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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浦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6:38:59    发【fā】布【bù】:大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上海浦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chéng】,主要包含办【bàn】学类型【xíng】、办学层【céng】次、招【zhāo】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qǔ】规则【zé】、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以【yǐ】下是【shì】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jiā】有所【suǒ】帮助【zhù】。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上海浦东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梧路978弄57号
三、层次□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种类院校名称上海浦东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浦东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浦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shēng】工作的最高【gāo】决策机构,统【tǒng】一领【lǐng】导学校招生工作【zuò】;招【zhāo】生【shēng】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shí】施【shī】招生工作的常【cháng】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zuò】;招生工作监【jiān】察小组【zǔ】是我【wǒ】校招生工作纪检监【jiān】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jiāo】育委【wěi】员会核准的年【nián】度招生规【guī】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tiáo】件【jiàn】,统筹【chóu】考虑【lǜ】近年【nián】分省分【fèn】专业招生计划编制【zhì】及使【shǐ】用情况,科【kē】学、合理地编制学校【xiào】本年度分【fèn】省分专业招生计【jì】划。

(二)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三)本【běn】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shēng】计划【huá】、高考改革省【shěng】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gè】省【shěng】级招【zhāo】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shěng】级招办)编印【yìn】的2024年【nián】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guān】文【wén】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九、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yǐ】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zhōng】国残疾人【rén】联合会印发【fā】的【de】《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jiàn】》(教学【xué】〔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guī】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shí】上报健康状况。经复【fù】查【chá】,身体健康状况【kuàng】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jiāng】按照教育部【b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guī】定【dìng】》和本【běn】校学籍【jí】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一【yī】)我【wǒ】校认可【kě】教【jiāo】育部和【hé】各【gè】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kǎo】生的加【jiā】分政【zhèng】策【cè】。我【wǒ】校原则【zé】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不累计),且最高不超过20分。

(二)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tǒng】一考【kǎo】试(秋季【jì】统【tǒng】一高考)成绩【jì】录取的规【guī】则:

1. 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首轮平行志愿(或第一志愿)报考【kǎo】我【wǒ】校的生源按当【dāng】地确【què】定的投档【dàng】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fèn】)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dàng】比例由我【wǒ】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实行【háng】平行志愿【yuàn】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guò】105%,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pī】次原则上【shàng】投档【dàng】比例不超过【guò】120%。

2. 对进档考生,按【àn】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和各专【zhuān】业招【zhāo】生计划数,从高分【fèn】到低【dī】分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fèn】。

3. 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 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符合调剂条【tiáo】件且【qiě】愿【yuàn】意服从【cóng】所有专业调剂的【de】考生作【zuò】调剂录取。对不愿【yuàn】意专业【yè】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dàng】。

5. 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同【tóng】分,则依次、逐【zhú】项【xiàng】比较语【yǔ】文、数学【xué】、外【wài】语成绩的高低进行择【zé】优录取【qǔ】。

(三)首轮平行志愿(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kě】在同批次【cì】录取【qǔ】控制分数线上【shàng】,实行平行志愿【yuàn】投档的批次【cì】按征集平行志【zhì】愿考【kǎo】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5%进行投【tóu】档,不实行平行志【zhì】愿【yuàn】投档的【de】批次按【àn】非第一志愿(包括征集志愿)考生人数【shù】不超过招【zhāo】生计划【huá】剩余【yú】数的120%进【jìn】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yǐ】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zhì】生【shēng】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lù】取。

(四)高考【kǎo】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guī】则和程序【xù】以【yǐ】当地省【shěng】级招办规定为准。

十二、收费标准学费标准高职教育【yù】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nián】7500元(沪【hù】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měi】学年不【bú】超过【guò】1200元(沪价费【fèi】[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三、资助政策我【wǒ】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xiàng】关学生资助规定【dìng】,被【bèi】本【běn】校录取的家庭经【jīng】济困难【nán】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shēn】请【qǐng】入学,入学后可按【àn】规定申请国家【jiā】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jīn】、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qín】工助学【xué】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děng】。同时,学校还【hái】设立综合奖学【xué】金和【hé】单项奖学【xué】金。我【wǒ】校【xiào】承【chéng】诺:确保被本校录【lù】取【qǔ】的【de】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ér】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zhāo】生“阳光工程”的统【tǒng】一要【yào】求,我【wǒ】校秋季统一【yī】高考招生全程接【jiē】受本校【xiào】纪委监督。

举报电话:021–20920385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s://www.shspdc.edu.cn

学校【xiào】招生办官【guān】网:https://www.shspdc.edu.cn

学校微信公众号:SPDC2024

咨询电话:021-20921075、021-68753191

十六、其他须知本章程由上海浦东职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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