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普通高考>重庆科创职业学院

2024年重庆科创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9:24:37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重庆科创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重庆科【kē】创职业【yè】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办【bàn】学类型【xíng】、办学层次、招生计【jì】划【huá】、报考条件、录取【qǔ】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以【yǐ】下是详细内容【róng】,希【xī】望【wàng】对大家有【yǒu】所帮助【zhù】。

重庆科创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jù】《中【zhōng】华人民共和【hé】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gòng】和【hé】国高等教【jiāo】育【yù】法》和教【jiāo】育行政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dìng】,以及《重庆科创职业【yè】学院章程》有关规定,特制【zhì】定本【běn】章程。

第二【èr】条 本章程【chéng】适用于我【wǒ】校2024年【nián】普【pǔ】通高【gāo】等教育的高职(专科)层次【cì】招生工作。

第三【sān】条 学【xué】校名称:重庆科创职业【yè】学院(国标代【dài】码:4150014173)

第四条 学校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8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tiáo】 办学类型【xíng】:全日制非营【yíng】利性【xìng】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七条 基本条件。

学【xué】院是【shì】2008年经重【chóng】庆市人民政【zhèng】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重庆市教委主管的专科【kē】层【céng】次全日【rì】制民办普通【tōng】高等职业学院。

占地面【miàn】积1009.8亩,校舍建【jiàn】筑面积40.18万【wàn】平方米【mǐ】(其中【zhōng】自有产【chǎn】权32.18万平方【fāng】米【mǐ】),现有普通高【gāo】职学生17745人,学院已构建起与区域经济【jì】发展需求相契合的智能【néng】制造【zào】、人工智能、智能汽车、智能【néng】建【jiàn】造、智慧财经、智慧【huì】教育【yù】、智慧设【shè】计、智慧健康【kāng】八大专业群43个专业【yè】。已【yǐ】建成高【gāo】标准【zhǔn】综合型实【shí】训基地11个【gè】,设21个实【shí】训中心,各类教学科研仪器设【shè】备值1.63亿元。校内图资【zī】源总量为【wéi】173.89万册,其中纸【zhǐ】质图书104.33万【wàn】册,充分满足学生与老师的【de】阅读需求。学院接入互联网出口带宽7500Mbps。

第八条 下设二级院系机构。

学院下设人智【zhì】能制造学院、工智能学【xué】院、汽车工【gōng】程【chéng】学【xué】院、建筑【zhù】工程学院、经济管【guǎn】理【lǐ】学院、艺术与教【jiāo】育学院、西部数字创意【yì】产业学院、技能培训学院、基础【chǔ】教学部【bù】、思想政治【zhì】部【bù】等教【jiāo】学单位;以及智能制【zhì】造与机器人现代【dài】产业学院【yuàn】、工业大【dà】数据现代产业学院、高端智能装【zhuāng】备与虚拟仿真专【zhuān】精特新产业【yè】学【xué】院、智能网【wǎng】联【lián】新【xīn】能源汽车产【chǎn】业学院等8个特色二级学院。

第三章 招生对象、区域和计划

第九条【tiáo】 招生对象:已【yǐ】参加2024年【nián】普通高【gāo】等学校全国【guó】统一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历者)。

第十条 招生区域:2024年我院面向重庆、四川贵州新疆云南河南湖北山西江西江苏广西甘肃河北省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shēng】计划及详【xiáng】细说明以【yǐ】各【gè】省(直【zhí】辖市【shì】、自【zì】治区)教育【yù】行【háng】政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bá】、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měi】劳【láo】全面【miàn】考【kǎo】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录取顺序。实行顺序志愿的省【shěng】(自治【zhì】区、直辖【xiá】市),优先录取【qǔ】第一志愿填报我【wǒ】院的进档考生【shēng】,如第【dì】一志愿生源不足,录取非第一【yī】志愿上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的【de】省(自治区【qū】、直辖市),执行相【xiàng】关省(自治区【qū】、直辖市)相关规【guī】定录取。

(二)进【jìn】档【dàng】考生的专【zhuān】业录取原则。对于普通【tōng】类进档考生,采用“分【fèn】数优先【xiān】、遵循志愿”的录取方式;对【duì】于艺术【shù】类(美【měi】术)考【kǎo】生专业认定按各【gè】省(直辖【xiá】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zhī】的【de】专业统考成【chéng】绩为准,进档【dàng】考生,按照进档考【kǎo】生按【àn】综合成绩排名【míng】,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同分【fèn】排序【xù】录取原则按各省(自【zì】治【zhì】区、直辖市)规定【dìng】执行。

(三)进档考【kǎo】生【shēng】的【de】专业确定办法。对于进【jìn】档考生,优先满足考生的【de】第一专业志愿【yuàn】,按【àn】考生填【tián】报的专【zhuān】业志愿顺序和【hé】各【gè】专业招【zhāo】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lù】取。若考生所报专【zhuān】业志愿都不满足时,将【jiāng】根据考生【shēng】是否服从专业调【diào】剂及各专【zhuān】业【yè】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duì】不服从专业【yè】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四)对于符【fú】合国家及各省(直辖【xiá】市、自治区)规定的加【jiā】分【fèn】和降分条件且报考【kǎo】我院的进档【dàng】考【kǎo】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顺序排列,从高分【fèn】到【dào】低分择【zé】优【yōu】录【lù】取。

(五)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有: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代码:510201H;项【xiàng】目【mù】批准书编号:PDE50KR3A20231337N)。上述中外【wài】合作办学项目只【zhī】招收【shōu】填报了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shēng】。

第十三条 体检要求。严格执【zhí】行【háng】教【jiāo】育部、卫【wèi】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dìng】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tǐ】检工作指导意【yì】见【jiàn】》的有【yǒu】关【guān】规定;学前教【jiāo】育、早期教育【yù】专业【yè】属于师范类专业,报考该【gāi】专业的考生【shēng】,除符合教育部、卫【wèi】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fā】的《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作【zuò】指【zhǐ】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guī】定【dìng】外,还应参照【zhào】相【xiàng】关省市教师【shī】资【zī】格认定体检标准,如【rú】身体健【jiàn】康状况【kuàng】不符合相关【guān】要【yào】求,应慎重【chóng】考虑是否报【bào】考该专业。城市轨道交【jiāo】通运营管【guǎn】理专【zhuān】业要求女生身高【gāo】160厘米以上【shàng】,男生【shēng】身【shēn】高170厘米【mǐ】以上;护理【lǐ】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0厘米以上【shàng】,男生身高160厘米以上。为进一步促进学【xué】生就业,建【jiàn】议报考前述专业的考生,参照行【háng】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shēn】视力、身高【gāo】、形【xíng】象等身【shēn】体条件要求后谨慎【shèn】报考。

第十【shí】四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bú】限【xiàn】,但新生入学【xué】后公共【gòng】外语为【wéi】英语。

第十五条 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五章 收费及退费

第十【shí】六条 收【shōu】费标【biāo】准【zhǔn】严格按【àn】重庆市价【jià】格主管【guǎn】部门核【hé】定【dìng】的标【biāo】准执行,目前学院收费标准:8800-12000元/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fèi】标准:20000元/学【xué】年。

第十七条 住宿费收费标准【zhǔn】。1200-3000元/年等多个档次可供选【xuǎn】择【zé】。

第十八条 退费。因故退(转)学的,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jiān】和实际住宿时【shí】间,按《重【chóng】庆【qìng】市民【mín】办教育收费管理暂【zàn】行办法实施【shī】细则》(渝价〔2005〕487号)规定计退剩【shèng】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六章 新生报到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dìng】录取的新【xīn】生,持本校录【lù】取通【tōng】知书【shū】,按学【xué】校【xiào】有关要求和规定【dìng】期限到【dào】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xué】的,应当向学校请假。请【qǐng】假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未请假超过报到截止【zhǐ】时间两周,或【huò】请假逾期超过两周者,除因不可【kě】抗力等正当事由【yóu】以外,学校视其为放弃入【rù】学【xué】资格。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其入学【xué】资格【gé】进行初步审查,审查【chá】合【hé】格的【de】办理入学手续,予以【yǐ】注册学籍;审查【chá】发现新生的【de】录取通知书【shū】、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yǔ】本人【rén】实际情【qíng】况【kuàng】不【bú】符的,或【huò】者【zhě】有【yǒu】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qíng】形【xíng】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毕业证书颁发

第二十条 学生在【zài】规定年【nián】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bù】课程,成绩合【hé】格、符合【hé】毕业条件的,学校【xiào】颁发国家承【chéng】认【rèn】、经教【jiāo】育部【bù】电子注册的重庆科创职业【yè】学院【yuàn】普通专科【kē】毕业证书。

第八章 助学措施

第二十一条【tiáo】 在校学生可根据国家相关【guān】政策、学校【xiào】相关【guān】文件【jiàn】要求通过申报评审,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yuán】/年、国家【jiā】励志奖【jiǎng】学金5000元/年(国家奖学金和【hé】国【guó】家励志奖学金【jīn】不可同【tóng】时兼得),国家助学【xué】金一等45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500元/年,学校奖【jiǎng】助学金1000-3000元/年【nián】。

第二【èr】十二【èr】条 家庭【tíng】经济困【kùn】难【nán】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zhù】学贷款(未试点省市除【chú】外)、国家助学金、企业助学金、特【tè】困补【bǔ】助,也【yě】可申请参加学【xué】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十三条 国【guó】家资助【zhù】政【zhèng】策详见【jiàn】《高等学校学生【shēng】资助【zhù】政策简介》。

第九章 附则

第【dì】二十四条 学院不委托任【rèn】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shì】宜,有关【guān】招生录取【qǔ】工作,考生【shēng】或家长可直接【jiē】与【yǔ】我校招【zhāo】生办公室联系。否则,产生的任【rèn】何后果,学院不承【chéng】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23)49508777 49508222

学院监察电话:(023)49841169

学院监察联系人:钟老师

学院微信平台:公众服务号cqiewx

学院学院网址:www.cqie.cn

学院邮编:402160

第【d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解【jiě】释权【quán】由重庆科【kē】创职业学院招生办负【fù】责解释。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