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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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西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guó】教【jiāo】育法》《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fǎ】》《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fǎ】》和教育部、福建省【shěng】招委【wěi】会、福建【jiàn】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hé】学【xué】校办学实际情【qíng】况,特制定本章程【chéng】。
本章程仅适用于闽西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第一章 学校名称及概况
第【dì】一条 学校名称【chēng】:闽【mǐn】西职业技术学院(全国代码【mǎ】:11315)
第二条【tiáo】 学校概况:闽西职业技【jì】术学院【yuàn】为公办【bàn】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2008年被确定为福【fú】建省【shěng】示范性高职院校,2016年【nián】2月被教【jiāo】育部、财政部确【què】定【dìng】为国【guó】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xiào】,2020年【nián】被确定【dìng】为福建省【shěng】示范性现代【dài】高职院校,2021年被【bèi】确定为福建省高水平高【gāo】职院校A类立【lì】项建设单位【wèi】。
学校坐落于福建省龙岩市,下设7个二级学院、1个中职学校、1个校内合【hé】作办学【xué】学院(智能制造学【xué】院、信【xìn】息工程【chéng】学院、城【chéng】乡建筑学院、财经商贸学院、文化与旅游学院、医学护理学院、教育与艺术学院、龙岩卫生学校、软件工程学院),设有42个高职专业。
第三条 学校地址
(一)主校区【qū】地【dì】址:福建省龙岩市新【xīn】罗区曹溪街道闽【mǐn】大路8号【hào】,邮编:364021。
(二【èr】)天马【mǎ】校区地【dì】址:福【fú】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jiē】道莲南路346号【hào】,邮编【biān】:364021。
第四条 办学层次、学制与办学类型
(一)办学层次:专科
(二)学制:三年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第二章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地区
第【dì】五条 经【jīng】教育【yù】行政主管部门【mén】批准,2024年普通【tōng】高考学校面向福建等【děng】多个省(市)招生,2024年【nián】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dì】六条【tiáo】 成立以校长为【wéi】主任【rèn】的招生【shēng】工作委【wěi】员会,全面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学校教务处招【zhāo】生【shēng】服务中心【xīn】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成立以学校纪检监【jiān】察处处【chù】长为组长【zhǎng】的【de】纪检监【jiān】察小【xiǎo】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人【rén】员【yuán】履行职责及处理各类招生【shēng】投诉。
第四章 录取规则及身体健康要求
第七条 录取规则
招【zhāo】生录【lù】取规则按考【kǎo】生所在省份2024年普通【tōng】高【gāo】考高职(专科)批【pī】招生录取实【shí】施办法有【yǒu】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专业教学培养对外语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yǔ】种不限。入学后【hòu】本校专业教学【xué】的基础外【wài】语语【yǔ】种为英语【yǔ】或日语(限选)。
第九条 思想品德考核要求
思想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严【yán】格【gé】遵循实事求【qiú】是的原【yuán】则【zé】开展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pǐn】德【dé】考核不合格者不【bú】予录取【qǔ】。
根据考生所在学校对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nèi】容【róng】包【bāo】括考生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zhì】、遵纪守法【fǎ】、诚【chéng】实守信【xìn】等方【fāng】面,然后进行【háng】综合【hé】评【píng】价。
第十条 身体健康要求
参照教育部、卫生【shēng】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tōng】高【gāo】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gōng】作指导【dǎo】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dìng】执行【háng】。色盲色弱的考【kǎo】生不【bú】能报考化【huà】工类【lèi】、药学类、医学类专业【yè】。
考生【shēng】入学后【hòu】身体健康【kāng】复查不合【hé】格者按学校相关规定转【zhuǎn】其他专【zhuān】业就读或取【qǔ】消入学资格。对于隐瞒【mán】自己身【shēn】体重大疾【jí】病【bìng】的,如患有【yǒu】严重心脏【zāng】病、尿毒症、重【chóng】症癫痫、精神病、抑郁【yù】症等,考生在校期间若产生意外情况,学校将不【bú】承担任何责任【rèn】。
第五章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退费办法
第十一条 学费按照【zhào】福【fú】建省物【wù】价局、财政厅闽价费〔2012〕356号文核定标准范【fàn】围【wéi】收取(软件技【jì】术专业9000元/年,表演艺术【shù】专业7200元/年,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jiǎn】验【yàn】技术【shù】、康【kāng】复治疗技【jì】术、中医【yī】康复【fù】技术、中【zhōng】药学、老年保【bǎo】健与管理等专业6600元【yuán】/年,其余专业6000元/年【nián】)。学生退费按【àn】福建【jiàn】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5〕费435号【hào】文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学生宿舍住宿条件和住宿收【shōu】费:根【gēn】据闽价【jià】费﹝2012﹞567号【hào】文规定【dìng】的住宿条件划分档位和收费,经龙岩市【shì】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龙岩市财【cái】政局核定并【bìng】出【chū】具龙【lóng】发改【gǎi】价﹝2023﹞5号文,我校有【yǒu】如下档【dàng】位【wèi】宿舍,收费标准如下:
(一)普通宿舍:6人间,570元/生·学年
(二)第三档:6人间,970元/生·学年
(三)第四档:4人间,900元/生·学年
(四)第五档:4人间,700元/生·学年
第六章 学历文凭
第十三【sān】条【tiáo】 学【xué】生在【zài】规【guī】定年限内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修【xiū】完教学计划规【guī】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shēng】信【xìn】息网上查询认【rèn】证,颁发【fā】毕【bì】业证【zhèng】书的【de】学校名称:闽【mǐn】西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章 奖助政策
第十四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tíng】经【jīng】济【jì】困难的学生可在入学前向生源所在【zài】地银行申请国家助【zhù】学贷款,待毕业【yè】后按【àn】期还款,并【bìng】承【chéng】担相关法【fǎ】律责任。生源地信【xìn】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有国家开发【fā】银行【háng】、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邮政储【chǔ】蓄银【yín】行【háng】等【děng】三家银行。
第十五条 国家奖助学金
(一)国家奖【jiǎng】学金:用于奖励【lì】特别【bié】优秀的二【èr】年级及以上【shàng】的全日制在校【xiào】专科学生,每生8000元/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jīn】:用于奖励资助【zhù】品【pǐn】学兼优的二年【nián】级及以上【shàng】的全日制【zhì】在校家庭经济困难【nán】专科学生,每生5000元【yuán】/年。
(三)国家助【zhù】学金【jīn】:1.家庭经济【jì】困难学生入学后【hòu】第一年就可以申【shēn】请,分设特别困难、困难两个等级。特别【bié】困【kùn】难,每【měi】生4500元/年;困难【nán】,每生2800元/年。2.退役士兵学生【shēng】国家助学金【jīn】每生3300元/年。
第十六条 学校奖学金
分设【shè】一【yī】等奖、二【èr】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级,每【měi】学年评选两次,奖金每生每【měi】学期500元至1200元【yuán】。
第十七条 应征入伍学费国家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实行学【xué】费补【bǔ】偿、助学贷款代偿【cháng】;对退役【yì】后回【huí】学校复【fù】学、退役后高考考入学校【xiào】的学【xué】生,实行学费资助【zhù】。每年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jí】学费资助的标【biāo】准不【bú】超过12000元。
第十八条 勤工助学
校内【nèi】设置勤工助【zhù】学岗位【wèi】,学生可在【zài】学校的【de】组织下,利用【yòng】课【kè】余时间,通过自【zì】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
第十九条 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设立【lì】“高校家庭经【jīng】济困【kùn】难毕业【yè】生就业补【bǔ】助金”,用于补助学校家庭【tíng】经济特别困【kùn】难【nán】大专应届毕业生公考、考级、考证、面试等。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2000元/人。
第二十条 绿色通道
建立【lì】“绿色通【tōng】道”制度,即对被【bèi】学校录取【qǔ】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xīn】生,学校一【yī】律先办【bàn】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gēn】据核【hé】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yǔ】以资【zī】助【zhù】。
第八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shí】一条 凡【fán】被学校录【lù】取的新【xīn】生,应按学【xué】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报【bào】到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yīn】故不能按期【qī】入学者,应【yīng】当【dāng】向学校请假。未请【qǐng】假或请假【jiǎ】逾期者,视【shì】为自动放弃入学资【zī】格。
第二十二【èr】条 应【yīng】征入伍的新生,按照【zhào】相关政【zhèng】策规【guī】定办理保留入学资【zī】格手续。
第九章 招生咨询、投诉方式
第二十三条【tiáo】 了【le】解学校招生资讯,可登录【lù】学校官【guān】方网站查询,或拨打学【xué】校【xiào】招生咨【zī】询电话。
咨【zī】询电话:0597-2589999、2587777、2751453
传真电话:0597-2751453
投诉电话:0597-2756318
学校网址:http://www.mxdx.net/
学校招生网址【zhǐ】:http://www.mxdx.net/zsxxw
联系部门: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招生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zhǐ】:福建【jiàn】省【shěng】龙【lóng】岩市【shì】新罗区曹溪街道闽大路8号邮政编码:364021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shí】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guī】章和有关招生政策【cè】相【xiàng】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guī】、规【guī】章【zhāng】和有关招生【shēng】政策【cè】为准执行【háng】。
第二十五条【tiáo】 学校未委【wěi】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gè】人进行招生、录【lù】取有【yǒu】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xíng】式的营利性培训活【huó】动。对【duì】以学校名义【yì】进【jìn】行非法招生宣【xuān】传等【děng】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quán】利。
第二十【shí】六条 本章程由学校教务处招生【shēng】服【fú】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