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山东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2024-9-21 9:05:48    发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山东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山东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政法学院2024年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山东【dōng】政【zhèng】法【fǎ】学【xué】院坐【zuò】落在历【lì】史文化名城济南,是山东省独立设置的以法【fǎ】学【xué】教育为主的普【pǔ】通本科高校,是全国政法【fǎ】大学“立格【gé】联盟”成员单位【wèi】。学校于1955年创立,历经68年【nián】耕耘【yún】不辍,现【xiàn】已【yǐ】发展成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兼【jiān】及法律硕士、专科和留学生教育;以【yǐ】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多学科【kē】的普通本科高校。学【xué】校【xiào】构【gòu】建起“以法学为重点建设【shè】学科【kē】,以应用【yòng】经【jīng】济学、新【xīn】闻传播学、公【gōng】共管【guǎn】理为培【péi】育建设学科【kē】,以网络【luò】空间安全、外【wài】国语言文【wén】学为扶持储备学科”的“132”学科专业体系【xì】。法【fǎ】学、监狱学【xué】专【zhuān】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报《政法论丛【cóng】》是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复印报【bào】刊【kān】资【zī】料【liào】”重要【yào】转载【zǎ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学【xué】校自2012年开始培养法律硕【shuò】士,现有理论导师80余【yú】人【rén】,实【shí】践导【dǎo】师140余人【rén】,培养研究生的学习(Learning)能【néng】力、学术(Academic)能【néng】力和职业(Working)能力,形成【chéng】特色鲜明的【de】“双导师-LAW”模式。

二、培养目标

以法律职业【yè】共同体的人才【cái】需【xū】求为目标,为立法、司法、监察、行政【zhèng】执法、法律服务【wù】以及经济管【guǎn】理、社会管理等【děng】领域培养践行【háng】社【shè】会主义法治理念,具【jù】有【yǒu】明确的社会责【zé】任、浓厚的家国情怀、扎实的【de】专【zhuān】业素【sù】养【yǎng】、娴熟【shú】的职业技【jì】能四位一体的高层次应用型法治人才。基本要求:掌握马【mǎ】克思【sī】主义【yì】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fǎ】和法律,具有【yǒu】良好【hǎo】的政治素质【zhì】和【hé】公民素质,深【shēn】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yuán】则,恪守法律职业道【dào】德【dé】规【guī】范;掌握法学基【jī】本原理,具备【bèi】从事法律职【zhí】业所要求的【de】法律知识、法律术【shù】语、法律思【sī】维习惯、法律方【fāng】法和职业技术;能综【zōng】合运用专业知【zhī】识,具有独立从事【shì】法律【lǜ】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法律职业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三、招生专业、学制及计划

(一)我校2024年【nián】招收全日【rì】制法律硕士,分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shuò】士(非法学)两种类别招【zhāo】生,法律硕士(法学【xué】)学制2年,法律【lǜ】硕士【shì】(非法学)学【xué】制3年。

(二)我校2024年拟招收全日制法律硕士135人,其中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zhuān】项【xiàng】计划6人【rén】。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jù】国【guó】家下达【dá】我校的招生计划【huá】、上线生源情况进行适当【dāng】调整。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hán】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de】成人高等学历【lì】教育【yù】等应届【jiè】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shì】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shēng】。考生录取当【dāng】年入学前必须【xū】取【qǔ】得国家承认的本科【kē】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dé】国家承【chéng】认的【de】高职【zhí】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bì】业后到录取当年【nián】入学之日【rì】)或2年【nián】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àn】本【běn】科毕业【yè】同【tóng】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本科【kē】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bào】考我校的【de】,还需满足以下条件:进修法学专业主干课【kè】程【chéng】6门以上(含6门)且【qiě】成绩【jì】优秀(须【xū】提交成绩【jì】单),并在【zài】公开【kāi】出版【bǎn】的学术刊物(不含【hán】增刊【kān】)上以第一作者【zhě】发【fā】表2篇与法【fǎ】学专业相关【guān】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xué】)专【zhuān】业学【xué】位硕【shuò】士研究生招【zhāo】生考试的人员,报【bào】考前所学【xué】专业为非法学专【zhuān】业;报名参加法律【lǜ】(法学)专【zhuān】业学位硕【shuò】士研【yán】究生招生考试的【de】人员,报考前【qián】所学专【zhuān】业为法学【xué】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xué】位的人员【yuán】可报考)。

五、报名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hé】网上确【què】认两个阶段。所【suǒ】有考生均【jun1】须进行【háng】网上【shàng】报名,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jiān】内参加【jiā】网【wǎng】上报名和网上【shàng】确认,逾【yú】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9-21至9-21,每天9:00—22:00。网上【shàng】预报名时间【jiān】为9-21至【zhì】9-21,每【měi】天9:00—22:00。

2.考生在【zài】规【guī】定时间登录“中国【guó】研究【jiū】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chēng】“研【yán】招网【wǎng】”)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jiāo】育招生考试管【guǎn】理【lǐ】机构、报考【kǎo】点以【yǐ】及我校的网【wǎng】上【shàng】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kě】自行修改【gǎi】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tián】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xìn】息。逾期不【bú】得修【xiū】改报名信息【xī】。

3.网上报名时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如实填写【xiě】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shì】在参【cān】加普通和成人高等【děng】学校招生考试、全【quán】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shì】、高等教育自【zì】学考试【shì】等国【guó】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wéi】纪、作弊所受处【chù】罚【fá】情况【kuàng】。对弄虚作假者,将按【àn】照《国家教育【yù】考【kǎo】试违规处理办法【fǎ】》、《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shēng】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fǎ】》严【yán】肃处【chù】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kǎo】生学历(学【xué】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wǎng】查看【kàn】学历(学籍)校验结【jié】果。考生可【kě】在报名【míng】前或【huò】报名期间自行登录【lù】“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wǎng】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rén】学历(学籍)信息【xī】。

未通过学历(学【xué】籍)校【xiào】验的考生,应于9-21前【qián】将认【rèn】证【zhèng】材料寄至我校【xiào】研究生【shēng】招生【shēng】办公室核验,逾期不再办理。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shuò】士研【yán】究生招生计【jì】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zhēng】入伍【wǔ】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shì】研究生报考【kǎo】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zhì】普通本【běn】专科【kē】(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xué】位的【de】应(往【wǎng】)届【jiè】毕【bì】业【yè】生、在校生【shēng】和入学【xué】新生,以及【jí】成【chéng】人【rén】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jiè】毕【bì】业生、在【zài】校生和【hé】入【rù】学新生〕。考【kǎo】生报名时应当【dāng】选【xuǎn】择填报退【tuì】役【yì】大学生士兵专项【xiàng】计划【huá】,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rù】伍前的入学【xué】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děng】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zhǔn】书》和《退出现役证【zhèng】》进行【háng】复核【hé】。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z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jí】相关【guān】政策要【yào】求【qiú】,造成后续不能网【wǎng】上确认、考试(含初【chū】试和复试)或录【lù】取的,后果由考【kǎo】生本人承【chéng】担。

(7)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guò】定期查阅【yu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kǎo】点、招【zhāo】生单位官方网【wǎng】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shì】安【ān】排及注意【yì】事项等,积极配合【hé】完【wán】成【chéng】相【xiàng】关工作。

(8)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shí】间【jiān】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shì】机构公布的为准,具体【tǐ】确【què】认工作【zuò】由【yóu】报考点【diǎn】组织实施。

2.考生【shēng】网【wǎng】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hé】报考点,根据核验【yàn】工作要求【qiú】提交有关补充材【cái】料【liào】。

3.所有考生均应【yīng】当对本人网【wǎng】上报名信【xìn】息进行认真核对【duì】并【bìng】确【què】认。报名信息经【jīng】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kǎo】生填写错误引起的【de】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dān】。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报名时【shí】须签署《考生诚信【xìn】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guān】约定及要求。

六、初试

(一)考生应【yīng】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mì】码登【dēng】录【lù】“研招网【wǎng】”自行下【xià】载打【dǎ】印《准【zhǔn】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zhǐ】打印,正、反两【liǎng】面【miàn】在使用【yòng】期间【jiān】不得涂改或【huò】书【shū】写【xiě】。考生【shēng】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chū】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9-21至9-21(每天上午8:9-21:30,下午【wǔ】14:9-21:00)。考试时【shí】间【jiān】以【yǐ】北京时间为准。

(三)初试科目与方式

全国【guó】统一考【kǎo】试科目为【wéi】:思想【xiǎng】政治【zhì】理论、英语(一)、法【fǎ】律硕【shuò】士专业基【jī】础、法律硕士综合。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七、加分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fú】务西部【bù】计划【huá】”“三【sān】支一【yī】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duàn】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fù】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mù】服务期【qī】满、考核合格【gé】的【de】考生,3年内【nèi】参加全国硕【shuò】士研究【jiū】生招生【shēng】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děng】条件【jiàn】下优先录取。

(二)退【tuì】役大学生士【shì】兵【bīng】达【dá】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guó】硕【shuò】士研【yán】究生招生考试【shì】,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jiàn】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yì】大学【xué】生士兵【bīng】”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tuì】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zhèng】策。在部【bù】队荣立二等【děng】功以上的退【tuì】役人【rén】员,符合【hé】全国硕士研【yán】究生招【zhāo】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kě】申【shēn】请免初试攻读【dú】硕士研究生。

(三)参【cān】加【jiā】“选聘高校毕【bì】业【yè】生到村【cūn】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kǎo】核称职【zhí】以上的考生,3年内【nèi】参加全国硕士研究【jiū】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xià】优先录取【qǔ】,其【qí】中【zhōng】报考人文社科类专【zhuān】业研【yán】究生【shēng】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以上加分【fèn】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liǎng】项以上加【jiā】分条件的考【kǎo】生按最高项加【jiā】分【fèn】。

八、复试

(一)我【wǒ】校复试线按照【zhào】教育部公【gōng】布的“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shēng】进入复【fù】试的【de】初【chū】试成绩基本要求”中的一【yī】区分数线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xiàng】计划考生进入复试【shì】的初试成绩要【yào】求另【lìng】行公布。

(二)我【wǒ】校复试时间暂定为【wéi】2024年4月初,具体时【shí】间、复试录【lù】取办法、复试及拟录取名单等将在我校【xiào】研【yán】究生招生【shēng】信息【xī】网(https://yjs.sdupsl.edu.cn/)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三)以同等学【xué】力【lì】身份报考【kǎo】的考【kǎo】生【shēng】,复【fù】试时须加【jiā】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为民事【shì】诉讼法与刑事【shì】诉讼法,加【jiā】试方式为笔试。

(四【sì】)我校【xiào】将在复【fù】试【shì】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zhèng】、学历学【xué】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xué】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gé】进行严格审查【chá】,不符合规【guī】定者,不予复【fù】试。

九、体检

新生【shēng】入学【xué】时体检,具体要求与时间另行通知。根【gēn】据《残【cán】疾【jí】人教育条例》和《教【jiāo】育部办【bàn】公厅 卫生部办公【gōng】厅关于普通【tōng】高【gāo】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xué】身体检查取【qǔ】消乙【yǐ】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zhào】《教育部、卫【wèi】生部、中国【guó】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gāo】等【děng】学校招生【shēng】体检工【gōng】作指导意见【jiàn】〉的通知》(教学【xué】〔2003〕3号)要求执行,体检不【bú】合格【gé】者取【qǔ】消【xiāo】录取资格。

十、调剂

(一)如我校第一志【zhì】愿合格【gé】生源【yuán】不足,在符合国家调【diào】剂政策及我校【xiào】复试要求的前提下【xià】,考生可报名调剂【jì】我【wǒ】校参加【jiā】复试。教育部【bù】公布进入复试【shì】基本线后,考生可通过【guò】研招网【wǎng】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缺【quē】额信息并根据自己【jǐ】的成绩【jì】填报【bào】调剂志愿。

(二)接【jiē】受考生调剂的要求【qiú】与流程等详见我校2024年法【fǎ】律硕士研究生【shēng】复试录取【qǔ】工作方【fāng】案。

十一、录取

(一【yī】)根据我校【xiào】的招生【shēng】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试成绩(含初试与复试)、思想政【zhèng】治【zhì】素质和品【pǐn】德考核情况【kuàng】、身心【xīn】健康【kāng】状况等择【zé】优确定拟录取名【míng】单【dān】。

(二)应届本科毕业及【jí】自【zì】学考试和【hé】网络教育届时可【kě】毕业本科生【shēng】考【kǎo】生,入学时未【wèi】取【qǔ】得国家承认的【de】本科毕业证书【shū】者【zhě】,录取资格无效。

(三)经考生【shēng】确认的报【bào】考信【xìn】息在录取阶段【duàn】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gé】不【bú】符合规定者【zhě】不予录取。

十二、学费

根据山东省【shěng】发【fā】展和改革【gé】委员会【huì】、财政厅、教【jiāo】育厅《关于明确高【gāo】等学校【xiào】学费标【biāo】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733号【hào】)要求,全日制研究生学费【fèi】标准为10000元/学年。上【shàng】级文【wén】件如有变动,以新的文件规定为准。

十三、奖(助)学金

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下列奖学金、助学金。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根据财【cái】政部、教育部《研究生【shēng】国家奖学金管【guǎn】理暂行【háng】办法》(财教[2012]342号)相【xiàng】关规定,研究生国家奖【jiǎng】学金由中【zhōng】央财政出资设立【lì】,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xiào】中表【biǎo】现优【yōu】异的全日制【zhì】研究生,每学年按照【zhào】一定比例进行评选。国家奖【jiǎng】学金【jīn】奖励【lì】金【jīn】额为20000元【yuán】/生【shēng】。

2.学业奖学金

为激励研究生【shēng】勤奋学【xué】习、潜心科【kē】研、勇【yǒng】于创新、积【jī】极进取,支【zhī】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bù】制定的《研究生学【xué】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fǎ】》(财教【jiāo】〔2013〕219号)文,设立研究【jiū】生学业【yè】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xiàn】优异【yì】的全日【rì】制研究生。学业【yè】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习、科研、实践活动等方面【miàn】成【chéng】绩,每学年按照全日制研究生50%的比【bǐ】例【lì】进行评定,分为三个等次,分【fèn】别为8000元、6000元【yuán】、4000元。

3.励学奖学金

为鼓励研究生【shēng】全身心【xīn】的投入【rù】到【dào】学习【xí】中,学校特设立研究生“励学”奖学金,覆盖全体全日制研究生【shēng】,每年【nián】3000元,按月发【fā】放。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研究【jiū】生国家助学金用【yòng】于资助【zhù】全国普通【tōng】高等学校纳【nà】入全国研【yán】究【jiū】生招【zhāo】生【shēng】计划的【de】所有全日制研究【jiū】生,覆盖率100%,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zhī】出【chū】。标准【zhǔn】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

2.“三助”岗位助学金

学校设【shè】立研究生“三助”岗位(助教、助【zhù】研和助管)助学【xué】金【jīn】,参加【jiā】“三助”服务【wù】岗位的研究生,其【qí】资助标准为每月300元。

十四、研究生校区地理位置及住宿情况

我校研究生校【xiào】区在教育【yù】大厦(济南【nán】市历山路49号),位置优越,交通便利【lì】,南眺千佛山,西【xī】邻大明湖;研究生宿舍为四人间,宿舍内【nèi】有空调【diào】和独立卫浴,楼内各区域【yù】实现【xiàn】校【xiào】园网全覆盖。

十五、违规处理

(一【yī】)对在研究【jiū】生考试招生中【zhōng】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hé】考场【chǎng】纪律,影响考试公【gōng】平、公【gōng】正的考生、考试工【gōng】作【zuò】人员及其【qí】他相关人员,一【yī】律按《中【zhōng】华【huá】人【rén】民【mín】共和国教育法》及《国【guó】家教育考试【shì】违规【guī】处理【lǐ】办【bàn】法【fǎ】》(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sù】处理【lǐ】。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fèn】,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dān】位【wèi】,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qíng】节给予【yǔ】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yù】招生考试机构或【huò】其所在【zài】单【dān】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zé】任【rèn】,其中【zhōng】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èn】。

(二)考生在硕士研究生【shēng】招【zhāo】生考试中的违规或【huò】作弊【bì】事【shì】实将被记【jì】入《国家【jiā】教育考试考【kǎo】生【shēng】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de】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shì】档案,作为其【qí】今后【hòu】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duì】弄虚作【zuò】假者,不论【lùn】何时,一经查实【shí】,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kǎo】资格【gé】、录取资【zī】格或学籍【jí】。

十六、其他

(一)请考生及时关【guān】注山东政法学院研【yán】究【jiū】生招生【shēng】信息网发布的招生相【xiàng】关最新【xīn】信息。

(二)本简章未尽事【shì】宜或与国家相关文【wén】件冲突之处均【jun1】以【yǐ】国家【jiā】相【xiàng】关文件为准。

十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电话:刘老师 (0531)88599853,杨老师 (0531)88599732

电子邮箱:sdzfyjs@163.com

网站【zhàn】:山东政【zhèng】法学院研究生【shēng】招生【shēng】信息网https://yjs.sdups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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