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普通高考>周口城市职业学院

2024年周口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0:37:31    发布:大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本文为大【dà】家整理的是2024年周口【kǒu】城市职业学【xué】院招【zhāo】生章【zhāng】程,主【zhǔ】要包含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jiàn】、录取规【guī】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jīn】、学【xué】校地址等信【xìn】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xī】望对大家【jiā】有【yǒu】所帮助。

周口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为保障学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工作规范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guān】于招生录取【qǔ】工作【zuò】的最新【xīn】政策【cè】,结合我校【xiào】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高职(专科)普通招生工作。

第二条 根据我校【xiào】办【bàn】学特色【sè】和专业培养需要,高职招生【shēng】工作【zuò】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zhèng】选拔【bá】、综【zōng】合评价【jià】、择【zé】优【yōu】录取【qǔ】”的原则,选拔适合高等【děng】职业教育、综合素质【zhì】高的考生进入我【wǒ】校学习深造。

第三条 我校【xiào】招生工【gōng】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kǎo】生【shēng】、新【xīn】闻媒体【tǐ】和社会【huì】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周口城市职业学院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专科

招生代码: 6334

办学地点:河南省周口市建设大道东段19号

第【dì】五条【tiáo】 学校简介【jiè】:周口城市职业学院是【shì】一所经河【hé】南省人民政【zhèng】府批准【zhǔn】设立【lì】,教育【yù】部备案的【de】民办专科层【céng】次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学院【yuàn】位置优越、交【jiāo】通便利,毗邻郑合高铁周口东站【zhàn】。学【xué】院占地350亩,建设面积9.77万【wàn】平方米。校【xiào】园【yuán】环境优美,绿意盎然,充满着青春与活力。

硬件设施先进。校内外实【shí】训场所68个,仪器设备值【zhí】达2006.9万【wàn】元【yuán】,馆藏【cáng】图9万【wàn】册,智【zhì】慧【huì】化、信息化管理校园【yuán】,完全可满足教学、管理【lǐ】、实训、生【shēng】活等需求。

专业设置前沿。学院培养紧缺专业人才,就业前景广阔。

师资力量雄厚。117名【míng】专【zhuān】任教【jiāo】师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yǐ】上36人【rén】,研究生学【xué】历34人,“双师【shī】型”教【jiāo】师【shī】83人【rén】。每个专业均聘请了在【zài】业内有较大影响【xiǎng】的专【zhuān】业带头人,作为兼职教师或客座教授,引领带动学院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第六条 主管单位:河南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我校成立招【zhāo】生【shēng】工【gōng】作领导小【xiǎo】组,领【lǐng】导【dǎo】小组组长由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担任,领导小组办【bàn】公【gōng】室设在招生办公室,凡【fán】属招生录取中重大【dà】问题,一【yī】律由领【lǐng】导【dǎo】小组集【jí】体【tǐ】研究后上报学校理事会决定。

第四章 招生对象、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八【bā】条 招生【shēng】对【duì】象:参加2024年全国【gu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九条 招【zhāo】生计划:根【gēn】据【jù】学【xué】校【xiào】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学科发展等因素编制。

1.招生计划【huá】经河南省教育厅确【què】定审核后,通过招【zhāo】生【shēng】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2.录取过程【chéng】中未【wèi】完成的计划【huá】,在生【shēng】源省份的统一安排下,根据生【shēng】源【yuán】情况,进【jìn】行征集志愿或调整到其他生源较好的省份招生。

第十条 录【lù】取【qǔ】原【yuán】则:学校执行教【jiāo】育部“学校负责,省【shěng】教【jiāo】育【yù】考试院主管部门监督”的规定,全面贯彻公【gōng】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háng】阳光工程,进行网上录取。

1.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xiān】、遵循志【zhì】愿【yuàn】”的原【yuán】则,对所有进档考生,依专业志愿顺【shùn】序从高分到低【dī】分【fèn】排序,同时综合考虑不同专业【yè】对相关【guān】考试【shì】科目、身体【tǐ】条件【jiàn】等要求在招生【shēng】计划内【nèi】择优录取。投档【dàng】考生成绩【jì】相同时,按照【zhào】语【yǔ】文【wén】、数学【xué】、外语、综合的成绩排序择【zé】优录取,如投档【dàng】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jun1】不能满足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其成绩在可【kě】调剂的专业【yè】范围内调剂录【lù】取【qǔ】,不服从专【zhuān】业调【diào】剂者,则【zé】作退档处理。

2.对加分投档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总分数为录取分数。

3.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

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按【àn】照《河【hé】南省发【fā】展【zhǎn】和改革委员会【huì】河南省教育厅【tīng】关于改革我【wǒ】省民办高【gāo】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方【fāng】式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fā】改收【shōu】费〔2017〕17号)文件标准【zhǔn】执行,具体各专业【yè】学费详看专【zhuān】业信息表,住宿费标准为【wéi】1000元/生.年【nián】,教材费400元/生.年(教材费在【zài】学年结束【shù】时【shí】,按【àn】实际发【fā】生【shēng】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二条 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zhǔ】择业【yè】的退役【yì】士兵【bīng】,被我校录取后,按政策规定,可【kě】申【shēn】请学【xué】费【fèi】减【jiǎn】免,减免标【biāo】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háng】,每人【rén】每年最高【gāo】16000元;学生【shēng】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kě】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dài】款代【dài】偿,每人【rén】每年最高16000元。

第十三条 助学贷【dài】款:家庭经济困难【nán】的学生入学【xué】后可向原校申请【qǐng】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xué】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zī】助管理中心申【shēn】请【qǐng】生源地信【xìn】用助【zhù】学贷【dài】款,每生【shēng】每【měi】年最高【gāo】可申请助学【xué】贷款16000元【yuán】。

第十四条【tiáo】 奖学【xué】金:对各方【fāng】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xué】生可申【shēn】请国家奖学金,奖【jiǎng】励标准【zhǔn】为每生每【měi】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shēng】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zhǔn】为每生每年【nián】5000元。学校校【xiào】内奖学【xué】金,根据成【chéng】绩评定,分【fèn】为一、二、三等【děng】:一【yī】等奖学金【jīn】2000元、二等奖【jiǎng】学金【jīn】1500元【yuán】 三等奖学金1000元。

第十五条【tiáo】 助学【xué】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xué】金,资助标【biāo】准按【àn】困【kùn】难程度【dù】确定,平均资【zī】助标准【zhǔn】为每生【shēng】每年3300元。

第十六条 勤工助【zhù】学:学【xué】校【xiào】设【shè】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pái】家庭特别困难的学【xué】生上岗,学生通过劳【láo】动改善学习和生【shēng】活条件。

第六章 其 他

第十七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xiào】后,学校按【àn】照教【jiāo】育部的【de】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zī】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对【duì】不【bú】符【fú】合条件、有舞弊行为的或【huò】体【tǐ】检不合格【gé】的学生【shēng】,取消入学资【zī】格。

第十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de】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周口【kǒu】城市职业【yè】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kē】学历【lì】证书【shū】。

第七章 附 则

第【dì】十九条【tiáo】 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开【kāi】展招【zhāo】生工作相关事宜。对【duì】以周口【kǒu】城市职业【yè】学【xué】院名义【yì】进【jìn】行非法招生宣传等【děng】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xiào】保留依法追究其责【zé】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zhèng】策【cè】不一致之处,以上【shàng】级教育【yù】主管【guǎn】部门的【de】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周口城市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94—2600666

学校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建设大道东段19号

邮      编:466000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类型培养类型面向群体学制招生人数所属学科门类学费(元/年)方向备注
港口物流管理530806普通全日制
360
11800

数控技术460103普通全日制
3260
12400

新能源汽车技术460702普通全日制
3230
12400

室内艺术设计550114普通全日制
3390
12400

电子商务530701普通全日制
3260
1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