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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常德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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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常德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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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zhōng】华【huá】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huá】人民共和【hé】国高【gāo】等教育【yù】法》等相关法律【lǜ】及教【jiāo】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shēng】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常德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金丹路605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专科

院校国标码:14814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常德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种类: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zuò】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xuǎn】拔、公开透【tòu】明”的原则,坚决执【zhí】行【háng】招生政策规定和【hé】纪律要求,严【yán】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wǔ】条 学【xué】校简介:常德科技职业【yè】技术【shù】学院是经湖南省【shěng】人民【mín】政【zhèng】府【fǔ】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gōng】办普通高职【zhí】院校。学校位于【yú】常德市城区职【zhí】教【jiāo】大学城,占地570亩,建【jiàn】筑面积17.1万平米。学【xué】校是全国文明校园,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wèi】,全日制在校生规模【mó】定【dìng】为10000人【rén】。

第六条【tiáo】 学校招生类别【bié】:本章程所涵盖的【de】招生类别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xiào】全国统【tǒng】一考试普【pǔ】通类的【de】学生。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dì】七条  学【xué】校成立【lì】以党委【wěi】书记和校长为组长、其他校领导【dǎo】为副组长、各【gè】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zhāo】生【shēng】政策、确定招生计划等事宜。其主【zhǔ】要职责是根据【jù】国家【jiā】和【hé】地方招生政策及有【yǒu】关规定,研究【jiū】、制定【dìng】学校【xiào】招【zhāo】生工作政【zhèng】策【cè】,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chóng】要事项。

第八条  招生【shēng】录取期间【jiān】,学校纪【jì】检监察室对【duì】招【zhāo】生录取工作进【jìn】行【háng】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gōng】平【píng】公正。

第【dì】九条 学校招生工【gōng】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yù】厅政策规定和纪律【lǜ】要求,学校没有【yǒu】与任何社【shè】会机构及【jí】人员进行合【hé】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shì】有社会机【jī】构和个【gè】人【rén】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tōng】过“内部指【zhǐ】标【biāo】”方式确【què】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yī】时间向教育【yù】主管部【bù】门反映,遭受【shòu】相关损【sǔn】失【shī】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yìng】。

第十条 我【wǒ】校将严格【gé】执行【háng】招生政策【cè】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wéi】规【guī】的考生及工作人【rén】员,按《国【guó】家教育【yù】考试违规处【chù】理【lǐ】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fǎ】》(教育部令【lìng】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hé】规定进行处理。欢【huān】迎【yíng】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zuò】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dì】十一【yī】条  学校2024年面向【xiàng】湖【hú】南省招生。根据【jù】高等职业【yè】教【jiāo】育改革发展实际,统【tǒng】筹国【guó】家和地方【fāng】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产业【yè】发展【zhǎn】趋势和城【chéng】乡、区域协调发展以【yǐ】及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并申报年度招生计划。

第【dì】十二条  在【zài】国【guó】家核定的【de】年度招生规模内,根【gēn】据教育部和湖【hú】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jiàn】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xué】条件,科【kē】学、合理地【dì】编制年【nián】度招生来源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专业招【zhāo】生计划的动态【tài】调整机制。对产业【yè】发展趋【qū】势好【hǎo】且报考【kǎo】率高的专业【yè】,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个别社【shè】会需【xū】求量小、学【xué】生报考少的专业,减少其招生计划【huá】。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四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15个。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系部专业名称学制招生对象学费标准(元/年)
财经商贸系大数据与会计3年物理、历史、职高对口3500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3年物理、历史、职高对口3500
汽车工程系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年物理、历史、职高对口4600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年物理、历史、职高对口4600
汽车造型与改装技术3年物理、历史、职高对口4600
智能制造系数控技术3年物理、历史、职高对口4600
智能机电技术3年物理、历史、职高对口4600
智能控制技术  3年物理、历史、职高对口4600
信息技术系计算机应用技术3年物理、历史、职高对口4600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3年物理、历史、职高对口4600
移动应用开发3年物理、历史、职高对口4600
旅游管理系旅游管理3年物理、历史、职高对口460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3年物理、历史、职高对口4600
艺术设计系服装与服饰设计3年物理、历史、职高对口5500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3年物理、历史、职高对口5500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dì】十【shí】五条  学校按考生类别分代【dài】码(分类或分专业组)录【lù】取。

第十六条【tiáo】  学校根【gēn】据湖南省各地市【shì】生源情【qíng】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zhāo】生【shēng】计划【huá】的102%以内。

第十七条【tiáo】  思【sī】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kāng】状况检查合【hé】格的考生,根据湖【hú】南省高考招生投档规则,在符合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对考生身【shēn】体状【zhuàng】况要求按照教【jiāo】育部【bù】、卫生部、中【zhōng】国残疾人联合【hé】会制定的《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及【jí】有关补充【chōng】规定执行【háng】。

第十【shí】九条【tiáo】  对于符合我校投【tóu】档要【yào】求的考生,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的原则【zé】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优【yōu】秀【xiù】生源不足的情【qíng】况【kuàng】下,学校【xiào】接收服【fú】从【cóng】调剂的非【fēi】第一志愿考生【shēng】。对于服从专业【yè】调剂的考生,其专业志愿不能满【mǎn】足时,将【jiāng】调录到录取未【wèi】满计划【huá】的专业;不【bú】服从专业调剂及不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shēng】,将【jiāng】予【yǔ】以退【tuì】档;同分【fèn】考生【shēng】按高考语【yǔ】文、数【shù】学两科之和【hé】、语文【wén】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xuǎn】科【kē】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mù】单【dān】科次高成【chéng】绩由高【gāo】分【fèn】到低分择优录【lù】取。对于享受加分、降分【fèn】政策的考生,以加分或降分后的档分成绩从【cóng】高到低排序。

第二十【shí】条  学校各专【zhuān】业招生无男女【nǚ】生比例限制。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制定转专业的【de】相关规定。学生根【gēn】据个人意愿【yuàn】于第一【yī】学期期末填【tián】写转专【zhuān】业申请审批【pī】表,学生高考【kǎo】分数【shù】及公共课平均成绩需高于拟转【zhuǎn】入专业【yè】。如符【fú】合转入条件的学生数量超过拟转入专【zhuān】业【yè】容【róng】纳量,教务处组织考核【hé】并公示,择优【yōu】录取。

第二十二【èr】条【tiáo】  学校实行【háng】奖学金制度,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xiàng】成绩【jì】突出者分层【céng】次给予【yǔ】奖励;针【zhēn】对家庭经济【jì】困【kùn】难学生,建立【lì】以生源地助学贷款为【wéi】主,以国【guó】家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为辅【fǔ】的完善的资助体系。学【xué】校【xiào】对新生入学【xué】设有【yǒu】“绿色通道”。家【jiā】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办【bàn】理【lǐ】生源【yuán】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持《生源地信【xìn】用助【zhù】学贷款确认回执【zhí】函》线上申请绿色【sè】通【tōng】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nán】,又暂未办理生源地贷款【kuǎn】的【de】新生,可持考生【shēng】所在地扶贫、民政、残联等部【bù】门【mén】核发的相关证件(精准扶贫【pín】手册【cè】、低保证等)向新生【shēng】所【suǒ】在系部【bù】申【shēn】请【qǐng】办理学【xué】费缓交手【shǒu】续。

第二十【shí】三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àn】照教育部、原卫生部【bù】、中国残疾【jí】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tōng】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tǐ】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及【jí】有关补充规【guī】定执行。

第二十【shí】四条【tiáo】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hé】和身体健康状【zhuàng】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pǔ】通高校招生【shēng】考【kǎo】试或对口招生【shēng】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xī】,学生【shēng】对提【tí】供的信息真实性【xìng】负责【zé】。

第二十【shí】五条 新生入学后3个【gè】月内,学【xué】校【xiào】按照【zhào】招生政策【cè】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lù】取资【zī】格、优惠资【zī】格及【jí】相【xiàng】关【guān】证明材料等进【jìn】行【háng】复【fù】查复核。对复查【chá】复核【hé】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yán】究处理,凡属弄虚作【zuò】假者,一经查【chá】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yán】重或涉嫌冒名顶【dǐng】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shí】六条【tiáo】 本章程【chéng】通过“阳光【guāng】高考”平台和学院官【guān】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zhǒng】媒体节选【xuǎn】公布的章【zhāng】程内容,如理解【jiě】有误,以【yǐ】学校公【gōng】布的完整招生【shēng】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chéng】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xiào】招【zhāo】生【shēng】。其【qí】解释权【quán】属于常德【dé】科技职业技术【shù】学院【yuàn】招生就业指【zhǐ】导处。如【rú】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wéi】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金丹路605号

邮政编码:415000

招生咨询电话【huà】:0736-7875362,0736-7875363

招生咨询邮箱:2485231@qq.com

招生信息发布【bù】网【wǎng】址:https://www.cdkjzy.com.cn/

监督投诉电话:0736-7875357(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