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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15:58:40    发布:大学【xué】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单招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zhī】》(鄂【è】教职成函〔2024〕2号)要【yào】求,江汉艺术职【zhí】业学院决定组织【zhī】实施2024年高职单独招【zhāo】生工作。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zuò】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xiào】和【hé】考生的合法权【quán】益,维护好考【kǎo】试招生工作【zuò】秩【zhì】序,严格多样化人才选【xuǎn】拔标准【zhǔn】,根据教【jiāo】育部和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tiáo】  本章程【chéng】仅适用于【yú】江汉艺术职【zhí】业学院2024年高【gāo】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dì】二条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zhēng】、公正选【xuǎn】拔【bá】、公开程序【xù】,德【dé】智体美劳【láo】全面考核【hé】、综合【hé】评价、择优【yōu】录取【qǔ】”的【de】原则。

第【dì】三【sān】条【tiáo】  江汉艺术职业【yè】学院高职单【dān】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mén】、新【xīn】闻媒体、考生及其家【jiā】长以及【jí】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江汉艺术职业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3793

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潜江市师范路16号

邮政编码:433100

第六条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七条  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

第【dì】八条  江【jiāng】汉艺术职业学院成【chéng】立招生工作【zuò】领导小组,以学【xué】校主要领【lǐng】导为组长,学校纪委记和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职能部门和有招生专业的二级学【xué】院负责【zé】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全面【miàn】负【fù】责学校单招【zhāo】工【gōng】作,研【yán】究招【zhāo】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和计【jì】划,拟定实施【shī】方案,决定单招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tiáo】  江汉【hàn】艺术【shù】职业学院招生处是【shì】组织【zhī】和实施高职【zhí】招生工作及其【qí】相关工作的常设【shè】机构,具【jù】体负责江汉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zuò】。

第十条  江汉艺术【shù】职业【yè】学【xué】院纪检监【jiān】察部门对高职招生【shēng】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2024年学校【xiào】设置高职单【dān】独招生专【zhuān】业4个,总计划【huá】260人,具体分专业计划【huá】等情况详见【jiàn】下表。

序号专业名称专业计划招生对象
1烹饪工艺与营养80中职毕业生
2服装与服饰设计80中职毕业
3应用化工技术50中职毕业生
4网络直播与运营50中职毕业生

学【xué】校严格【gé】执行【háng】省教育厅批准【zhǔn】的总计划,不超计划录取【qǔ】。学校可根据【jù】报【bào】考人数【shù】,对【duì】分专业计划在省教育【yù】厅批准的总【zǒng】计划内进行调整。

第四章 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及志愿填报工作【zuò】执行《省教育厅关于【yú】做好【hǎo】2024年高【gāo】职单【dān】独【dú】考【kǎo】试【shì】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函【hán】〔2024〕2号)有关要求。

第【dì】十三条  9-21,所有志愿填【tián】报我校并【bìng】通过审核【hé】的考生到我校招【zhāo】生处领【lǐng】取准考证。已经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招生处审核备案。

第五章 考试及录取方式

第十四条【tiáo】  此【cǐ】次【cì】高职单招招生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zhí】业【yè】技能测试”的模式,考【kǎo】试时【shí】间为9-21(其中文化【huà】素【sù】质测试时间为上午【wǔ】9:9-21:00,职业【yè】技能测【cè】试时间为下午【wǔ】14:9-21:00)。各专业考试方式具体见下【xià】表 。

专业名称文化素质考试测试内容职业技能测试内容
烹饪工艺与营养语文、数学、英语心理测试+专业理论知识测试+专业技能操作测试
服装与服饰设计
应用化工技术
网络直播与运营

第十五条【tiáo】  考试计分综合成【chéng】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jì】能测试成【chéng】绩,其中文【wén】化素质满分200分(考试科目包括语文80分,数学80分,英语40分),职【zhí】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考试科【kē】目包【bāo】括心理测【cè】试30分【fèn】,专业理论【lùn】知识【shí】测试70分【fèn】,专【zhuān】业技【jì】能操作【zuò】测试【shì】100分)。合计总分400分。

第十【shí】六条  取得中级以上职【zhí】业技【jì】能等级证书【shū】的中职毕【bì】业【yè】生,报考对应或相近专业时,可在职【zhí】业技能部分加分(技师证书加【jiā】80分【fèn】,高级工证【zhèng】书加50分,中级工证【zhèng】书加30分,直【zhí】至该【gāi】项满分为止)。心【xīn】理测试部分按照规【guī】定进行。

第十七【qī】条  根据国家教【jiāo】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de】要求【qiú】,综合【hé】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培【péi】养要求和考生【shēng】成绩,按考生【shēng】志愿【yuàn】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yōu】录取。对分【fèn】数相同的考生,先按【àn】照文【wén】化成绩总分排序;若【ruò】文化成【chéng】绩总分相同,再按语【yǔ】文、数【shù】学【xué】、英语成绩依次排序,如【rú】还相同,按职业【yè】技能测试中的项【xiàng】目依次排序。另【lìng】外,对于总【zǒng】分低【dī】于240分或心理测试低于18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对各专业志【zhì】愿【yuàn】投【tóu】档【dàng】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第十八【bā】条【tiáo】 9-21前学校完成拟录取工【gōng】作,并【bìng】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zài】学校招生信息【xī】网公【gōng】示,公示期7天【tiān】。公示后将【jiāng】拟录取名单报省招【zhāo】办并办理【lǐ】录取手续。凡拟【nǐ】录取的考生,不再【zài】参加今年后续普通高校招生【shēng】统一高考、技能高考以及其他考试和录取,我校也不办理退档手续。

第六章 收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根据国【guó】家有关文【wén】件精神,我校收费标【biāo】准【zhǔn】如下【xià】表。

专业名称学费标准
烹饪工艺与营养5000元每生每年
服装与服饰设计6500元每生每年
应用化工技术5000元每生每年
网络直播与运营6500元每生每年

注:本次单招考【kǎo】试收取报【bào】名费150元/生,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shí】收【shōu】取。学生入【rù】校后,住宿费【fèi】、书【shū】本费等其它费用参照其它在校生【shēng】收【shōu】取。

第二十条【tiáo】  符合条【tiáo】件的学生均可享【xiǎng】受我省及国家【jiā】相关资【zī】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shēng】可以在规定的时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zhù】学贷【dài】款【kuǎn】;入学【xué】以后【hòu】可以【yǐ】申请国家助学金;大二以上年级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高职单招录取【qǔ】的【de】考【kǎo】生,各【gè】项要求与【yǔ】普通高考、技能高【gāo】考录取的【de】考生一致【zhì】,需全日【rì】制在校就读,并享受【shòu】同等待遇。学生【shēng】在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xiū】完教【jiāo】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gé】,达【dá】到学校毕业要【yào】求【qiú】的,由学校进行学【xué】历【lì】电子注册并【bìng】颁发【f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kē】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高职单独招生属于特殊招生【shēng】类【lèi】型,此【cǐ】次录取的学生不得转【zhuǎn】学或【huò】转【zhuǎn】专业,特【tè】殊情况确需转专【zhuān】业的【de】,可按规定在本校当年高职单招专业【yè】范围内转换。

第二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chá】部门对本次高职单独招生考试【shì】、录【lù】取工作全程【chéng】监督,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de】招生方案【àn】进行【háng】,接【jiē】受社会的监督【dū】,确保单独招生考【kǎo】试、录取【qǔ】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监督举报【bào】电【diàn】话:0728-6247241

第【dì】二【èr】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tuō】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没有【yǒu】任何派【pài】出机构和招生代【dài】理,也【yě】没【méi】有【yǒu】举办任【rèn】何形【xíng】式的辅导班、培训班,请考生和【hé】家长谨防上当。对以江汉【hàn】艺术职【zhí】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zhāo】生宣【xuān】传、举办考前【qián】培训班等活【huó】动的机【jī】构或个人,学校保留【liú】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shí】五条 学【xué】校以往【wǎng】有关单【dān】独招生工【gōng】作的要求、规【guī】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yǐ】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yǔ】国家【jiā】有关政策不一致【zhì】之【zhī】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wéi】准。

第【dì】二十六条  本【běn】章程【chéng】未尽事【shì】宜,按上级有关规定【dìng】执行。

第二十七条  咨询方式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diàn】话:0728-6239001;网【wǎng】上咨询QQ号:3671661875

学校网址:https://www.hbjhart.cn/

招生信【xìn】息网【wǎng】网址:https://www.hbjhart.cn/zsxxw/

电子邮箱:jhyszs2024@qq.com

通信地址:湖北省潜江市师范路16号邮政编码:433100

第二十八【bā】条【tiáo】  本章程由江汉艺术【shù】职业学院负责【zé】解释。