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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4:43:55    发【fā】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yuàn】招【zhāo】生章程,主要包含办学类型【xíng】、办学层次、招生计划【huá】、报考【kǎo】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zhù】学金【jīn】、学校地【dì】址等信息【xī】,以下【xià】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bāng】助。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我院2024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huá】人民【mín】共和【hé】国教育法》《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高【gāo】等教【jiāo】育法》和【hé】教育【yù】部、省招委会、省教育【yù】厅有关【guān】规定,结合【hé】本校实【shí】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yòng】于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普通【tōng】专【zhuān】科招生工【gōng】作,突出“公平、公正、安【ān】全”三个【gè】重点,规范招【zhāo】生管理,提【tí】高招生考试服务质量。招生工作【zuò】接受【shòu】纪检【jiǎn】监【jiān】察【chá】部门、新【xīn】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gè】界的监【jiān】督。

一、学院全称: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二、院校代码:11499

三、学院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大学城学府南路66号

四、层次(学制):专科(三年)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高职院校

六、学院概况:

福【fú】建华南女子职【zhí】业【yè】学院前身可追【zhuī】溯于【yú】1908年的【de】华南女【nǚ】子大【dà】学【xué】(后改名私立【lì】华南【nán】女子文理学院【yuàn】),复【fù】办于1984年11月,是建国后第一所【suǒ】具有独立颁发学【xué】历文凭资格的民【mín】办【bàn】女子高等学校,是【shì】教育部非【fēi】营利民办高校办学制度改革试点项目单位。学院坐【zuò】落于【yú】风景优美的旗山东麓,是唯一入驻大学城的民办全日制高职院校。

学【xué】院复办以来,得到省市政【zhèng】府的【de】大力支持。学院秉承“为养成女子最高人格而教育”的办学理【lǐ】念,遵循【xún】“自【zì】强【qiáng】、开【kāi】拓、勤朴、奉献”校【xiào】训【xùn】,坚持以质量求【qiú】生存,以特色【sè】促发【fā】展【zhǎn】,立德树人,开放办【bàn】学,围绕妇【fù】女、儿童、老年人和现代服务业建设【shè】了文【wén】化教育、康养护理、艺术设计、旅游服务、财经商务五【wǔ】个专业群27个专业。通过夯基础重实践【jiàn】强【qiáng】技能,增强人才培【péi】养【yǎng】的适应【yīng】性,为社会【huì】输送高素质创新型技术技能【néng】人才,为福建经【jīng】济建设【shè】发展作出【chū】积【jī】极贡献。

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de】现实表现【xiàn】。考【kǎo】生【shēng】所在学校或单【dān】位【wèi】(无【wú】就读【dú】学校【xiào】或工作单位的【de】考生原则上由所【suǒ】属乡镇、街【jiē】道办【bàn】事处)应对考【kǎo】生的政【zhèng】治态度、思【sī】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duì】其真实性负责。考核材料由【yóu】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gòu】归入考【kǎo】生的报考资料。

2.对受过刑事处罚【fá】、治【zhì】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chù】理的考生,负责【zé】考核的学校或单位【wèi】要向考生报【bào】名【míng】所在地的教育【yù】招【zhāo】生考试机构及时提供其所犯错误的事实【shí】、处理意【yì】见和本人【rén】对【duì】错【cuò】误的【de】认【rèn】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shí】表现【xiàn】等翔实材【cái】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考生有【yǒu】下列情【qíng】形之【zhī】一且未能提供对错【cuò】误的【de】认识及改正错【cuò】误的现【xiàn】实表现等证【zhèng】明【míng】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bú】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suǒ】确定的基本原则的【de】言行或参加邪教【jiāo】组织【zhī】,情【qíng】节严重【chóng】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dào】刑事处【chù】罚或治【zhì】安管【guǎn】理处【chù】罚且情节严重【chóng】、性质恶劣的【de】。

八、招收男女比例:男女兼招

九、专业招生计划及各专业相关要求:

1.2024年拟面【miàn】向全国招生,具体招【zhāo】生专业及【jí】计【jì】划以各省级【jí】招生【shēng】考试机构为准。

2.各专业外语语种:学院目前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bù】、原【yuán】卫生部【bù】、中国残疾人【rén】联合会印发的《普【pǔ】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作指【zhǐ】导意见》和【hé】人力资【zī】源社【shè】会保障部【bù】、教【jiāo】育部、原卫生【shēng】部《关于进一【yī】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xié】带【dài】者【zhě】入学和就【jiù】业权【quán】利的通知》等有关要【yào】求及有关【guān】补充规定执行。

十、录取规则:

1.录取工【gōng】作按【àn】照“学校负责、考试【shì】院【yuàn】监【jiān】督”的【de】原则实施【shī】。学院本着公平【píng】、公正的招【zhāo】生工作原则,严【yán】格遵【zūn】守高校【xiào】招生“六不准”“十严禁【jìn】”“三十【shí】个不得”“八【bā】项【xiàng】基本要求”等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guó】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法招生。

2.成立【lì】以院长为组【zǔ】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zǔ】,统一指【zhǐ】导【dǎo】2024年录取工作【zuò】,学院招生就【jiù】业处负责日【rì】常具体工作。

3.成立以【yǐ】学院党【dǎng】委【wěi】纪【jì】检委员【yuán】为组长【zhǎng】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zuò】和处理各类招【zhāo】生投诉【sù】。

4.福建省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录取【qǔ】;其他省份【fèn】录【lù】取模式严格按【àn】照各【gè】省【shěng】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xiàng】关文件精神执行【háng】。

5.同分排序规划按照各省份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定执行。

6.降【jiàng】分原则:如线上生源不足,按各省【shěng】录取政策【cè】规定【dìng】,可在批次录【lù】取控制【zhì】分数线下降分录取。

十一、录取照顾政策:

考生可享受的录取照顾政策,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十二、录取结果的公布:

学院在录取【qǔ】结束后,将及【jí】时为被录取的【de】考生【shēng】寄发【fā】由院长签发的录【lù】取通知。考生可在当地的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十三、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学院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收费规定,按审批标准收费,各专业学费为:10800元/生*学年-12800元/生*学【xué】年;住【zhù】宿费【fèi】为:八人间1000元/生*学年、六人间1200元/生*学年、五人间1200元/生【shēng】*学年、四人【rén】间1300元/生*学【xué】年;宿舍配有:空调、热水器、洗衣机、净水器【qì】、卫生间、阳台等【děng】,具体可登录我院官网【wǎng】查询【xún】。退费办法按照《福建省民办教【jiāo】育收费管【guǎn】理实【shí】施细则》闽【mǐn】发改【gǎi】服价【jià】〔2019〕394号文【wén】件执行【háng】。

十四、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按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tiáo】件【jiàn】的,颁发国家承认学历【lì】并经【jīng】教育部电子【z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xiào】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guó】高等【děng】教育学生【shēng】信【xìn】息网上查询认【rèn】证。颁发【fā】毕业证书的学校【xiào】名称为【wéi】:福建华南女【nǚ】子职业学院。

十五、奖助制度:

学【xué】院【yuàn】建【jiàn】立了比较完善【shàn】的“奖、助、贷、勤、免【miǎn】、补”资助措施。每年按规定评选和发【fā】放【fàng】国家奖学【xué】金、国家励志奖【jiǎng】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jiǎng】学金、北美校友奖学金、林【lín】仲铉、林梅英夫妇奖学金、匠心【xīn】奖学金等;对【duì】于家【jiā】庭经济困难学生,可【kě】申请助学【xué】贷款和困难补助,享【xiǎng】受【shòu】社会【huì】资助、发展性资助、临时困难【nán】补助、求职创业补贴等。学院还开辟了新生入学绿色【sè】通【tōng】道,充分拓展勤工【gōng】助学岗位【wèi】,确保贫【pín】困生不因家庭经【jīng】济困难而失学。

家庭经济【jì】困难【nán】学生可【kě】凭身份【fèn】证、录取通知书和相关材料,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教【jiāo】育【yù】局学生资助管理中【zhōng】心或意向贷款银行【háng】提出贷款申请,可贷款银行包括【kuò】福【fú】建农村信用【yòng】社、国家开发银行、中【zhōng】国邮政储蓄银行,贷款金额【é】不【bú】超过【guò】16000元,贷【dài】款期【qī】限【xiàn】最【zuì】长【zhǎng】不超过22年。

十六、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www.hnwomen.com

咨询QQ:707406393

招生电话:0591-87429966

监察电话:0591-87429933

十七、宣传方面:

学院未委【wěi】托、授权任何中【zhōng】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shēng】、录取等有关【guān】工作,不举办任何【hé】形式的营利性【xìng】培训【xùn】活动【dòng】。对以【yǐ】我校【xiào】名义进行【háng】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rén】,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qí】责任的权利【lì】。

十八、本章程由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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