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更【gèng】新:2024-9-21 14:14:44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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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工作

1.复【fù】试后总成【chéng】绩实行百【bǎi】分制,原则上按初试成绩【jì】占60%,复试成绩【jì】占40%的比重相加组成。

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shì】成绩【jì】按总【zǒng】分折合【hé】成百分制后计算)×60%+复【fù】试成绩(百分【fèn】制)×40%

会计、物流工【gōng】程与管理【lǐ】因初【chū】试总分【fèn】不同,可自行设定复试成绩【jì】总分和比例。

其中:复试成绩(百【bǎi】分【fèn】制)包括【kuò】:专业知识考核成绩、外语【yǔ】能力测试成【chéng】绩、综合素质【zhì】面试成绩。会计、物流工程与管理还需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成绩。

各【gè】招【zhāo】生【shēng】单位可根【gēn】据【jù】招生专【zhuān】业特点适当调整初试和复试成绩所【suǒ】占比例,报研究生招生办【bàn】公【gōng】室【shì】备案后执行。各招生单位在完成全部复试后,须在三【sān】个工【gōng】作日内上网公示全部【bù】考生复【fù】试总成绩排名。

2.所有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依次录【lù】取;总【zǒng】成【chéng】绩【jì】相同【tóng】的情况下,按复【fù】试成【chéng】绩排序录取。“退【tuì】役大学生士兵”专【zhuān】项【xiàng】计划考【kǎo】生单独【dú】排序。各招生单位根据招生计划确定【dìng】拟录取名单后【hòu】报校研究生【shēng】招【zhāo】生【shēng】工【gōng】作【zuò】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10个工作日。

3.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满分的60%)者;

(3)同等【děng】学【xué】力考生加试成绩有【yǒu】一【yī】门或一门以【yǐ】上不合格【gé】(低于满分【fèn】的60%)者;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4.已录取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2)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入学复查不合格者。

5.所有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须转入学校。定向就业考生须【xū】在拟【nǐ】录取前提供与招生单【dān】位、用人【rén】单位签订的定【dìng】向就业合同。各招生【shēng】单【dān】位在复试、调剂过【guò】程中,应提前将相【xiàng】关管理规定告知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满【mǎn】足有关【guān】要求才【cái】能拟【nǐ】录取。

6.被录取后放弃入学者,学校将会把个人失信记录存入档案。

7.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děng】学校学【xué】生管【guǎn】理规【guī】定【dìng】》有关【guān】要求,对所【suǒ】有考生的【de】入学资格【gé】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gé】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diào】查处【chù】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