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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遂宁能源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9-21 17:22:45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遂宁能源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běn】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遂【suí】宁【níng】能源职业【yè】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fèn】配、调剂规则【zé】、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nèi】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yǐ】学【xué】校【xiào】最新公【gōng】布的信息为准【zhǔn】。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háng】教【jiāo】育部以及各省(直辖市【shì】、自治区【qū】)的招生【shēng】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guāng】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gōng】正【zhèng】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qǔ】,接受【shòu】纪检监察部【bù】门和【hé】社会监【jiān】督。

第【dì】十五条 学院严【yán】格执行各省(直【zhí】辖市【shì】、自治区【qū】)的各项“加分投档【dàng】”政策,并【bìng】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qǔ】和专业安排的主【zhǔ】要依据【jù】。

第【dì】十六条【tiáo】 学院不限制【zhì】考【kǎo】生应【yīng】试外语的语种【zhǒng】,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对考生【shēng】身体【tǐ】健康状【zhuàng】况的要求,学【xué】院【yuàn】执行【háng】《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shí】八条 对报考【kǎo】我院【yuàn】的往届生和应届【jiè】生一视同仁【rén】,无男女比例【lì】限制。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1.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录取将遵循平行志愿投【tóu】档原则,由高【gāo】分【fèn】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yōu】录【lù】取。未完【wán】成的计【jì】划将征集【jí】志愿。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自【zì】治区、直辖市【shì】),学院录取将优先【xiān】录取第一志愿的【de】考生。在第一志愿【yuàn】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可【kě】录取非【fēi】第一志愿报考【kǎo】遂宁能【néng】源职业学院考生【shēng】。

2.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àn】照总分优先的原则,将进档【dàng】考生从高【gāo】分【fèn】到【dào】低分排【pái】序录【lù】取;各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分;当【dāng】考生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zhuān】业调【diào】配,则根据【jù】考【kǎo】生成【chéng】绩“从高分到【dào】低分”的【de】原【yuán】则调【diào】配【pèi】到还未满额的其它专业;若考生不【bú】服从【cóng】专业调配【pèi】,学院将作退档处理。

3.学校无预留计划。

第二【èr】十条【tiáo】 凡被我院录取的考【kǎo】生【shēng】,进校后按照教育部【bù】和我院【yuàn】相关规定调换【huàn】专业,学费按调换后专业学费标准执行,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对学生进行健康和考试成【chéng】绩的全面复查。经复查确认为不合格者【zhě】,视【shì】不同情况分别【bié】依照【zhào】遂宁能【néng】源职业学院学【xué】生学籍管理【lǐ】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