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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宜昌科技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15:47:05    发布【bù】:大学生【shēng】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宜昌科技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zhěng】理【lǐ】的是2024年宜昌科技【jì】职业学院单招章程,主要包【bāo】含学校概【gài】况【kuàng】、招生专【zhuān】业、招生【shēng】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宜昌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按照《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鄂职【zhí】教成【chéng】涵【2024】2号)要求,宜【yí】昌科技职【zhí】业【yè】学院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确保学【xué】校【xiào】单【dān】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shí】维护学【xué】校【xiào】和考生的合法【fǎ】权益,维护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bá】标准【zhǔn】,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chéng】仅适用【yòng】于宜昌科技【jì】职业学院2024年【nián】高职【zhí】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 宜【yí】昌科技职业【yè】学院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gōng】作贯彻【chè】“公【gōng】平竞争、公正选拔、公【gōng】开程序,德智【zhì】体美劳全面考核、综【zōng】合评【píng】价、择优【yōu】录取”的原则。

第【dì】三条 宜昌科技职业【yè】学院【yuàn】高职【zhí】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jiān】察处、新闻媒体、考生及【jí】其家长以及社会【huì】各界的监【jiān】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宜昌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4833

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汉宜大道205号

邮政编码:443111

第六条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

第八条 宜昌科技职业学院成立高【gāo】职单【dān】独【dú】考【kǎo】试招生工【gōng】作领导小组,以【yǐ】学校主要领导【dǎo】为组长【zhǎng】,学校纪委记和分管校领导【dǎo】任副组长,职能【néng】部门为【wéi】成员【yuán】。全面负责学校【xiào】高【gāo】职单【dān】独考【kǎo】试招生工作,研究招【zhāo】生政策,确定【dìng】招生专业【yè】和计划,拟定实施方案【àn】,决定单独考试招生的重大事【shì】宜。

第九条 宜昌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zǔ】织和实施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及其相【xiàng】关工【gōng】作的常设【shè】机【jī】构,具【jù】体负责宜昌科技职业【yè】学【xué】院单独考试招【zhāo】生【shēng】的日常工作。

第【dì】十条 宜昌科技职业学院纪【jì】检监【jiān】察处对高职单【dān】独【dú】考试【sh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2024年学校设【shè】置【zhì】高职单【dān】独考试【shì】招生专业【yè】2个【gè】,总计划200人,具体分专业计【jì】划等情况详见下表。(注:招生对象分【fèn】为中职【zhí】毕业生

2024年宜昌科技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学校严格【gé】执行【háng】省教育厅批准的总【zǒng】计【jì】划,不超计划录取。学校可根据报考人数,对【duì】分专业计【jì】划在省【shěng】教【jiāo】育【yù】厅批准的总计划内进行调【diào】整。

第四章 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及志愿填报工作执行《湖北【běi】省【shěng】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zhí】单【dān】独考试招生工作的【de】通知》(鄂职教【jiāo】成涵【2024】2号)有关【guān】要【yào】求。

第十三【sān】条【tiáo】 已取得【dé】与报考专业对应或相【xiàng】近【jìn】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jì】能等级证书的【de】考生,9-21前将证书照片或扫描件发送到学校招生就业处邮【yóu】箱审【shěn】核备案。 9-21,所有志愿【yuàn】填报【bào】我【wǒ】校【xiào】并通过审核的考生【shēng】,凭身份证到我校【xiào】招生就业处领取准【zhǔn】考证。申请加分的考【kǎo】生,需将职【zhí】业技能等【děng】级【jí】证书原件和【hé】复印件交学【xué】校招生就业【yè】处核验。

第五章 考试及录取方式

第十【shí】四条 此次高职单独【dú】考试招【zhāo】生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的模式【shì】,考【kǎo】试时间为9-21(其中文化【huà】素质测试【shì】时间为9:9-21:30,职业技能测试时间为【wéi】13:9-21:30)。各专业考【kǎo】试方式具【jù】体见下表 。

2024年宜昌科技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第【dì】十五条 考试计分综合成绩=文【wén】化【huà】素质成【chéng】绩+职业技能测试成【chéng】绩,其【qí】中文化【huà】素质【zhì】满分200分(考试【shì】科目包括语文120分,数学60分,英语20分【fèn】),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考试【shì】科目【mù】包括专业技能【néng】测试150分,面试50分),合计总分400分。

第十六条 对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毕业生,报考对应【yīng】或相近专业时,可【kě】在职业技【jì】能测试部分加分【fèn】(技师【shī】证书【shū】加80分,高级工【gōng】证书加50分,中【zhōng】级工【gōng】证书【shū】加30分,直至该【gāi】项满分为止)。

第十七【qī】条【tiáo】 根据国家教育部【bù】和【hé】湖北省教育【yù】厅的要求,综合考虑招【zhāo】生计划、专业【yè】培养要求和【hé】考生成绩,按考【kǎo】生类【lèi】别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dī】分【fèn】择【zé】优录【lù】取。对分数相同的考生,先按照文化成【chéng】绩总分【fèn】排【pái】序;若文化成绩总分【fèn】相同,再【zài】按语文、数【shù】学【xué】、英语成【chéng】绩依【yī】次【cì】排序,如还相同【tóng】,按职业【yè】技能测【cè】试中的项目依次排序。对各专业志愿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第十八条 9-21前学校完成拟录取工作,并【bìng】将拟录取考生名【míng】单在学【xué】校招生信息网公示【shì】,公示期7天【tiān】。公示后将拟录取名【míng】单报省【shěng】招办并办理录取手续【xù】。凡拟【nǐ】录【lù】取的考生【shēng】,不再【zài】参加今年后续普通高【gāo】校【xiào】招生统一【yī】高考、技能高考以及其他考试和录取,我校也不办理退档手续。

第六章 收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收费标准如下表。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 5000元每生每年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5000元每生每年

注:本次单独考试招生收取报名费200元/生,在考生领取准考证【zhèng】时【shí】收取。学【xué】生入校后【hòu】,住宿费、书本费等【děng】其【qí】它费用参照其【qí】它【tā】在校【xiào】生【shēng】收取。

第二十条 符合【hé】条【tiáo】件的学【xué】生均可【kě】享受【shòu】我省【shěng】及国家【jiā】相关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shēng】可以在规定的【de】时间申请生源【yuán】地信用助学贷款【kuǎn】;入学以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大二以上年级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符合国【guó】家有【yǒu】关规定的退役【yì】军人可按照政策实【shí】行【háng】学费减免,其他奖助【zhù】政策按照现行有关【guān】规定执【zhí】行。

第七章 附则

第【dì】二十一【yī】条【tiáo】 高职单【dān】独【dú】考试招生录【lù】取的【de】考生,各项【xiàng】要求与普通高考【kǎo】、技能高考录取的考生一致,需全日制在校就【jiù】读,并享受同等待遇。学【xué】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nèi】容,成绩合格,达【dá】到【dào】学校【xiào】毕业要求的,由【yóu】学校进【jìn】行学【xué】历电子注册并颁【bān】发【f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zhèng】书。

第二十二条 高【gāo】职单独考试招【zhāo】生属于特【tè】殊招【zhāo】生类型,此次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或【huò】转专业【yè】,特【tè】殊情【qíng】况确【què】需转专业的,可【kě】按规定在本校当年高职单独考试招【zhāo】生【shēng】专业范【fàn】围内【nèi】转换。

第【dì】二十三条 学校纪【jì】检【jiǎn】监察处对本【běn】次高职单【dān】独考试招生、录取【qǔ】工【gōng】作全程监【jiān】督【dū】,严格【gé】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shēng】章程进【jìn】行,接受【shòu】社会的监督,确保【bǎo】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公平【píng】、公开、公正。 监督举报电话:0717-7104268

第二十四条【tiáo】 学【xué】校不委托任【rèn】何机构和个人办理单独考试招【zhāo】生相关事宜,没有【yǒu】任何派出【chū】机构和招生代理,也没【méi】有举办任何【hé】形式的【de】辅【fǔ】导班、培训班,请考生和家长【zhǎng】谨防上当。对以宜【yí】昌【chāng】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jìn】行非法招【zhāo】生宣【xuān】传【chuán】、举【jǔ】办考前【qián】培【péi】训班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xiào】保留依法追究其责【zé】任的权利。

第二【èr】十五条【tiáo】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bú】一致之处,以【yǐ】国家和上级有关【guān】政策为【wéi】准,未尽【jìn】事宜【yí】,按上级有【yǒu】关规定执行。本章程由宜昌科技职【zhí】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fù】责解释【shì】。

咨询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17-7104002

网上咨询QQ群:289469501

招生咨询处邮箱:137922683@qq.com

学校招生信息网:zs.yckjzjy.cn

通信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汉宜大道205号

邮政编码:44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