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2024-9-21 17:03:56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天津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tiān】津师范大学自1979年【nián】开始招收【shōu】硕【shuò】士研究生,是国【guó】家【jiā】教【jiāo】育部首批批准的硕士【shì】学位授予【yǔ】单位。现有31个硕士学【xué】位授权一级学科【kē】,19个专业学位硕士【shì】授权学科。2024年我校【xiào】拟招【zhāo】收约2200名硕士【shì】研究生,拟招生人数中含推荐免试生数(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计划数【shù】均为根据以【yǐ】往【wǎng】生源情况所做的预【yù】估数,实际录【lù】取人数将可能根【gēn】据规划部【bù】门【mén】实际下【xià】达计划数、推免生录取情况及【jí】统考合【hé】格生【shēng】源情况,并报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调整)。

一、培养目标

培【péi】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zhì】度,遵【zūn】纪【jì】守法【fǎ】,品德【dé】良【liáng】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wù】人民的社会责【zé】任感,掌握本学科坚【jiān】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yè】知【zhī】识,具【jù】有创新【xīn】精神【shén】、创新能【néng】力和从【cóng】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de】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cái】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jì】问【wèn】题的能力、能够承担【dān】专【zhuān】业【yè】技术或管【guǎn】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tōng】高校、成【chéng】人【rén】高校、普通高【gāo】校举办的成人高等【děng】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kē】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bào】到日前(以【yǐ】学【xué】校【xiào】规定的报到日期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chéng】认的本科毕【bì】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jiā】承认的高【gāo】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mǎn】2年(毕业后到录【lù】取当年学校规定【dìng】的【de】报到【dào】之日【rì】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rén】员,以及【jí】国家【jiā】承认学历的【de】本科结【jié】业生,按本科毕业【yè】同等学力身【shēn】份报考,报考学术学位【wèi】硕士研究生的考生【shēng】报考专业须与【yǔ】毕业专业相【xiàng】同或【huò】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èr】)报名参【cān】加以下专业学位硕士【shì】研究生招【zhāo】生考试的,按下列【liè】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yè】学位硕士【shì】研【yán】究【jiū】生【shēng】招生考试的人【rén】员,须符合下列【liè】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bào】名【míng】参加法律(法学【xué】)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kǎo】试的人员,须符合【hé】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zhuān】业为【wéi】法学专业(获【huò】得法【fǎ】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kě】报【bào】考)。

3.报名参加【jiā】工商管【guǎn】理、公共管理、教育硕士【shì】中【zhōng】的【de】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kǎo】试的人员,须符合【hé】下【xià】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yuán】;或获得【dé】国家承认【rèn】的高【gāo】职高专毕业学【xué】历或大学本【běn】科结【jié】业后,达到大【dà】学【xué】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nián】以【yǐ】上工【gōng】作经验【yàn】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shì】研究生学历或学位【wèi】后有2年以上工作【zuò】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xiàng】关考试【shì】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guān】于【yú】进【jìn】一步规【guī】范【fàn】工商【shāng】管理硕士专【zhuān】业学位研究【jiū】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háng】。

(三)所【suǒ】有申【shēn】请【qǐng】我校【xiào】的推荐免【miǎn】试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jiān】内【nèi】登录“全国【guó】推荐免试攻读研【yán】究生【shēng】(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cān】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录取【qǔ】的推免【miǎn】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shēng】考试,否则取消其推【tuī】免录取资【zī】格。推【tuī】免生接收【shōu】办【bàn】法和接收【shōu】专【zhuān】业详见我校发布的相【xiàng】关【guān】通知。

其【qí】他符合免【miǎn】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lì】二等功【gōng】以上退役【yì】人员【yuán】等)的【de】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quán】国统考【kǎo】报名时间内登录“全【quán】国推荐免【miǎn】试攻读研究生(免【miǎn】初试、转【zhuǎn】段)信【xìn】息【xī】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四)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名程序

报名【míng】包括网上报名和【hé】网【wǎng】上确认两个【gè】阶段,所【suǒ】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jiān】内参加网上【shàng】报名和网上确【què】认,逾【yú】期不再补办。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qi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kǎo】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yīng】选择【zé】就读【dú】学校所在【zài】地省级教育【yù】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de】报【bào】考【kǎo】点,其【qí】中成人高校应届本【běn】科【kē】毕业【yè】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zài】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shì】机构指【zhǐ】定的报考【kǎo】点;报考我校美术与【yǔ】设计【jì】学院【yuàn】所有专【zhuān】业的【de】考生必须选择天津师【shī】范大学报【bào】考点(报考【kǎo】点代码:1235);其他考生应选【xuǎn】择工【gōng】作所在地【dì】或【huò】户籍所在【zài】地省级【j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xiàng】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dì】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gòu】确定)。

因错选【xuǎn】报【bào】考点等情况【kuàng】导致【zhì】无法进行网【wǎng】上确认及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shēng】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wǎng】上报名时间为9-21至9-21,每天9:9-21:00。网上预报名【míng】时【shí】间为【wéi】9-21至9-21,每天9:9-21:00。

2.考【kǎo】生应【yīng】在规定时【shí】间登【dēng】录“中国研究【jiū】生招生信息网”(网址【zhǐ】:https://yz.chsi.com.cn,以下【xià】简【jiǎn】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bìng】按省级教育【yù】招生【shēng】考试【shì】机构、报考点以【yǐ】及【jí】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bào】名。报名期间【jiān】,考生可自行修改网【wǎng】上报名信息或重【chóng】新填【tián】报报名【míng】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míng】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以同等学力【lì】身份报考我【wǒ】校【xiào】学【xué】术【shù】型硕士【shì】研究生的【de】人员,应选【xuǎn】择与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zhuān】业【yè】报考。

5.考生要如实【shí】填写本人【rén】所受【shòu】奖惩情【qíng】况,特别是在参加普【pǔ】通和成【chéng】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yán】究生【shēng】招【zhāo】生考【kǎo】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jiā】教育考试【shì】过【guò】程中因违纪、作【zuò】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àn】照《国家教育考试违【wéi】规处理【lǐ】办法》《普【pǔ】通高等【děng】学校【xiào】招生违规行【háng】为处理暂行办法【fǎ】》严肃处理。

6.报【bào】名期间【jiān】将对【duì】考生学历(学籍)信息【xī】进行网上校验【yàn】,考生可上网【wǎng】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kǎo】生可【kě】在报名前或报名【míng】期间自行登【dēng】录【lù】“中国高等【děng】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xué】历(学籍)信息。

未能【néng】通过学【xué】历(学籍)网上【shàng】校【xiào】验的考生【shēng】,应按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2024年全国【guó】硕士研究生招生【shēng】工作管理【lǐ】规定 》第五【wǔ】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gù】政策的考生【shēng】,须在网上【shàng】报名时按要【yào】求填报相关【guān】信息,并【bìng】如实填【tián】写少【shǎo】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符合《2024年全【quán】国【gu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guǎn】理【lǐ】规定 》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chū】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wǎng】上报名时【shí】按要求填报【bào】相关【guān】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fèn】工进行审核【hé】。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我校可【kě】接收“少数【shù】民族【zú】高层【céng】次骨【gǔ】干【gàn】人才【cái】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gàn】人【rén】才【cái】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rèn】的信【xìn】息为准。按照【zhào】相【xiàng】关【guān】文件规定,最多只录取“少【shǎo】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人数的10%为汉族考【kǎo】生,具体【tǐ】参照【zhào】教育部关于“少数民族高层【céng】次骨【gǔ】干【gàn】人才计划”招生的相关文件执行【háng】。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shì】兵”专项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xué】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yì】,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bào】考【kǎo】条件【jiàn】者[高校【xiào】学生指全【quán】日制普【pǔ】通本专科【kē】(含高职)、研究生、第二【èr】学【xué】士学【xué】位【wèi】的应(往)届毕业【yè】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chéng】人高【gāo】校招收的普通本【běn】专科(含【hán】高职)应(往)届毕业生【shēng】、在校生【shēng】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z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shì】兵专项计划【huá】,并按【àn】要求填【tián】报本人入【rù】伍前的入学【xué】信息以及入伍、退【tuì】役等相关信息,复试【shì】前须向我校提供【gòng】《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zhèng】》进【jìn】行复核。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gé】按照报考【kǎo】条件及相关【guān】政策要求【qiú】选【xuǎn】择填【tián】报志愿并选择报【bào】考【kǎo】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zhèng】策【cè】要求,造成【chéng】后【hòu】续不【bú】能网上确认、考试(含【hán】初试和复【fù】试)或录取的【de】,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tián】写个人【rén】网上报名信息【xī】并提【tí】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xī】填写错误、填报虚【xū】假信息而【ér】造成不能【néng】考试(含初【chū】试和【hé】复试)或录取的【de】,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tōng】过定期查阅省【shěng】级【jí】教育【yù】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diǎn】、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rèn】、考试安【ān】排【pái】及注【zhù】意【yì】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guān】工【gōng】作。

1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考生网【wǎng】上确【què】认时【shí】应当积极【jí】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yàn】工作【zuò】要求提交有关补充【chōng】材料。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rén】网上报名信【xìn】息【xī】进【jìn】行认真【zhēn】核对并确认。报【bào】名信【xìn】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zuò】修改,因考生填【tián】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chéng】担。各报【bào】考【kǎo】点确认【rèn】时间、流程及具【jù】体所需材料【liào】等请关注相关【guān】报考【kǎo】点【diǎn】网报公告。

3.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1.我校对【duì】考生报考【kǎo】信息和网【wǎng】上确认材【cái】料进行【háng】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zī】格。

2.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3.网报时未通过学历(或学籍【jí】)校验的,请提前准备好有关材【cái】料,网【wǎng】上确认时按要【yào】求提交【jiāo】。因为【wéi】考生不【bú】能按时【shí】提交相关材料导致无法确认的【de】后果【guǒ】由考生自行【háng】承担。

(四)考生【shēng】应当在考前【qián】十天左右,凭网【wǎng】报用户名【míng】和密码登【dēng】录“研招【zhāo】网”自【zì】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zhǔn】考证》使用【yòng】A4幅【fú】面白纸打【dǎ】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bú】得【dé】涂改或【huò】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xiào】居【jū】民【mín】身份证参加初试【shì】、复【fù】试及【jí】进【jìn】行初试成绩查询。

(五)考【kǎo】生【shēng】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chéng】信考【kǎo】试【shì】承诺书》并遵【zūn】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9-21至24日(北京时【shí】间每天【tiān】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初试科目

9-21上午【wǔ】   思想【xiǎng】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hé】能力

9-21下午   外国语

9-21上午   业务课一

9-21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关于考试科目推荐书【shū】目请【qǐng】咨【zī】询相关学院(部)或浏【liú】览相【xiàng】关学院【yuàn】(部)网【wǎng】站查询。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yào】组【zǔ】成部分【fèn】,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néng】力、专业素养和【hé】综合素质【zhì】等,是硕士【shì】研【yán】究生【shēng】录取【qǔ】的必【bì】要环节。复试相关【guān】要求以我校公布【bù】的复试录取工作办【bàn】法【fǎ】为准。

六、录取

(一)我校在学校研【yán】究生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zǔ】的统【tǒng】一领【lǐng】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qǔ】政策规定及天津市高【gāo】等【děng】学校【xiào】招【zhāo】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jù】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制定的复试【shì】录取办法以【yǐ】及考生【shēng】初试和【hé】复试成绩【jì】,并结合其平时【shí】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zhì】表现、业务素【sù】质【zhì】以及身【shēn】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dìng】拟录取名单。

(二)硕士【shì】研究【jiū】生按就业方【fāng】式分【fèn】为定向就【jiù】业和非定【dìng】向就【jiù】业两种类型【xíng】。定【dìng】向就【jiù】业的【de】硕士研【yán】究生应当在被【bèi】录取【qǔ】前与【yǔ】我校、用人单位分别【bié】签订【dìng】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yán】究生原则上【shàng】应在学校规定的【de】日期前将本人人事档【dàng】案转入我校。考生报名阶段确认的【de】报考类别(定向就【jiù】业【yè】、非定向【xiàng】就业)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考【kǎo】生因报【bào】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wèn】题【tí】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yīn】此造【zào】成考生不能【néng】复试或【huò】无【wú】法录取,我校不承【chéng】担责任。

七、违规处理

考【kǎo】生【shēng】应遵章守【shǒu】纪、诚【chéng】实考【kǎo】试。对在研究【jiū】生【shēng】招【zhāo】生考试中有【yǒu】违反【fǎn】考【kǎo】试管理规定和考场【chǎng】纪律,影【yǐng】响考试公平、公【gōng】正【zhèng】的考生及其【qí】他【tā】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hé】国教育法》及【jí】《国家【jiā】教育考试违规【guī】处理【lǐ】办法》(教育【yù】部令第【d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qí】所在学校按有【yǒu】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duì】在【zài】职考生,应通知考生【shēng】所【suǒ】在单位,由考生【shēng】所在【zài】单【dān】位【wèi】视情节给予党纪【jì】或【huò】政纪处【chù】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zé】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èn】。对弄虚作假者【zhě】(含【hán】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qǔ】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zhāo】生考试中的【de】违规【guī】或【huò】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xìn】档案》,并【bìng】将【jiāng】考生的有关情【qíng】况通报其所在学【xué】校或单位【wèi】,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qí】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chóng】要参考【kǎo】依【yī】据。

八、其他

1.学制

我校【xiào】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zhì】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详【xiáng】见我校发【fā】布的【de】招生【shēng】专业目【mù】录。

2.学费

专业名称(全日制)

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学术型硕士

8000

金融硕士

10000

法律硕士

10000

社会工作硕士

10000

教育硕士(不含教育管理)

10000

教育硕士(教育管理)

20000

体育硕士(不含竞赛组织)

10000

国际中文教育硕士

10000

应用心理硕士

12000

翻译硕士

14000

新闻与传播硕士

15000

博物馆硕士

10000

电子信息硕士

10000

材料与化工硕士

10000

图书情报硕士

12000

音乐硕士

18000

戏剧与影视硕士

18000

美术与书法硕士

18000

设计硕士

18000

专业名称(非全日制)

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教育硕士(不含教育管理)

10000

教育硕士(教育管理)

20000

工商管理硕士

20000

公共管理硕士

18000

实际学费标准以【yǐ】报到日学【xué】校财务处主页公布【bù】的《天【tiān】津师范大学行【háng】政事业【yè】性收费项目及标准》为【wéi】准【zhǔn】。

3.住宿

根据相关安排,学校不为录取为非全日制考生提供住宿。

单位代码:10065

单位名称:天津师范大学

部 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2)23766157

传   真:(022)23766158

电子邮箱:tjnu1235@126.com

地【dì】   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xī】道393号 邮编:300387

点击链接查看详情:https://yjsy.tjnu.edu.cn/info/1118/28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