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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0:49:19    发布【bù】: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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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gēn】据《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guó】教育【yù】法》、《中华人民共和【hé】国高等教育法》和教【jiāo】育部有关规定,为了规范学校的招生行为,提高生【shēng】源【yuán】质量,维护【hù】学校与考【kǎo】生的【de】合法权益,特制定【dìng】本【běn】章程。

第【dì】二条   学校全【quán】称:广西【xī】机电职【zhí】业技【jì】术学院;办学层次【cì】:高职专科;学校【xiào】代码:10867;学【xué】校地址:广西南宁市【shì】大【dà】学东路101号(相思湖校区)、广西南宁【níng】市江南区下津路12号(江南校区),邮政编码:530007;英【yīng】文译名:Guangxi Technological College of Machinery and Electricity。

第三条  学校是【shì】公办全日【rì】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guó】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jì】划全国首【shǒu】批骨【gǔ】干院校,教【jiāo】育【yù】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创新【xīn】发展行动计【jì】划全国优【yōu】质校,广【guǎng】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píng】专【zhuān】业建设【shè】计划【huá】建设优【yōu】秀【xiù】单位。

第四条   广西机电职业技【jì】术学院招生【shēng】工作遵【zūn】循“公平竞争、公正【zhèng】选拔、公开程序,德【dé】智体全【quán】面考核【hé】、综【zōng】合【hé】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zé】。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w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gōng】作领导小组,贯彻【chè】落实教育部及广【guǎng】西教【jiāo】育厅的有关政策【cè】,研究【jiū】制定招生章程和【hé】招生政策【cè】,领导、组【zǔ】织招生工【gōng】作的具体【tǐ】实施,协调处理招生【shēng】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bǎo】招生录【lù】取工作【zuò】顺利进行。

第六条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学校组织和实【shí】施招生工作的【de】常设机【jī】构,其主要【yào】职责是执【zhí】行国家【jiā】和【hé】学校制定【dìng】的招生政策、规【guī】定,组织关于招生【shēng】改革的调研,做好招【zhāo】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协调【diào】处理【lǐ】招生过程中【zhōng】的具体事宜【yí】。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zhāo】生工作监督【dū】小组【zǔ】,设【shè】在学校纪【jì】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chéng】实施监督,录【lù】取结果【guǒ】在学校【xiào】网站公布,监督电话【huà】0771-3248723。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tiáo】   目前,学校【xiào】主要承担大专层次的高【gāo】等职业【yè】技术教育,学生【shēng】以全日制形式【shì】在校【xiào】学习,2024年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在进行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qū】、直辖市【shì】)的【de】招生【shēng】计划中,对高【gāo】中学业水平【píng】考试的科目要求【qiú】如下:

㈠若采用“3+3”的模式,各专业均不提科目要求。

㈡若采用“3+1+2”的模式,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

㈢除【chú】机电【diàn】一体化技【jì】术、电气自动化【huà】技术专业【yè】要【yào】求首选科目为物理,再【zài】选科目为化学外,其他专业再选科目【mù】不提科【kē】目要求。

第十【shí】条  学校2024年【nián】开展单独考试【shì】招生【shēng】工作,有关单独【dú】招生方面的具【jù】体事项见《广【guǎng】西机电职业技术【shù】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shì】招生简章【zhāng】》。

第十一【yī】条   学校2024年开展对口中等职【zhí】业【yè】学【xué】校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有【yǒu】关对【duì】口中职自主招生【shēng】方面的具体事项见《广西【xī】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对【duì】口中【zhōng】职自主招生【shēng】简【jiǎn】章》。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dì】十二条【tiáo】   学校的【de】招生录取【qǔ】工作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kǎo】试院【yuàn】的组织、监督下进行,实【shí】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三条   学【xué】校参加专科批次【cì】的录取,在各生源省(自治区【qū】、直辖市)招【zhāo】生考试院投【tóu】放档案到广【guǎng】西机【jī】电职业技术学院、身体等条件均符【fú】合【hé】录取【qǔ】要求的考生中,学校按照【zhào】“分数【shù】优【yōu】先,遵【zūn】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具体为:

㈠普通高考招生(含提前批)录取规则

学校对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提前批艺术类专业按考生投档综合分【fèn】)从高到低的【de】顺序录【lù】取,直至录满【mǎn】专业计划为止【zhǐ】。若【ruò】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bú】能【néng】满【mǎn】足,按【àn】其第【dì】二专业【yè】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考【kǎo】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ruò】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bù】有【yǒu】专业【yè】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qiě】服从专业调剂的考【kǎo】生按【àn】从高分到低【dī】分【fèn】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de】,作【zuò】退【tuì】档处【chù】理。如【rú】出【chū】现【xiàn】投档成绩相同,则按位次【cì】由高到低【dī】录取。按专【zhuān】业组投档的【de】省份,专业组内按上【shàng】述原则进行【háng】专业分配。

㈡分类招生录取规则

分【fèn】类招生录取规【guī】则详见学校招生网发布的《广西【xī】机【jī】电职业【yè】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dú】招生【shēng】简章》和《广西机电职【zhí】业技术学院【yuàn】2024年对口【kǒu】中职【zhí】自主招生简章》。

第十【shí】四【sì】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身体条件【jiàn】的要【yào】求【qiú】,除专业【yè】录取要【yào】求【qiú】特别注明的专业外【wài】,原则【zé】上按教育部、卫【wèi】生部、中【zhōng】国【guó】残【cán】疾人联合会《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hé】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hù】乙【yǐ】肝表面【miàn】抗原【yuán】携带者入【rù】学和就业权【quán】利的通知》及有关【guān】规定执行。

㈠报考现代【dài】文秘、国际商【shāng】务【wù】、汽车技术服务与【yǔ】营销专业【yè】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部无畸形【xíng】,无严重口吃【chī】。

㈡报考机【jī】电类、计【jì】算机类、工商管理【lǐ】类、艺术设计类、建筑类、汽车类专业考生【shēng】,要求无色盲。

㈢报考旅游管理【lǐ】专【zhuān】业的考生,要求五官【guān】端正、身体无残【cán】疾、口齿清晰【xī】。

㈣报考摄影摄像技术专业的【de】考生,要求无【wú】色盲、无【wú】色【sè】弱、身体无残疾。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háng】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xiào】将视不同情况予【yǔ】以处理【lǐ】,直至取消入【rù】学资【zī】格。

第十【shí】六条   录【lù】取学生未向学校请假,超过学校规定【dìng】的入学【xué】报到日期不报【bào】到者,视为自行放【fàng】弃入学资【zī】格【gé】,不予入学注册【cè】。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七条  学费、住【zhù】宿费等收费标准依据上级【jí】部门批【pī】复最新【xīn】标准执行,详情【qíng】可参阅我校收费【fèi】公【gōng】示信息。学校实行学年制收费【fèi】,学【xué】生入学时须【xū】按照规定【dìng】的标准缴纳学费【fèi】、住宿费。

学费标准为:

㈠ 文、史、管理、经济学【xué】类专【zhuān】业:6500-7000元/学年【nián】。

㈡ 理、工类专业:7000-8000元/学年。

㈢ 艺术类专业:7000-75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为:

标准化公寓式宿舍9-21人间【jiān】:700-1200元/生【shēng】.学年。 住宿费按【àn】照实际住宿楼【lóu】栋及房型【xíng】标准收费(第【dì】一年【nián】按【àn】1200元/生.学年预【yù】收)。以上【shàng】标准包含按【àn】照楼【lóu】栋房型条件,配套【tào】安【ān】装【zhuāng】空调。最终收费标准【zhǔn】按广西壮族自治【zhì】区发展与改【gǎi】革委员会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学生在校期【qī】间服务【wù】性收费和代收费项【xiàng】目【mù】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yuán】则,依据《广【guǎng】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qīng】单》内容及标准执【zhí】收,主要【yào】收费项【xiàng】目及收【shōu】费标准:

㈠服务性收费:档案资料查证及翻译费10元/人次;借阅图滞【zhì】还费0.1元【yuán】/册.天;学生宿舍热水费38元/立方米;网【wǎng】络服务费1.5元/小【xiǎo】时,30元/月;伙食费【fèi】据实结算;校医院诊【zhěn】疗费按自治【zhì】区医疗服务价格【gé】收取。

㈡代收费【fèi】:军训【xùn】服装费128元/人(按【àn】2023学年招【zhāo】标采购单价,仅供参考,实际费【fèi】用由学生【shēng】直接与供货商结算【suàn】);体检费60元/人(按2023学年招标采购单【dān】价,仅供【gòng】参考);超定额水电费【fèi】,按照自治区水【shuǐ】电价格收【shōu】取;城镇居民【mín】基本医【yī】疗保险费380元/人(2023学【xué】年医【yī】保缴费【fèi】标准,仅供参考,按政府【fǔ】部门实际参保【bǎo】标准收取【qǔ】)其【qí】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qíng】可【kě】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第十八条  为资助家【jiā】庭经济困难的【de】学【xué】生,学校建立完【wán】善【shàn】的“奖、助、贷、减、补、勤”的资助政策【cè】体系。学校【xiào】可【kě】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信【xìn】用助学贷【dài】款,组【zǔ】织开展勤【qín】工助学活动,帮【bāng】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fú】生【shēng】活和学【xué】习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九【jiǔ】条   具有学籍的学生在学【xué】校规定的年限内【nèi】,修完教育教学【xué】计划规【guī】定内容【róng】成【chéng】绩合格或者修【xiū】满相应的【de】学分【fèn】及操行评定及【jí】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学校将授予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chēng】为广【guǎng】西机电职业【yè】技术学【xué】院【yuàn】。通【tōng】过职业资【zī】格考核的,同时获得相应【yīng】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dì】二十【shí】条   学校招生咨【zī】询电【diàn】话及联系方式:

咨【zī】询电话:0771-3279781、3279782、3244699、3243821;

传真号码:0771-3278454;

学校网址:http://www.gxcme.edu.cn;

招生网址:http://zs.gxcme.edu.cn;

电子信箱:zb@gxcme.edu.cn;

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lù】101号(相思【sī】湖校区)、广西南宁市江【jiāng】南区下津路12号【hào】(江南【nán】校区)。

邮政编码:530007。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tiáo】  本章程由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xué】院招生【shēng】与就业指【zhǐ】导处【chù】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考生【shēng】的纸【zhǐ】介质中学【xué】学籍档案,由考生入学时自行【háng】带到【dào】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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