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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药科大学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4:02:27    发布:大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中国药科大学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nián】中国【guó】药科大学【xué】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招生计划、录【lù】取规则【zé】、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国药科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tiáo】 根据《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guó】教【jiāo】育【yù】法》、《中华【huá】人民【mín】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jiāo】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èr】条 学校全【quán】称为中【zhōng】国药科大【dà】学,是国家教【jiāo】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jiā】“双一流”建设高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zhōng】央路童家巷24号(玄武门【mén】校区);江【jiāng】苏省【shěng】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江【jiāng】宁【níng】校【xiào】区)。办学【xué】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gāo】等学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药科大学本科毕业证;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本科毕业生,颁【bān】发相【xiàng】应学科学【xué】士【shì】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zài】满足规定条件后还【hái】可【kě】获得外方学校相应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jiāng】全面贯彻教育部有【yǒu】关【guān】文件精神,本【běn】着公平、公【gōng】正、公【gōng】开的原则【zé】,综【zōng】合衡【héng】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z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咨询【xún】和【hé】监督机构,学校本科招生【shēng】工【gōng】作领【lǐng】导小组是本科【kē】招生工作【zuò】的【de】决策机构。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shēng】办【bàn】公室是学校组织【zhī】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cháng】设【shè】机构,具【jù】体负责学校【xiào】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zuò】。

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zhāo】生工作【zuò】在学【xué】校纪检监【jiān】察部门的监督【dū】下进【jìn】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dì】八条 学【xué】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zé】,在各省(区【qū】、市)招【zhāo】生委员会组织下【xià】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jiǔ】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zhāo】生,根据【jù】“结合学校实际、优【yōu】化生源【yuán】结构、促【cù】进教育【yù】公平”的【de】原则,确定分省分【fèn】专业招生计【jì】划,报教育部【bù】审批【pī】后由【yóu】各省级招生【shēng】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2024年专业设置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紧紧围绕生物医药和大【dà】健康产【chǎn】业需【xū】求,所有专业均为【wéi】医【yī】药和【hé】大健康方向【xiàng】,各招生专业(类【lèi】)详细介绍和说明请登陆学校本科生招生网查看。实施【shī】大类招【zhāo】生【shēng】的专业按专【zhuān】业类招生,入校【xiào】后在【zài】第一学年第【dì】二个学期,根据学校制【zhì】定的【de】大类招生专业【yè】分流【liú】方案进行专业【yè】分流,第二学年第一【yī】学期进入专【zhuān】业学习

第十一【yī】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xué】校将不超【chāo】过【guò】本年度本科招生计【jì】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liú】计划,用【yòng】于调节各【gè】地【dì】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píng】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规【guī】范有序【xù】、质量优先的【de】原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xiàng】目)提档。专业录取时,对各省级【jí】招生考【kǎo】试【shì】主管部【bù】门确认的全国【guó】性高考【kǎo】加分项【xiàng】目,我【wǒ】校认可考生具备的【de】所有加分【fèn】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gāo】不超过20分。所有高【gāo】考加【jiā】分项【xiàng】目及分【fèn】值不适用于2024年不安排分省计划项【xiàng】目的招生【shēng】录【lù】取。按照顺序【xù】志愿投档的批【pī】次,高校调【diào】阅考【kǎo】生【shēng】档案的【de】比例原则上控【kòng】制在各省公布计划120%以内。按照【zhào】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105%以内。

第【d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zé】依据【jù】投档成【chéng】绩安排录取【qǔ】专业,专业志愿间不【bú】设分数级【jí】差。在投档【dàng】成【chéng】绩【jì】相同的情况下,文史【shǐ】类【lèi】考生依次比较文综【zōng】、语文、外语、数学【xué】成绩【jì】,理工类【lèi】考生依次比【bǐ】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成【chéng】绩,实【shí】施高考综合改【gǎi】革省【shěng】份的【de】考生【shēng】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chéng】绩。在专【zhuān】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nèi】,学校将【jiāng】根据考生【shēng】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yè】招生计划安排。

第【dì】十【shí】四条 考生所报专【zhuān】业志愿不能满足【zú】且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jù】各专业【yè】的录取情况和体检限制【zhì】条件进行专业调【diào】剂。如果考生不服从【cóng】调【diào】剂,则【zé】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采取分数清的录取规则。

第十【shí】六【liù】条 按照顺序志【zhì】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yī】志【zhì】愿考生生源不【bú】足的情况下【xià】,将按【àn】照考生投档成【chéng】绩由【yóu】高到低择优录取【qǔ】同一批投【tóu】档的非第一志愿考生【shēng】,直至【zhì】完【wán】成【chéng】来【lái】源计划。若【ruò】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zhì】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jiāng】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réng】不足【zú】则将剩【shèng】余计划调剂到【dào】其他生源【yuán】充足的省【shěng】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tiáo】 录取时【shí】,往届生和应【yīng】届生一视同仁;学【xué】校所有招生专业【yè】无男女【nǚ】生比例限【xiàn】制。

第十八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高【gāo】校专项计划、国家【jiā】专项计划考生的录取工作【zuò】按照教育部、各【gè】省(区、市)及学【xué】校文件规定的【de】政策执【zhí】行【háng】。

第十九条 报考【kǎo】英语专业【yè】的考生限【xiàn】考【kǎo】英语语种;报考其他专业【yè】的考生不限制外【wài】语语种,入学后外【wài】语教【jiāo】学为【wéi】英语,非英语语【yǔ】种考【kǎo】生请谨慎填报。

第【dì】二【èr】十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yù】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de】《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zhāo】生体【tǐ】检工【gōng】作指【zhǐ】导意见》和人【rén】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bù】、卫生部《关于进【jìn】一【yī】步规【guī】范入学和就业体【tǐ】检【jiǎn】项目维护乙肝表面【miàn】抗原携带【dài】者入学和就业【yè】权【quán】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háng】。

特【tè】别提醒:根据《普通【tōng】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tǐ】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色盲色弱的【de】考生不能录取到学校【xiào】药学相关专业,请【qǐng】考生【shēng】谨慎填报。

第二十一条 实【shí】施高考【kǎo】综合改革省份按【àn】照各省规定投【tóu】档,考生在填报【bào】高考专业志愿【yuàn】时,选考科目【mù】必须符合【hé】学校相【xiàng】关招生专业(类【lèi】)的选【xuǎn】考科目【mù】要求。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tiáo】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guī】定及江苏省发展【zhǎn】和改革【gé】委【wěi】员会核定标准收【shōu】取【qǔ】学费和住宿费,本科专业学费详【xiáng】见学【xué】校本科生招生【shēng】网【wǎng】;校【xiào】内住宿费为1500元【yuán】/学年【nián】,具体以实际住宿安排为准【zhǔn】。

第二【èr】十三【sān】条 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yè】是学校与英国斯特【tè】拉斯【sī】克莱德大学(University of Strathclyde,Glasgow)合【hé】作【zuò】办学,采【cǎi】用“3+1”培养模式(即3年国内【nèi】+1年国外),国内学习阶【jiē】段学【xué】费为26400元/学年,国外学习阶段【duàn】按照英方学校【xiào】当年收【shōu】费标准执行。

临床药学【xué】(中外合作办学)专业【yè】是学校【xiào】与英国曼彻斯特大【dà】学(The University of Manchester)合作办【bàn】学,学制5年,采【cǎi】用“2+2+1”培养【yǎng】模式(即2年国内+2年国外+1年国内【nèi】),国内学习阶【jiē】段学【xué】费为26400元/学年,国【guó】外学习阶段按照英【yīng】方【fāng】学校当年收费标准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xué】后【hòu】,按照国家【jiā】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hé】格【gé】的学生,依据【jù】招生工作有关【guān】规【guī】定【dìng】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在严格贯彻落实【shí】党和政府的各项【xiàng】学生【shēng】资助政策和文件精【jīng】神【shén】基础上,建立“奖、贷、助【zhù】、勤【qín】、补、免”六【liù】位一体的资助与【yǔ】育人相【xiàng】结【jié】合的【de】联动助学体【tǐ】系。

第二【èr】十六【liù】条 学校不会委托任【rèn】何中介机构或个人【rén】进【jìn】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guī】定【dìng】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háng】非法【fǎ】招生宣传【chuán】等活【huó】动的中【zhōng】介【jiè】机【jī】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jiū】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3271319、83271422

传真电话:025-83245186

本科生招生网:http://zb.cpu.edu.cn

电子邮箱:zhaosheng@cpu.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药科大学本科招生办(cpuzsb)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25-86185570

第二十八条 本章【zhāng】程由中国药【yào】科大学本【běn】科【kē】招生【shēng】办公室【shì】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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