政策【cè】和规【guī】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de】原则,德智【zhì】体美劳全面考核【hé】、综合评价【jià】、择优【yōu】录取【qǔ】。

第四条学校【xiào】招【zhāo】生工作实施【shī】“阳光工程”,接【jiē】受广大考生、家长和【hé】社会各方面的监督【dū】。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名称:浙江科技大学;学校代码:11057。

第六条  办学类【lèi】型:全【quán】日制公【gōng】办【bàn】普【pǔ】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七条办学地点【diǎn】:小和山校区位于杭州市西【xī】湖【hú】区留【liú】和路【lù】318号【hào】,安吉【jí】校区位于安吉孝源街道【dào】中德路1号。2024级【jí】设计学类、环【huán】境设计(单考单【dān】招)、表演(服装表【biǎo】演)学生【shēng】第一学年安排在安吉校区就读【dú】,第二【èr】学【xué】年开始【shǐ】到小和山校区【qū】继续学习

第八条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的学校名称:浙江科技大学。

第九条学校及学院简介:学【xué】校前身由浙江大学【xué】和杭州【zhōu】市于1980年创办。2023年【nián】11月,经教育部批准【zhǔn】,更名【míng】为浙江科技【jì】大学。经【jīng】过40多年的【de】建设,已发展【zhǎn】成为一所国际【jì】化办【bàn】学和区域特色鲜明【míng】的一流应用【yòng】型【xíng】省属本【běn】科高校。

学【xué】校【xiào】是教育部确定的中德合作【zuò】培养高等【děng】应【yīng】用型人才试点院校、教育部【bù】首批实施“卓越工【gōng】程师教育培【péi】养计划”高校。学校长【zhǎng】期借鉴德国高等【děng】应用型人【rén】才【cái】培养经验,坚【jiān】持开放办学【xué】,是教育部确定的“中德【dé】论坛”基地建设单位,学校【xiào】国际化总体水平位【wèi】居浙江省硕博授【shòu】权高【gāo】校前【qián】列,位列中国【guó】公办大学国际化竞争力排行榜前50强。学校下设17个二级学院,1个教学部,现有高级职称教师【shī】530余【yú】名;拥有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yī】级学科,拥有设计【jì】等【děng】8个硕【shuò】士专业学位【wèi】授权点;39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xué】科;设有本科专业57个。学校现有全【quán】日【rì】制【zhì】本科【kē】生、研究生19600余名,各【gè】类来华留学生1200余名。学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薪资水平稳居浙江省前列。

学校艺术设计与服装学院【yuàn】创建于1988年,是国内设计学类专业【yè】齐全、教学【xué】规【guī】模大、知名度较高【gāo】的艺术设【shè】计学院之一。现拥有【yǒu】设计【jì】硕【shuò】士专业学位【wèi】点、机械硕士专业学位点(工业设计工程),设有工业【yè】设计、产品设计、视【shì】觉传达设【shè】计、服装【zhuāng】与服饰设【shè】计、动画、环境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摄【shè】影、表演(服装表演【yǎn】)等九个【gè】本科专【zhuān】业【yè】。其【qí】中,工业设计为国家【jiā】一流本科专业建【jiàn】设【shè】点、教育部【bù】“卓越工程师教【jiāo】育培养计划”首批试【shì】点专业、浙江省十三五特色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为国家一【yī】流本科【kē】专【zhuān】业【yè】建设【shè】点;服装与服饰【shì】设计为浙江省十【shí】三五优势专业、省一流本科【kē】专【zhuān】业建设点;动画专业为【wéi】省【shěng】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xué】院还拥【yōng】有【yǒu】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省级名师【shī】网络【luò】工作室等【děng】平台。学院与德【dé】国、意大利等【děng】多所高校建立了【le】交流合作关系,优秀【xiù】学生可参【cān】加【jiā】与相关类别【bié】的国际学期交【jiāo】流项目【mù】或短期【qī】国际设计营。

学院以培养具有国【guó】际视野的应用型创新创意设计人才为目标【biāo】,紧密【mì】结合经济社会发【fā】展需要【yào】,加强【qiáng】教育教学【xué】改革,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学生在各类竞赛中【zhōng】斩获佳绩,如荣获“汉帛奖”国际【jì】金奖【jiǎng】、IF产品设【shè】计【jì】奖、红星奖、大【dà】广【guǎng】赛【sài】国奖【jiǎng】、环【huán】艺学年【nián】奖、世界旅游文化小姐中国总冠军等,在省大【dà】学生工业【yè】设计竞赛、省大学【xué】生服装服饰【shì】创意【yì】设计大赛、省大【dà】学【xué】生乡村振兴创意大赛、省大学生摄影【yǐng】竞【jìng】赛【sài】等多项省级重【chóng】要【yào】赛事中,成【chéng】绩位于【yú】全省高校【xiào】前【qián】列【liè】,并在“互联网+”大赛、挑战杯大赛【sài】中【zhōng】获得高级【jí】别奖项。学院现有【yǒu】全日【rì】制本科生、研究生【shēng】2300余名,毕业生就业率高、发展潜力【lì】强、业界评价好。有四位【wèi】校友荣【róng】获“中国十佳服【fú】装【zhuāng】设计师【shī】”称号;一位校友被评【píng】为“全国【guó】优【yōu】秀教【jiāo】师”;多【duō】位校友【yǒu】成【chéng】为上【shàng】市企业CEO和知名时尚企业设计总监【jiān】。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shí】条【tiáo】学校成立2024年【nián】招【zhāo】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zhì】定【dìng】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dà】事项做出决策。

第十一条学校招【zhāo】生就业处是组织【zhī】和实施招生【shēng】工作的常设机构,具【jù】体负责【zé】普通本【běn】科招生【shēng】日常工【gōng】作。

第十二条【tiáo】学校纪检监察【chá】室对学【xué】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dū】电【diàn】话:0571-85070100。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dì】十三条部【bù】分【fèn】专业实行大【dà】类招【zhāo】生,学生进校一段时间以后,在了【le】解类内各专业的基础上进行类【lèi】内【nèi】专【zhuān】业确认,设计【jì】学类在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jì】、环境设计、产品设计【jì】、动画【huà】、摄【shè】影等6个专业中【zhōng】按有关规【guī】定选择【zé】专业。

第十四条招生计划:

专业全国分省计划
浙江河北福建山东江苏安徽湖南四川广东山西辽宁黑龙江河南
设计【jì】学类(含服装与【yǔ】服饰【shì】设计、视觉【jiào】传达【dá】设计、环【huán】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摄【shè】影)363258111315151515156
表演(服装表演)2532282242
环境设计(单考单招)3030
合计4182911315231515151562242

注【zhù】:1.最终【zhōng】招生计【jì】划以各省省【shěng】级招生主管【guǎn】部门公布为准;2.设【shè】计学类专【zhuān】业确认前学费为【wéi】9000元/学年,专【zhuān】业确认后【hòu】服装与服【fú】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学费为10350元/学【xué】年,动画、摄影【yǐng】学费为9000元/学年【nián】。表【biǎo】演(服【fú】装表演【yǎn】)学费为9000元【yuán】/学【xué】年。以上专业学制为四年。3.最终学费标准以省级物【wù】价【jià】主【zhǔ】管部门批复为准。

第五章艺术类专业测试

第【dì】十五条【tiáo】测试方式:我校不组【zǔ】织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均采用各省相应类别省统考或联考成绩。设【shè】计学【xué】类采用美术类(四【sì】川省采用设计学类【lèi】)省【shěng】统考成绩;表【biǎo】演【yǎn】(服装表【biǎo】演)专业【yè】采用【yòng】表(导)演类服【fú】装表演省统考。

第六章录取办法

第十六条录取办法

1.高考文化总分达到各省艺术类公办本科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

2.专业成绩须各省相应类别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

3.学校按【àn】招【zhāo】生计【jì】划数1:1分【fèn】别划定【dìng】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yōu】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投档。

4.各专业按【àn】各省相应类别的投【tóu】档【dàng】分(综合【hé】分【fèn】或专业统考分【fèn】或文化分)从高到低择优【yōu】录取。最终【zhōng】投档录取方式以各【gè】省级招生主【zhǔ】管【guǎn】部门规定执行,文化分为高考文【wén】化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具体以各省【shěng】政策为【wéi】准。

第十七条体【tǐ】检要求【qiú】:参【cān】照【zhào】《普通【tōng】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dì】十八条【tiáo】录取工作结【jié】束后,学校以各省级招【zhāo】生主管部门录取名册为依据,寄发录取通知书【shū】;通过省级招生主管【guǎn】部门及学校网【wǎng】站等渠【qú】道向【xiàng】社会公【gōng】布【bù】录取名单【dān】。

第七章其他

第十九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zài】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bàn】理入学手续。因【yīn】故【gù】不能【néng】按期入学者【zhě】,应向学【xué】校教务处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wéi】放【fàng】弃入学资格【gé】。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sān】个月【yuè】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dìng】对其进【jìn】行复查。复查不【bú】合【hé】格【gé】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chù】理,直【zhí】至取消入学资格【gé】。对考【kǎo】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sù】处理,考生有下【xià】列【liè】情形之一的,应【yīng】当如实记入【rù】其【qí】考试诚信档案: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fǎ】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zhèng】书等,骗取报名资格【gé】、享受【shòu】优惠政策的【de】;

2.在综合【hé】素质【zhì】评价、相关申请材【cái】料中提供【gòng】虚假材料、影响录取【qǔ】结【jié】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以上行【háng】为在【zài】报名阶段【duàn】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de】,取消入学资【zī】格;入学【xué】后发现的【de】,取消录取资格或者【zhě】学籍;毕业后发【fā】现的,由教育【yù】行政部【bù】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yǐ】没收;涉嫌犯罪的,依【yī】法移【yí】送司法【fǎ】机关处理【lǐ】。

第二十条学【xué】校收费严格按照【zhào】国家有关规定,并经浙江省【shěng】物价局【jú】审批后执行【háng】。台湾地区【qū】艺【yì】术类【lèi】考【kǎo】生按《2024年浙江科技【jì】大学依据台【tái】湾地区大学入学【xué】考试学【xué】科测试成绩【jì】招收台湾高【gāo】中毕业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一条【tiáo】本简章由【yóu】浙江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chù】负责【zé】解释。本【běn】简章若【ruò】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yī】致【zhì】的,以上级政【zhèng】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学校【xiào】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hú】区留和路318号,邮【yóu】编:310023

2.招生热线:0571-85070165、85071165(兼传真)、85070365

3.学校网址:https://www.zust.edu.cn

4.本科招生网:http://zsb.zust.edu.cn

5.招生咨询邮箱:zsb165@zust.edu.cn

6.招生咨询QQ群:755852051、55935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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