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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更【gèng】新:2024-9-21 10:42:35    发布【bù】:大学生必备网【wǎng】

2024年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碧职院2024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fǎ】权益,根据《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高等教【jiāo】育法》以及【jí】教【jiāo】育部【bù】、广东省招生委【wěi】员会【huì】有【yǒu】关规定,结合学【xué】校实际,特制定本【běn】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zuò】遵循“公【gōng】平竞【jìng】争【zhēng】、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láo】全面考核【hé】、综合评【píng】价、择【z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gè】界【jiè】的监【jiān】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4511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碧桂园职【zhí】业学院:广【guǎng】东省【shěng】清远【yuǎn】市【shì】清城区东城街道【dào】大学东路2号【hào】;邮政编【biān】码:51151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结)业颁【bān】证:按国家【jiā】招【zhāo】生管理规定【dìng】录【lù】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jiān】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lǐ】论【lùn】和【hé】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guī】定的【de】学分【fèn】,达到毕(结)业要求者【zhě】,颁发【fā】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jié】)业【yè】证书。颁发证学【xué】校名【míng】称:广东碧桂园【yuán】职业学【xué】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bì】(结)业证【zhèng】书。退学者,视具体情【qíng】况发放肄业证书【shū】或写实性【xìng】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tiáo】学校【xiào】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huá】、招【zhāo】生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lì】监督协调【diào】机制,处【chù】理春季【jì】高【gāo】考招生【shēng】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为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招生日常事务工作。

第【dì】十三条学校设【shè】立由校领导【dǎo】和纪【jì】检监察部门组成的【de】招生监督小组,对招【zhāo】生工作实【shí】施【shī】监【jiān】督。录取期间【jiān】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rén】负责处理考【kǎo】生及家长的申诉、投诉等信访【fǎng】事项。

第四章 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十四条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录取”)、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kǎo】试招生录取(下称“3+证书”考试招生)等,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要求以【yǐ】广东【dōng】省招生办公【gōng】室编制的【de】《广【guǎng】东省【shěng】2024年普通【tōng】高【gāo】校春【chūn】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报考要求

第十五【wǔ】条报考本校“依学考录【lù】取”的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hǎo】广东【dōng】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shēng】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tōng】知》(粤招〔2023〕7号)规定的有关普通【tōng】高考报名条件,并参【cān】加【jiā】广东省【shěng】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及2024年1月【yuè】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yè】水平合格性考【kǎo】试【shì】语【yǔ】文、数学【xué】、英【yīng】语3门科目考试。

音【yīn】乐类考生须同时【shí】参【cān】加【jiā】2024年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音乐类相应【yīng】术科统一考试。

本【běn】校“依学考录取”各招生专业有关要【yào】求详见《广东【dōng】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chūn】季高考统一招生【shēng】专业【yè】目【mù】录【lù】》(高中生【shēng】版)。

第十六【liù】条报考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的【de】中职考【kǎo】生须符【fú】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pǔ】通高校招【zhāo】生【shēng】统一考【kǎo】试【shì】报名工【gōng】作的通知》(粤招〔2023〕7号)规【guī】定的有关【guān】普通高考报名【míng】条件【jiàn】,并参加【jiā】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kǎo】报名及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zhāo】收中等职业【yè】学【xué】校【xiào】毕业生统一考试且取得拟报考专业要求的专业技能证书。

本校“3+证【zhèng】书”考试【shì】各招生专【zhuān】业有关要求详见《广【guǎng】东省2024年【nián】普通【tōng】高校春季高【gāo】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

第六章 录取办法

第十【shí】七条 按照【zhào】“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原则,本着公平、公正【zhèng】、公【gōng】开,以考生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jù】,综合衡量【liàng】德【dé】智体美劳【láo】,制定“依【yī】学考录取”、“3+证书【shū】”考【kǎo】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一节 “依学考录取”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本校【xiào】“依学考录【lù】取”分普通【tōng】类、音乐类【lèi】,普通类根【gēn】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位情况、音乐类【lèi】根据【jù】考【kǎo】生投档合成总【zǒng】分排位【wèi】情况从【cóng】高到低择优录取。在【zài】考【kǎo】生符【fú】合专【zhuān】业要求的基础上【shàng】,按照“专业志愿优先【xiān】”原则【zé】,依据考生所填【tián】报【bào】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合成)总【zǒng】分【fèn】从高分到【dào】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合成【chéng】)总分相【xiàng】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yōu】录【lù】取,当考【kǎo】生排位相【xiàng】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jià】择优录取【qǔ】。

第二节 “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shēng】根据考生统【tǒng】一文化科目考试投档总【zǒng】分排【pái】位【wèi】情【qíng】况从高到低【dī】择优录【lù】取。按照“专业志【zhì】愿优【yōu】先”原则,依据【jù】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fèn】排位从【cóng】高分到低【dī】分录取。 当考生投档总分相【xiàng】同时【shí】,按【àn】照【zhào】考【kǎo】生排位【wèi】择【z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tóng】时,优【yōu】先录取中职【zhí】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kǎo】生。

第三节 录取备案

第二十一【yī】条【tiáo】学【xué】校将【jiāng】春季高考拟录取的各【gè】专业考【kǎo】生名单报省招生【shēng】办公室审核备案,并根据省【shěng】招生办【bàn】公室审核通【tōng】过【guò】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èr】十二条学校录【lù】取考【kǎo】生的【de】体检标准按照【zhào】教【jiāo】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zhāo】生【shēng】体检【jiǎn】工作指导意见【jiàn】》(教学【xué】〔2003〕3号)和《教育部办【bàn】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学生【shēng】入学【xué】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xiàng】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tōng】知【zhī】》(教学【xué】厅【tīng】〔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háng】。对残障的考【kǎo】生,若其生活【huó】能够【gòu】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zhèng】常【cháng】录取。

第八章 组织保障

第【dì】二十三条学【xué】校深入实施高【gāo】校招生【shēng】“阳光【guāng】工程”,构建公开透【tòu】明的招生信息公开【kāi】体系,将【jiāng】招生政策、考生报【bào】考【kǎo】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lù】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chóng】大违规事件【jiàn】处【chù】理结果予以公开【kāi】,让【ràng】广【guǎng】大【dà】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zhāo】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dà】考生的合法【fǎ】权益【yì】,确保本【běn】校春季高考【kǎo】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四条 经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èr】十【shí】五条【tiáo】新生报到时须核验考生高中阶段(含普通高【gāo】中、中【zhōng】职、中专、职中【zhōng】、技校)毕业证书【shū】或同等学【xué】力证明,无【wú】相应证书证明将【jiāng】不予报到和注册。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rù】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和【hé】广东省招【zhāo】生录取【qǔ】政策和学籍【jí】管理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对经复查不【bú】符合【hé】体检要【yào】求或不宜就读已录【lù】取专业【yè】者,按有关学籍管【guǎn】理规定办【bàn】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jí】。对【duì】在【zài】报名和考试过程【chéng】中【zhōng】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jì】违规行为者【zhě】,将按规【guī】定取消学【xué】籍。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shí】七【qī】条本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guǎng】东【dōng】省人力资【zī】源和社会【huì】保障厅【tīng】关于取消我省【shěng】民办高校【xiào】和民办中职【zhí】学校收费备案以【yǐ】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tōng】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hào】)的有【yǒu】关要求执行【háng】。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现代物【wù】业管理、连【lián】锁经营与管理等专业【yè】学费14800元【yuán】/生·学年;智能控【kòng】制技术、智能【néng】机器人技【jì】术、建【jiàn】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jiàn】筑【zhù】室内设计、园林工程技术、智能建造技术、大数【shù】据【jù】与会计【jì】、市场营销【xiāo】等专业学【xué】费16800元/生·学年;人【rén】工【gōng】智能技术应用【yòng】、工【gōng】程造【zào】价、学【xué】前【qián】教育【yù】、音【yīn】乐表演等专业学费【fèi】18800元【yuán】/生·学年【nián】;智能【néng】控制技术、工程造价【jià】、酒店管【guǎn】理与数字化运营、市场营销、学前教育等专业创新精英班学费28800元【yuán】/生·学【xué】年;住宿费1500-3600元/生·学年。

第十一章 资助政策

第【dì】二十八条【tiáo】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gōng】助学等助【zhù】学措施按【àn】照教育部、广【guǎng】东省【shěng】教育【yù】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内另【lìng】设“思源助学【xué】金”“凤凰奖【jiǎng】学【xué】金【jīn】”,坚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奖励成【chéng】绩优【yōu】秀的学生,详【xiáng】见《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奖、助学【xué】金【jīn】管【guǎn】理办法》。

第十二章 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九条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763-3936013、0763-3918200

传真:0763-3936700

电子邮箱:23387166@qq.com

学校网址:www.bgypt.edu.cn

招生网址:zs.bgypt.edu.cn

第三十条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电话:0763-3918991

电子邮箱:648227836@qq.com

第十三章 附则

第【dì】三十一【yī】条本【běn】章程经学校【xiào】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chá】通过,适【shì】用于广东碧桂园职业学【xué】院2024年春季高考【kǎo】招生工【gōng】作,自【zì】公布【bù】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shí】二条本章程由广东碧【bì】桂园职【zhí】业学院授权广东碧【bì】桂园职业学院招生【shēng】就业【yè】处解释。本章程【chéng】若与国家和省规【guī】定不一致的【de】,以国【guó】家和【hé】省的规定为准【zhǔ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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