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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吉林医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3:25:19    发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吉林医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吉林医药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吉林医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jù】《中华人【rén】民【mín】共【gòng】和【hé】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yù】法》等法律【lǜ】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chéng】。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yòng】于我校今年普通高【gāo】等教育的本科、专科【kē】层次招生【shēng】工作【zuò】。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医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学校

层次:本科

第四条  吉【jí】林医药【yào】学院高新校区: 吉林省吉林市吉【jí】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qū】高新街道【dào】日升社【shè】区吉【jí】林大【dà】街5号【hào】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序号层次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费标准(元/生•年)
1本科071002生物技术5500
2本科071102应用心理学5500
3本科080711医学信息工程5400
4本科082601生物医学工程5940
5本科082702食品质量与安全5400
6本科083002生物制药5400
7本科083002H生物制药(中外合作办学)20000
8本科100201临床医学6160
9本科100203医学影像学5600
10本科100401预防医学6160
11本科100402食品卫生与营养学6160
12本科100701药学6160
13本科100702药物制剂6160
14本科100801中药学5600
15本科101001医学检验技术6160
16本科101003医学影像技术5600
17本科101005康复治疗学5600
18本科101006口腔医学技术5600
19本科101007卫生检验与检疫5600
20本科101101护理学6160
21本科12010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4800
22本科120202市场营销4800
23本科120401公共事业管理5280
24本科120410健康服务与管理4800
25专科520101临床医学4300
26专科520102口腔医学4300
27专科520201护理4300
28专科520301药学4300
29专科520501医学检验技术4300
30专科520502医学影像技术4300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shēng】完成培【péi】养方案要求【qiú】的【de】教学【xué】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医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专科毕业生由吉林医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xué】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xué】校学【xué】生国家教【jiāo】育资【zī】助【zhù】、基【jī】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cǐ】外,我校还设立了【le】优秀学生奖学金,困难学【xué】生学费【fèi】减免、勤工助学、少【shǎo】数民族资助金和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相关程序

考入我校【xiào】家庭经【jīng】济困难的学生【shēng】,入学前可向户籍【jí】所在【zài】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bàn】理生源【yuán】地信【xìn】用助学【xué】贷款【kuǎn】。入学后,学生可向学校【xiào】提出申请,学校根据【jù】学生具体【tǐ】情况开展家庭经【jīng】济困【kùn】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shī】给予【yǔ】资【zī】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yè】统【tǒng】考外语语种不限【xiàn】。我校各专业公【gōng】共【gòng】外语课为英语,非英【yīng】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bào】。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tǐ】检工【gōng】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de】通知及相【xiàng】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

2.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de】批次,调档比例原【yuán】则上控制【zhì】在105%以内,具体比例视【shì】生源情况和生【shēng】源【yuán】省份投档【dàng】比例要求而定。

3.院校志愿: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shěng】(区、市),首先【xiān】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yī】志愿【yuàn】生源不足时,按【àn】未录满的专业【yè】计划补缺录取其【qí】他志愿考【kǎo】生。按平行志愿投档【dàng】的省【shěng】(区、市),首先录取【qǔ】先投档的【de】考生,按未录满的【de】专业计划补缺【quē】录取【qǔ】后投档的考【kǎo】生。

4.对进档考生的【de】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bàn】法【fǎ】,即以专业【yè】志愿优先【xiān】为前提,根据考生【shēng】专业志愿【yuàn】,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zé】优录【lù】取。

5.享受【shòu】增加分数和【hé】降分投档【dàng】照顾政【zhèng】策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的省(区、市)的有关【guān】规【guī】定【dìng】,在录取时以享受照顾的【de】成绩录取。

6.高考综合改革省份【fèn】考生按照学校【xiào】公【gōng】布的选【xuǎn】考科目要求,执行所在省【shěng】份公布【bù】的方案和有关【guān】办法。

7.同【tóng】等条件下,依次参考考【kǎo】生【shēng】的语文、数学【xué】、外语、综合成绩或选考科【kē】目【mù】中单科【kē】最高成【chéng】绩【jì】、选考科目中单科【kē】次高【gāo】成【chéng】绩或首选科【kē】目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jì】,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8.专业调剂:考生所有专【zhuān】业志愿都未被【bèi】录取时【shí】,若服【fú】从专业调剂,则根【gēn】据【jù】考生投档成【chéng】绩由高分到低分调【diào】剂到招生计划有空【kōng】额并【bìng】符合录取要求的专【zhuān】业【yè】录取,所有专业【yè】调剂【jì】考【kǎo】生的优【yōu】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9.生物制【zhì】药(中外合作【zuò】办学)只录【lù】取【qǔ】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该专【zhuān】业是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韩【hán】国建阳大学【xué】合作举办的【de】本【běn】科教育项目【mù】。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m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大街5号(邮编:132013)

联系电话:0432-64560120

联系人:吉林医药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十四条  本章【zhāng】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zhāo】生【shēng】政【zhèng】策执行,此章【zhāng】程由吉林医【yī】药【yào】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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