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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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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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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外国语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浙江外国语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14275
三、校址

小和山校区,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

全日制本科新生在小和山校区。

四、层次☑本科  □ 专科
五、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dì】与【yǔ】港澳【ào】台地【dì】区合作办学  □ 中【zhōng】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种类

院校

名称

浙江外国语学院

证书

种类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qiú】者【zhě】,颁发【fā】浙江外国语学院本科【kē】毕业证书【shū】;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zhě】,颁【bān】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kē】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学校设立全日制学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rì】制【zhì】普通生【shēng】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xiào】招生政策,研【yán】究确定【dìng】学校招生录取原则【zé】和具体【tǐ】办法,并对招生过程【chéng】中重大【dà】事宜做出决【jué】策。学校全【quán】日制学生招生工作【zuò】领导小组设招生办公【gōng】室【shì】,是组织【zhī】和实施普通生招【zhāo】生及其相【xiàng】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tǐ】负责普通生招生【shēng】的日常工作。学校纪【jì】检监察室【shì】对学【xué】校招生【shēng】工【gōng】作实施全程【chéng】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学校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èr】)学校【xiào】招生【shēng】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dū】”的录【lù】取体制。

(三)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zhāo】生计划调整【zhěng】时【shí】,由学校向计划【huá】主【zhǔ】管部【bù】门【mén】及各省(自【zì】治区)招生主管部【bù】门提出申请,经同【tóng】意后执行。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日语和西班牙语等。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kǎo】生身【shēn】体健康要求,学校按照教【jiāo】育部《普通高【gāo】等学【xué】校【xiào】招生【shēng】体【tǐ】检工【gōng】作指【zhǐ】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新【xīn】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guī】定对其进行复查,复【fù】查【chá】不【bú】合格者,由【yóu】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zhí】至取【qǔ】消入学资格。
十二、录取规则

(一)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二)对【duì】有选考科目要【yào】求的【de】专业,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yào】求,对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要【yào】求的专【zhuān】业,考生【shēng】在报考【kǎo】时不受科目限制(只限有选考科目【mù】要求【qiú】省【shěng】份的考生)。

(三)学校英语类专业只招收高考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

(四)凡报考英语(师范、非【fēi】师范)、商【shāng】务英语、翻译专【zhuān】业【yè】的考【kǎo】生,英【yīng】语【yǔ】单【dān】科成绩要求不低于120分。以上【shàng】成绩按单科【kē】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自治区)高【gāo】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lì】换算。如遇英语【yǔ】单科成绩符合【hé】条【tiáo】件【jiàn】的生源不足时【shí】,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英语单【dān】科成绩要求作出适当微调【diào】。

(五)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zì】治区)招生【shēng】主管部【bù】门制定的有关【guān】加【jiā】分或【huò】降分投档的政【zhèng】策规【guī】定。

(六【liù】)学校【xiào】执行考生【shēng】所在省【shěng】(自治区)招生【shēng】主管【guǎn】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shēng】专业的安排办法实行【háng】“分数优先、遵循【xún】志愿”原则【zé】,无专业分【fèn】数级差要求,无专【zhuān】业加试要求。所有专业【yè】志愿均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diào】剂的考【kǎo】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七)学【xué】校“三【sān】位一体【tǐ】”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外国语学院2024年【nián】“三位一体”综合评【píng】价【jià】招生简章》的【de】规定执行。

(八)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shēng】按照《浙【zhè】江外国语学院【yuàn】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zhāng】程》的【de】规定执行。

(九【jiǔ】)学校对华侨港【gǎng】澳台考生的招生录【lù】取按【àn】照中【zhōng】华人【rén】民共和国普通高等【děng】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xué】生【shēng】办【bàn】公室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shí】)学校免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按照《浙江外【wài】国语学院【yuàn】2024年【nián】免【miǎn】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shēng】简【jiǎn】章》的规定执行【háng】。

(十一)学校中外合作【zuò】办学专业仅【jǐn】招收填报该【gāi】志【zhì】愿的考生。录【lù】取到中外【wài】合【hé】作【zuò】专业的学生入校后不予转专业【yè】。

(十【shí】二)学校【xiào】对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的学【xué】生招【zhāo】生按照【zhào】省招生【shēng】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dìng】执【zhí】行。该类学生【shēng】入校后不予转专【zhuān】业。

(十三)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de】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zhào】顺【shùn】序志【zhì】愿投档的批次,调档【dàng】比例原则【zé】上不超过【guò】120%。

(十四【sì】)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bù】和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mén】的有关要求【qiú】进【jìn】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xiào】招生网查询。

十三、收费标准学费标准

(一)日语【yǔ】、法语、阿拉【lā】伯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俄语【yǔ】、朝鲜【xiān】语、德语、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jiāo】育、国【guó】际商务、旅【lǚ】游【yóu】管【guǎn】理、科学教【jiāo】育【yù】、数学与应用数学、网络与新媒体、金融工程、会展经【jīng】济与【yǔ】管理、电子商务、土耳其语、学前教育、跨境电【diàn】子商务、越南语【yǔ】为4800元/学年;计算机科【kē】学【xué】与技【jì】术、英语、商务英语、翻译、西班牙语、小学教育【yù】、国际经【jīng】济与贸【mào】易为5500元/学年;音乐学、美【měi】术学为9000元/学年【nián】;艺术与科技为10350元/学年;西班牙【yá】语(中外【wài】合作办学)、意大利语【yǔ】(中外合作办学)为【wéi】25000元【yuán】/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zhuān】业学生大四如选择出国学习,出国学习【xí】期间国【guó】内学【xué】费减至5500元/学年,外方学费按外【wài】方院校【xiào】标准执行。

(二)学校收费严格按照【zhào】有关规【guī】定执行。学校实行学【xué】分制【zhì】收费办法,新生入【rù】学时按学【xué】年制学费标准【zhǔn】预交学费,按年【nián】度结算。

住宿费标准学生住宿费根【gēn】据有【yǒu】关【guān】规定执行【háng】,按照1200元/年1600/年收取,具体根据新生入住寝室【shì】的收费标准缴纳。
十四、资助政策按有关规定,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jiǎng】学【xué】金【jīn】、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其【qí】他社会【huì】奖学金等。为【wéi】家庭【tíng】经济【jì】困难【nán】学生开设“绿色通道”,根据国家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nán】学生实【shí】行国家助学贷【dài】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fèi】减免等【děng】资助政策。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dà】考【kǎo】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xiào】纪检监察室【shì】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shī】监【jiān】督。学校【xiào】监督及【jí】申诉【sù】电话:0571-8821438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浙江外国语学院本科招【zhāo】生网【wǎng】:http://zs.zisu.edu.cn

电话:0571-88213107,88214380

传真:0571-88219311

微信公众号:ZISUZSB

新浪微博号: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办

招生咨询QQ群号:961856648

十七、其他须知

(一)被【bèi】我校录取的【de】新生,应在学校【xiào】规定【dìng】的期限内【nèi】到【dào】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àn】期入【rù】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wèi】请假或请【qǐng】假【jiǎ】逾期者【zhě】,视为放【fàng】弃入学资格。

(二)本章程由浙江外国【guó】语学院招生【shēng】办公室负责解释【shì】。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de】制【zhì】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yǐ】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yǔ】上级有关政策【cè】和【hé】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yǒu】关政【zhèng】策【cè】和【hé】规【guī】定【dìng】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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