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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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第【d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要求,招生录取【qǔ】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zhāo】生主管部门监督的体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yuán】则,对考生电子【zǐ】档案综合信息和考【kǎo】生【shēng】成绩进行【háng】全面考核【hé】、综合【hé】评价、择优【yōu】录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àn】所【suǒ】在【zài】省(市、区【qū】)的【de】有关规定【dìng】执行。
第【dì】十三条【tiáo】 考生思想品德【dé】考核须合【hé】格。体检标【biāo】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tiáo】 录取批次:依各生源省【shěng】(市、区)招生主【zhǔ】管部门公【gōng】布的学校各【gè】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五条 考生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shí】六条 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qū】)招生主【zhǔ】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xiàng】关【guān】规【guī】定。
1.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要求为前提进行录取。
美术与【yǔ】设计类【lèi】(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jì】、数【shù】字媒体艺【yì】术、环境艺术【shù】设【shè】计):按【àn】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fèn】排序【xù】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