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更新:2024-9-21 17:00:12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初试【shì】复试所占【zhàn】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bāng】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xué】院【yuàn】/专业实际公布的比【bǐ】例【lì】为准。

一、录取

(一)录取原则

1. 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

2.根据“先考生类别、后专业考生总成绩排名”原则择优录取。

(1)考生类别依次为: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

(2)按【àn】专【zhuān】业考生总成绩从高【gāo】到低的【de】顺序排【pái】序(总成绩相同时,按【àn】各学科专【zhuān】业公【gōng】布的排【pái】名办法确定排序顺序),依【yī】据招生计划数顺次【cì】拟录取。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不按时提交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者;

(2)复试总成绩300分以下者;

(3)加试单科成绩60分以下者;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体检存在影响专业学习的疾病者;

(6)应届本科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

二、成绩公布

我校【xiào】将在考生复试结束后【hòu】,尽快公布考生复试成绩【jì】及拟录【lù】取名单,并【bìng】通过研招网系统发【fā】送【sòng】拟录【lù】取【qǔ】通知。考生须在【zài】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接受【shòu】拟录取。不接受【shòu】者,视为【wéi】自【zì】动放【fàng】弃拟录取资格,由下一排【pái】名符合录取条件考生【shēng】进行递补。考生一【yī】旦确认接受拟【nǐ】录取【qǔ】通知,原则上不得更改【gǎi】或取【qǔ】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