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普通高考>江苏护理职业学院

2024年江苏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7:14:43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江苏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江苏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实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jìn】行【háng】,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hù】考【kǎo】生【shēng】合法权【quán】益【yì】,根据《中华【huá】人民共【gòng】和国教育法》《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高等教【jiāo】育法》和教育部有【yǒu】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招生【shēng】的相关省(自【zì】治区、直辖市)的【de】招生政【zhèng】策,结合我校实际【jì】,制定本章程【chéng】。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sān】条 学校全称:江苏【sū】护理职业学院。学校【xiào】在各招生【shēng】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gè】省(自治【zhì】区、直辖【xiá】市)招生部门公【gōng】布的为准。

第四条 学校简【jiǎn】介:江苏护理职业【yè】学院坐落于江苏【sū】淮安,为省属全日制【zhì】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现有科【kē】技路【lù】和黄河【hé】路【lù】两个校区,欢迎广大考【kǎo】生【shēng】报考。

第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江苏护理职业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江苏护理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委员会。

第七条【tiáo】 学【xué】校【xiào】的招生工作【zuò】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招【zhāo】生就业处)。

第【dì】八【bā】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dì】区【qū】招生宣传和咨询,并【bìng】协助【zhù】招【zhāo】生【shēng】办公室【shì】进行招生录取。

第九条 学校【xiào】的招生工作【zuò】实行上级主管【guǎn】部门、内【nèi】部【bù】和第三【sān】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zhāo】生工【gōng】作在监督部【bù】门【mén】的监督下【xià】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gè】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招生专业(含专业名【míng】称、专业【yè】代码【mǎ】、学制等信【xìn】息)及招生计划以【yǐ】省级招生主管【guǎn】部【bù】门公布的信【xìn】息【xī】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zì】治区、直辖市【shì】)招生【shēng】委员【yuán】会规定的报名【míng】条【tiáo】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dì】十二条 学【xué】校严格【gé】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作【zuò】指导意【yì】见》及有【yǒu】关规定,由【yóu】于卫生医药行业就业的要【yào】求,我校【xiào】专业要【yào】求考生【shēng】肝【gān】功能【néng】正常,无色盲、色【sè】弱。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四【sì】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hé】有关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xiào】招生录【lù】取工作【zuò】的【de】要求,实行学校负责【zé】、省(自【zì】治区【qū】、直辖市)招生【shēng】部门监督【dū】的【de】录取体制【zhì】,坚持德、智、体、美、劳全【quán】面衡量,按【àn】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qǔ】的原则,根【gēn】据【jù】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dì】十五条 我【wǒ】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de】相关【guān】规定执行加分【fèn】优惠政策【cè】。

第十六条 学校照[理工类、文史类【lèi】]录取,高考【kǎo】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àn】其【qí】高【gāo】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háng】录取。

第十【shí】七条【tiáo】 学校根【gēn】据各【gè】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jiā】征求【qiú】平行院校【xiào】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八【bā】条 我【wǒ】校对江苏进档考【kǎo】生的录取采用:根据【jù】省考试院划【huá】定【dìng】的控制线及阅档【dàng】比列调阅【yuè】考生档案。学校对【duì】进档考生,按照“按【àn】分排【pái】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jìn】行录取【qǔ】。考生的投档分为高【gāo】考文化分。当投【tóu】档分相同时,依次【cì】按语文数【shù】学两科之和由高到低【dī】排序录【lù】取;如仍相同【tóng】,按语文【wén】、数【shù】学和外语单【dān】科【kē】成绩【jì】依次排序【xù】录取,如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xù】在前者【zhě】优先录取,如志愿顺序相【xiàng】同【tóng】则全部录取。

第【dì】十九条 除【chú】江苏省外,其他省份【fèn】普【pǔ】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yè】(专业类)。将严格根【gēn】据【jù】各省教育厅及考试院【yuàn】招生【shēng】录取规则,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方【fāng】式。

第二十条 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开设为英语和日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èr】十一条 学校【xiào】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招【zhāo】生【shēng】主【zhǔ】管部门【mén】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qǔ】通【tōng】知书。

第二十二条【tiáo】 学校根【gēn】据经江【jiāng】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biāo】准(依据苏价【jià】费【2014】136号)按【àn】学年收取费用【yòng】(币种:人民币)

医药卫生大类专业6200元。

第【dì】二十三条 学生公寓【yù】住宿费为【wéi】每学年【nián】人【rén】民币【bì】1000元(依据苏价费【2002】369号)。

第二十四条 新【xīn】生【shēng】入校后【hòu】,学校【xiào】将在【zài】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xué】资格审查【chá】及身体复检【jiǎn】。经复查不合【hé】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lǐ】,凡【fán】发现弄虚作假者,一【yī】律取消【xiāo】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在校学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多【duō】项奖学金【jīn】。同时我校【xiào】学生在学术科研【yán】、雅思和托福【fú】、科技发明及各类竞赛、活动中【zhōng】获奖的【de】,或【huò】有【yǒu】突出优异表现为学院赢得【dé】荣誉的,学校【xiào】将按【àn】照《江苏护【hù】理职【zhí】业学院杰【jié】出学生奖【jiǎng】励办法》给予奖【jiǎng】励。

对于家庭【tíng】经济困难等特殊群体学生,学校【xiào】通过【guò】国家助学金【jīn】、学校助【zhù】学【xué】金、勤工【gōng】助【zhù】学等多【duō】项助学经费帮助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2.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减免学费

3.家庭经济困【kùn】难学生可在入【rù】学后申请国家助【zhù】学金每【měi】人2300-4300元。

4.家【jiā】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学校助【zhù】学金每人300-1000元/年。

5.学校【xiào】为家【jiā】庭经【jīng】济困难【nán】学生优【yōu】先推荐和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勤【qín】工助学【xué】固定性岗位按每小【xiǎo】时不低【dī】于22元的标准发放。

第二十六条 学【xué】校通讯地【dì】址:江苏省淮【huái】安市清江浦区科技路9号【hào】  邮政编码【mǎ】:223005

招【zhāo】生咨【zī】询电话:0517—80329960 80329961 18305238050  18305238070

招生传真:0517—80329960

招生监督电话:0517-80329937

招生监督邮箱:jshlzyxyjw@126.com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zs.jscn.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dì】二【èr】十七【qī】条 本【běn】章程通过学校招生信【xìn】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tǐ】节选【xuǎn】公布的章程内容,如【rú】理解有误【wù】,以【yǐ】我校公布的【de】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bā】条 我校以往有【yǒu】关【guān】招生工作的【de】政策、规定【dìng】如【rú】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běn】章程为准,原政策【cè】、规【guī】定即时废止;如遇国【guó】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guān】政策【cè】变化【huà】,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zhǔn】。

第【dì】二十九条 本【běn】章程由江苏护理职业学院招【zhāo】生【shēng】办公室负责解【jiě】释。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