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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6:16:09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山东电子【z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办学类【lèi】型【xíng】、办学层次、招【zhāo】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qǔ】规【guī】则、收费标准、奖【jiǎng】助学金、学【xué】校地址等信息,以下【xià】是详【xiáng】细内容,希望对大家【jiā】有所帮助【zhù】。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招生工作,规范招生管理,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全面实施“阳光高考”工程,根据《中华人【rén】民共和【hé】国教育法》《中【zhōng】华【huá】人民共【gòng】和国【guó】高【gāo】等教【jiāo】育法》及教育部【bù】、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guān】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jì】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běn】章程适用【yòng】于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yuàn】2024年普通【tōng】高等教育招生【shēng】工作【zuò】。

第【dì】二条 山东电【diàn】子职业技术学【xué】院招生工【gōng】作贯彻“公平【píng】竞争、公正选拔、公开【kāi】程序、德【dé】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zé】优录取”的原【yuán】则。

第【dì】三【sān】条 山东【dōng】电【diàn】子职业技术学院【yuàn】招生工作接受【shòu】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3856

第六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专科

第【dì】七【qī】条 校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大学城【chéng】文化【huà】路88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成立以党委记、院长【zhǎng】为组长的招【zhāo】生工作领【lǐng】导小【xiǎo】组,负责贯彻【chè】执行教育部及我省关于在高校招生【shēng】中【zhōng】实施【shī】“阳光工程【chéng】”的【de】各项要求,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凡属招生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第九条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dǎo】处是组织和实【shí】施招生【shēng】及其【qí】相关【guān】工作的【de】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校招【zhāo】生工作。

第十【shí】条 学校纪检部门【mén】参与招生考试工作,建立健全有关招生的监督机制【zhì】,完善监【jiān】督措【cuò】施【shī】,加【jiā】大信息公【gōng】开【kāi】力度,确保招生工作公平【píng】、公正、透明【míng】。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dì】十【shí】一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shēng】计划根据有关【guān】省(自治区【qū】、直辖市)的生源【yuán】、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jié】合学校办学条【tiáo】件科学编制,并【bìng】通【tōng】过各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招生主管部【bù】门【mén】、招生【shēng】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shēng】和社会公布【bù】。

第十二条 招生层次:专科

第十三条 学制:三年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jiān】督的体【tǐ】制,按考生德【dé】智【zhì】体【tǐ】美劳等方面公平、公正、公【gōng】开择【zé】优录【lù】取。

第十五条 外语【yǔ】要求:语种【zhǒng】不限、不加【jiā】试【shì】口语,对听力不作要求【qiú】。

第十六条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思想政治品德【dé】和身体健康状况均【jun1】符【fú】合鲁招考【kǎo】《关于【yú】做好【hǎo】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gāo】等学【xué】校考试招生报名工【gōng】作的通知》要求【qiú】。考生需在报名的【de】县【xiàn】(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de】县【xiàn】级以上【shàng】医院进行体检,执行《普通【tōng】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检【jiǎn】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规【guī】定。

第十【shí】八条【tiáo】 录【lù】取规则:根据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dìng】的【de】投档和录取规则【zé】,对于进档考【kǎo】生按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zé】进【jìn】行录取。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gǎi】革试【shì】点的省份录取时【shí】,根据【jù】考生【shēng】的专【zhuān】业志愿、文化总分,首【shǒu】先录取第一专【zhuān】业志愿,第一专业【yè】志愿不能【néng】满足【zú】时,录取【qǔ】第二专业志愿【yuàn】,依此【cǐ】类【lèi】推。若所有专业【yè】志愿均不【bú】能满足,考生服从【cóng】专业【yè】调剂,则按分【fèn】数优【yōu】先原则【zé】调剂到【dào】招生计划【huá】未完成的专业【yè】,否则做退档处理;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shěng】份录取时,各【gè】专业均不【bú】提选【xuǎn】考科目要求,根据考【kǎo】生的专【zhuān】业志愿、文化总分,按【àn】照各专业招生计【jì】划数进行录取。

第十【shí】九【jiǔ】条 录【lù】取结果以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dìng】的【de】形式公布。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费标准【zhǔn】按【àn】照《山东省发展和【hé】改革委员会 山【shān】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jiāo】育厅【tīng】关【guān】于规范【fàn】完善高【gāo】校学费收【shōu】费政策【cè】的通知》(鲁发改价格【gé】〔2023〕559号)文【wén】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jiā】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zhù】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jiā】庭经济困难学【xué】生可【kě】申请助【zhù】学【xué】贷款【kuǎn】、“绿色通道”、奖助学金【jīn】、学【xué】费减【jiǎn】免【miǎn】、勤工【gōng】助学等资助【zhù】项目。资助【zhù】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gēn】据学生家庭经【jīng】济情况,按照【zhào】省财政厅、省【shěng】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de】《山东省学生资【zī】助【zhù】资金管理办法》(鲁财【cái】科【kē】教〔2022〕17号)以【yǐ】及学校相关【guān】规定执【zhí】行【háng】。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gè】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jiàn】康等方【fāng】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duì】在复查中【zhōng】发现【xiàn】的其【qí】他问题【tí】,按《山【shān】东电子职业【yè】技术学院学【xué】籍管【guǎn】理规定》处【chù】理。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学【xué】校规定的【de】修业年限【xiàn】内修完【wán】培养方案规【guī】定的【de】全部内容,取得规【guī】定的总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学校没【méi】有【yǒu】任何【hé】形式的招生代理行为,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和【hé】私【sī】人代为发【fā】布招【zhāo】生广告或招生宣传资料【liào】。对以山东电子职【zhí】业技【jì】术学院【yuàn】名义进行非【fēi】法【fǎ】招【zhāo】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gòu】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fǎ】追究【jiū】其责任的权【quán】利。

第【dì】二【èr】十五条【tiáo】 专升本政策按照【zhào】当年度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yù】厅【tīng】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yǔ】上【shàng】级有关政【zhèng】策不一【yī】致之处,以【yǐ】上级【jí】政策为准【zhǔn】。未尽事宜,按上【shàng】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jì】南市【shì】章丘区大学城文【wén】化路【lù】888号招生与就业指【zhǐ】导处【chù】

联系电话:0531-83118111、83118771

监督电话:0531-83117667

传         真:0531-83118771

邮政编码:250200

学校网址:https://www.sdcet.edu.cn/

E–mail:dzxyz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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