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章程

更【gèng】新:2024-9-21 14:44:28    发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4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四川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bù】规范招【zhāo】生录取【qǔ】行【háng】为,切实维护考生与学校的基本权益【yì】,依据《中华人【rén】民共和【hé】国教育【y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guó】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yù】部相关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yī】条 我校是四【sì】川省人民政【zhèng】府举办的全【quán】日制综合【hé】性公办【bàn】省属重【chóng】点大学,是以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zhǔ】的普【pǔ】通高等学校,全称为四川师【shī】范大学,英文译名为【wéi】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学【xué】校代码为【wéi】10636。

第二条 在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期【qī】间,修完培【péi】养计划【huá】所列课程并【bìng】经考【kǎo】试(考核)成绩合格后,由【yóu】四川师范【fàn】大【dà】学颁【bān】发研究生毕业证书,经四川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硕士学位证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成【chéng】立四川师范【fàn】大学研究【jiū】生招【zhāo】生工作领导小【xiǎo】组【zǔ】,全【quán】面负责并协调【diào】研究生招生【shēng】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纪委【wěi】办公室负责人、研究生院负【fù】责人【rén】和分管负【fù】责人组成,组【zǔ】长由【yóu】校【xiào】长担【dān】任。

第四条【tiáo】 学校研究生院【yuàn】是组织和【hé】实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gōng】作的【de】职【zhí】能部门,具体【tǐ】负责学校研究生招【zhāo】生【shēng】与考试的【de】日常工作。

第【dì】五条【tiáo】 设置由纪【jì】委办【bàn】公室和研【yán】究生招生办公室组成的招【zhāo】生录取工作信访及违规【guī】举报接待组,负责监督招【zhāo】生考试【shì】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考生【shēng】和学校的合法【fǎ】权益,对招生考试过程中的各种【zhǒng】违【wéi】纪、违【wéi】规【guī】与违法案件提【tí】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并【bìng】对处理结【jié】果予【yǔ】以公【gōng】示。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奖助政策

第六条 学校【xiào】依据国家下达的招【zhāo】生规模,以社会【huì】需求、办【bàn】学条件等为【wéi】主要依【yī】据,由【yóu】研究生【shēng】院编制【zhì】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xiǎo】组【zǔ】审定。并经教育部、四川省教【jiāo】育【yù】考试【shì】院审核通过后,于报名前【qián】在教【jiāo】育【yù】部指定的【de】“中国研【yán】究生【shēng】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上对外公布。

第七条 2024年我校【xiào】按【àn】国【guó】家【jiā】计划【huá】面【miàn】向全国拟招收2100余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统考、联考、推【tuī】免生以及【jí】各种专项计划)、220余名非【fēi】全日【rì】制硕士【shì】研究生(含统考、联考、推免生以及各【gè】种【zhǒng】专项计划),6名退役【yì】大学生士兵计划。

第【dì】八条 复【fù】试【shì】录取阶段,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zǔ】根据【jù】教育部下达的招【zhāo】生计划【huá】和实际生源情况按照学校相关规【guī】定【dìng】对各专业招生章程计划进行调【diào】整。

第九条 奖助学金

我校实行奖助学金制,2024年硕士研究【jiū】生奖【jiǎng】助学金制【zhì】度具体实【shí】施办法【fǎ】届时在研【yán】究生院网【wǎng】站查询。

第四章 报名

第十【shí】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quán】国硕士【shì】研究生招生【shēng】工【gōng】作【zuò】管理规【guī】定中的报考条【tiáo】件为基本要求,在对外【wài】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加以【yǐ】注明,具体如下【xià】:

1.报考我校硕士研【yán】究生必须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lǐng】导、品德良好、遵纪守【shǒu】法、身体健康状况【kuàng】符合国家体检【jiǎn】要求的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公民【mín】,学业水平必【bì】须符【fú】合国家承认的下【xià】列条件之一:①大学本科【kē】毕业生(包括在报名时已经获得了全日制、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证的,以及境外学习获得了教育部学历认【rèn】证的【de】);②高职高专(大专)毕业两年(从【cóng】毕业后【hòu】到录取当【dāng】年入学【xué】前,下同)及以上人【rén】员和本科【kē】结业【yè】生(按【àn】同等学力报考);③录【lù】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本【běn】科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全日【rì】制应届【jiè】本科【kē】毕业生;④成人高等学【xué】历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shēng】、自【zì】学考试届时可毕【bì】业本科生和网络教育届时可【kě】毕业本科【kē】生在【zài】复试前【qián】须取【qǔ】得本科毕业证书;⑤已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⑥在读研究生报考须【xū】在报名时出【chū】具所【suǒ】在培养单位【wèi】同意报考的证明材【cái】料【liào】。

2.报名【míng】参【cān】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jiāo】育管【guǎn】理专业学【xué】位硕士研究【jiū】生招生考试【shì】的人员,除【chú】符【fú】合以上规定外还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①大学本【běn】科毕业后有【yǒu】3年或3年以上工作【zuò】经验;②获得国家承认的【de】高职高【gāo】专【zhuān】毕业学历【lì】或【huò】大学【xué】本科【kē】结业【yè】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děng】学力;③已获硕士、博士研究【jiū】生学历或学【xué】位后【hòu】有2年或【huò】2年以【yǐ】上工【gōng】作经验。

3.关于我校个别【bié】专业对报考条【tiáo】件的特殊【shū】要求【qiú】,请考生查询【xún】招生专【zhuān】业目录。

第十【shí】一【yī】条 我校【xiào】2024年【nián】各专【zhuān】业接收应届本科毕【bì】业推【tuī】荐【jiàn】免【miǎn】试硕士生【shēng】(工商管理、管理硕士、教育管理专业学位【wèi】除外【wài】)。被接收的推荐【jiàn】免试生【shēng】应在我【wǒ】校规定的时【shí】间内参加复试,具体要求或办法请遵【zūn】照网站发布【bù】的【de】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相【xiàng】关通知。

第十二条 报名包【bāo】括网上【shàng】报【bào】名和【hé】网上确认两个【gè】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zài】规定【dìng】时间内参加网【wǎng】上报名和网上确认【rèn】,逾【yú】期不再补办,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xìn】息。

1.网上报名时间为9-21-25日【rì】,每天9:9-21:00(在此【cǐ】期间,可修改【gǎi】信息)。考生应在规【guī】定时间登录 “研招网”浏览报考【kǎo】须知,并【bìng】按教育部、省【shěng】级教育招【zhāo】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jí】报考招生单位【wèi】的【de】网【wǎng】上公【gōng】告要求【qiú】报名。

2.网上确认时间约为【wéi】11月上中旬,报名【míng】信息经考生确【què】认后【hòu】一律【lǜ】不作修改。具体【tǐ】时间以四【sì】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为【wéi】准【zhǔn】。

3.考前十【shí】天左右【yòu】,考生凭【píng】网【wǎng】报【bào】用户名和密码登陆【lù】“研招网【wǎng】”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zhǔn】考证【zhèng】》使用A4幅面白【bái】纸打【dǎ】印【yìn】,正反两面在使用时期内不得涂改和书写。考生凭《准考【kǎo】证》及有效身份【fèn】证参加初试和复【fù】试。

第五章 初试

第十三条【tiáo】 初试时【shí】间为【wéi】9-21至9-21(每天上午8:9-21:30,下午14:9-21:00)。初试时间【jiān】以北京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 初试科目

1.教育【yù】部考试院命制且提【tí】供【gòng】考试大纲【gāng】,我校【xiào】不提供【gòng】参考【kǎo】书目的科目有:101政治【zhì】、201英语一、203日【rì】语【yǔ】、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èr】、303数【shù】学三、311教育学专业【yè】基础、312心理【lǐ】学专业基础、313历史【shǐ】学专业基础、333教育综【zōng】合、199管【guǎn】理类联考综合能力【lì】、397法硕联【lián】考专业基础(法【fǎ】学【xué】)、398法硕联考专业基【jī】础(非法【fǎ】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zōng】合(非法学)。

2.由相【xiàng】关专业学【xué】位指导委员【yuán】会提供考试大纲,我校提供参【cān】考书目并命【mìng】制试题的科【kē】目有:211翻译硕士英语、212翻译硕士俄语、336艺术基础、346体育综合、347心理学【xué】专业【yè】综合、354汉语基【jī】础、357英语翻译基础、358俄语翻【fān】译基础、445汉语国际教育基【jī】础、448汉【hàn】语写作与百科【kē】知【zhī】识。

3.专业目录中除【chú】开上述1、2项的其余科目均为【wéi】我【wǒ】校自行命题且无指定大纲,推荐的参考书仅【jǐn】供参【cān】考,考【kǎo】试范围可不受参考书目限制。包含有336艺术基础【chǔ】(相关专业【yè】学位指导委员会只【zhī】提供该【gāi】科目名【míng】称)、6XX、8XX等【děng】科目。

4.初试考试科【kē】目总成绩满【mǎn】分【fèn】有100、150、200、300分。初试科【kē】目【mù】为2门【mén】的专【zhuān】业中第一【yī】单【dān】元科目满【mǎn】分为【wéi】200分【fèn】,第二单元科目满【mǎn】分为100分;初试【shì】科目为3门【mén】的专【zhuān】业中第【dì】一单【dān】元科目满分为100分,第二【èr】单元科目满分为100分,第【dì】三单元科目满分为300分;初试科【kē】目为4门的专【zhuān】业中第一单元【yuán】科目满分【fèn】为100分,第二单元科目满【mǎn】分【fèn】为100分,第【dì】三单元科目满分为150分,第四单【dān】元科目满分为150分。

第六章 复试录取

第十五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shēng】考【kǎo】试【shì】的重要组【zǔ】成部分,用【yòng】于【yú】考查【chá】学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zōng】合【hé】素质等,是硕士研究【jiū】生录取【qǔ】的必要【yào】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结合我校考【kǎo】生实【shí】际上线情况,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我校的复试分数线【xiàn】、复【fù】试名单、复【fù】试录取办法、调剂办法【fǎ】等。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qǔ】当年【nián】4月【yuè】底【dǐ】前【qián】完成。

第【dì】十七【qī】条 学校【xiào】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xué】位证书【shū】、学历(学籍)校验结【jié】果、学生证【zhèng】等报名材【cái】料原件【jiàn】及考生资格进【jìn】行严格审查,对【duì】不【bú】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未【wèi】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检验的考生,须【xū】在复试前【qián】完成学历(学籍【jí】)核验。

第【dì】十八条 2022年7月前毕业【yè】的专科、本科结业生【shēng】、符合我校报考条件【jiàn】的自学考试【shì】届【jiè】时可本科毕【bì】业生、网络教【jiāo】育届时可【kě】本科毕业生和成人教育届时可本科毕业【yè】生以及跨专业考生须在【zài】复【fù】试时【shí】加试两【liǎng】门【mén】(笔试)。跨专业是否加试由所报【bào】考学院界定。

第十九条 复试录取阶【jiē】段,学校根据招生计【jì】划、复试录取办【bàn】法等,结合考生的初试【shì】成绩【jì】、复试成绩、思想政治【zhì】素质和品德考【kǎo】核、身体健康状【zhuàng】况等【děng】择优确【què】定拟录取名单,并【bìng】对【duì】外公示。公示无异议且通过教育部的录取检【jiǎn】查后发放录【lù】取【qǔ】通知书【shū】。

第七章 招生监督、咨询及信息查询

第二【èr】十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接【jiē】受纪检与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社会、考生【shēng】及其家【jiā】长的监督【dū】,各种建议及【jí】招【zhāo】生【shēng】信【xìn】息等可通过以下途径查【chá】询或咨询:

1.纪委办【bàn】公室电话:028-84761005 84760624

2.研【yán】究生招【zhāo】生办公室(考生咨【zī】询【xún】与来信、来访及违【wéi】规举报接待办公室)电【diàn】话【huà】028-84760693。

3.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见招生专业目录。

4.录取新生住宿相关问题请咨询我校宿舍管理科(028-84760702)或我校【xiào】研【yán】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028-84760864)。助学贷款【kuǎn】相关问题请【qǐng】咨询我校【xiào】资助管理中心(028-84761465)。

5.考生参加【jiā】初试【shì】后,我校将【jiāng】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及时在【zài】“研招网”公布初试成绩供考生【shēng】查询,不另邮寄成绩通【tōng】知书【shū】。复试【shì】相关信【xìn】息及注意事项【xiàng】等,将及时在我校【xiào】研究生院网站“招【zhāo】生信【xìn】息【xī】”栏【lán】目【mù】中公布。

第八章 收费标准、学制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缴纳学费和【hé】住【zhù】宿费。学校严格按照【zhào】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和四川省教育【yù】厅核【hé】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hé】住宿【xiǔ】费。

第二十二条 我校招收【shōu】的硕士研【yán】究生除工商【shāng】管理【lǐ】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制为【wéi】2.5年,其他专业学制均为3年。

第【dì】二十三条 报【bào】考我校【xiào】非【fēi】全日制专业【yè】的考生,培养方式选【xuǎn】择【zé】“定向”,并于复试合格后规【guī】定时间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gōng】室提交定【dìng】向培养【yǎng】协议【yì】书。

第【dì】二十四条【tiáo】 我校现有2个校区培养研究【jiū】生,2024年专业目录已列出各培养单位所【suǒ】在【zài】校区。具体【tǐ】地址如下【xià】:

1.狮子山校区: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2.成龙校区: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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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四川师范大学2024年【nián】硕士【shì】研究【jiū】生招生专业目录.xlsx

附件2:四川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目录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