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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5:04:13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wén】为大家整理的是【shì】2024年郑州旅游【yóu】职业学院【yuàn】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shēng】计划、报【bào】考条件、录取规则【zé】、收费标准、奖助学【xué】金、学校地【dì】址等信息,以下【xià】是【shì】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yǒu】所帮助。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2024年普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校2024年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切实维护考生【shēng】的合法权益【y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fǎ】》《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yù】法》等【děng】法律法规【guī】和教【jiāo】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tiáo】 我校2024年普通【tōng】全日【rì】制【zhì】专科招【zhāo】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遵守高校招生【shēng】“十严禁【jìn】”“30个【gè】不得【dé】”“八【bā】项基本要求”等规【guī】定,加强信息公开,优化服务流程【chéng】,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kāi】展。

第三【sān】条【tiáo】 我【wǒ】校2024年普通全日【rì】制专科招生【shēng】工作接【jiē】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huì】各界的【de】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第五条 国标代码:13791,在豫招生代码6284

第【dì】六条【tiáo】 办学【xué】地点【diǎn】:河南省郑州【zhōu】市郑【zhèng】东新区金龙路188号(象湖校区)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九条 学校简介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创办于1985年【nián】,是一所以【yǐ】培养【yǎng】旅游人才为主的公办【bàn】高职院校。建校【xiào】39年【nián】来,共【gòng】培养了10万余【yú】名高素【sù】质技术技能【néng】型人才。学校【xiào】是【shì】全国【guó】职业教【jiāo】育先进单位、教育部示【shì】范性职业教育【yù】集团建设单位、文旅部校企合作示范基地【dì】、中国【guó】旅【lǚ】游协会教育分会【huì】副会长【zhǎng】单位、河南省职业【yè】教【jiāo】育品牌示范【fàn】院校、省级优【yōu】质高等职业院校、省级文明学校(标兵)、河南省高水平高【gāo】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河南旅游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建设学校、河南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河南省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zǔ】,负【fù】责制定招生政【zhèng】策【cè】、组【zǔ】织招生工作【zuò】、决【jué】定招生工作中的重【chóng】大【dà】事项。

第十一条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中心是【shì】组织【zhī】和实施招【zhāo】生工作的【de】常设机构,具【jù】体【tǐ】负责郑州旅游职业【yè】学院的日常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郑州旅游【yóu】职业学院纪检委对学校招【zhāo】生工【gōng】作实施全【quán】过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专业和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招考试或河【hé】南【nán】省对口升学考试的【de】考生,健康【kāng】状况【kuàng】符合教育部、原卫生【shēng】部【bù】、中国残疾人【rén】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无传染疾病。旅游类专业考生【shēng】要求无【wú】肢体【tǐ】残疾、心脏【zāng】疾病等。其它政【zhèng】策按【àn】照教育部及【jí】各【gè】生源省【shěng】份【fèn】(区【qū】、市)的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和计划

学校根据办学【xué】条【tiáo】件制定2024年度【dù】招【zhāo】生计划,2024年设有46个专业面向全国部分省(市、区)招生【shēng】。具体【tǐ】招生专业和分专【zhuān】业【yè】招生计划以河【hé】南省教育考试院及相【xiàng】关生源【yuán】省份招生考试机构【gòu】批复【fù】为准。对口批次烹饪工【gōng】艺【yì】与营养专业【yè】培养方式为【wéi】现【xiàn】代【dài】学徒制【zhì】。

第十五条 分配原则和办法

(一)按照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近三年录取新生数据分析,综合考虑各省(市、区)生源数量、学校办学条件及毕业生就业状况,合理分配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对口招生计划及分省(市、区)招生计划。

(二)认【rèn】真履【lǚ】行促进入学机会公平的社会职责,优化生【shēng】源结【jié】构、促进区【qū】域均【jun1】衡。

(三)坚持统筹兼顾、平稳有序、动态调整,稳步提升生源质量。

第十六条 剩余计划使用原则

各批次招生【shēng】执【zhí】行【háng】过程中,如生源不足,剩【shèng】余计划转入到下【xià】一批次【cì】或河南省统招计划。

第五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七【qī】条 依【yī】据教【jiāo】育部有关文件的要【yào】求,本着【zhe】公开、公平、公正【zhèng】的原则,全面【miàn】考核【hé】,择优录取。在【zài】各省【shěng】级招生考试机构统【tǒng】一组织下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shí】八条 录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xiàn】制。旅游外语学院所有【yǒu】专业除本专业语【yǔ】种外【wài】,依据人【rén】才培养方案选择其它语种【zhǒng】作为第二外【wài】语(英、日、韩【hán】、德【dé】、俄【é】)。其它学院教学【xué】培【péi】养语种使用英语。

第十九条 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清、专业清”的【de】原则【zé】确定专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yè】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pái】序,同时【shí】综合考虑不同专业对相关【guān】考【kǎo】试科目、身体【tǐ】条件等【děng】要求在【zài】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投档成绩【jì】相同时,按照语文、外语【yǔ】、数学单科成【chéng】绩【jì】依次【cì】排序录取。如【rú】考生【shēng】所填【tián】志愿都无法满足【zú】时,服从专业【yè】调剂【jì】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diào】剂的专业范围【wéi】内调剂录取,不服从【cóng】专业【yè】调剂者,作【zuò】退档处理【lǐ】。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wán】成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jí】招生【shēng】考【kǎo】试【shì】机构的安排重新征集志愿【yuàn】。

第二十条 艺术类【lèi】专业依据河南【nán】省平行志愿设定的规则【zé】排序投档,要求【qiú】考生艺术【shù】省【shěng】统考【kǎo】和文化【huà】成绩双过专【zhuān】科线,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排序成绩从高分【fèn】到低分确定专业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照艺【yì】术【shù】省统考、文化成绩【jì】(语文【wén】、英语【yǔ】、数学)进行【háng】排序【xù】录【lù】取【qǔ】。

第六章 报到和复查

第【dì】二十【shí】一条【tiáo】 被录取的考生按《2024级高【gāo】职新生报到须知》要求来校【xiào】报到。

第二【èr】十二条 新【xīn】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河【hé】南【nán】省教育厅的统一【yī】部署对新生进【jìn】行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和体检【jiǎn】。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参照【zhào】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jiàn】执行。理科类专业为4200元【yuán】/生·年【nián】,文科类专业3700元/生·年,艺【yì】术类专业为6000元/生·年。住【zhù】宿费标【biāo】准暂定:六【liù】人间800元/生【shēng】·年,如遇【yù】政策调整,按最新政【zhèng】策【cè】执【zhí】行。

第二十四条 奖助措施

(一)服兵役学费资【zī】助:自【zì】主择【zé】业的退役士兵【bīng】,按政策规【guī】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学生在校或【huò】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xué】费补【bǔ】偿或助【zhù】学贷款代偿;在校生入伍【wǔ】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zhǔn】、学费补偿或助学【xué】贷款【kuǎn】代【dài】偿按所【suǒ】学专【zhuān】业的收【shōu】费【fèi】标准执行。

(二)国【guó】家助【zhù】学【xué】贷款:家庭经【jīng】济【jì】困难【nán】的学生【shēng】入学后【hòu】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zài】地【dì】县(区)学生资【zī】助管理中【zhōng】心【xīn】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qǐng】助【zhù】学贷款16000元,完全覆盖我校家庭经济困【kùn】难学生【shēng】的学费【fèi】与住【zhù】宿费。

(三)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特别【bié】优秀的【de】学生,从二年级起【qǐ】可【kě】申请获得国家【jiā】奖【jiǎng】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

2.国家励志奖学【xué】金【jīn】: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jì】困难【nán】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lì】志奖【jiǎng】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yuán】/生·年【nián】。

3.学校【xiào】奖学金:分综合奖学金、专【zhuān】业【yè】奖【jiǎng】学金、单项奖学金和技能拔尖学生奖学金【jīn】,每学年【nián】评选【xuǎn】一次,按照类【lèi】别【bié】奖励标准为300-10000元/生·年。

(四)国【guó】家助学【xué】金:家庭经【jīng】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guó】家助学金,解决在【zài】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助学金【jīn】每学年评审一次,比【bǐ】例【lì】约为22%,资助标准分为4000元/生·年、3300元/生·年【nián】、2600元/生·年三个档【dàng】次。

(五)勤工助学:学校【xiào】设【shè】有勤工助学岗位,优【yōu】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shēng】上岗【gǎng】,学生通过劳动改【gǎi】善学习【xí】和生活条件,资【zī】助【zhù】标准最高为400元/生【shēng】·月。

(六)困难【nán】补助【zhù】:学生【shēng】在【zài】面临不同困难时【shí】,学校会给予一定的经【jīng】济或物质上的帮助【zhù】,如“暖冬行【háng】动”、特困生救助、学费资【zī】助【zhù】等资助项目。

第二十五条 毕业待遇

被录取的【de】考生【shēng】在学校【xiào】规【guī】定学习年限内【nèi】,修完教【jiāo】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róng】,达到【dào】毕业条件的,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郑州【zhōu】旅游【yóu】职业【yè】学院普【pǔ】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并推荐就业。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xiào】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gòu】或个人进行【háng】招生工作【zuò】,提醒考生【shēng】切【qiē】勿轻【qīng】信中介机构或个人与我校有合作【zuò】、交【jiāo】费可【kě】以录取【qǔ】等欺骗行为。对以【yǐ】我校名义【yì】进行非法招生【shēng】等活动的【de】中介机构或个人,学【xué】校将依【yī】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明确事【shì】宜,另行在我校官网和公众【zhòng】号发布。若有与国家政策不【bú】一【yī】致【zhì】之处,以【yǐ】国家政策为【wéi】准【zhǔn】。特殊【shū】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zuò】领导【dǎo】小组研究确【què】定。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龙路188号(象湖校区)。

咨询【xún】电话【huà】:0371-61130065611300646113006361130062

咨询QQ群:756550577、1084958267

学院网址:http://www.zztrc.edu.cn

乘车路线:从火车站、郑州东站等地点乘坐地铁1号线到“市体育中心站【zhàn】”下车,F站口出站后直【zhí】行30米公交站乘【chéng】坐308公交车,到“金龙【lóng】中路”站【zhàn】下车即到。自驾导航目的地设为郑【zhèng】州旅【lǚ】游职【zhí】业学院【yuàn】(象湖校区)。

监督电话:0371-6113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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