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2024-9-21 14:51:53    发布:大【dà】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吉林艺术学院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吉林【lín】艺术学院招收硕士【shì】学【xué】位研究生,旨【zhǐ】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hù】中国共产党的【de】领导【dǎo】,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jì】守法,品【pǐn】德良好,具有服务国【guó】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rèn】感【gǎn】,能【néng】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tǒng】的专业知【zhī】识,具【jù】有创新精神、创【chuàng】新能【néng】力和从事【shì】艺术类【lèi】科研、创作、教学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shù】型【xíng】专门【mén】人才以【yǐ】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de】能【néng】力,能够承担专业创作、具有良好职【zhí】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xíng】艺【yì】术人【rén】才。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通过参【cān】加国家组织的全国【guó】统一招生考试,报【bào】考我院【yuàn】硕士学【xué】位【wèi】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hán】普通【tōng】高校、成人【rén】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lì】教育【yù】应届本科【kē】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wǎng】络教育届时【shí】可毕业的【de】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qián】必须取得国家【jiā】承认【rèn】的【de】本科【kē】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huò】得国【guó】家承【chéng】认的高职高专【zhuān】毕业学【xué】历后满2年【nián】(从毕【bì】业后到录【lù】取当年入学前,下同【tóng】)或【huò】2年以上的【de】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de】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běn】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shēng】提出的具【jù】体学业要求的【de】,按本科毕业【yè】同等学力身【shēn】份报【bào】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kǎo】生均须在【zài】规定时【shí】间【jiān】内参加【jiā】网上报名和网上确【què】认,逾期【qī】不再补办。报名网络【luò】技术服务工作【zuò】由教【jiāo】育部学生服务【wù】与【yǔ】素【sù】质发展中心【xīn】负责。

应届本科毕【bì】业生【shēng】原则上应选择【z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kǎo】试【shì】机构【gòu】指定的报考点【diǎn】,其中成【chéng】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shēng】也可【kě】选【xuǎn】择教学点所在地【dì】省级【jí】教【jiāo】育招【zhāo】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qí】他【tā】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dì】省级教【jiāo】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de】报考点。

1.网上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míng】时【shí】间为9-21至10月【yuè】25 日【rì】,每【měi】天9:00 —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21至9月 27日,每天【tiān】9:00—22:00(具体以教育部【bù】相关规定为准)。

2.报名流程

考【kǎo】生应【yīng】在规定时间登【dēng】录“中国研究【jiū】生招【zhāo】生信息网【wǎng】”(网【wǎng】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yán】招【zhāo】网”)浏览报考须知,并【bìng】按吉【jí】林省教育考【kǎo】试院、报考点以及我院在网上公告的要求报名。报名期【qī】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xī】或重新填报报【bào】名信息,但每位考生【shēng】只【zhī】能保留一条【tiáo】有效【xiào】报名信息。逾期不【bú】得修改报名【míng】信息【xī】。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的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我院接收英语、日语语种考生。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kǎo】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suǒ】受奖惩【chéng】情况,特别是在参【cān】加【jiā】普通和成人【rén】高等学校招生考试【shì】、全国硕士研究生招【zhāo】生考试、高等教育【yù】自学【xué】考【kǎo】试等【děng】国【guó】家【jiā】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qíng】况。对弄【nòng】虚作假【jiǎ】者,将按【àn】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lǐ】办【bàn】法》《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háng】为处理【lǐ】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xué】历(学籍【jí】)信【xìn】息进行网上校【xiào】验【yàn】,考生可上【shàng】网查看学历(学籍)校【xiào】验结果。考生也可在【zài】报【bào】名前或报名期间【jiān】自行登录【lù】“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lì】(学【xué】籍)信【xìn】息【xī】。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yàn】的考生应在我院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wán】成【chéng】学【xué】历(学【xué】籍)核验【yàn】。

(6)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mín】族在职人【rén】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zú】照顾政策【cè】。在网上报【bào】名时按要求【qiú】填报相关信息【xī】,并如实填写少【shǎo】数民【mín】族身【shēn】份【fèn】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dì】区。

(7)符合【hé】享【xiǎng】受少数【shù】民族照顾【gù】政策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shòu】照顾政策的【de】考【kǎo】生,须在网【wǎng】上【shàng】报名时【shí】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shēn】份【fèn】及定【dìng】向就业少数民族地【dì】区。报考点对相关考【kǎo】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dān】位在复【fù】试(含调剂)前进【jìn】行复审。

符合【hé】规定【dìng】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shì】加分政【zhèng】策的考生【shēng】,须在网【wǎng】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xìn】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gōng】进【jìn】行审核【hé】。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shì】兵”专项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计【jì】划的【de】考生【shēng】,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xiàn】役,且符【fú】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shēng】指【zhǐ】全日制【zhì】普【pǔ】通本【běn】专科(含高职)、研究【jiū】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yīng】(往)届毕业生、在校生【shēng】和【hé】入学新生,以及【jí】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zhuān】科(含高职【zhí】)应(往)届毕业生【shēng】、在【zài】校生【shēng】和入【rù】学新生【shēng】,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dāng】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shì】兵【bīng】专【zhuān】项计【jì】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rù】学信【xìn】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guān】信息,复试【shì】前须向【xiàng】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pī】准书》和【hé】《退出现【xiàn】役证》进行复核。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bìng】选择报考点。因【yīn】不符【fú】合报考条件及相【xiàng】关政策要【yào】求,造成【chéng】后续【xù】不能网上确认、考【kǎo】试(含初试和复试【shì】)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shēng】应当按要求准确【què】填写个人网上报【bào】名信息并【bìng】提供真实材料。考生【shēng】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xī】而【ér】造成不能考【kǎo】试【shì】(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kǎo】生本【běn】人承【chéng】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yīng】通过【guò】定【dìng】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kǎo】试机构【gòu】、报【bào】考点、招生【shēng】单【dān】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dòng】了解网上确认、考试【shì】安排及注意【yì】事项等,积极配合完【wán】成相关【guān】工作。

(1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网上确认要求

(1)网【wǎng】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j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jiā】招【zhāo】生工【gōng】作安【ān】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qíng】况自行确【què】定【dìng】和【hé】公布,具体确认工作【zuò】由相关报考点组织【zhī】实施。

(2)考生网上确【què】认时【shí】应当【dāng】积极配合报考【kǎo】点,根据核【hé】验工作要求提交有【yǒu】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rén】网上报名信息进【jìn】行认真核对并确【què】认。报名信息【xī】经考生确认【rèn】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kǎo】生填写【xiě】错误【wù】引起【qǐ】的一切后果由其自【zì】行承【chéng】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jù】相关【guān】规定,对考【kǎo】生报考【kǎo】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háng】全面审【shěn】查,确【què】定考生【shēng】的考【kǎo】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míng】信息与【yǔ】报考条【tiáo】件不符的,不【bú】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dān】位【wèi】发现【xiàn】有【yǒu】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xiàng】公安机【jī】关【guān】报案。

五、准考证打印

考生【shēng】应当在考前十天【tiān】左右,凭网【wǎng】报用户名【míng】和【hé】密【mì】码登录“研招网【wǎng】”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shǐ】用【yòng】A4幅【fú】面白【bái】纸【zhǐ】打印,正、反两面在使【shǐ】用期间不得涂【tú】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shì】和复试。

六、考生诚信要求

考生报名时须【xū】签【qiān】署《考生【shēng】诚信考【kǎo】试承诺【nuò】书》,并遵守相【xiàng】关约定及要求。

七、考试

1.硕士研【yán】究生入学考试分【fèn】初【chū】试和复试。初【chū】试分文化课和【hé】专业基础课两类【lèi】,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xū】按【àn】照规定考点参【cān】加考试。

2.初【chū】试时间:2024年全国硕士研【yán】究生招生【shēng】考试初试定【dìng】于9-21至24日(每天【tiān】上午8:9-21:30,下午14:9-21:00)。考【kǎo】试时间超【chāo】过3小时【shí】或有【yǒu】使用【yòng】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9-21进行(起始【shǐ】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3.文化课考【kǎo】试科【kē】目:政治理论(满分【fèn】100分),外国语【yǔ】(满分100分),由教育【yù】部统【tǒng】一命题。

4.专业基础课考试【shì】科【kē】目2门,由我院自行命题【tí】,每科满分为【wéi】150分【fèn】。

5.美术与【yǔ】书法专业初试考【kǎo】试要求:考试科【kē】目代码【mǎ】为521、522、523考试时间6小时,考试科【kē】目代码为524考试时间3小时【shí】;以【yǐ】上科【kē】目考试【shì】时考生需自备画板和画具【jù】,具体要求见【jiàn】我院【yuàn】研【yán】究生处网站【zhàn】通知。

6.复试【shì】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yào】组成部【bù】分【fèn】,用于考查考生的【de】创新能力【lì】、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shì】研究生【shēng】录取的【de】必要【yào】环【huán】节,复试不合格者【zhě】不予【yǔ】录取。

7.复【fù】试时间、地点、考试范围及复试办法和【hé】程序【xù】在吉林艺术【shù】学【xué】院研究生处网站公布【bù】。

8.教育【yù】部按照【zhào】一区、二【èr】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yī】考试【shì】考生【shēng】进入复试的【de】初试成绩基本要求【qiú】。一区包括【kuò】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原则上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

9.我【wǒ】院在国家【jiā】确定的初【chū】试成绩基【jī】本要【yào】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hé】招生计划【huá】、复试比例等【děng】情况,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shì】的【de】初【chū】试成绩要求【qiú】及其他学术要求【qiú】。复试按照一定比例进【jìn】行差额复试【shì】。

我院【yuàn】自【zì】主确定“退役大学生【shēng】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shì】的初试成绩要求【qiú】、该计划接受考生调【diào】剂【jì】的初试成【chéng】绩要求。

10.我院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rén】证识别【bié】及相【xiàng】关信息【xī】库数据比对等【děng】措【cuò】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hé】及报考专项【xiàng】计【jì】划、享受【shòu】照【zhào】顾【gù】(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hé】规定【dìng】条件者,不【bú】予复试。

少数民族【zú】考生身份以报考【kǎo】时查【chá】验的身份证【zhèng】为准,复【fù】试时不得更改【gǎi】。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de】《全国民【mín】族区域自【zì】治地【dì】方简表【biǎo】》为准。

11.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12.以同等学力身份(以【yǐ】报名时填报的信息【xī】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yīng】加试至少【shǎo】两门专【zhuān】业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shì】。

13.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1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huá】”“三支【zhī】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xué】校教师特【tè】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yuàn】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hé】格的【de】考生,3年【nián】内参加全【quán】国【guó】硕士研【yán】究生招生【shēng】考试的【de】,初试【shì】总【zǒng】分【fèn】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yì】大学生士兵【bīng】达到【dào】报考条【tiáo】件后,3年【nián】内【nèi】参加全国硕士研【yán】究生招生考试【shì】,初试总分加【jiā】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xiān】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de】,不【bú】享受退【tuì】役大学生士【shì】兵初【chū】试加分政策【cè】。在部队荣【róng】立二等【děng】功以【yǐ】上的退役人员【yuán】,符合全国硕士研究【jiū】生招【zhāo】生考试报考条【tiáo】件的,可申【shēn】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rèn】职”项【xiàng】目服【fú】务期满、考【kǎo】核称职以上的【de】考【kǎo】生,3年内【nèi】参加全【quán】国硕士研究【jiū】生招生考试的,初【chū】试总分【fèn】加10分【fèn】,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rén】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fèn】加15分【fèn】。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八、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请到各地市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将在我院网站通知中写明。

九、调剂

我院的调剂政策待初【chū】试结束【shù】后,视【shì】第【d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zuò】的具体要求【qiú】和程序【xù】由我院按【àn】教育部【bù】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shēng】可通过“中国研【yán】究生【shēng】招生信【xìn】息【xī】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xiě】报考调剂【jì】志愿。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hé】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shēng】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bāo】括考生【shēng】的政【zhèng】治态度、思想表【biǎo】现、道德品【pǐn】质、遵纪守法、诚【chéng】实守【shǒu】信等方面【miàn】。

我院【yuàn】将强化【huà】对考生诚【chéng】信的要求【qiú】,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kǎo】生诚信【xìn】档案》记【jì】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tián】写【xiě】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háng】认真核查【chá】,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dé】考核的【de】重要【yào】内【nèi】容和录【lù】取【qǔ】的重要【yào】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shì】规定、情节【jiē】严重受到停考处【chù】罚,在处罚结束后【hòu】继续报名【míng】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院决定是否予以【yǐ】录取。

2.我院在复【fù】试的同时将组织思【sī】想政治工作部门【mén】、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kǎo】生【shēng】面谈,直【zhí】接了解考生思【sī】想【xiǎng】政治情况;或采取“函调【diào】”或“派人【rén】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sī】想政治素质和品德【dé】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què】定后,我院将向考生所【suǒ】在单位函调【diào】人【rén】事档案(或【huò】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biǎo】现等材【cái】料【liào】,全面审查其思想【xiǎng】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diào】的【de】考生现【xiàn】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dàng】案【àn】或【huò】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shì】、政工【gōng】部门加盖【gài】印章。

十一、录取

1.我【wǒ】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shēng】入【rù】学考试的【de】成绩(含【hán】初试和复试),按【àn】照吉林【lín】艺术【shù】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jiū】生招生录取【qǔ】原则【zé】,并【bìng】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zhèng】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shēn】体健康【kāng】状【zhuàng】况等择优【yōu】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pǐn】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定向就业的【de】硕士研究【jiū】生应当在被录【lù】取【qǔ】前【qián】与招生单位、用人单【dān】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hé】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yán】究生与所在【zài】单位产【chǎn】生的问【wèn】题由考生【shēng】自【zì】行处理【lǐ】。若因此造成考生不【bú】能复试【shì】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bú】承担责任。

3.经考生确认【rèn】的报考信息在录取【qǔ】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dìng】者【zhě】不予录取。未【wèi】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hé】的考生不能列入【rù】拟【nǐ】录【lù】取名单【dān】公示或【huò】上报。

4.应【yīng】届本科毕业【yè】生及【jí】自学考试和网络教【jiāo】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shēng】,录取当年入【rù】学时未取得国【guó】家承认的【de】本科毕业证【zhèng】书者,录取资格无【wú】效。

5.被录取【qǔ】的【de】新生(录取资格无效【xiào】的除外【wài】),经考生【shēng】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kě】以保留【liú】入【rù】学资格,工作【zuò】1至【zhì】2年【nián】,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dāng】年的【de】招【zhāo】生计划。

十二、违规处理

1.考生应【yīng】自【zì】觉树立遵章守纪【jì】,诚实【shí】考试的意识。对在研究生考【kǎo】试招生中违反考【kǎo】试管【guǎn】理规定和【hé】考场纪律,影【yǐng】响考试【shì】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rén】员及其【qí】他相关【guān】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yù】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sù】处【chù】理。对【duì】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àn】有【yǒu】关规定给予【yǔ】处分【fèn】,直【zhí】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kǎo】生【shēng】,应通知【zhī】考生所在单【dān】位,由考生所【suǒ】在【zài】单位视情【qíng】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chù】分;对考【kǎo】试工【gōng】作人员,由教育【yù】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suǒ】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xiàng】应【yīng】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de】,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fàn】罪【zuì】的,依法追究刑事责【zé】任【rèn】。

2.相关单位【wèi】应将考生在硕士研【yán】究生招生【shēng】考试中【zhōng】的违规或作【zuò】弊事【shì】实记入《国【guó】家教育考试【shì】考生诚【chéng】信【xìn】档案》,并将考【kǎo】生【shēng】的有关情况【kuàng】通【tōng】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wèi】,记入考生人事【shì】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chóng】要参考依据。

3.对【duì】在招生工作【zuò】中有违反国家有【yǒu】关法律【lǜ】法规【guī】和招生管【guǎn】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zhāo】生【shēng】考试机构、主管教育【yù】行政部门及其招生【shēng】工作人【rén】员,一律按《普通高【gāo】等学【xué】校【xiào】招生【shēng】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bàn】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yán】重后果和恶劣影响【xiǎng】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guān】责【zé】任【rèn】人【rén】实行问【wèn】责。

4.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tōng】知》(教学【xué】〔2008〕1号)等要求,加强考研辅导活【huó】动监管和依法【fǎ】整治【zhì】。

对社会培训机【jī】构违规开展辅导【dǎo】培训或发布虚假招生【shēng】宣【xuān】传(广告)骗取钱财的,当地教育行政部【bù】门或其他有关【guān】部【bù】门【mén】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mín】办教育促进【jìn】法》《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广告法》等责令其限【xiàn】期改正【zhèng】,并【bìng】予以警告【gào】;有违【wéi】法所得的,没收【shōu】非法所得;情节【jiē】严重的责【zé】令停止招生,吊销【xiāo】办学许【xǔ】可证和营业执照;构【gòu】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严禁我院【yuàn】内部【bù】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yuán】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dòng】,严禁招【zhāo】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jī】构提供【gòng】举办考研【yán】辅导活【huó】动的【de】场所和设施,严禁【jìn】社会【huì】培训机构进入校【xiào】园以张贴简章【zhāng】、广告等【děng】各种方式【shì】进行考研辅【fǔ】导培训宣传和组织【zhī】活动。在校生不得举【jǔ】办或参与助考【kǎo】作【zuò】弊【bì】、虚假宣传等涉【shè】考【kǎo】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jiān】决予以清理取缔并【bìng】追究有关部门【mén】和【hé】相关人员责任。

5.考生认【rèn】为所报【bào】考招生单位的招【zhāo】生【shēng】录取行为有违【wéi】反【fǎn】本规定【dìng】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xiàng】报考招【zhāo】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sù】或举报。招生单位应【yīng】当进【jìn】行调查、处【chù】理,属于对【duì】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shí】书【shū】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rén】;属【shǔ】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zǔ】织纪【jì】检监【jiān】察等机构进【jìn】行调查,并按《信访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dá】复。

考【kǎo】生对招生单位【wèi】作【zuò】出的书面答复不服【fú】的,可向招生单【dān】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bù】门或【huò】省级【jí】教【jiāo】育招【zhāo】生考试【shì】机构申请复查。对【duì】复查【chá】结【jié】论【lùn】不服的,可按相【xiàng】关规定向【xiàng】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kǎo】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

十三、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我院招收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

十四、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的【de】硕【shuò】士研究生按定向【xiàng】合同就【jiù】业;非定向就【jiù】业的硕【shuò】士【shì】研究生按本【běn】人与用人【rén】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五、国际交流

经过多年的合作与交流,目前我院已与英国、美【měi】国、俄罗斯【sī】、加拿大【dà】、德国、韩国、日本、新【xīn】加坡【pō】等10余【yú】个国【guó】家和地区的34所著名艺术院校建立【lì】了友好【hǎo】校际【jì】关系。学校建有两【liǎng】个国【guó】家级中【zhōng】外人【rén】文交流平台【tái】:教育部中俄高校艺术【shù】交【jiāo】流【liú】基地【dì】、中俄艺术高校联盟,并连【lián】续举办【bàn】14期教育部俄罗斯艺术大师【shī】班【bān】、9期中俄艺术高校【xiào】联盟活动。学校与英国【guó】约克【kè】大学【xué】、哈德斯菲【fēi】尔德大学、伯恩【ēn】茅斯【sī】艺术大学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yǎng】项目,还同台湾艺【yì】术大【dà】学、台湾中【zhōng】国【guó】文化大学、澳【ào】门城【chéng】市【shì】大学开展学生【shēng】交流。邀请众多的国际高水平艺【yì】术家来我院教学、工作,为师生提供更多的学习与交流【liú】机【jī】会,提升了学【xué】校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十六、考生须知

1.我院【yuàn】招收硕士【shì】学位研究生类别【bié】分为两类:学术学位研究【jiū】生和专业学位【wèi】研究生。2024年拟【nǐ】招收学术【shù】学位硕【shuò】士研究生155人【rén】、专业学位艺术硕士研【yán】究生262人,在录取阶段,我【wǒ】院将【jiāng】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de】招【zhāo】生【shēng】计划【huá】,结合生源情况及学【xué】院发展需要,对招【zhāo】生计划做【zuò】适当【dāng】调【diào】整。

2.报考我院艺术学各专业方【fāng】向(除艺术创作研究、教育【yù】教【jiāo】学研究等理论方【fāng】向)接【jiē】受文科考生报考,其【qí】它【tā】专业研究方向原则上不【bú】接受【shòu】跨专【zhuān】业【yè】考生报考。

3.我院学费为:学术【shù】学【xué】位硕士【shì】研究生每生每【měi】年8000元,专业学位硕【shuò】士研【yán】究生【shēng】每生每年15000元。

4.我院硕士学【xué】位研究生【shēng】的【de】奖励机制:(1)研究生国家奖【jiǎng】学金【jīn】;(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3)研【yán】究生助教、助研【yán】和助管【guǎn】岗位津贴;(4)研【yán】究生学业奖【jiǎng】学【xué】金【jīn】;(5)毕业生评优【yōu】政策;(6)创新创业奖学金。奖励办法另见《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实施细则》。

5.由于我院住宿【xiǔ】条件【jiàn】有限【xiàn】,长【zhǎng】春市学生原则上不安排【pái】住宿。外【wài】地学生住宿地点【diǎn】根据入学当年我【wǒ】院宿舍分布情况具体安排。

6.我院招生考试【shì】所有【yǒu】信息(初试要求、复试相关【guān】要求【qiú】、参考书目、复试名单【dān】、录【lù】取名【míng】单等)将在吉【jí】林艺术学院网站(研【yán】究生处)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wǎng】(院校信息、网报公告)中公【gōng】布,请【qǐng】考生【shēng】及时【shí】查询。

我院网址:www.jlart.edu.cn

研究生处网【wǎng】址:http://yjs.jlart.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431-85618202

培养单位在各校区的分布:

表演校区:音乐学院、戏【xì】剧影视学院、舞蹈学【xué】院、东【dōng】北民间艺【yì】术研究中【zhōng】心【xīn】、艺术学研究所,地址:长春【chūn】市自由【yóu】大路【lù】695号。

造型【xíng】校区:美术学院、设计【jì】学院、新【xīn】媒体学院,地【dì】址:长春市红旗【qí】街2077号。

综合校区:动漫学院、艺【yì】术教育学院、流【liú】行音乐学院、艺术【shù】管理学【xué】院【yuàn】,地址:长春市建【jiàn】设街【jiē】2663号。

城市校区:戏曲学院,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松辉路2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