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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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浙江师范大学 | |
二、院校国标码 | 10345 | |
三、校址 | 校本部: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杭州校区: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耕文路1108号。 | |
四、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
五、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浙江师范大学 |
证书 种类 |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zhě】,颁发浙江【jiāng】师范大【dà】学本科【kē】毕【bì】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shòu】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浙江【jiāng】师范大学【xué】学士学位证书。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一)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二)学【xué】校招生【shēng】办公【gōng】室【shì】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jí】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jù】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shēng】的日常工【gōng】作。 |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学校【xiào】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huá】以各省【shěng】(市、自治区)招【zhāo】生主管【guǎn】部【bù】门公布【bù】的招【zhāo】生计划为准。 | |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 |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对考【kǎo】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xiào】按照教【jiāo】育部【bù】《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体【tǐ】检工作指导意见》的【de】规【guī】定执行,《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qǔ】”“学校【xiào】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de】,学【xué】校及有关专业原则上按不予录【lù】取执行。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根据各【gè】省(市【shì】、自治区)招生【shēng】主管部门提【tí】供【gòng】的招生当批次录【lù】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校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传【chuán】统志【zhì】愿【yuàn】)投档的批次,调档比【bǐ】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yǐ】内;按【àn】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新高考改革省份平行志愿的投档比例为100%。 (二)男女比例不限。 (三)外语语种不限。 (四)学校对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 外语【yǔ】单科成绩要求:初阳学院各专业【yè】、英【yīng】语、翻译专【zhuān】业【yè】≥120分,日语专业、法语专业≥115分【fèn】,汉【hàn】语国际教育专业≥110分,艺术、体育类专业【yè】≥60分,软件工程专业(与英国伍斯【sī】特【tè】大学合作办【bàn】学)≥90分【fèn】,小学教育专业【yè】(与美国堪萨【sà】斯大学【xué】合作办学)≥110分。港澳台侨联合【hé】招【zhāo】生的【de】考生若报考【kǎo】汉语【yǔ】国【guó】际教育专业、英语专业【yè】或日语专【zhuān】业,要【yào】求外语单科【kē】成绩不低于【yú】85分。 数学单科成绩要求:理科试验班类(数学)专业≥120分。 以上成【chéng】绩以150分为满【mǎn】分计算,具体按各省普通【tōng】高考实【shí】际【jì】单科【kē】总分等比例【lì】换算【suàn】。三【sān】位一体综合评价招【zhāo】生、高水平【píng】运动队等部分特殊类型【xíng】招生的考生不做高考外【wài】语单科成绩要求。 (五)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bù】门制定【dìng】的有关加【jiā】分【fèn】或降分【fèn】投档的政【zhèng】策规定。 (六【liù】)学校执【zhí】行考生所在【zài】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guǎn】部门关于【yú】投档的有关规【guī】定【dìng】。 1.浙江省生源 浙江省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yuàn】须满足【zú】该专业(类)选考【kǎo】科【kē】目要求,进档考生如存在高【gāo】考总分和位次号【hào】相同,优先【xiān】录【lù】取综合素质评价高【gāo】、专业(类)相【xiàng】关科目【mù】分数高的考生。 2.省外生源 同一投档单位中的进档考生按照投档【dàng】成绩从【cóng】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同一投档单位【wèi】中有【yǒu】多个专业【yè】(类),则【zé】专业(类)之间【jiān】不设级差;在【zài】投档成绩【jì】相【xiàng】同【tóng】的情况下,优【yōu】先录取总分名次【cì】高(未公布【bù】名次的省份则【zé】参照该省同分【fèn】排序【xù】规【guī】则进行排序)、语数【shù】外【wài】总【zǒng】分【fèn】高、专业(类)相关【guān】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当【dāng】考生填报的专【zhuān】业【yè】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zhě】,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wèi】录满【mǎn】专业【yè】(类);对不服从专业【yè】调剂者,予【yǔ】以退档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其他未尽事宜按生源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qī】)学校美术类【lèi】、音【yīn】乐【lè】类、舞蹈【dǎo】类专业【yè】招生按照《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yè】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八)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浙【zhè】江省:对文化、术科成绩均合格【gé】的进【jìn】档考【kǎo】生【shēng】,按综合分【fèn】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分满分为750分,计分【fèn】公【gōng】式:综合分=考【kǎo】生总分(文化总分+政策【cè】加分)×50%+术科成绩×7.5×50%。 (九)学校【xiào】对【duì】华侨、港澳台【tái】地区【qū】学生的录取工作按【àn】照中国普通高等【děng】学校【xiào】联合招收华侨、港【gǎng】澳台地区学【xué】生办公室的有关规【guī】定和安排进【jìn】行。 (十【shí】)学校【xiào】对【duì】高水平运动队、体育特招生的【de】选【xuǎn】拔录取工作【zuò】按照教育部、省级招【zhāo】生【shēng】主管部门【mén】和学校制定的相关规【guī】定执行。 (十一)学校【xiào】在浙江省的“三位【wèi】一体【tǐ】”综合【hé】评价招生和“复硕培【péi】养试点”招生按照《浙江师范【fàn】大学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chéng】》《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高素质【zhì】复合型【xíng】硕士层次高中教【jiāo】师【shī】培【péi】养试点招生章【zhāng】程》的【de】规定执行【háng】。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学校实行【háng】学【xué】分制收费,学分制学费【fèi】分为专业学【xué】费和学分学费两部【bù】分(其中学【xué】分【fèn】学费标准【zhǔn】为每学分120元,计【jì】费学【xué】分为【wéi】每学年40学分;专业【yè】学费【fèi】为国【guó】家规定的学年学费减去学分学费之差【chà】)。新生学年学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文科【kē】类和理科类专业的学费为5300元/生【shēng】·学年【nián】(其中小学教育、学【xué】前教育【yù】、汉【hàn】语言文【wén】学、英语、数学与应用【yòng】数学、物理【lǐ】学、化学专【zhuān】业的学费【fèi】为6095元/生【shēng】·学年)。 (二)工科类专业的学费为6000元/生·学年。 (三)艺术类【lèi】专业的学费为9000元/生·学年(其中音乐学【xué】、美术学、戏剧影视文学【xué】专业的学费【fèi】为10350元【yuán】/生【shēng】·学年)。 (四)体育教育专业的学费为6095元/生·学年。 (五)软件【jiàn】工程(中外【wài】合作办学)专业【yè】的学费为25000元/生·学年【nián】,小学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费为63000元/生·学年。 (六)按大类招【zhāo】生的【de】,分专业前,学费按同【tóng】类别中最低【dī】专业的标准收费【fèi】;分专【zhuān】业后,学费【fèi】按所学专业的【de】标准收费。 |
住宿费标准 | 1000-1600元/生·学年 | |
十四、资助政策 | 学校建有完善的优秀学【xué】生【shēng】奖学【xué】金制度和【hé】困难【nán】学生资【zī】助制度,设有【yǒu】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jiǎng】学【xué】金、优秀【xiù】学生奖【jiǎng】学【xué】金、单项奖学【xué】金和其他各类奖【jiǎng】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gōng】助学、困难补助、学【xué】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dào】“绿色通道”。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一【yī】)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shòu】广【guǎng】大考生及其【qí】家【jiā】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二)学校纪【jì】检【jiǎn】监【jiān】察部门【mén】对招生工作实施【shī】监督,监督电话【huà】:0579-82282319。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一)学校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邮编:321004 (二)联系部门: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三)联系电【diàn】话:0579-82282245 传真:0579-82282335 (四)学校网址:http://www.zjnu.edu.cn (五)招生网址:http://zs.zjnu.edu.cn | |
十七、其他须知 | (一)转专业政策 学【xué】校全面放开【kāi】转专【zhuān】业申请,为学生提供两次(分别在第【dì】二学【xué】期【qī】和第四【sì】学期)转专【zhuān】业申请的机会。除【chú】中外合作办学专【zhuān】业与已有规【guī】定的特殊类型招【zhāo】生学生外,其他学生【shēng】均能参加转入专业【yè】的选拔考核,通过考核后【hòu】可【kě】进入【rù】该专业学习。 (二)设有出国(境)外访学项目 学校【xiào】每年安排【pái】1000万【wàn】元用于资【zī】助在【zài】校生【shēng】出国(境)学习交流。符合学校本科生【shēng】出国(境【jìng】)交流奖学金的申【shēn】请【qǐng】要求的学生【shēng】可申请最高10万元人民币奖学金。 (三)部【bù】分【fèn】特殊类型【xíng】按【àn】专业招生的学【xué】生入校后按相关专【zhuān】业类培养,分流后进入录取的专【zhuān】业学习【xí】,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相【xiàng】关专业(类)招【zhāo】生计划表。 (四)被我校录取【qǔ】的新生,持录取【qǔ】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yào】求和【hé】规【guī】定的期限【xiàn】到【dào】校办理入学手【shǒu】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shì】先向【xiàng】学校请假【jiǎ】。未经请【qǐng】假或请假【jiǎ】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xiào】在【zài】报到时,按有关规定对新生【shēng】入学资格进行【háng】初步审【shěn】查【chá】,审【shěn】查合格的【de】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jí】;审查不合格【gé】的【de】取消入【rù】学资格【gé】。新生入学后【hòu】,学校在三个月【yuè】内按照国家招生规【guī】定对【duì】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gé】者,取【qǔ】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chá】处理。 (五)本章程由浙江师范大学招【zhāo】生办公【gōng】室负【fù】责【zé】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zhì】之【zhī】处,以国家和上级【jí】有关【guān】政策【cè】为准【zhǔ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