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初试【shì】复试所占【zhàn】比例,希望对大家有【yǒu】所帮【bāng】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xué】院/专业实际【jì】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成绩计算
考生复试后【hòu】的综合成绩采用【yòng】权重计算方法,满【mǎn】分为100分。具体计【jì】算方法为:
1.复试中无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专业:
综合【hé】成绩=初试总【zǒng】成【chéng】绩【jì】×(100/初试满分)×50%+复试专业【yè】课【kè】笔试成绩(满分150分)/1.5×20%+专业【yè】面试成【chéng】绩(满【mǎn】分【fèn】100分)×25%+外语听力及【jí】口语成绩(满分100分)×5%。
2.复试中有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专业: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chéng】绩×(100/初试满【mǎn】分)×50%+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jì】(满【mǎn】分150分)/1.5×20%+实【shí】践考核成【chéng】绩(满分100分)×10%+专业【yè】面试成绩(满【mǎn】分100分)×15%+外语【yǔ】听力及口语成绩(满分100分【fèn】)×5%。
二、录取
各学院根【gēn】据学院【yuàn】的招生【shēng】计【jì】划和【hé】考【kǎo】生的【de】综合成绩【jì】提出各专业拟【nǐ】录取名单【dān】,拟录取名单中含统考生、调剂生、单考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不含推免生),名单按一志愿、调剂及各类专项计划考生分类排序,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确定。
1.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70分。
(2)复试专业面试成绩低于60分。
(3)复试有实践(实验)能【néng】力考核的学科(专业),其实【shí】践【jiàn】考【kǎo】核【hé】成绩低于60分。
(4)复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低于60分。
(5)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6)调剂考生未在调剂系统中我校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待录取”。
(7)报名材料弄虚作假。
2.单独考试、硕师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按定向就业方式拟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对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需提供思【sī】想政治【zhì】素【sù】质和品德考核意见【jiàn】,内【nèi】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tài】度、思【sī】想表现、道【dào】德品质、遵【zūn】纪守法、诚实守【shǒu】信等方【fāng】面。
4.调档与签订协议
拟录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到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往届毕业生预计5月底之前调档,应届毕业生可推【tuī】迟至毕业【yè】后调档)。拟录类别为【wéi】定向就业的考【kǎo】生,须签【qiān】订定向就【jiù】业协议书。
教育【yù】部文件规定【dìng】,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yán】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我校【xiào】今【jīn】年拟录取【qǔ】的非全【quán】日制考生,录取前须签【qiān】订定向就业协议书【shū】。
少数民【mín】族【zú】骨干计划的拟录取考生在正式【shì】录取前还须【xū】签订【dìng】三【sān】方(或四【sì】方【fāng】)定向培【péi】养【yǎng】协议书。协议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jiāo】育行政部【bù】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考【kǎo】生入学【xué】报到时均【jun1】不迁转户口。
5.录取通知书发放
拟【nǐ】录取【qǔ】名单经教育部同意并【bìng】备案【àn】后,我校预计于6月发放录【lù】取通知书【shū】。考生如需变【biàn】更通讯地【dì】址,可在复【fù】试录【lù】取期间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进【jìn】行更改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