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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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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yī】条  宁夏大学新华【huá】学院是经国【guó】家教育部批准,由宁夏大学主办【bàn】的全【quán】日【rì】制普通本科高等【děng】学校【xiào】。为保障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shēng】源质量,维护【hù】学院【yuàn】、考生的【de】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gòng】和【hé】国教育法【fǎ】》《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guó】高等教育【yù】法》和教育部的有关【guān】规定,结合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招生工【gōng】作实际,制定【dìng】本章【zhāng】程。

第【dì】二条  凡【fán】报考宁夏大学新【xīn】华学院普通本【běn】科的考生均【jun1】适用于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第四【sì】条  学校【xiào】标识码:4164013325

第五条  学院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686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三章  毕业证与学位证

第八条  学生【shēng】入学后【hòu】,修【xiū】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chéng】,经审核合格【gé】者,毕业【yè】时颁发学历证书,院校名称为宁夏大学新华学院,证种类为普通高等【děng】教育本【běn】科毕业证书;按【àn】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fǎ】》和宁夏回族自治区【qū】学位【wèi】委员会有关要求,符合《宁夏大【dà】学新【xīn】华学【xué】院学【xué】士学位授【shòu】予管理办法》规定【dìng】者,授予学士【shì】学位,颁发学位证书【shū】。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jiǔ】条  学【xué】院按照教【jiāo】育部及各省级【jí】招生主【zhǔ】管部门要【yào】求开展分【fèn】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biān】制工作,学【xué】院分省分专【zhuān】业计划分【fèn】配【pèi】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liàng】、经济社会【huì】发展【zhǎn】需求、毕业生就业实际、考生对学院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第十条  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经上级有【yǒu】关部门核【hé】准后【hòu】,由各省级招生主【zhǔ】管部门【mén】向社会公【gōng】布【bù】。

第五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原则【zé】:依【yī】据国【guó】家【jiā】有关【guān】规定,招生工作按照公【gōng】开【kāi】、公平、公正及全【quán】面考核【hé】、综合评【píng】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第【dì】十二条  我【wǒ】校各专业外语教学均【jun1】为英语教学,请【qǐng】非英【yīng】语语种考生慎重【chóng】报考。

第十三条  学院所有专业男、女考生均【jun1】可【kě】报【bào】考,比例不限【xiàn】。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一)调阅档案比例。学院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比例调档。

(二)学院对进档考生依据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de】原【yuán】则分配【pèi】专业。即档已投【tóu】到学院【yuàn】的考生,依【yī】据【jù】考生【shēng】志愿,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shēng】高考【kǎo】成绩(含政策性加【jiā】分)相同时,如考生所在省有【yǒu】相【xiàng】关录取排位(投档【dàng】排位)规则,则【zé】按该【gāi】省排位规【guī】则择【zé】优录【lù】取;若【ruò】考生所在省无相关排位【wèi】规则,或按该省相关规【guī】则无【wú】法确定【dìng】考生排位,则按以下单【dān】科顺序及成绩从高到低排序【xù】择优【yōu】录取。实行文理分科省【shěng】份的【de】单科顺【shùn】序:文史【shǐ】类为文科【kē】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为理科综合、数学、语【yǔ】文、外语;实行“3+3”选【xuǎn】科模式省份【fèn】的单科顺【shùn】序:语【yǔ】文、数【shù】学、外语【yǔ】、第一高分选考科目、第二高分选考【kǎo】科目、第三高分选考科【kē】目;实行“3+1+2”选科【kē】模式省份的单科顺序【xù】:历史类为语文、数学【xué】、外【wài】语【yǔ】、首【shǒu】选科目、第一高分再选科目、第二高分【fèn】再选科目,物理类为数【shù】学【xué】、语【yǔ】文、外语、首选科目、第一高分再选科目【mù】、第二高分再选科【kē】目。

(三)当考生填【tián】报的专业志【zhì】愿【yuàn】均【jun1】不能满足但【dàn】服从专业【yè】调剂者,学【xué】院将根据其【qí】他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duì】填【tián】报【bào】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zú】且又不【bú】服从专【zhuān】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四)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de】省份,按【àn】照该省招办相关规定【dìng】录取;对于有特殊录取要【yào】求的省份,执行该省【shěng】录【lù】取政策【cè】。

(五)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学院选考科目要求。

(六)学院认可宁夏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术科测试【shì】成【chéng】绩,不再单【dān】独【dú】组织体【tǐ】育类专业课考试。宁【níng】夏体育类考生排位【wèi】办法:根据【jù】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bù】的录【lù】取文件规定,实【shí】行平行志愿【yuàn】投【tóu】档录取模式。高考总分达到我区相应体【tǐ】育类文化【huà】课【k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体育专业术科成绩合格,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学院认可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yè】课联考成绩,不再单独组【zǔ】织艺【yì】术类专业【yè】课考试。宁夏艺术类考生【shēng】排位办【bàn】法:根据宁【níng】夏教育【yù】考试院公【gōng】布的录取文件规定,实行【háng】平行【háng】志愿【yuàn】投档【dàng】录取模式。高考总分达到我区相应【yīng】艺术类【lèi】文化【huà】课最低录取控制【zhì】分数线,且艺术【shù】统【tǒng】考成【chéng】绩合格【gé】,按综合分【fèn】成绩【jì】从高到低【dī】择优录取。综合分成绩按高考总分占50%、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成【chéng】绩(按总分750分折算)占50%的比例【lì】计【jì】算【suàn】,详见《宁夏【xià】大【dà】学【xué】新华学院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zhāo】生章程》。

(八【bā】)对【duì】符合规定的加分或【huò】降分【fèn】进档考生【shēng】,按相关规定执行。录取的考生在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jiā】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fù】查发【fā】现不【bú】符合【hé】招生条【tiáo】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xiāo】入学资格【gé】。

(九)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十)凡被【bèi】学院录【lù】取的考生,由学院寄【jì】发【fā】录取通知书【shū】,并在学院招【zhāo】生【shēng】网站公布录【lù】取结果。所有被录取的考【kǎo】生由各生源地省【shěng】级招生主【zhǔ】管【guǎn】部【bù】门【mén】按程序在当地媒体进行公布。

(十一)学院可结合招【zhāo】生录取工作【zuò】实际【jì】,经【jīng】省级教育行【háng】政主管部门、生源【yuán】地招办【bàn】同【tóng】意后,对招生专业、招【zhāo】生计划【huá】做出相【xiàng】应调整。

第六章  身体健康要求

第【dì】十五条  考生身体要求按【àn】照教育部【bù】、原卫生【shēng】部、中【zhōng】国残疾【jí】人联合会印【yìn】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  报考音乐【lè】学专业的考【kǎo】生须五官【guān】端正,无视觉、听【tīng】觉、发音器官及肢体疾病【bìng】;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五官端【duān】正,无视【shì】觉【jiào】、听觉、发音器官及肢体疾【jí】病,且男【nán】生身高一般【bān】不低【dī】于170厘【lí】米,女生身【shēn】高【gāo】一般【bān】不低于160厘米;报【bào】考美术学【xué】专业的【de】考生须【xū】无色盲、色弱等。

第七章  奖助学金

第十七条【tiáo】  学院设有综合奖学金,奖【jiǎng】金额度为500元【yuán】-1500元,专门用于奖【jiǎng】励在校学习期间成绩特【tè】别突【tū】出【chū】的学【xué】生。在【zài】校学生可依照【zhào】国家相关政策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标准【zhǔn】:每【měi】生每学【xué】年8000元)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学年5000元)。

第十八条  学【xué】院为家【jiā】庭经济困难【nán】的学生提供勤工助【zhù】学【xué】的【de】机会【huì】。在校学生【shēng】被认定为家庭经济【jì】困难【nán】学生,可依照国家相【xiàng】关政策申请享【xiǎng】受每学年2000元-4500元的国家助学金。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学费及【jí】住宿费收费标准按【àn】宁夏回族自治区【qū】物【wù】价部门报【bào】备【bèi】的标准执行,艺术【shù】类:26800元【yuán】/学【xué】年;体育类:23800元/学年;文史、理工类:21800-22800元/学年;住宿费:800-2000元/学年。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shēng】咨询电【diàn】话:0951-2062548  0951-2062629

学院招生传真:0951-2062548

学院网址:https://www.nxxhxy.com

第二十一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zài】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zǔ】的领【lǐng】导下【xià】,由其下设的招【zhāo】生【shēng】工作办公【gōng】室具体【tǐ】负责实【shí】施。学院【yuàn】不【bú】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承担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条【tiáo】  学院以【yǐ】往有关【guān】招生工作的要求、规【guī】定如与本章程【chéng】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各【gè】省、市、自【zì】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guī】定【dìng】不一致之处,以【yǐ】国家和上【shàng】级有关政【zhèng】策规定【dìng】为准【zhǔn】。

第【dì】二十三条  本【běn】章【zhāng】程未尽事宜,由宁【níng】夏大学【xué】新华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shì】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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