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普通高考>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2024年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7:06:52    发布:大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四川文【wén】化产【chǎn】业职业【yè】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办学类型【xíng】、办学层次、招生计【jì】划、报考【kǎo】条【tiáo】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jiǎng】助学金【jīn】、学【xué】校地址【zhǐ】等信息,以下是详【xiáng】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zhù】。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公平、公正、公开、高效地做好学校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教【jiāo】育法》《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jiāo】育【yù】部、四川省有关规定,结【jié】合【hé】学校招生工作【zuò】实【shí】际【jì】,特制【zhì】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第三条 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学【xué】校地【dì】址:四川省成【chéng】都市双流区怡【yí】心街道【dào】锦江路四段399号【hào】。

第五条 学生在规定时间修满规定学分且考试合格者,准予毕业,发给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国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的学校名称: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dì】六条 学校设立招【zhāo】生工作领导小组【zǔ】,在【zài】学校党【dǎng】委、行政领导【dǎo】下,全面负责学【xué】校招生工作,讨论和决定【dìng】招生工作中的重【chóng】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shí】施【shī】招生工作的常【cháng】设机构,具体负【fù】责学校招生的日【rì】常工【gōng】作。

第八条 学校招【zhāo】生工【gōng】作【zuò】实施“阳光工【gōng】程”。学校纪检【jiǎn】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zuò】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xiào】以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自【zì】身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制【zhì】定各【gè】专【zhuān】业分省招【zhāo】生计【jì】划,由【yóu】院长办【bàn】公会【huì】审定【dìng】,并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学校2024年【nián】各【gè】专业【yè】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zhāo】生主【zhǔ】管部【bù】门公布【bù】为准。

第十一条【tiáo】 学校各专业按照【zhào】各省(市、自【zì】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bù】的【de】批【pī】次招生【shēng】。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shí】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qǔ】严格执【zhí】行【háng】教育【yù】部及【jí】有关省市招生政策和【hé】纪律,坚持“公平竞争【zhēng】、公正选拔、公【gōng】开透明”的【de】原则【zé】,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qǔ】。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录【lù】取工作在【zài】四川省【shěng】教育考试院组【zǔ】织下,实行远程【chéng】网上【shàng】录取。

第十四条【tiáo】 学【xué】校在各省(市【shì】、自治区)的调档比例原则上【shàng】按【àn】照所在【zài】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de】相关规【guī】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xiào】所有招生专业不限制【zhì】考生外【wài】语语种,但【dàn】考【kǎo】生进校后均以英【yīng】语为【wéi】教学语种。

第十六条 学校所有招生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学校【xiào】严格【gé】执行国家和有关【guān】省(市、自治区)的【de】相关加、降【jiàng】分投【tóu】档政策,并以投档【dàng】成绩作为录取依【yī】据【jù】。

第十【shí】八【bā】条 学校严格【gé】执行《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zhǐ】导意见》及有关【guān】补充规定。新生入校后身体健康状况复查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xiào】对进【jìn】档考生在【zài】专业录取时,不【bú】设专业级差。普通类【lèi】、艺【yì】体类、对口【kǒu】高职【zhí】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依【yī】据投档成【chéng】绩【jì】从高分到低【dī】分依次录取。

投档【dàng】成绩相同时【shí】,按照【zhào】各省【shěng】(市、自治【zhì】区)的同分排序【xù】规则执行;无规则【zé】的,按四川省同分【fèn】排序规则执行。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时,根据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系【xì】统设置【zhì】的【de】调剂规【guī】则进行调剂。若考【kǎo】生不服从【cóng】专业【yè】调剂,学校将作退档处理。

第【dì】二十【shí】条 已实施【shī】高考改革的【de】省份,学校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zhāo】生【shēng】主管部门公布的【de】选考科目和录【lù】取办法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zhù】宿费标准严格按【àn】照省【shěng】发展【zhǎn】改革委、教育厅【tīng】、财政【zhèng】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háng】。服务性收费【fèi】和代【dài】收费按照规定的项【xiàng】目,坚持学【xué】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yuán】则【zé】收取。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jiā】助学金、学院奖【jiǎng】学【xué】金、优秀【xiù】新生奖学金等奖助项目,用于【yú】资助品学兼优、家【jiā】庭【tíng】经【jīng】济困难的在【zài】校生,奖【jiǎng】助比例占在校生规【guī】模的30%。符【fú】合条件的困难学生【shēng】,可按教育部规【guī】定申请【qǐng】助学贷款。此外,学【xué】校对贫困学生设【shè】立了勤工助学岗位【wèi】。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入学后有转专业【yè】需要的,可【kě】按照学校【xiào】关于学生转专【zhuān】业相关管【guǎn】理规定进行申请【qǐng】(不收取任【rèn】何【hé】费【fèi】用【yòng】)。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zì】公【gōng】布之日起实施。若【ruò】与【yǔ】国家和省【shěng】级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chù】,以国【guó】家及省级的政策【cè】、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85766716  64551517

咨询QQ群【qún】:563064678(一群)  758726867(二群)

传    真:028-85769752

监督电话:028-85767736

学校网站:www.svcci.cn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