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艺术专业>山东现代学院

2023年山东现代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更新【xīn】:2024-9-21 10:02:30    发【fā】布:大【dà】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3年山东现代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3年山东现代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zhāng】,主要包含【hán】院【yuàn】校概况【kuàng】、招生专【zhuān】业、招生计【jì】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现代学院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现代学院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范、顺【shùn】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fǎ】权益,根据《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fǎ】》、《中华【huá】人民共和【hé】国【guó】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shān】东【dōng】省【shěng】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jiàn】精神,结【jié】合【hé】山东现代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dìng】本【běn】章【zhāng】程。

第一【yī】条【tiáo】 本【běn】章程适用于【yú】山东现代【dài】学院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shēng】工作。

第二条 学【xué】院招【zhāo】生工作贯彻“公【gōng】平竞争、公正选拔【bá】、公开程【chéng】序,德智体美【měi】全面考核、综【zōng】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xué】院招【zhāo】生工作【zuò】接受纪检监察部门【mén】、新【xīn】闻【wén】媒【méi】体、考生、家长以及【jí】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现代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13322

第六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20288号

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bā】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zhǎng】为【wéi】组长的招生工【gōng】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zhāo】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gōng】作重大【dà】事宜。学院招【zhāo】生办公室是组【zǔ】织【zhī】和【hé】实施招【zhāo】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jù】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zuò】。学【xué】院【yuàn】纪检委对招生工【gōng】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专业设置:艺术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绘画、舞蹈表演。

第十条【tiáo】 计划投【tóu】放:学院根据2023年【nián】下达的总计划【huá】数及学院各专【zhuān】业往年录【lù】取报到情况,结合【hé】学【xué】院的【de】实际情【qíng】况进【jìn】行计划的分配。2023年拟投放省份为山【shān】东省、河南省、安徽省、四川省、河北省,最终确认以各省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一【yī】条【tiáo】 计划公示:学院【yuàn】招生【shēng】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zhāo】生主管部【bù】门、学院【yuàn】招生简章、学院网站【zhàn】等形式向考生公【gōng】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shí】二条 按【àn】照各【gè】省教【jiāo】育【yù】招生考【kǎo】试【shì】院规【guī】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shēng】档案【àn】,具【jù】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招生录取批次按照各【gè】省招生主【zhǔ】管部门安排进行。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zhì】及【jí】投【tóu】档录取原则【zé】进行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分数。有关【guān】加分或降分【fèn】政策按照考生所在【zài】地招【zhāo】生主管部门制【zhì】定的政策【cè】执行。

第十三条 我【wǒ】校【xiào】不单【dān】独组织艺术类考【kǎo】试,执行全省统【tǒng】一艺术类考试成【chéng】绩。进档考生按【àn】综合【hé】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山东省【shěng】外考【kǎo】生须参【cān】加所在省【shěng】艺术类专业省【shěng】级【jí】统考或联考。河南省艺【yì】术类录取【qǔ】规则为【wéi】文【wén】化成【chéng】绩过线,按专【zhuān】业成【chéng】绩从高到低录取。未【wèi】说明【míng】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的艺【yì】术类录取规则进行。在确定录取【qǔ】资格时,考【kǎo】生的各【gè】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

第十四条【tiáo】 外语语种不【bú】限,无【wú】相关【guān】科目成【chéng】绩或加试【shì】要求。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录【lù】取结果的公【gōng】布渠【qú】道:各省招生考【kǎo】试【shì】院网站,招办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等。

第十六条【tiáo】 考生身【shēn】体健康状况【kuàng】,按【àn】教【jiāo】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文件规定【dìng】执行。

第十七条 我院招生章【zhāng】程【chéng】中【zhōng】相关【guān】录取规则与教【jiāo】育部【bù】或【huò】各省教育考试院【yuàn】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zhì】时【shí】,按教育部或各【gè】省教育考试院有【yǒu】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按【àn】照【zhào】国家和省有关【guān】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bàn】学成【chéng】本等情况确定【dìng】收【shōu】费标准。退费按照省【shěng】政府办【bàn】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bàn】法【fǎ】》(鲁【lǔ】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shì】帮助【zhù】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jīng】济困难学【xué】生可【kě】申请【qǐng】助【zhù】学贷款【kuǎn】、“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xué】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jiàn】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xué】生家【jiā】庭经济情【qíng】况,按照省财政【zhèng】厅、省教育厅【tīng】等5部门《山东省【shěng】学生资助资金管理【lǐ】办【bàn】法》(鲁财科【kē】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guān】规【guī】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条 资格复查:新生入校【xiào】后【hòu】,学【xué】校【xiào】按【àn】有关规定对新生【shēng】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qǔ】消新生入学资【zī】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一条 证书颁发:

学生修完规定【dìng】的课程,成绩合格【gé】,按有【yǒu】关规定【dìng】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zhèng】书。符合【hé】学士学【xué】位授予条【tiáo】件的本【běn】科毕业生颁发相应学士学位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山东现代学院。

第八章 附则

第二【èr】十【shí】二条【tiáo】 我院不【bú】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dài】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现代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chuán】等活动的机构【gòu】或个人【rén】,学校【xiào】保留依法追【zhuī】究其责【zé】任的权利。

第【dì】二十三【sān】条 本章【zhāng】程【chéng】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bú】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jí】有关【guān】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guān】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山东现代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报考【kǎo】热【rè】线:0531-88766666  88270766  88270866

学院网址:http://www.sdxd.edu.cn

通【tōng】信地址【zhǐ】:山东省济南市经十【shí】东路【lù】20288号山东现代【dài】学院  邮编:250104

到【dào】校【xiào】路线:洪家楼乘坐311路【lù】,经十【shí】路乘坐K301路或长途汽车东站【zhàn】乘坐城际班车BRT-971路【lù】至【zhì】“山东现代学院【yuàn】”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